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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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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崖顶作者:洛无奇

第9节

所谓“震雷始于曜电,出师先乎威声”,京城与晋原之间未及开战,便已各自造起势来,都想要先声夺人,自诩为“正义之师”,堵住天下悠悠众口。

小皇帝那行织罗了晋王“僭越朝权,威福由己,擅断万机,诀事省禁”等几大罪状,要发兵“恭行天罚,殄灭奸宄”。而晋王这边厢则高举着“保国运、清君侧”的义旗,起草檄文昭告万民说小皇帝身边有佞臣作祟,使其“尊任残贼,信用奸谗,诛戮忠正,荼毒生灵,慢天侮地,悖道逆理”。

与此同时,晋王更派了人四处散布消息,说小皇帝当年不顾手足之情阴谋戕害明诚太子,趁机篡夺其位。三人成虎众口铄金,无论真的假的,一传十、十传百就都变真的了。如果小侄子这皇帝宝座来得名不正言不顺,做叔叔的出面主持个公道,也就无可厚非了。

谯楼上五更五鼓,尚在戊夜时分,晋王便已埋首桌案后头处理起了公务。战事迫在眉睫,他这王爷千岁也不得不拿出厉兵秣马、枕戈待旦的劲头,好好筹谋一番了。直到王妃烹制好膳食送到书房,他才从堆积如山的书册、文表中抬起头来,抽空舒展了一下僵硬的筋骨。

早餐粗粗看去极为简单,仅有一样粥品,一样点心,并几碟子精致小菜。只不过那粥是参茸粳米熬的,点心是燕窝桂花蒸的,腌制的小菜更是拿金华火腿和鸡汤细细煨出来的,火候、咸淡都由王妃亲手调配着,俱是恰到好处。

瞧了眼置放于金盏银盘之中的各色吃食,晋王不禁暗暗自嘲,自己这辈子虽没当上半天皇帝,论起富贵奢华比皇帝倒也不差分毫,若再能够与心爱之人琴瑟和鸣情深意笃,便来他十个、百个皇位,也是不换的。

想到这,他不由自主走到窗边,朝了远处那间静谧的小小院落眺望过去。前夜刚下了一场雨,青砖小径被洗刷得清亮洁净,梧桐叶深深浅浅铺陈满地,到处飘散着泥土淡淡的生涩气息。万没料到,院子里竟然出现了那个久违的身影沈思赤着脚,只罩了一件素白中襌,乌发松松散散挽在头顶,手中一柄长剑上下翻飞,直舞得衣袂翩跹、雄姿卓卓。

院子另一头,牛黄和小狐狸正并肩蹲在台阶上傻乎乎围观着。牛黄手里捏有半块油饼,许是看沈思舞剑看得呆住了,举在半空中忘了吃,被小狐狸趁其不备啃了个精光。等牛黄想起来又往嘴里送时,不幸扑了个空,“啊呜”一口差点咬到自己的手指尖。大活人竟被一只畜生戏耍了,牛黄当下气得跳起来就要去追打小狐狸,谁知小狐狸灵活一闪便轻松窜上了屋檐,后脚还不住蹬踢着,踹下一大块瓦片,正砸在牛黄脑门上,牛黄被砸得晕头转向呜哇乱叫,却又无计可施,只能双手叉腰抻长脖子对着屋顶叫骂起来。

这“人狐大战”逗得沈思哈哈大笑,也使书房中的晋王忍俊不禁。他说不清是牛黄气急败坏的模样比较可笑,还是被沈思畅快的笑容所感染,总之积存几日的疲惫就这样一扫而光了,连吸进鼻子的凉气都甜丝丝的,令人心旷神怡。

王妃将热粥盛到白玉碗里,又命人端了清水过来为晋王净手。连着唤了两声“守之”,对方都没有反应,她不免好奇地走到晋王身侧顺着目光瞄了去,一见之下心内了然,却故作不解地掩唇笑道:“怎么,今日园中景致比往日好些?”

晋王回过神来,讪讪点头:“不是园中有景,是我心中有景。”

王妃将他让到桌边坐定,亲自奉了筷箸过去,嘴上有一搭没一搭轻声念叨着:“日子过得真快啊,一候凉风至,二候白露生,三候寒蝉鸣,转眼又是一年了。记得上次出城狩猎,念卿打了只老虎回来,我请老师傅用整张皮给鞣了一条褥子,又轻软又暖和,等天再凉些便帮你取出来吧。”

“是啊,又到秋风吹汾水,焦叶寒蜩满晋原呐……”晋王随口答应着,褥子还没用上,心内已无比熨帖了。

正闲聊着,一名心腹手下走了进来,得到晋王示意,他躬身近前低声回话道:“禀王爷,前方探马来报,朝廷大军现已兵分两路开赴晋原,一路人马驻扎在了怀庆府按兵不动,另一路则继续北上,杀往真定府而去,似要与左军都督府治下兵马汇于一处,以成合围之势包抄晋原。”

晋王凝神思索片刻,自言自语道:“按兵不动?未免也太谨慎小心了些吧,敌不动我便不动,一起耗着吧……”慢悠悠呷了勺粥,晋王吩咐手下道,“去跟沈公子说,难得今日天气晴好,本王邀他去城郊放马。顺便再告诉他,本王新得了几匹西域良驹,要和他的‘战风’赛上一赛,输的人罚酒三瓮。”

