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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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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天明一声令下,将台上帅旗挥动,大队骑兵立时列队入场,马蹄搅得尘土飞扬,遮住了半边天际。东方碧、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几方旗帜相互挥应,旗举即起,旗卷衔枚,旗卧则伏,兵士在令旗的指挥下所有动作均森然有序、整齐划一,足见平日之训练卓有成效。

校场一侧很快竖起成排的标靶,这些骑兵分批次打马上前,待行至百步之内即持弓而射,箭支如黑色急雨般砸向木靶,一时间“锵锵”之声四起,虽算不上矢矢中的,却也鲜少有箭脱靶。将台上众人看得兴起,纷纷击掌叫好。

晋王不忘询问身侧沈思:“念卿,依你看本王的兵将如何?能否与鞑靼铁骑一战?”

沈思略一沉吟,如实作答:“依我看……王爷营中为兵者士气可嘉,为将者却不尽如人意。”

此言一出,将台上所有目光如飞刀般齐刷刷投射到了他的身上……

第14章笑浮沉,我辈岂是蓬蒿人

沈思话一出口,将台上所有目光便如飞刀般齐刷刷投射到了他的身上,上至几位将领,下至侍立在旁的亲兵,脸色俱是一变。

今日见晋王带了沈思同来巡营,众将官嘴上不敢非议,心里却个个颇有微词。关于沈思带兵解了宁城之围的功绩他们也略有所闻,可要说以三千人马对抗十万叛军,却鲜有人信服,凭他一个未及弱冠的普通少年,何来如此本领?传言太过神武,反倒显得假了。

更何况沈思当初是顶着“晋王义子”这一名头住进王府的,“义子”二字暗含何意,大家心知肚明。想那沈思若真是个“一剑曾当百万师”的少年英豪,又怎会甘心雌伏人下,居于王府苟且偷安呢?

晋王的手下大多颇有来历,年长些的早先曾襄助他南征北战,立下过不少汗马功劳,年幼些的则是忠臣勇将后代,子承父志继续追随他以行犬马之报。一个个虽不算盛名在外,也是真刀真枪摸爬滚打过来的,谁又甘于被个小小“男宠”指手画脚?

卫指挥使张世杰是几人之中官职最高的,他心思深沉,言行也素来谨慎,故而只是淡淡一笑:“我等资浅望轻,德薄能鲜,确有许多不足之处,还请王爷和沈小将军多多提点才是。”

性情耿直的詹士台却没那么好涵养,他目不斜视冷冷一哼:“什么将军?不过是换个好听些的名头罢了,骨子里还不是以色事人!”

这话晋王离得远不曾听见,毗邻而坐的沈思却听得真切。被人说成“以色事人”,他不但不气,反觉好笑。想来这詹将军定是同自己一样,未经过多少风月之事,分辩不出容貌的高低优劣。否则凭借自己这张脸孔,又有何“色相”可言?晋王瞧得上自己,除非是患了眼疾。

谭天明、谭天亮兄弟双双担任指挥佥事之职,专责练兵事宜,这“不尽如人意”几个字,他二人逃不了干系。哥哥天明生性怯弱,碍于晋王威仪不敢多言,弟弟天亮却咽不下这口气,他站起身来冲着晋王一拱手,转头质问沈思:“听沈公子口气,应是对练兵之法颇有建树,那就请公子指教指教我这个正四品的指挥佥事,校场之中的武艺战阵、旗语号令有何缺失?又如何行事方能‘如人意’?若是公子说不出什么门道来,就休怪天亮得罪了。”

出乎晋王意料,面对咄咄逼人的谭天亮,沈思非但没有针锋相对据理力争,反而起身拱手致歉道:“将军息怒,在下只是姑妄言之,一时失语,还请谭将军莫要见怪。”

场上演练仍在有条不紊进行着,一队士兵遵照指令上前连射三箭,口喊“杀杀”之声挥刀劈砍,待干净利落斩断了充作敌兵的草桩之后,收弓勒马返回阵中,金鼓交替,另一队士兵紧随其后催马上前。

