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趋于平静的大帐再次翻起波澜,按理颁布将令该是先从上等武将开始,今日头令给了绯红郡主,众人只当是对郡主的尊重。可这金葫芦却是个实实在在的无名小卒,放着满座战功赫赫的大小将领不理,先点了他出列,简直是在羞辱其余诸将。一时嗡嗡议论之声四起,直至晋王微微咳嗽一声,才稍稍压制了几分。
沈思毫不理会外界反应,照旧下令道:“由你率领近日招募的新军在晋阳以西、汾水上游驻扎,届时炮声为号,尊我指挥以奇兵之势杀出,此举关系我大军最终成败,万万不可有半分差池。”
所谓新军,是前些时候才刚刚召集起来的一支队伍,原本都是扛锄头、挥钉耙的泥腿子。当初将领们都认为晋王三卫兵强马壮,再行招兵买马只会使军心涣散,但沈思却执意为之,还特别划了一支新兵营出来。如今他不仅将这群泥腿子新军奉为奇兵,还命了金葫芦前去统领,惹得底下诸将纷纷摇头,这简直是将军政大事当作儿戏!
待金葫芦领命退下,沈思又道:“詹士台将军上前听令。”
詹士台是个性情耿直谨遵例律之人,无论心里如何不服气沈思,规矩上还是分毫不差的,他走上前来闷闷应道:“末将在。”
沈思送出将令一支:“着你率两万兵马坚守晋阳城,掌管后方粮草辎重。紧闭四城关,闲杂人等不得随意出入,城内官商平民俱要照常行事,有胡乱造谣者带至衙门问罪。无论前方传回何种消息,未得沈某号令均不得擅自出城驰援,否则军法论处!”
詹士台没想到自己之前那样贬损沈思,沈思对自己倒是信任有加,竟将整个后方交给了自己。沈思仿佛能看透他心思一般,在他上前接令的空当小声说道:“詹将军刚正不阿言语率直,沈某十分欣赏。正因为将军觉得我空以美色事人,我才更要在将军面前做出点样子来,一改将军对我的误解。”
“哼,漂亮话人人会讲,真要做出来才好!”詹士台语气冰冷冰,怒意倒比先前小了不少。
沈思微微一笑,也不反驳。他初来乍到孤立无援,很需要笼络人手在旁协力。谭氏兄弟小肚鸡肠不堪大用,张世杰表面谦恭有礼实则最为倨傲,很难真正收服,反倒是这个詹士台,肚里有话就照实说出口,凡事直来直去,最易交心。
詹士台之后,沈思唤出了张世杰上前:“张大人,请你率领一万骑兵在距晋阳四十里外的泥屯川布防,尽力阻击敌军,但不需一味蛮干,当以士卒性命为先。”
张世杰闻言不禁苦笑,哈里巴所率皆为鞑靼精锐,人数达二十万众,以区区一万人去阻击二十万人,还要以士卒性命为先,这样的抵挡又有何意义?
沈思全不介意张世杰心中如何腹诽,只管接着差遣谭氏兄弟道:“请二位谭将军率五千骑兵并五千步兵,在距晋阳六十里的鸦雀岭阻击敌军,同样不需一味蛮干,当以士卒性命为先。”
谭天明迟疑片刻,斗胆回道:“鸦鹊岭虽名中带‘岭’,实则一马平川无险可守,单是以一万兵力迎敌已属勉强,更何况其中还有五千步兵,以步兵对骑兵,这……”
谭天亮不待哥哥说完,已是火往上冒:“大哥,休要再与他理论,这姓沈的分明是看你我兄弟不顺眼,想叫我们白白去送死!我军在人数上本就处于劣势,他又将兵马一分再分化整为零,这哪里是要抵抗鞑靼人的架势?要我说他是鞑靼人的奸细才对!”
说着话,谭天亮不管不顾掀起毡帘朝外走去。还未等他迈出大帐,便有一股阴风挟裹着黄沙烟尘卷入帐内,呛得众人一阵咳嗽。帐口小卒忽然指着天边聚集起来的土色云块失声惊叫道:“快看,那是什么?”
但见那云团形状古怪非常,几似巨石垒就的城池,又如崩裂坍塌的土山,一大片慢慢向下压来。整座营地很快被大雾所笼罩,直至云层降到相距地面一尺左右,才逐渐散去。
张世杰心头一动:“莫非……这就是古书中记载的‘营头之星’?”
被张世杰这一提醒,谭天亮幸灾乐祸地冷笑道:“古书有云:营头之所坠,其下覆军杀将,血流千里,极其凶险。哈,该不是为将者惹得天怒人怨,神鬼都来示警了吧!”