晋王是再了解沈思不过了,单单说放马,以沈小五的臭脾气未必肯痛快前来,但要挑衅到他的宝马和骑术,那小子定是不肯服输的。

果不其然,沈思不但一口答应了这挑战,还极为嚣张地放话说,“罚酒三瓮”的赌约实在不算什么,若他的战风输了,今后便再不饮酒了。

那匹名叫“战风”的黑色小马较其主人更加争强好胜,才刚刚架起鞍桥,已然四蹄踢踏跃跃欲试了。这数月间变故频生,它每日只能圈在厩中,许久没畅快奔跑过了,浑身上下早憋足了力气,只消沈思轻夹马腹一个讯号,便如离弦之箭一般绝尘而去。晋王等人见状赶紧上马去追,可惜拼尽了全力,也只能远远摸到一个矫捷的背影。

风从耳畔呼啸而过,刮得沈思脸颊生疼,黄泥小路与两侧茂密的树木都被拉扯成了无数细线,从眼前飞速掠过。天际蓝得发亮,万里无云,苍黄野草随风起伏摇摆。小溪从石缝间潺潺涌出,一路欢快奔腾着,汇入茫茫汾水。

沈思如游鱼入海般骑着马冲进了广袤的山林,树影斑斑驳驳,洒落满地流光。忽而前方一阵异动,飞鸟遽起,枝条炸裂,原是结队行进的鹿群受到惊吓,在马蹄声中四散奔逃,横冲直撞寻找着出路。

沈思收拢辔头,勒住坐骑,弯弓搭箭朝向鹿群瞄去。视野之内,两头落单的花鹿不知是被吓傻了,还是深知逃生无望,竟停下了脚步,回过头来怯怯望向沈思。看体型那应是一头母鹿带着小鹿,母鹿舐犊情深,用身体将小鹿严密地护在背后,眼睛眨也不眨,眼珠黑漆漆亮晶晶,犹如汪在水中的两颗宝石。

沈思手臂稳稳举着,扣紧弓弦,似在与那两头鹿无声对峙,许久之后,他无奈地叹了口气,缓缓垂下两手。不知怎的,那母鹿的眼神莫名使他想起了逝去的亲人,一时间竟悲从中来,不能自已。

万里高空传来隐隐哀鸣之声,沈思仰头望去,原是一只孤雁振翅飞过,仿佛湛蓝画卷上一滴不起眼的墨迹。吊影分为千里雁,辞根散作九秋蓬,不知它的兄弟姊妹是否也如蓬草一般,被迫离散天涯,只剩它独自一个形影相吊。

沈思一口气马不停蹄冲上了峰顶,站在崖边开阔处极目远眺,脚下绵延百里的山川河泊都笼罩在耀目光晕之中,千岩竞秀,万壑争流,这些都是父亲鞠躬尽瘁想要去保卫的大好江山。父亲曾殷殷期盼着这个国家能够吏治清廉、井田阡陌,期盼着他所效忠的大周与天地共存,与日月同辉。

功名未了男儿事,争遣心头系得旌,父亲与哥哥们是再也等不到夙愿得偿的那一天了,可自己呢,就一直留在晋王府里虚度光阴吗?

“念卿果然英雄少年,我服气了。”不知何时,晋王终于带人气喘吁吁赶了上来,他催马行至沈思身侧,立在那手搭凉棚举目四望,语气中止不住的惬意骄傲,“我晋地秋色如何?可还入得了沈小将军的眼?”

沈思答非所问,平静开口道:“晋原北高南低,多山地丘陵,东西两侧隆起,中部为沉陷的盆地,这种地形本就易守难攻,而晋阳城更是‘前名谷,背亢山’,兵法谓之‘雄城’,不可攻也。但这些优势只是对朝廷方面而言,别忘了晋原为边塞重镇,北临鞑靼,万一鞑靼在此时出兵,晋原将腹背受敌,再难自保。”

“呃……”晋王满肚子的诗情画意瞬间被生生噎了回去,他梗着脖子咽了口吐沫,啧,怎就忘了这黑小子是个不解风情的家伙呢,恐怕三山五岳看在他眼睛里,也跟沙盘上插了小旗的土堆相差无几吧……任凭心中再多腹诽,晋王依旧和颜悦色细细相告道,“念卿且放宽心,我已派人从鞑靼探听到了切实可靠的消息,古力赤大汗病入膏肓,不久人世,布先与哈里巴两兄弟如今正争汗位争得不可开交,一年半载之内恐怕是无暇旁顾了。”

沈思点点头,沉默片刻,又问晋王:“听郡主说,张世杰将军营中新添了几门虎蹲炮?”

晋王一愣,旋即认命地挑挑眉,明明自己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那个,怎么到了沈小五面前,就只有老老实实回话的份儿了呢?还有自家那不成器的女儿,私下探听军政大事也就罢了,难道还要敲锣打鼓四处宣扬她老爹手里都藏了哪些家底?唉……

不等晋王作答,沈思兀自分析道:“此炮首尾长两尺,炮头由两只斜角铁爪架起,行动较为灵活,适于野战。待发射之时,大小弹丸齐齐飞出,轰声如雷,不但杀伤力巨大,更可迅速破坏敌人阵型,大周军队以步兵为主,用它来应战最为有效。”

听了沈思一席话,晋王甚为惊奇:“想不到念卿对新式火器也颇有研究。你所言极是,我正与阿渊商议着,准备仿照沈家军组建几支精锐骑兵营,每营三千人,配虎蹲炮二十门。此番朝廷所派兵将大多是京营近卫,士兵虽年富力强,却因吃了多年太平饷而缺少实战经验,两军对垒时我方可先以炮火猛轰,再以重甲骑兵冲击,分而破之,才有望一举歼灭。”他说得兴起,又忽然想到什么,“对了念卿,前几日我翻阅《武经总要》,上头提到一种叫‘霹雳炮毒火球’的东西,据说十分威武,你可知晓?”