就在那队人举箭待发之时,沈思从怀里摸出一枚铜钱,捏在拇指、中指之间,一较力,朝着拴在台下的晋王坐骑弹射而去。铜钱正中了马的眼睛,那马吃疼不过,狂躁地扬起四蹄连连哀鸣,侍从淬不及防,被它挣脱缰绳冲了出去。惊马冲入校场,如水滴洒进了沸油一般,原本行伍森严的阵型登时大乱,演练的士兵不敢伤了王爷爱马,有的手指一松,箭杆滑落,有的勉强发箭却失了准头,有的干脆撤后躲闪。

将台之下乱做一团,将台之上也不平静,张世杰阴沉不语,詹士台破口大骂,谭天明慌忙变换号令整肃队伍,谭天亮双拳紧握对沈思怒目而视。另一边,晋王镇定自若饮着热茶,而立于他身后的辜卓子则轻轻搓着小胡子,嘴角处泛起了一丝似有若无的笑意。

沈思冷眼观望着台下变故,用刚刚好能使台上所有人都听清的音量朗声说道:“诸位可知道《列御寇为伯昏无人射》的故事?列御寇射箭给伯庸无人看,为了显示箭法高超,还将一杯水置于手肘之上。他前一支箭刚刚射出,后一支箭便已搭上了弓弦,张弛之间身形稳如泰山,且矢矢中的,如此箭法,当得上神乎其技了吧?可伯庸无人却说:此为射之射,非不射之射,我与你二人登高山,履危石,临百仞之渊,若能射乎?”

谭天亮脸孔涨得通红,不满地小声嘟囔着:“读过几本闲书就恃才放旷,哼,不过纸上谈兵罢了。”

沈思神色坦然地扫了他一眼:“诸位练兵到底是为了给王爷观赏,还是为了有朝一日雄霸沙场?”稍候片刻见无人回答,他自顾自说道,“上阵御敌,最重要是实战经验与临场应变。似这般摆好了靶子人形,就算百发百中、剑剑封喉又能如何?敌人还会特意找个开阔的所在,老老实实站在原地等着被杀不成?”

谭天亮一拍几案“腾”地站起:“我等领兵再如何‘不尽如人意’,倒也着实打过几场胜仗,只不过我等雄霸沙场之时,你沈公子还是个奶娃娃呢!”

沈思平静地点了点头:“今日所见,晋王三卫确是精锐之师,场中士卒大多身强体健弓马娴熟,只可惜都是徒有其表的花架子,中看不中用。士气再勇猛,技艺再高强,面对瞬息万变的战势无法及时准确做出应对,照样只有送死的份儿。不知道谭将军所说的胜仗,都是以多少普通士卒的性命换来的呢?这种过分拘泥环境的演练,尽是表面功夫而已,不看也罢。”

细究起来,这番话也不无道理,只可惜太过直白生硬,丝毫不留情面,任谁听着都会感觉刺耳。碍于他的身份,众人并未直接发难,而是纷纷偷眼瞄向了晋王。

晋王不用看也知道,那些人是在等他表一个态度。他慢悠悠吮了两口茶,将杯子递向躬身侧立的侍从,眼皮微微撩起,平心静气地说道:“将士们操练辛苦,该要好好犒劳才是。唉,本王如今愈发不中用,只坐了半晌,竟有些乏了,今日就到这里吧。”说完他站起身来,由两名小侍伺候着系好披风,又朝沈思招了招手,“走吧,念卿。”

张世杰与詹士台彼此交换了一下眼神,前者垂眸苦笑,后者拂袖冷哼。

下得将台未及走远,谭天亮便从身后几步赶了上来,对沈思说道:“听闻沈公子在宁城曾一招之内剑斩敌将,身手好生了得,谭某不才,想向沈公子讨教几招,可否赏脸?”

碍于晋王在场,谭天明深觉不妥,在后头悄悄扯了弟弟一把,却被谭天亮胳膊一抖用力甩开了。

“谭将军是想和我比剑?”沈思幽幽一笑,下巴微扬,居高临下俯视着对方,“沈思练就这身本事,可不是为了欺负自己人的。”

他既未点头也未摇头,却直接用到了“欺负”二字,摆明是认定自己必胜无疑了。谭天亮又岂能服气:“沈公子讲话实在冠冕堂皇,只是切磋而已,怕什么?难道说,是我营中的兵器都太重太糙,公子用着不顺手?”