今日沈思种种布置本就叫人费解,此时又天现异像,帐中顿时一片嘈杂。谭天亮趁机跪在晋王面前进言道:“王爷明鉴,这沈念卿既无守城之才干,又无服众之德行,公报私仇害我兄弟,天都不容他!这‘营头’乃大凶之兆,不可不防,还望王爷三思啊……”
不等晋王有所应对,沈思已是一拍桌案厉声喝道:“谭天亮,我对你一忍再忍,断不能三忍!来人,即刻将其拿下!”
两名小校刚欲上前扣住谭天亮肩膀,就见谭天亮双臂一抖:“谁敢?”
小校们忌惮他平日为人霸道,一时间脚步踟蹰着僵在原地,竟不敢再靠前了。沈思指着两名小校斥道:“这二人目无主帅不尊号令,拖下去各打四十军棍,以儆效尤!”
若说绑谭天亮有人不敢,绑小卒子却个个麻利得很,那二人很快被拖到帐外,掀翻在地,手臂粗的棍子带着呼呼风声砸在脊背屁股上,每一棍下去都打得人杀猪般哇哇哀嚎不止。众人听着无不心内戚戚。
待哀嚎声渐渐低弱,沈思气定神闲再次喝道:“来人,即刻将谭天亮拿下!”
有了那四十军棍的前车之鉴,再没人敢含糊其事,又两名小校不由分说抓住谭天亮肩胛将人制住,拉紧麻绳捆了个结实。
谭天亮自然不服,扯着嗓门大叫:“沈念卿,你心虚有鬼!你仗势欺人!凭什么绑我!”
“凭什么?我便清楚讲与你到底凭的是什么!”沈思深吸一口气,“军法官何在?”
军政执法官赶紧出列,抱拳拱手道:“在!”
沈思嘴里向军法官问话,双眼却直直逼视着谭天亮:“军法官,我且问你,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是为何罪?”
“这……”军法官怯怯望了一眼谭天亮,又朝帐外被打得皮开肉绽那二人瞧了瞧,结结巴巴答道,“将军所言乃是轻军之罪,犯者……当斩……”
谭天明闻言一惊,心中暗叫不好。
沈思不紧不慢接着问道:“那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又是何罪状?”
军法官硬着头皮答道:“此谓构军之罪,犯者当斩。”
沈思声势更厉:“我再问你,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大肆邪说,蛊惑军心,何罪?”
军法官鬓角冷汗滴滴答答流淌下来:“此谓淫军之罪,犯者当斩。”
沈思拿手指点谭天亮:“谭天亮,你我二人可是有言在先的,若敢再犯定斩不赦,你该不会忘记了吧?”他愤然挥手,“来人呐,将谭天亮绑赴辕门斩首示众!”
谭天亮尚未认清自身境况,犹自傲慢叫嚣道:“沈念卿你是个什么东西!你可知我谭天亮是何许人!你斩我?你……”
他哥哥谭天明识相许多,赶紧跪在晋王身前连连叩首:“王爷饶命,请王爷看在家父多年鞍前马后鞠躬尽瘁的份上,饶过舍弟一命吧。”
晋王知道沈思是想拿谭天亮立威的,但谭氏兄弟毕竟追随自己多年,他实在舍不得杀谭天亮,于是略一斟酌从旁劝道:“念卿,战前杀将到底不详,况且正值用人之际,不如改为……”
不等晋王说完,沈思目不斜视吩咐下去:“来人,将晋王爷轰出大帐!”