沈思略一迟疑,斟酌着答道:“此物早在南宋虞允文率领的‘采石之战’中就曾使用过,其内部除火药外,还装有狼毒、砒霜、巴豆、石灰、沥青等物,爆炸之时可生起毒烟,使中毒者口鼻流血倒地而亡。依我所见,即便此物可迅速克敌制胜,却过于阴毒,有悖道义,实不该用于战事。”

晋王闻言连忙摆手:“念卿放心,我只是出于好奇询问两句而已。”

过了片刻,沈思勾起唇角淡淡一笑:“我知道……不然我便不说了。”

晋王扁扁嘴,也跟着笑了起来。

既然上了山,总不能空手而归,几名年轻侍卫得了晋王许可,循着野兽脚印追踪而去,很快便成功围猎了一头上百斤的黑毛野猪回来,至于旁的野鸡野鸭野兔子,更是不在话下。

满载了战利品打道回府,晋王命人将野猪身上前扇骨处最滑嫩的一块肉炙烤了做成下酒菜,又邀沈思道:“晚间同在水阁用膳如何?”

沈思不置可否地眨眨眼:“可有好酒?”

晋王莞尔:“不管是绍兴的女儿红,桂林的三花酿,孝义的羊羔乳,南粤的罗浮春,还是晋原的竹叶青……只要念卿你说得出名堂,我王府之中便应有尽有。”

沈思听后既不答话也无任何反应,只管扭头匆匆离去了。侍从们不解其意,纷纷偷眼瞧向晋王,但见晋王有条不紊地吩咐着一应事项,满脸气定神闲,众人便愈发称奇了。

想不到烤肉一上桌,美酒一启封,沈公子就准时大摇大摆返回来了,还忙里偷闲沐浴更衣打理得浑身清爽。他身上披着件素色半旧褂子,头发松松挽起,只以一根额带勒着,发梢还滴滴答答淌着水珠,那架势比在自家卧房更显自在随意。

晋王比谁都看得清楚,沈小五纯粹是被酒虫勾引来的,自己哩哩啦啦念出一长串酒名的时候,分明看到那小子喉结处“咕噜”动了一下,不是馋到流口水又是什么?至于来去匆忙,想必是怕好酒被别人尝了先吧。

野猪肉本就新鲜肥嫩,经了王府御厨的巧夺天工悉心烹制更显美妙绝伦,照比平日的珍馐佳肴别有一番风味。

左右没有外人,晋王轻声招呼道:“阿屈,你也过来一道喝两杯吧。”等了半天不见人影,他又略略抬高音量唤了声,“阿屈?”

片刻之后,屠莫儿不知从哪个角落飘了出来,悄无声息坐在下首,向晋王稍稍点头施了一礼,便安静吃喝起来。

自打从王妃那听到了屠莫儿等人的身世,再与他们相处时沈思总忍不住留意多观察几眼。平日屠莫儿贴身保护晋王,神出鬼没抓不着踪影,此刻同席而坐沈思才算真正看清了对方的样貌。屠莫儿总是低垂脖颈,长发垂下来遮住半边脸孔,饶是露出这半边,额头也已布满了鱼鳞状干硬的伤疤,狰狞可怖,只修长的眉眼依稀可辨当年俊朗模样。

遥想十数年前一介翩翩佳公子,竟落得这般下场,不免令沈思无限唏嘘。同样是瞬息之间满门沦丧,同样是身负着血海深仇,起码自己还能堂堂正正以真姓名示人,还有人回护宠爱着,奉若明珠至宝,其实也算不幸之中的大幸了吧……

正自胡思乱想着,屠莫儿忽然抬起头,迎着沈思的目光望了过来,沈思端着杯酒刚要往嘴里送,不留神被吓了一跳,酒水呛到了鼻子里,激得他咳嗽不止。晋王见状连忙伸手过来帮他拍着背,还小声取笑道:“便是馋酒也要忍耐些许嘛,你武艺这般高强,还怕抢不过别人?”

沈思平日总和金葫芦、牛黄等人一道说说笑笑,早已习惯于不分尊卑打成一片了,此刻忘情之下竟回手一记凿栗弹向了晋王。晋王毫无防备,被他“咚”一声弹在脑门上,整个人都愣住了。

就算再平易近人也好,再虚怀若谷也好,王爷终究是王爷,人前总要顾及体面的。见晋王脸色微变,所有人皆停下了手中动作,躬身立在一旁噤若寒蝉,连眼神都不敢移动分毫。整个水阁一时鸦雀无声,只有风吹帘拢窸窣作响。

这功夫沈思也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他本打算干咳一下缓解尴尬,不想方才呛咳的劲头还没过去,一下子竟憋也憋不住了,满座只听他一人在压抑地咳嗽着。