谭天亮话里话外也带了几分轻视味道,气氛当即剑拔弩张,火星迸溅。见此情景,张世杰笑眯眯出面充起了和事老:“好了天亮,于王爷面前舞刀弄剑的到底不妥,再者刀剑无眼,万一伤到沈公子,岂不是为王爷添忧。”

谭天明也连连点头:“正是正是,沈公子为我晋原贵客,我等皆应礼让三分才是。”

若是旁人遭逢此境,晋王或许会帮衬几句,落到沈思头上,他倒缄口不语了。沈小五儿的脾气他还不清楚?那小子生性骄傲,最是争强好胜,被人这般挑衅恐怕早就跃跃欲试心痒难耐了,算啦,就由着他耍耍威风吧……

果然,沈思听了谭天明的话,咧嘴一笑:“沈某无须礼让,对付这一位,我单手足矣。”

不止夸下海口“单手”迎战,还只说是“这一位”,连名字都不肯称呼,更显狂妄。这下其他几人也都被他激得沉不住气了,一个个暗自摆出幸灾乐祸的架势,巴不得谭天亮能大败沈思,挫挫这黄口小儿的锐气。

“要打便打,啰嗦些什么!”人群中忽然传来一声催促,众人循声望去,原来是扮作男装的绯红郡主。听见要比剑,她比两名当事者还要兴奋。郡主虽然只会耍两下花拳绣腿,也从未见识过真正的战场,却一心一意想做大周的花木兰、梁红玉,不但将身边的丫头侍女按了女兵模样去打扮调|教,连名字也都取得颇有讲究,肤色白皙的那个叫雪刃,个头高挑的那个叫红缨,脸蛋上略带几颗麻点的叫七星,好梳双抓髻的就叫双戈,听来平平无奇,却暗藏了“刀枪剑戟”四样兵器。

听见女儿叫嚷,晋王偏过头去鼻子轻哼:“嗯?”

绯红郡主赶紧做个鬼脸躲在辜卓子身后,安安分分扮起了她的小侍卫。少顷见晋王不再看她,又大着胆子跳了出来,不住地扇风点火,唯恐错过了热闹场面。

谭天亮朝旁边一挥手,有人小跑着送上了两柄长剑,他自己择过一把,将另一把丢给沈思,同时大喝一声:“承让了!”便抽剑朝沈思刺了过去。

沈思右手背在身后,左手持尚未出鞘的宝剑轻轻格挡,避开剑锋,同时不慌不忙侧向闪身,轻巧卸去了谭天亮的凌厉攻势。谭天亮一击不中勇猛更胜,不等他身形站稳便再次挥剑横着迎面劈来,沈思飞速后撤两步,使出一招铁板桥,将剑锋从鼻尖上方几寸的位置让了过去,宝剑仍是未曾出鞘。

五六个回合下来,谭天亮连番强攻,占尽上风,沈思则一味躲闪回避,在对方的步步紧逼之下且战且退。众人都道是谭天亮技高一筹,等不及看沈思出丑了。只有一旁观战的晋王瞧得明白,谭天亮其实败局已定。他求胜心切,剑势一招快过一招,脚步虚浮,气息不稳,已然乱了方寸,相反沈思却气定神闲应对从容,在静待着一击必中的时机。

瞅准个空当,沈思虚晃一招,待谭天亮分神之际,他放手朝上猛力一抛,在剑身脱手的瞬间,迅速握住剑柄就势抽出宝剑,旁人只见一道寒光自谭天亮头顶闪过,尚未看清个中玄机,那支剑已然竖起剑尖对准了从天而降的剑鞘,“唰”地重新入了鞘,而沈思本人则翩然飘至几步开外,那只右手从始至终稳稳背在身后。

一阵风过,谭天亮顿觉头顶发凉,束发的网巾不知何时悄无声息断成了两截,满头乱发登时杂草般披散下来。

这略带羞辱的一剑纵未伤到皮肉,却伤到了脸面,谭天亮恼羞成怒,顾不得胜负已分,仍旧“呀呀”怪叫着朝沈思杀了过去。

谭天亮举剑就砍,沈思单臂一搪,两下硬碰硬,谭天亮力有不逮,当即被震得虎口发麻,宝剑差点脱了手。借着这股力道,沈思反手挥出,耳听得“啪”一声脆响,剑尾直笔笔抽在了谭天亮无遮无挡的脸颊上,抽得他踉踉跄跄倒退几步,险些栽倒在地,强撑着才勉力站定,那半边脸孔霎时高出寸许,红肿不堪,好似含着个馒头一般。

别人不待怎样,绯红郡主已是难耐激荡之情了,她手握拳头敲打着手掌,险些忘形喊出一声“好”来。

谭天明飞身上前扶住了弟弟:“可有怎样?”