底下小校们都被惊出一身冷汗,谁有胆子敢轰王爷?简直不要命了!一边是主子,一边是主帅,两下较力,苦的还是他们这些差人。
“念卿你……”任晋王再如何善于隐忍,也不觉脸色微变。他毕竟是身居高位之人,平日里何曾有人敢在他面前耍威风?更别提是不留情面地“轰”人了。想着之前答应过沈思的几句承诺,他缓缓吐出两口长气,压抑住心头邪火,最终沉着脸主动走出了帐去。
谭天明想不到事态竟会演变至此,他跪在地上紧追几步:“王爷!王爷!”几乎带了哭腔。
少顷,刽子手托了谭天亮的人头来至帐中:“禀沈将军,谭天亮已就地正法,请将军验明。”
沈思负手走下将台,面色平静地盯着那死人头颅端详片刻,又一个一个目光凌厉地扫视过众人:“尔等既为军人,当知晓军法如山的道理,纪律严明上下一心,方可对敌制胜。今谭天亮一意孤行自寻死路,还望诸位引以为戒。”
台下众人个个垂首不语,再不敢轻易挑衅主将威严。只有谭天明踉跄着扑了过去,抱住弟弟血粼粼的人头大哭三声,随即眼珠“咕噜”一翻,昏死了过去。
第19章马踏处,擎刀所向皆汉土
哈里巴是鞑靼族中远近闻名的“巴特尔”,弓马娴熟能征善战,素有万夫不当之勇。此次出征前夕,因晋王使计搅起了一场刺杀风波,累得他受尽冤屈,故而这场仗他是憋着口恶气要大显身手的。
哈里巴率领二十万大军一路挺进,攻城略地势如破竹,大周境内的重重关卡对他来说简直形同虚设。前方战报一份接着一份递送到晋阳,无不叫人烦恼忧心。
晋阳向北六十里的鸦鹊岭,驻扎着谭天明率领的一万士卒。谭氏兄弟向来同进同出形影不离,如今弟弟新丧,哥哥自然斗志消沉,再兼鸦鹊岭乃是处开阔的荒原,一马平川无险可据,是以还没等他站稳阵脚,人马就被鞑靼铁骑给生生冲散了。
与谭天明相比,张世杰倒算是略高一筹的。他带人埋伏在距离晋阳四十里外的泥屯川,以一小撮人马为饵,将敌兵引进西南方向的葫芦形峡谷中,试图构成前后夹击之势,将哈里巴一网打尽。无奈何敌众我寡,实力悬殊,还不等他的口袋彻底收拢,哈里巴就已毫发无损地突围而出了。
接连击溃晋军两员大将,哈里巴势头更盛,继续马不停蹄朝晋阳杀来。现如今城外就只剩沈思亲率的两万主力了,至于指派给金葫芦那支所谓“奇兵”,根本连影子都没见到半点。
夜阑人静鼓打三更,晋王仍旧睡意全无。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他干脆带着人出得王府,信步登上了晋阳城头。城北十五里,汾水蜿蜒流过,沈思的队伍就驻扎在汾水岸边,可惜视野被重重山林遮挡住了,看不到那里的情形。
听着手下汇报前方战况,晋王一直沉默不语。他脸上神色虽然镇定,心却一寸寸往下沉着。最初他所牵挂的固然是这场仗的成败得失,晋原是他立足的根本,如若晋原有变,他也就失去根基了。但是渐渐地,他对沈思的担忧超过了战争本身,即便沈思是一只搏击长空的雄鹰,可外头风大雨大,也怕会不小心吹折了这只雏鹰的翅膀。
沈思给詹士台下了死令,没有他的授意,任何人不得自作主张出城驰援,包括晋王在内。晋王自己也曾作出过承诺,一不横加干预,二不心生质疑。可他就是难以放下,似乎非得亲眼看看沈思此刻的状况才能安心……
鞑靼人正日夜兼程向晋阳袭来,生死之战一触即发,今晚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沈思最后巡视了一遍营地,派人与金葫芦处互通过消息,将所有策略布置停当,这才带着满身疲惫来在了汾水岸边。他松开缰绳打发了马儿去喝水,自己也俯下身捧起一把夹杂着细碎冰渣的河水,胡乱揉搓了几下脏兮兮的脸孔。
那水寒凉刺骨,沾上皮肤当即冷得人一激灵,清爽之气从头通到脚。沈思原地舒展了两下骑马骑到僵硬的筋骨,抬头仰望,在辽阔苍穹之上,满天星斗若隐若现,朦胧光华洒满了这片遍布卵石的河滩。
朔风吹过,焦枯苇叶瑟瑟作响,苇草摇曳之间透出了清浅的河流,水势无声无息,仿佛静止了一般,月光下勉强看得到水底泛白的细沙。沈思拿鞋尖稍稍探过去一点,水面即刻被搅起了阵阵涟漪。他的脸色被河水映照得银光斑驳,眼珠也如宝石般闪闪发亮。不知这一刻他想到了什么,眉宇间竟慢慢染上了几分凝重之气。
忽然间,有人将一展厚实披风搭在了沈思的肩头,他转身一看,后面站着个黑乎乎的人影,虽是小兵打扮,身量却比一般的士兵挺拔许多,气味也要好闻上许多,那种馥郁之气应是来自波斯进献的极品香料,不消再看,沈思已微微皱眉轻呼一声:“王爷?”
“嘘”晋王食指竖在唇上悄悄制止他,“哪里来的什么王爷,王爷此刻在城中坐镇呢!”