好半天,晋王神色古怪地抬手摸摸脑门,自嘲地摇摇头,继而笑着抚上沈思后背帮忙顺着气,嘴里轻叹:“你呀……”

众人察言观色,各自松了一口气,又过了好一阵,才渐渐响起轻微的咀嚼声和筷子碰触碗碟发出的清脆声响。

菜吃得差不多了,酒却没喝尽兴。晋王命人撤去满桌的油腻吃食,重上了几样清爽菜蔬,与陈年烧酒一起摆在矮几上,又拉了沈思到罗汉榻上相对而坐,慢悠悠小酌起来。有美酒加持,气氛热络不少,沈思脸上笑容也愈发真切了。

不一时,有侍从过来回话,说戈小白戈公子恰巧经过,听说王爷在此饮酒,想进来为王爷操琴演奏一曲,以助雅兴。晋王这些时日都忙碌着筹备战事,再没多余精力应付后园诸位公子了,戈小白屡次求见都碰了钉子,不免自己跟自己怄起气来,短短几天竟瘦了一大圈。人家既然来了,晋王也不好再拂了他一番美意,于是特命人去将戈公子“请”了进来。

戈小白一进门,沈思便被他如临大敌的阵势给逗乐了,还说什么“恰巧经过”,分明就是“有备而来”的,他通身盛装华服,发髻梳得一丝不苟,走动之际带起阵阵香风,眉毛用黛青细细描摹过不说,唇间还点了少许胭脂,真是好一个唇红齿白的俊美儿郎。看看戈小白,又看看自己,沈思煞有介事地咂了咂嘴吧,咕噜吞了口酒下肚。

戈小白并不理会沈思,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只管飞向晋王:“王爷想听什么曲子,小白今日就献丑了。只求王爷听了我的曲,别忘了那‘天赐人间吻合人’。”

这话沈思没觉出什么,晋王却听得明白。戈小白分明是知道自己与沈思未曾有过床笫交欢,所以故做轻浮之语,想用“过来人”的姿态压沈思一头,可惜在这上头他实在高估了沈思,别说沈小五根本听不懂那些淫词艳赋,就算听得懂,也完全觉察不到对方是在以此挑衅。戈小白越是妒意横生,晋王越是不肯迁就他,反笑容可掬地点点头,转而询问沈思:“念卿可有什么想听的曲子?”

沈思是个粗人,并不善揣度人心,晋王既然问了,他便照实回答:“歌曲文章上我所知有限,此刻喝酒喝得正酣畅,那等附庸风雅之事日后再做也不迟,依我说不如另添一副杯箸,请戈公子坐过来划拳行令,痛饮几杯才好。”

戈小白见晋王事无巨细总要征询沈思意见,心中本已不快,又听沈思将自己奏琴说成是“附庸风雅”,更觉不满,他低眉浅笑道:“沈公子真乃性情中人,饮酒也饮得这般豪爽。只不过我等‘附庸风雅’之人只会以诗佐酒,以乐助酒,如市井莽夫一般撸起袖子划拳行令却是不会的。”

沈思就算再迟钝,也听出了对方话里话外暗含着讥讽之意,他抬头看向晋王,晋王也刚巧看向他,二人不约而同相视一笑,只把戈小白的言语当成是发少爷脾气,全未放在心上。

这份默契在戈小白看来愈发刺得牙酸眼热了,余光一扫见旁边条案上摆着棋盘,他愤而提议道:“既然沈公子不喜音律,你我便对弈一局如何?古有尧舜先贤以棋教子,今有你我兄弟以棋会友,沈公子意下如何?”

戈小白是晋原才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他约沈思下棋,摆明了是想借棋艺给沈思来个下马威,以解心头之气。这点门道不光晋王看得清楚,连沈思也是心领神会的。晋王生怕沈思遭受一星半点儿委屈,当即出面拦阻道:“念卿才喝了好些酒,醉眼惺忪的,只怕连黑子、白子都分辨不清了吧,要对弈往后有得是机会。”

谁知沈思根本不领他这番好意:“诶,世人都说诗仙李太白可斗酒诗百篇,你又怎知我不能斗酒胜百弈呢。醉了倒好,吕洞宾醉酒提壶力千钧,铁拐李旋踵膝撞醉还真,形醉意不醉,步醉心不醉,说不定于棋技上头也合用。”说着话他毫不客气地支使胡不喜道,“胡总管,去将那付‘云窑子’取过来吧。”

话音刚落,胡不喜已忙呵呵小跑了过去,嘴里还恬不知耻地奉承着:“是是是,即刻就来,公子真是才华横溢出口成章,原来喝醉了下棋也有这许多说法,老奴真真受教了。”

胡不喜向来是欺软怕硬奴颜媚骨,从前看不起沈思相貌普通、衣着土气,每每鼻孔看人,如今知道晋王疼沈思疼到了心尖上,他便恨不得跪下给沈公子舔脚底了。只可惜这一记马屁拍在了马腿上,沈思根本不领情,他自己几多斤两自己再清楚不过,他所说的不过是些个拳法招式罢了,距离“出口成章”可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

棋盘摆定,因戈小白虚长几岁,当仁不让抓了一把白子在手里,是为“猜先”。沈思也不多想,随手捡起一颗黑子丢在了桌面上,戈小白摊开手掌,里头恰好是单数,于是沈思先行执黑落了一子。

晋王倒了杯酒握在手里慢慢抿着,目光也专注在了棋盘上,预备着沈思力有不逮时自己好提点一二,以使沈思输得不至太过惨烈。可沈思对他却看也不看,只管与戈小白在方寸之间拼杀起来。二人下棋极快,在旁人看来几乎没有思索的时间,黑白两子一逼一扳,一关一拆,一断一跳,戈小白妙招频出、步步紧逼,沈思则见招拆招、沉稳应对。

没等晋王这杯酒喝完,他二人已收官了,点目过后,戈小白以一子之差险胜。沈思输了并不以为意,依旧畅快饮酒、谈笑如常,戈小白赢了却赢得并不甘心,他才貌双全盛名在外,本该大败沈思才是,胜其一子算什么本事。闷头喝了两口酒,戈小白对沈思说道:“方才一战太过仓促,未能尽兴,不若你我再战一局如何?”