谭天亮一张嘴吐出口中积血,血迹里还混了什么异物,咕噜噜滚到地上,原是两颗槽牙。

晋王心中暗叹:嚯,好家伙,说单手足矣还真就单手到底,只不过这手下得未免太重了些,所谓打人不大脸,小猢狲再不收敛收敛脾性,将来真要无法无天了。

眼见弟弟被打成如此惨状,谭天明气极难耐,单膝跪地朝着晋王拱手道:“王爷,还请王爷做主!比武本该是点到为止,可这沈公子一出手便歹毒异常,分明是存了夺人性命的险恶念头!”

谭天明若不说这话,晋王心下还生出几分疼惜,可他这一横加指责,晋王倒要护短了:“哈哈哈,小孩子们嘛,血气方刚,玩闹而已,偶然失了分寸也是有的。不然……本王亲自着人帮天亮瞧瞧?”

说话间他凤目一凛,神色陡然冷了几分。且不论沈思这“义子”是真是假,到底是他晋王爷的人,天底下只有他能挑三拣四,旁人怎可随意苛责!

晋王的话一出口,在场除去沈思自己,任谁都能品出满满的宠溺回护之情,王爷的心意不言自明,再没人敢小瞧这貌不惊人的沈公子了。

谭天明觉察不对,赶紧改口:“是,王爷说得在理,小儿玩闹而已。怪我太过顾念弟弟,一时急昏了头了。”他眼睑低垂着,余光暗暗瞄向沈思,表情谦卑,眼底却藏着一股不易察觉的阴郁之气……

晋王的坐骑被沈思射到眼睛受了惊,虽然很快平安追回,一时半刻也不能再骑,他便硬拉着沈思一道坐了马车返回晋阳城。

行出一程,见沈思正襟危坐沉默不语,晋王笑着问道:“念卿啊,本王的兵马你也检视过了,本王的将官你也羞辱过了,且说说看,鞑靼人杀来之时,谁个可以出征御敌?”

沈思透过毡帘的缝隙朝远处定定张望许久,才缓缓开口:“将有五危:必死,可杀也;必生,可虏也;忿速,可侮也;廉洁,可辱也;爱民,可烦也。至于王爷手下诸将……王爷自己再熟悉不过,想必是早有选择了吧。”

“是啊……”晋王煞有介事地点点头,“我心里确实有个绝佳人选,只不知能否请得动。”

“哈!”沈思不禁轻笑,好奇地问道,“这晋原地界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是你晋王爷的,还有谁架子大到连你都请不动?”

晋王夸张地叹道:“唉,正所谓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啊!”

沈思闻言猛地挺直上身,双目圆睁:“王爷说的难道……难道是我?”

晋王面色诚恳地点点头:“正是沈小将军。”

涉及到对敌应战,保疆卫土,沈思前所未有地严肃了起来:“兹事体大,王爷还请不要玩笑。”

晋王正色回道:“念卿看本王又有哪一点像在玩笑?”

“可……我是沈威之子,”沈思深深吸了一口长气,“我与你萍水相逢,是因为触犯了军法受刑不过,才逼不得已随你远走晋原的。”

晋王微微挑眉:“那又如何?”

沈思嘴角抽动,笑容古怪:“你晋王爷手下人才济济,良将辈出,将这些人弃之不用,反倒找上我这个名不见经传的毛头小子,不怕众人不服?”

晋王不以为然地扁扁嘴:“你方才不也说了,这晋原地界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是本王所有,看谁架子大到敢对本王定下的人选不服?”