沈思只觉气不打一处来,又碍于周遭有巡逻兵士经过不便发作,只好压低音量责备道:“王爷整日埋怨绯红郡主任性骄纵,依我看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你本人未必有多明晓事理!两军阵前刀剑无眼,明日一战生死各半,你可知你是这晋原地界的主心骨,你若有闪失,万千将士的心血岂不白费了?”
晋王自知理亏,也不敢反驳,只宽厚地笑笑:“念卿无须挂怀,有阿屈跟着,谁能伤我?放心,明日鞑靼人杀来之前我便返回城内,定不会给你沈小将军添乱的。”
“怎么,王爷是听了满耳朵的坏消息,慌了阵脚,特特跑来督战的吗?”沈思不满地瞄了眼晋王,又朝着晋王的斜后方看去,屠莫儿正面无表情微驼着脊背站在那,半张脸孔疤痕交错,在夜色下形同鬼魅。
“并不是。”晋王回答得倒也干脆,“我就是想来看看你。”
沈思原本板着脸,听了晋王的话又不免泛起一丝笑意,可他不想被人察觉自己在笑,于是刻意屏着嘴角,表情变得尴尬又滑稽。他还不自觉抬手抹了把自己的脏脸,暗琢磨此时糊满尘土的模样定然是十分有碍观瞻的。这个卫守之,真是愈发古怪了,来看看我?我有什么好看的?
“你这个人……”他一偏头,不想晋王与他站得极近,毫无征兆之下,嘴唇便似有若无地扫过了对方面颊,彼此“嗖”地四目相交,对方鼻子里呼出的白气喷在皮肤上,拂过汗毛,痒酥酥的。
沈思虽然穿着坚硬冰冷的盔甲,可盔甲之内的身体却变得滚烫炽热起来。就像温暖春意包裹住冰层,冰雪消融,滴滴答答荡漾流淌。沈思的眼神渐渐变得柔和了,在他紧实有力的胸膛深处,仿佛藏着一只活泼好动的小马驹儿,正四蹄轻快地踢踏着,噗通,噗通,噗通……
待巡逻的哨兵走远,晋王附在沈思耳畔偷偷说道:“野地里吹了一天的风,冷了吧?我带了烧酒过来。”
沈思狡黠地笑笑:“现如今我倒不馋酒,只想痛痛快快洗个热水澡。今日奔走了一天,连里衣内都沾了许多尘沙进去,又干又痒,好生难受。”
晋王心思一动:“念卿,等这场仗打完了我再陪你去温泉沐浴,这次绝不捉弄你。”
沈思大方一挥手:“我若得胜,守之亲自替我搓背如何?”
“谨遵沈将军号令!”晋王装模做样拱手施了一礼,笑得满面春风。
回到帐内,沈思急吼吼从晋王怀里夺过酒壶灌了两口,继而心满意足地一抹嘴:“卫守之你好大的胆子,大战在即以美酒消磨本将军心智,简直是知法犯法,该当罪加一等。”
晋王哈哈大笑:“本王既被‘轰’过一次,又何惧再被‘轰’第二次?”
沈思见晋王还在为自己当众驱赶他出帐一事念念不忘,不禁讪讪笑道:“守之,不瞒你说,我虽是沈帅的儿子,可在沈家军里不过是偏将之职,说到执掌帅印威风八面,这还是第一次。”
晋王笑得温柔:“滋味如何?”
沈思自嘲地扁扁嘴:“果然畅快淋漓!”
两人笑过一阵,又饮了几口酒,晋王随意问道:“念卿,你第一次上阵杀敌是什么时候?”
沈思翻着眼皮想了想:“从我记事开始就被沈帅带去校场了,他操练士兵,大哥就操练我们几个兄弟。至于第一次亲手杀敌好像是十岁上头,那时姐夫受命为大军押运粮草,我贪玩偷偷跟了去,不想半途遭遇到一股残兵,我看那些家伙都比我高大上许多,心里也生出几分惧怕,可性命交关,怕也没用。等到真动起了手,发现那行人的力气还未必及得上我个小孩子,自此便再不会怕了。”
晋王微微眯起眼眸,也陷入了回忆:“我第一次杀人是十三岁,那时父亲领兵起事,我和母亲、哥哥为躲避朝廷追杀逃进了山里。有个砍柴的发现了我们的行踪,要去衙门告发领取赏金,我就用柴刀杀了他。因为又慌又怕,一刀砍下了他半边肩膀,血喷出几尺高,临死一刻他还在哼哼唧唧叫着娘……”晋王翻开自己的手掌端详了片刻,“自那以后,这双手就染满鲜血了,自己的血,敌人的血,兄弟的血……我总在想,要是有一天能归隐山林,做个逍遥散人倒也不错。就像你那支家乡小调儿里唱的,揽月山,玉湃川,五百仗,到天边,红崖顶,有神仙……唉,红崖顶上是不是真的能看见神仙呢?”