沈思扬起眉峰望了他片刻,脸上似笑非笑:“与戈公子下棋倒也受益匪浅,既然你有此意,我自当奉陪到底了。”

这一次换了戈小白执黑,他借先手之便处处占尽上风,速度也较先前慢了许多,大有不教训到沈思不罢休的狠劲。哪想到一局终了,仍是不多不少以一子之差险胜。戈小白额间鬓角不觉渗出了冷汗,难道说自己真格遇见高手了?可照沈思一贯的表现来看又不太像,他只能在心里暗暗安慰自己,沈思定是走了好运势,才会侥幸两次都仅输一子的,自己只需再谨慎些,使出真本事,不信制服不了那黑小子。

最初晋王也以为沈思对棋艺是一窍不通的,见他一子惜败于戈小白,晋王已是刮目相看了。毕竟戈小白在这上头下过功夫,也经由名师指点过。待看到沈思第二次依旧只败一子,晋王便知他是在有意戏耍戈小白了,也怪戈小白太过自负,不懂及时收手,便只能自取其辱了。

看着沈思大出风头,晋王觉得既有趣又自豪。他这辈子见过的美男数不胜数,细想来一个个不是眉目如画便是温润如玉,以松柏之姿、梅兰气度相喻也不为过,但那些堪比画中人的少年和沈思一比较,就显得太过呆板了,美也美得死气沉沉。沈思就像野地里奔腾撒欢的小兽,追也追不上,抓也抓不着,逼急了张嘴就咬,搞不好还会见血。可那家伙即便再灰头土脸再粗暴凶残,也是活灵活现的,是让人抓心挠肝要去牵挂的。

戈小白是个极为执拗之人,不出晋王所料,又不依不饶非与沈思战上第三局不可。这次他下得极慢,每一步都深思熟虑斟酌再三,可任凭他使尽浑身解数,到最后也没能与沈思拉开那一子之差。

三局三胜,对方却次次只输一子,对弈双方高下立判,便是彻头彻尾的外行人也能看出个中玄妙了。戈小白脸色渐渐泛起青灰,一片颓败之色,他定定坐了片刻,才撑着桌角站起身来,勉强笑道:“王爷,夜已深了,小白甚是疲惫,就先行告退了。”说完踉跄着朝外走去,下台阶时一脚踩空,幸亏随侍的小童眼疾手快一把将人扶住,才不至摔倒受伤。

墙倒众人推,胡不喜还在旁边冷言冷语小声念叨着:“唉,这人呐,脸面是自己争的,也是自己丢的。没有金刚钻,就别揽那瓷器活,好比咱家是无根之人,就不该学人家奢求什么妻贤子孝了……”

沈思虽不喜欢戈小白高高在上的清高模样,却更讨厌胡不喜落井下石的小人腔调,当即打断了胡不喜的话:“胡总管,酒喝得差不多了,烦劳你再去取些来吧。”

胡不喜身为大总管,原本无需做这些跑腿打杂的活计,但沈思既然交代给他了,他自然不肯放过这献媚的大好机会,当即捣腾着两条罗圈腿躬身跑了出去,恨不得在脑门上用朱砂笔清楚写上“狗奴才”三个大字。

沈思将棋盘胡乱一推,舒服靠在软垫上,指着胡不喜背影撇嘴道:“这等反复小人,换做是我早已一脚踹出门去了,你倒能忍。”

“小人虽不可‘交心’,却可‘交易’,只需给点好处便得随意驱策了,有何不好?”晋王用筷子尖拨弄着碟中小菜,翻出一块姜片来,举着说道,“念卿可还记得,早先你因寒邪入体闭阻了经络,我命阿渊亲自开具药方为你调理,当中有一味药材叫南星,本是有毒的,单独服用会令胃脘血肿溃烂,可这南星搭配上生姜同服,却又成了祛风散寒的良药。”

沈思仰头灌了口酒,不以为然地摇头道:“你说的道理我听懂了,便是功过在人、物尽其用嘛。但他方才那一副嘴脸端的可恼,给人瞧去岂不连你都要被轻看了?”

“念卿啊,你可知财主家养恶犬是为了什么?凡有穷亲戚上门借钱,不宜亲自往外赶,便将那畜生放出去嚎两嗓子,将人吓跑。”晋王意味深长地笑了笑,“这亲王之尊,也有很多话是不好亲自说的。戈小白气焰太过嚣张,也该要吃点苦头,压他一压了。身边有个现成的白脸,使起来倒也方便。”

“卫守之啊卫守之,怪道你在晋原万民敬仰,原来恶人、恶犬都教旁人去做了。”沈思夸张地感慨道,“你这种人真是城府深厚,深藏不漏啊。”

晋王眼神幽幽望过来,大笑道:“哈,这‘深藏不漏’说的是你才对吧,念卿真是处处使人惊喜啊,说说看你还有多少本领是我不知道的?”