任晋王如何解释,沈思始终难以置信,他眉头紧蹙皱成了一团:“抛去那些不提,你就不怕我拿了符节会带领兵马对你反戈一击?不怕我是他人收买来潜藏于你身边的细作?不怕我危急关头会置你晋原安危于不顾临阵脱逃?不怕……”

“好了好了,念卿,”晋王爽朗大笑,“你若想听实话,那且仔细听了,你所言种种我不是不怕,也不敢说对你真的尽信不疑,只是我深知你为人。沈念卿其人,桀骜却不左性,张扬却不浮夸,志存高远廉身自好,他一不会放任国土沦丧,二不会罔顾士卒性命,三不会容许名誉有损,四不会白白错失与鞑靼主力正面交锋的大好机会。故而,他是本王心中绝佳之人选。”

足足过去好半天,沈思才涩涩笑了出来:“想不到……王爷竟知我若此……”又是沉默良久,他抬起头来,“但为将一事,恕我不能接受……”

第15章青山泣,埋骨何须桑梓地

听了晋王一番肺腑之言,沈思心头莫名涌起阵阵欣慰。使人生得一知己,再无恨矣,晋王与他虽相识日短,称不上至交莫逆,却处处知他、懂他、信他、重他,再不似那般父父子子君君臣臣的虚与委蛇。因此私心里头,他早已将晋王认作了朋友,不管是晋王的关切也好,偏袒也罢,他都坦坦荡荡照单全收,反之,晋王若有需要,他也会毫不迟疑鼎力相助。

此时晋王与沈思对面而坐,看似随意,实则在用心观察着沈思的每一丝细小神色。听到沈思直言不能接受自己的为将之请,晋王颇觉意外:“为何?难道你不想一展身手?”

沈思淡淡扫了晋王一眼:“正如王爷所言,我随沈帅征战多年,却鲜有机会与鞑靼人正面交锋,心里早就盼望能痛痛快快打一场了。只可惜名利当前,我也不能免俗,沈思今日登坛拜将,自是为了他日能功标青史,至于这场注定没有胜算的仗,打起来只会自伤脸面,又何必白费功夫?除非……”在晋王濒临失望之际,他忽然嘴角微弯,露出个淘气的笑容,“除非王爷能答应我三件事。”

察觉到沈思只是在故弄玄虚,晋王长长吁了一口气:“念卿但说无妨。”

沈思挺身端坐,正色说道:“其一,若拜了我为主将,则调遣兵马、指挥操练全部事宜都要归我一人统筹,余者诸将无论品级高低,皆要尊从我的号令,连王爷也不可随意插手干预。”

晋王凤目微挑幽幽一笑:“这是自然。行军打仗,胜败本就在瞬息之间,本王也些微读过几册兵法,知道‘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争,君命有所不受’的道理。”

沈思满意地点了点头,又道:“其二,我初来乍到籍籍无名,一旦手握兵权,必会招来无数非议诽谤,三人成虎,不得不防。故而我要王爷无论遭逢何种状况,都完完全全笃信于我。”

晋王一撩袍袖:“念卿大可安心,正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本王既然认定了你,便再不理会外间各种流言蜚语。卫律不是个轻易可被左右之人,想来念卿同样不是。”

沈思再次欣然点头:“那好,我便再不纠结此等无谓之事。不过王爷切莫高兴得太早,这第三件事照比之前两条,可就没那么容易了我要王爷想办法在鞑靼贵族间搅出些乱子,拖延其发兵的时机,以两月为佳。”

“这……”晋王不解地问道,“可否告知本王,此举是何用意?”

沈思一脸的高深莫测:“如若鞑靼人即刻出现在晋阳城外,我等拼死一战或有胜算,但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王爷也会元气大伤。但若将战事拖延两月,我便可借得天兵天将助你大杀四方,至于个中缘由嘛……天机不可泄露。”

晋王不觉轻笑,自从这沈小五儿放下了戒心,在自己面前越发孩子气起来,诸葛武侯神机妙算也只是借了把东风而已,他个猢狲样儿的黑小子,却扬言要借天兵天将……哈,倒要看他耍什么名堂!