沈思“噗嗤”一笑:“世上何来神仙?若说红崖顶上景色宛若仙境倒不为过。只是外人不知瀑布后头贴着岩壁开凿的小路,轻易上不去的。”
世事总是如此这般地违背人愿,他与卫悠少年意气站在红崖顶上展望江山激昂文字,而真正俾睨天下的晋王却在羡慕着红崖顶上的神仙生活。喝光了壶中酒,沈思朝晋王豪迈笑道:“算了守之,天下虽大,哪里没有争斗?市井小民躲不过闾巷之争,口角相加,撒泼斗殴。臣工权贵躲不过庙堂之争,尔虞我诈,翻云覆雨。如你我者,躲不过家国之争性命之争,终究是要尸横遍野、血流漂杵的……”
正闲话间,沈思忽然脸色一变,抬手示意晋王不要出声。晋王赶紧闭气凝神定在原处,很快他察觉到脚下地面微微震颤了起来。二人飞快交换了一下眼色哈里巴来了!
与此同时,帐外探马飞奔来报:“将军!哈里巴率军不眠不休连夜杀来,现已越过前方山口!”
沈思一推晋王:“请王爷即刻回城!”他提剑出帐,飞身上马,“来啊,全军出击,随我涉过汾水前去迎敌!”
天边刚泛起一丝鱼肚白,乍明未明。沈思刚刚带了人马在河岸边严阵以待,哈里巴的队伍便如一阵疾风般冲出了山口。沈思坐在马上轻佻一笑:“哈里巴王子,大驾光临有失远迎了。”
哈里巴端坐马上定睛观瞧,已有了三分胜算。领兵的只是个稚气未消的黑小子,人马也不过万余,周边只有一条四野开阔的河道,河水既浅又缓,根本没有伏兵的藏身之处。他心中一阵得意,不觉笑了出来:“听人说晋王色迷心窍,选了个乳臭未干的男宠为帅,还为讨男宠欢心斩杀了有功之将,哈哈哈,而今一见,果然是个小娃娃!”
哈里巴本不是狂妄自大之徒,可谭天明与张世杰都是晋原境内有名有姓的人物,那两人的阻击他不费吹灰之力就攻破了,自然对眼前这毛头小子不甚放在心上。之前闻得有关晋军的种种传言,他还怀着戒心,唯恐是晋王精心设下的骄兵之计。可今日亲眼见到了沈思本人,又见识了这支军队的实力,他已再无顾忌了。
只听得哈里巴一声呼喝,身后士卒顿如猛虎扑食般朝了晋军压来。沈思急忙命人擂鼓冲锋,可惜士气上到底差了一大截,不待敌人靠近,晋原的士兵便个个面露惧色,马蹄后撤,阵型登时乱作一团,很快便如山顶崩落的碎石一般向后退去,挡也挡不住。
鞑靼人撵到汾水河边,哈里巴大手一挥制止了队伍。他立在马上哈哈大笑,此一遭还未及动手,只是吓了一吓,就把晋军吓得屁滚尿流了,可见这群家伙真是不中用至极的。但他也知道穷寇莫追的道理,故而还是留了一份小心。
晋军连滚带爬逃回了汾水南岸,见敌人并未追上来,这才勉强松了一口气。只见沈思故作镇定地高声叫道:“哈里巴,休要狂妄,刚才本将军只是念你跋山涉水远道而来,暂且谦让你一个回合!现在就要教你见识见识本将军的厉害了!”
他一边叫嚣着,一边弯弓搭箭,瞄准哈里巴面门抬手射了过去。谁知那箭经河风一吹,竟如喝醉酒般忽忽悠悠飘了起来,还不等沾到哈里巴的边儿,就早早跌落在了地上,惹得鞑靼大军一阵哄笑。
哈里巴彻底放下戒心,挥舞战旗:“兄弟们,随我杀过去,让汉人狗崽子看看什么才叫真正的鞑靼勇士!”
“嗷!”鞑靼骑兵汇聚成一片黑色潮水,向汾水南岸席卷而来……
晋王行出一程,身后传来了震耳欲聋的喊杀声。他收拢缰绳回头张望,惊见晋军如丧家之犬般仓惶逃窜着,而鞑靼人则穷追猛打气势如虹。他心头忽地一沉,无论如何,不能让沈思独自面对危险!