沈思摊手苦笑:“恐怕你要失望了,除此之外,我的的确确再没别的本事了。只因我的授业恩师曾仓先生酷爱下棋,夜来无事总要到后山洗心寺去找老方丈秉烛对弈一番,山路崎岖不平,老师又腿脚不便,故而次次都携了我与伯龄一同前往,我负责在前头提灯笼驱蚊虫,伯龄就负责搀扶老师。日复一日围观下来,再愚钝也能修炼成半个行家了,一来二去,等老师再与方丈下棋时,我与伯龄便也在外间下上几盘,只不过我这人生性好动,缺少耐心,总坐不住,时常下到一半便拉着他到院内比剑去了,以至几年下来竟没多大长进……”

留意到沈思一提起卫悠顿时变得满脸喜悦,滔滔不绝,晋王逐渐沉默了下来,自斟自饮接连喝过好几杯酒,也和衣歪倒在沈思身侧,眼望着灯盏上跳动的烛火不知在想些什么。沈思误以为他是倦了,坐起身来伸了个懒腰:“酒喝得差不多了,子时将近,你也早些回去休息吧。”

谁知晋王一把将他扯住,又朝门外吩咐道:“再拿酒来,再拿酒来。”

少顷,几名侍女端着酒送上前来,撤去桌上多余的杯盘,又躬身请示道:“不知王爷今晚打算歇在何处,还请示下,婢子们也好先行过去准备。”

晋王闭着眼,胡乱挥挥手:“去去去,都下去,远远候着,有多远便多远,别教我看着心生烦躁。”

一众侍从、侍女不敢忤逆上意,都在管事的带领下轻手轻脚退了出去,顺便掩好门窗幔帐,偌大水阁之中只剩了晋王与沈思二人。见晋王言语之间已染了醉意,沈思问道:“可是想睡了?我叫人送你回去吧。”

晋王撩起眼皮,看着他嘻嘻一笑,直接擎起酒壶,仰头咕咚咚灌下好几口,又兴之所至击节而歌道:“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

沈思傻傻听了一阵,试图打断晋王:“你……是不是真喝醉了?”

可晋王根本不理睬他,犹自低声吟唱着:“泛楼船兮济汾河,横中流兮扬素波。箫鼓鸣兮发棹歌,欢乐极兮哀情多。少壮几时兮奈老何,少壮几时兮……奈老何……”

沈思不知如何是好,愣怔片刻,欲起身唤人过来照顾晋王回房就寝。谁知他刚一离开卧榻,晋王便手扶胸口伏到了床边,看样子是想要呕吐。

“喂你……诶……”沈思赶紧回身,找来漱盂端给晋王,又做比成样在晋王背上不住拍打着。

晋王就着他的手干呕两下,什么也没吐出来,又躺回枕上迷迷糊糊吩咐着:“茶来!”

沈思虽做不惯这些,却也不能丢下人不管,只得一边跑到桌边去倒水,一边急切地朝门外叫道:“来人,人呢?”可人都被晋王给打发得有多远走多远了,任是扯着嗓子唤了半天也不见一个人影。待要出门去叫,可他只稍稍离开一些,晋王便趴到榻边哇哇作呕,又是要酒,又是要茶,搞得他手忙脚乱应接不暇,根本没法走远。

如此几次三番折腾下来,沈思额头也冒了汗,好容易坐下喘口气的功夫,冷不防被晋王从后头拽了一把,竟将他给拽倒了。两人衣衫缠绕着,不慎滚在一处,晋王两条胳膊从他背后绕过,像抱树桩一样将他紧紧抱在了怀里。

沈思两手用力一撑,试图挣出来,可还没等得逞,晋王便晃悠着脑袋连连喝道:“别动,晕,想吐得紧。”

保持着树桩的姿势直挺挺缓了一会,沈思再要起身,又被晋王如法炮制拖了回去。沈思从未照顾过酒醉之人,也不知头晕欲呕时该如何处置,他真怕晋王会当场吐出来,故而不敢乱动,想等晋王睡着了再起身叫人进来伺候。可这样动也不动地躺在榻上,还没半盏茶的功夫,他自己便先睡熟过去了。

灯台上红烛燃尽,自行熄了,满室陷入一片昏暗。听着沈思发出细微鼾声,晋王扯过身后绒毯盖在了两人身上。绒毯底下,他将手缓缓探入了沈思领口,那里只挂着薄薄一层单衣,稍加拉扯便散开了,里头是温热滑腻的肌肤。

沈思的身体虽不比那些娇弱公子雪白细嫩,却胜在常年习武,肌肉饱满紧实,富有弹性,又不失少年人的精致流畅。晋王的手掌从锁骨处开始,缓缓向下游走着,划过笔挺的腰身,平坦的小腹……单是这样简单的触碰,已使人心旌神摇难以自持了。

他将双臂又收紧一些,胸膛紧贴着沈思后背,脸孔深深埋在对方颈间,贪婪地亲吻着,爱不释手……

第二日早起,天还没亮,沈思便被一阵嘈杂的脚步给吵醒了。他隐隐约约听见有人说着:“顾名珍已率军出怀庆府,奔泽州府杀来,而另一路人马矛头直指平定府……”

接着好像是晋王的声音:“时机差不多了,咱们也出发吧。”

沈思坐起身,见晋王穿戴齐整从外头走了进来,一时有些恍惚:“天亮了吗?”

晋王满脸温柔笑意:“还早得很,你再睡一会吧。”

沈思揉揉眼,有些分不清自己是清醒着还是在做梦:“咱们酒可喝完了?”

晋王来到榻边,伸手轻拍了拍他肩膀:“等回来再陪你接着喝。”说完转身走了出去,步伐沉稳矫健,姿态神清气爽,竟丝毫看不出半点宿醉的模样。

远处三声礼炮响起,那是大军出征的讯号。呆坐半晌,沈思有点回过味儿来了。犹记得去岁刘谷山上对饮之时,自己曾经见识过晋王的酒量,即便算不上千杯不醉,可也绝不在自己之下,何至于区区几壶便耍起酒疯来了?卫守之那老狐狸,昨晚酒醉原是装的!

照此推断,自己八成、可能、差不多……是被占便宜了……

第35章有情痴,两处沉吟各自知

随着晋王离去,外间那些窸窸窣窣的说话声、脚步声也跟着消失了。骤然安静下来,人反而没了睡意。沈思手脚大开仰躺在榻上,眼瞪着头顶绣有牡丹引凤图的幔帐,努力回忆着昨夜发生的一幕一幕……只记得晋王痛饮了几壶酒,趴在床边醉态横生,一忽儿要茶,一忽儿作呕,把人支使得团团转,最后还胡乱抓扯着拽倒了他。至于自己是怎么睡着的,睡着后又发了什么,就完全不得而知了……

想到晋王极有可能是假醉酒之机行戏弄之事,沈思深觉窘迫又懊恼。生而为人十数载,他若非于军营中勤加操练,便是于深山中修习苦读,且满脑子扬威疆场、功盖千秋的宏图大志,从未将情情爱爱放在心上,因而对床笫之事只有道听途说的一知半解,关于这男子与男子间的翻云覆雨、鱼水交欢,更加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了。

大力揉搓了几下凌乱的头发,自己跟自己别扭半天,沈思终于有了几分主意,他挺起头颈看过四下无人,悄悄将手探进里衣底下那处隐秘之所,前面拨弄拨弄,后面按压按压,见都并无不妥,这才抿起嘴角傻乎乎点了点头。

再想想,还是存着几分质疑,他干脆一骨碌坐起身,“嗖”地光脚跳下床,施展身形打了一套“六合通背拳”。确认过自己出手依旧灵活矫健,弹腿依旧迅猛凌厉,这才彻底放下心来。

门外候有几名侍女,都是晋王平素用惯了的,行事颇为稳妥。晋王唯恐沈思饮多了酒会略有不适,特吩咐几人留意伺候着。谁知众人等来等去不见沈公子召唤,却听见室内传出了“噔噔咚咚”的诡异声响。

侍女们迷惑地听了半晌,直到响动停止,才壮着胆子小心询问道:“公子可是醒了?”

好半天,沈思结结巴巴回了一句:“啊……嗯”。

侍女们赶紧打起精神恭敬问道:“那婢子们进来伺候公子梳洗更衣可好?”

“不必劳烦,我回去了。”话音刚落,沈思便推门走了出来,他衣衫已尽数穿戴整齐,头发粗粗束起,额头、鼻尖还渗着一层薄薄的细汗。

众人一愣,纷纷低下头轻声应着:“是。”眼神却止不住往沈思身上打转。晋王昨夜与他同塌而眠,今晨又格外殷勤周到,个中玄妙想已不言自明了。

走出两步,沈思有心问问此刻是什么时辰,猛一转身,就见两名侍女刚刚将视线从他身上移走,还彼此交换着眼神,嘴角隐隐流露出一抹别有深意的笑容。

沈思轻快地挑了挑眉,并未放在心上。或许是自己言行稍嫌粗鄙、举止过于放旷,以致招人侧目了吧。他从小自在惯了,对这王府深宅里诸多的繁文缛节向来视若无睹,即便戈小白、张锦玉偶有讥讽之语,权作是蝇虫嗡嗡过耳也就罢了。

晨起是府中最为忙碌的时刻,丫鬟仆从杂役伙夫们各司其职,端茶的,送水的,拈花的,洒扫的,园中一派热络景象。

湖畔几株金桂开得正盛,黄金点点,碧玉层层,偶有风过,吹起阵阵甜香馥郁之气,令人心旷神怡。沈思沿着游廊信步而行,欣赏着满眼的琼楼玉宇清露秋光,连脚步也愈发轻快了。

一众人等见了他纷纷请安问候,态度礼貌恭顺。可擦肩而过之际,沈思总感觉那些人的目光在有意无意从他头颈间瞄过。起初一个两个,他还当是自己过分敏感了,待到三个五个皆是如此,他就再难淡定了。有矜持些的,只略看上一眼便低着头匆匆退开了,有那调皮胡闹的小丫头,只管掩着唇吃吃偷笑,更有些年岁较长、资格较老的,还会头碰头窃窃私语几句。

就算沈思再粗枝大叶,此刻也察觉出异状了。他一边大步疾走,一边暗暗揣测,莫非自己脸上染了污渍?头发沾了草叶?可伸手摸摸又没发现什么。再说他平日里大多不修边幅,练武练到灰头土脸、喝酒喝到衣衫不整也属常事,众人早已见怪不怪了,还有何稀奇可瞧?难道说……是自己受晋王戏耍一事被人知晓了?更加不可能啊,晋王借酒耍赖之前明明是将人都打发走了的……

沈思带着满心费解快步走回了自己居住的院落,一进门就看到金葫芦在院中浑身大汗舞弄着根白蜡杆。那本是骑兵所使的大枪,练习时为防误伤才卸下了枪头,枪身长约丈余,鸭蛋粗细,照比步兵用的小花枪沉上数倍,普通人双手端平都很困难,他能舞得虎虎生风实属不易了。沈思旁观片刻,下意识击掌叫了声:“好!”