几名侍卫看出晋王神色有变,纷纷催马上前劝道:“王爷,形势急迫,请速速回城!”
话音未落,晋王已调转马头向回奔去,而屠莫儿则不声不响紧随其后。其余侍卫无奈之下只得飞快跟上,环绕四周以策万全。
晋王一眼寻到位居中军银盔银甲的沈思,毫不迟疑打马贴了上去:“念卿,为今之计还是随我撤回城中吧!”
沈思见晋王去而复返,顾不得惊诧,只胡乱一甩手臂:“胜券在握,我为何要回去?”
晋王心内焦急:“胜算何来?”
沈思直视前方双目炯炯:“我说过要借天兵天将襄助于你的!”
晋王只道他是意气用事,再次苦口婆心劝道:“莫逞英雄,就算据城不出,也可以从长计议。”
“守之你信不信我?”沈思忽而转过头,朝晋王幽幽一笑,黝黑的皮肤衬得两排牙齿洁白发亮。眼见冲在最前面的鞑靼骑兵已经上岸,时机到了,沈思猛地大喝一声,“点火!放炮!”
“嘭嘭嘭”三声炮响惊得鞑靼人俱是一滞,哈里巴还以为是对方有援兵杀到,慌忙四顾,结果视野之内连飞鸟也不曾多出一支。哈里巴再次大笑,那黑小子打仗虽然不济,虚张声势的本领倒炉火纯青。
可还不等他笑声落下,天边又传来了轰隆隆的雷声,鞑靼兵将好奇地循声望去,但见汾水源头天地交接之际蒸腾起了一片魔障般的白雾,那雾似乎在动,飞快地移动着,声音越来越响,呼啸着滚滚而来……那不是雷声!是巨大的水声!
激流犹如万马齐奔,排山倒海,惊天动地。有人惶恐地张大嘴巴:“啊……”还不等发出声响,便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原本清浅平静的汾水以令人眩目的速度暴涨起来,水势茫茫,无边无际,堤岸与河床早已不复存在,到处都是浑浊的大水与泥沙。
飞转的漩涡将人与马匹撕成碎片,迅速吞没,汪洋上起起伏伏着无数的尸体,尸体又被澎湃的水流推向两岸,渐渐堆积成了一条血肉的大坝。
冲在前面的鞑靼人虽然侥幸爬上岸,却即刻遭到了晋军的射杀,想要闪避,后路又被随后逃上岸的同伴堵死了,盲目而疯狂的人群早已章法大乱,人在狂奔,马在狂奔,夺人性命的河水也在狂奔着,有人不慎跌倒在地,眨眼便被无数马蹄踏成了血肉模糊的烂泥。
留在对岸尚未下水的鞑靼人赶紧后撤,无奈马匹受了惊,不住在原地团团打转,拥挤碰撞着扬蹄嘶鸣。凄清的钲声伴随着痛苦哀嚎,在汾水两岸飘荡盘旋。很快,有一队晋军准时从鞑靼人后方围拢了上来,正是不久前被他们杀得丢盔弃甲的张世杰、谭天明二部。张世杰一声令下,万箭齐发,顷刻间将这群惊魂未定的鞑靼残兵杀得人仰马翻。
大风在头顶呼啸而过,卷杂着刺鼻的腥味,分不出来自于泥土还是鲜血。只是瞬息之间,生龙活虎的鞑靼士兵就成了箭下冤鬼、水底亡魂,这场声势浩大的死亡太过震撼,竟有些让人毛骨悚然。
晋王默默望向沈思,沈思则安静注视着眼前噩梦般的景象,脸上无喜无悲。
战争中没有真正的胜利,它永远都伴随着最鲜活最残酷的死亡。在少年沈思与晋原将士们眼中,这死亡里或许还能找到几分浴血拼杀、保家卫国的豪迈之情,然而晋王所见更多的却是凄凉。人命可以轻贱如蝼蚁草芥,也可以高高在上藐视苍生,不手握权力,就只能成为被人肆意牺牲、踩踏的垫脚石。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
洪水与箭阵已使鞑靼人损失过半,剩下的几乎溃不成军。沈思一挥腰间佩剑,剑锋上闪烁着凛凛寒光:“诸位汉家儿郎,鞑靼贼人残暴无道,侵我疆土,食我血汗,辱我姊妹,欺我父兄,有谁觉得窝囊,现在便随我去杀回来!”