金葫芦一见沈思,当即兴高采烈窜上前来:“公子,你前些日教我那套枪法我终于记熟了,只是总感觉使不上力气,枪一出手便难以掌控。”

“抖杆子是内家功夫,不能靠手臂发力,更不能发死力,劲道要用在腰上……”沈思随手接过长枪演示了几下,“天下武功本一家,太极讲究‘听劲’和‘整劲’,枪法也是同理,不要用眼睛看,试一试用手去感觉枪头的走势,人枪合一,全力击出,方能一招至胜。”

金葫芦接枪在手,按照沈思的指点重又专心致志练习起来。因出了汗通体闷热,他索性将外衫脱了去,领口敞开袖管挽起,露出大片黝黑的皮肉。这段日子在沈思的调教下他本领越发精进,胸腹肩背渐渐生出了坚硬厚实的肌肉,举手投足间平添不少阳刚气概。

沈思盯着金葫芦望了一会,忽然想到什么,抬手将人招到跟前:“对了多寿,你看看我,看我有何怪异、滑稽之处?”

“啊?公子这话是何意思?”金葫芦与沈思的关系亦师亦友,朝夕相处下来,连脾气秉性也学去了三分,除却立志做将军外,他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兵法、武艺上头,待人接物未免显得有些木讷愚钝。

沈思一时间也找不出合适语句表达脑海里的感受,只管伸出手指朝自己胡乱画了几个圈:“我是说……你看我的脸,看我的头发,衣着……照比平常可有不同?”

金葫芦一脸严肃地绕着他前前后后转了阵子,指节蹭着额角嘟囔道:“恕我实在眼拙,也看不出什么名堂,公子就不要考我了……咦?”他似有所发现,凑近了指着沈思脖颈处好奇地问道,“已是立秋时节,怎么还有蚊子?看公子被咬得这一片片红斑,皆有拇指肚大小,何其凶残。嗯,八成冻不死的全都是毒蚊子!”

经他一说,沈思半信半疑将手探向了颈间,倒也奇怪,被毒蚊子咬过的地方非但不疼不痒,也摸不出丝毫肿胀,若非金葫芦提醒,他根本察觉不到。

这功夫牛黄也打着哈欠从厢房里走了出来,对二人口齿不清地招呼道:“公子早安,小金兄弟早安。”

其实金葫芦一早练枪的时候牛黄就被吵醒了,只不过贪图安逸赖在床上不想动弹,直等到沈思进了门,他才慢悠悠爬了起来。可巧小狐狸正趴在他门前眯着眼晒太阳,牛黄脚下一个不留神,差点踩到狐狸尾巴,只听小狐狸“嗷”一声尖叫跳了起来,四爪翻飞攀着牛黄的身体三两步跃上了房顶,力道之大,差点将牛黄蹬出个跟头。牛黄气极,随手从兵器架子上捡起根九节鞭朝小狐狸甩去。小狐狸只轻松一闪便躲过了袭击,那鞭梢儿在空中转出一大圈,又直笔笔朝着牛黄飞了回去,吓得牛黄连连倒退,嘴里惊呼着:“娘啊!”

幸而沈思与金葫芦二人及时出手,一个扯住后领将牛黄拎到旁边,一个持枪搪住了鞭身,否则牛黄那满口细牙就要被抽得一颗不剩了。

牛黄这厢尚惊魂未定,就被金葫芦一把拖到了沈思近前:“牛黄大哥,公子被毒蚊子咬了,你那里可有对症的药膏药粉?有的话速速取来。”

“毒蚊子?”牛黄来到晋原数月还是头一遭听闻,他顺着金葫芦的手指张望过去,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小金兄弟,惨了惨了,竟敢咒骂王爷千岁是蚊子,还有毒,看治你个大不敬之罪,啪啪啪打板子打到屁股开花。”他毕竟年长几岁,又生于乡野之地,男男女女的事也见识过一些,自然知晓那印记是哪里来的。

这话金葫芦不懂,沈思一时半刻也没弄懂,两人齐齐望向牛黄,眨巴着眼睛不明所以。

牛黄正了正脸色,踮起脚尖附到沈思耳畔小声说道:“看得出王爷与公子情意缠绵,如胶似漆,小人在此先贺喜公子了。”

“啊?”沈思眼睛睁得老大,舌头打了襻一般结结巴巴问道,“你、你说、说什么乱七八糟……”

牛黄无奈地叹了口气,又悄悄耳语道:“公子无须担心,这口唇亲吻所致的斑痕不出三五日便可自行消去了。若是辅以熟鸡蛋热敷,则明日即可平复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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