汾水两岸山呼海啸:“杀!杀!杀!”
第20章壮志酬,横戈原不为封侯
目送沈思矫健利落地催马冲入战阵,晋王胸中油然而生阵阵骄傲之情。兵是沈思带的,仗是沈思打的,水攻之计也是沈思琢磨出来的,但沈思是他卫律相中的人,归根究底,还不是他眼光了得?
望着面前浩瀚无际的滚滚洪流,晋王止不住喃喃自语:“天兵天将?这个沈小五儿……”他虽于领兵打仗上没多大建树,但早年受到季老将军言传身教,也潜心修习过许多兵书典籍。这两军对垒有何要义能决定最终成败?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
道者,民心也。绯红郡主身着戎装英姿飒爽走上一遭,引得满城子民争相传颂,这可比衙役们敲锣打鼓跑大街、穿小巷广而告之有用得多。连金枝玉叶的郡主都亲自披挂上阵了,足见王爷守卫晋原之志何其坚定,百姓们深受鼓舞,自是上下一心同仇敌忾。
除去人和,天时、地利也至关重要。能化天地气候为己用,已非庸常之质。想必答应出战那一刻,沈思早就想好了破敌之法,不然他为何要去试探冰层的厚薄?之后派死士潜入鞑靼王城拖延时机,正是为了等待汾水上游春汛的到来。
那支由金葫芦统领的新军大多是满怀报国热忱的晋原百姓,一个个虽弓马不精,却都是干体力活的好手,说到挖泥夯土简直手到擒来。他们从土层解冻开始动工,到鞑靼人杀来这短短几日,竟已将最为关键的蓄水大坝建造完成了。
招募新军还有个好处,就是掩人耳目。晋地有几员将士多少兵力,哈里巴出征之前定是周密调查过的。若其中一部分突然消失挪做他用,必将引起对方怀疑。换做新军就不同了,有谁会在意一队连阵型都站不整齐的泥腿子被带去哪里练兵了呢?
至于张世杰与谭天明两路人马的阻击地点,应该也是精心安排过的。既要故意战败,又不能败得太过明显,那两处都位于到达晋阳的必经之路上,地势平坦开阔,不易布防,再加上二人本就士气低落斗志消沉,这一败便更加天衣无缝了。不但成功卸去了哈里巴的戒心,还在鬼门关口又送了他一程。
《孙子虚实篇》有云,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也。这沈小五儿一举一动看似漫不经心任意而为,实则设计缜密环环相扣,他小小年纪便有如此本事,假以时日必是大周不可多得的统帅良才。
那股依靠春汛与大坝造就的洪水虽来势凶猛,去得也极快,不足半个时辰,水位便渐渐降回原处,水面也趋于平稳了。尚未被水流冲走的尸体相互碰撞、纠缠着,聚集一处,在水面上堆积起了大片血肉浮桥。
解决掉了南岸的敌兵,沈思又带着人马向汾水北岸奔去。慌乱之中,那里的鞑靼士兵已被箭雨射杀了大半,侥幸存活下来的部分士卒迅速靠拢,在主帅哈里巴附近收缩成了一团,依旧与晋军顽强对峙着。
哈里巴形容狼狈浑身是血,坐骑早已不知去向,血水顺着他破碎不堪的衣襟滴滴答答往下流淌。即便如此,他依旧是手舞弯刀凶猛异常,有人胆敢近身便一刀过去劈成两半。按照晋王旨意,逮住活的哈里巴回去赏赐纹银千两,捉了死的无功无过,逃了反要受罚。故而晋军只能里三层、外三层远远将其包围起来,却始终无法生擒活捉。
见沈思来到,士兵们当即分撤两旁,为他让出了一条小路。沈思行至哈里巴对面数丈之遥,翻身下马,冲着哈里巴一拱手:“二王子,今日一战你麾下兵马伤亡惨重,若你不想更多族人丧命,还是投降吧。晋军乃仁义之师,断不会虐杀降兵。”
哈里巴非但不领情,还双眼圆整怒目而视:“我的兄弟个个都是勇士,只会战死不会低头,不像你们汉人,口口声声天朝上邦中原正朔,却连真刀真枪迎敌的胆量都没有,只敢耍些见不得人的阴谋诡计。”
闻听此言,沈思似笑非笑点了点头:“鞑靼人有鞑靼人的血性,汉人有汉人的谋略,我与你再争辩也是无谓。既然你以勇士自居,我便与你赤手空拳打一场如何?”他拿手一指哈里巴,“你赢了,我即刻放你与你手下兵将安全离开,我赢了,你们所有人放下兵器束手就擒,敢应战否?”
身后几名将领没想到沈思会有此提议,纷纷出言相劝:“沈将军,大局为重,万一……”
话没说完,就被沈思一摆手给制止了:“我既说得出,便是一定要赢的。”
哈里巴先是一愣,旋即畅快大笑道:“哈哈哈,有趣有趣,年纪不大口气不小,你这小娃娃有趣得紧。既然你等不及挨揍,那就休怪我以大欺小啦。若然输了,可不许哭鼻子!”
沈思从容一笑,脱去披风丢给旁边校尉,又将佩剑解了下去。哈里巴见状也将两柄弯刀“唰”地收入了鞘内。
鞑靼人本就比汉人强壮,哈里巴身长九尺,健硕如山,对面站定足足比沈思高出一头有余,双拳握起来有如两柄巨锤,沈思背后的士兵纷纷为自家主帅捏了一把冷汗。
哈里巴眼神如利刃般逼视过来,沈思则不紧不慢摆出了架势,两下单是目光交接已激得火花四溅。瞅准时机,哈里巴先发制人,一个饿虎扑食手呈钳状朝沈思咽喉锁去,沈思身形一低,灵活地从对方腋下钻了过去,不等哈里巴收手,便回身摆动手肘大力挥向了他的太阳穴。太阳为经外奇穴,人体要害之一,全力击打轻则昏厥重则殒命。
谁知那哈里巴人虽高大,却丝毫不显笨重,耳听得呼呼风响,他看也未看便一偏头轻松躲过了袭击,同时反手去抓沈思肩膀,并抬起膝盖重重顶想沈思侧腹。沈思慌忙伸出小臂去搪,哈里巴的攻击虽未落在他身上,可冲力极大,竟将他震得直接飞出几尺,落地后接连倒退两三步才勉强站稳,惹得周围人群发出一阵惊呼。
“小娃娃,现在认输还来得及,我可不会手下留情!”哈里巴边说边飞身上前双拳齐发,丝毫不留给沈思喘息的机会。
“刚才我说过一定要赢的,现在我只有更加想赢!”沈思全神贯注抵挡着哈里巴的攻击,同时冷静观察着对方的招式与套路,试图从中找出破绽。两个人影缠斗在一处,身形晃动拳锋翻飞,你来我往不可开交。
哈里巴是草原上的摔跤好手,很善于利用自己身高与体重的优势,他以攻为守,一招快似一招,力道十足,虎虎生风。沈思一个不留神,被哈里巴的拳头砸中了下颚,嘴角当即绽裂,口齿染血,人也歪歪斜斜向一侧跌去。还不等他保持住平衡,哈里巴已经一个箭步窜到面前,一手抓住他的领口,一手抓住他的腰带,双臂较劲“喝”的一声,便将人横着高高举过了头顶。沈思四肢悬空,无法借力,只能任由哈里巴随意操纵。
哈里巴肘部微曲,准备蓄足力气将人狠狠摔出去。就在这紧要当口,沈思突然出招,两手如出洞灵蛇般“唰”地拍向哈里巴耳根后侧,还不待众人看明白个中玄机,哈里巴便似醉了酒一般,摇晃着软软倒向地面。而沈思也趁机脱离了他的控制,拧着旋子凌空一跃稳稳落地。
鞑靼人想不到自家主帅竟会被那貌不惊人的少年击倒,顿时急红了眼,操起手中刀剑呼啦啦拥了上来:“殿下!殿下!”
哈里巴又羞又恼,躺在地上半天没动。在他看来沈思那一下动作虽快却是轻飘飘的,根本没使力,可他却登时感到眼前发黑,头晕目眩,好似服食了软筋散一般,腿脚腰身都变得虚浮无力,撑也撑不起来了。他虽心有不甘,倒也说话算话,睁开眼朝自己的部众一挥手:“都给我退下!”
沈思蹭了一把嘴角的血丝,居高临下问道:“二王子,你可服气吗?”
哈里巴费力移动着麻木的手脚:“小鬼,你又耍了什么名堂?”
“二王子力敌千钧,不愧勇士之名,但我们汉人偏偏有门‘四两拨千斤’的功夫。”沈思一伸手将哈里巴扶了起来,“力大未必能战胜力小,人多未必能战胜人少,快马弯刀未必能战胜奇谋良策。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你进犯的是我大周土地,砍杀的是我汉家儿郎,我等便是拼尽性命,也绝不能有半分退让。心怀必胜之志,是无论如何都要赢的。”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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