这些年晋王为求自保,在各处布下了无数眼线细作,鞑靼人中也有他埋藏的内应,如谋划周详,倒也并非不能成事。他眯起眼睛斟酌良久,终于一拍几案:“好,就依你所言,本王尽力一试。”

车内一阵沉默,空闻马蹄声“嘚嘚”作响,片刻功夫,沈思目光赤诚地望向晋王:“守之,”他声音不大,语气却分外坚定,“你既如此深信我,晋原一战,我定不负你!”

晋王回望过去,两人忽而相视一笑,无须再费唇舌,多少豪情壮志彼此心内已然明了。

行至王府门前,沈思随晋王一前一后下了车,谁知刚走出没多远,就被身着侍卫服饰的绯红郡主拦住了去路:“沈念卿,方才你施展那手剑法是何名堂?”

不等沈思开口,晋王倒先板起了面孔:“绯红不可胡闹!一个女儿家,整日里学人舞刀弄剑成何体统?再不听话,就叫你娘将你看管起来好生学学规矩!”

他语气虽凶,嘴角却含着隐约笑意,自是没什么威慑力的。见沈思迈步要走,郡主从后头一把拖住其袖角:“若你肯将那剑法传授本郡主几招,本郡主定当重重有赏。若你不肯,本郡主也有千百种办法迫你就范。”

碍于对方是个姑娘家,沈思不便生硬甩开,只好假装妥协道:“既是郡主有命,沈思又哪敢不从?”待到郡主信以为真松开了手,他又煞有介事地说道,“论起我这套剑法,可大有来历,乃是无理山取闹真人所传,名约‘横行霸道’剑,依我看郡主天分高超、骨骼清奇,已是早早领会了这剑法的精要所在,又何须再学呢?”说着话,他携起晋王一溜烟跑掉了。

绯红郡主从小被晋王与王妃捧在手心里养大,行事虽刁蛮骄纵,本性却极为单纯,听了沈思的话,她还傻乎乎乐了半天,直待沈思逃出老远,才后知后觉回过味来,气得直跳脚:“真真好大的胆子,竟敢言辞讥讽本郡主,我……哼!哼!”

她实在无处泄愤,一眼瞄见了缩着头打算从旁边悄悄经过的金葫芦,当即大喝一声:“站住!”随之上去踢了一脚,“你既与他同吃同住,定是一伙的!欺负本郡主你也有份!”

金葫芦如今见到郡主巴不得绕道走,哪成想越是要躲越躲不过,平白无故挨了顿骂不说,还要替沈思担黑锅,无奈之下,他只得投其所好挑了郡主爱听的说:“小的不敢,小的怎敢冒犯郡主。其实……其实这几日沈将军也有教授小的学习武功剑法,不过小的实在蠢钝,如今只能从最浅显的学起……”

绯红郡主闻言大喜,乐得直拍小手:“好极,好极,就要浅显的,快说说,你都学了哪些招式?”

迎着郡主充满期待的眼神,金葫芦怯怯回道:“今日刚刚学了如何扎马步……”

郡主眨巴着大眼睛呆呆看他半天,一张粉面逐渐涨红,提起鞭子劈头盖脸就抽打了下来:“混账!还说不是戏耍本郡主,你们摆明就是一气的!”

听见绯红郡主在后头闹得鸡飞狗跳,晋王干脆眼不见为净,与沈思二人加快脚步穿过湖边游廊朝书房赶去。

晋王边走边对沈思摇头抱怨:“唉,怪我,怪我,都是本王太过娇宠,把她这性子给生生惯坏了。”

沈思理解地笑笑,并未搭话。以往沈老将军可没少将类似言语用到他这幺子身上,他又哪有资格品评别人。

晋王不知沈思正心内讪讪,犹自叹道:“她若是个儿子也还罢了,本王大可以时时带在身边看顾着,偏她是个丫头,终有一日要出嫁的,这就叫人不能不愁了。那些门当户对的王孙公子大多受不住她这等脾气,能忍气吞声的呢,必是出身寒微,门第上又不般配。如若有人出身高贵且不计较脾性愿意娶她,我倒要掂量掂量了,难保那人是另有所图的……”

自顾自絮叨了好半天,晋王发现沈思一直不声不响低着头走在旁边,不觉自嘲地笑了起来。是啊,沈思只是身材高大英武一些,处事强硬果敢一些,论起年纪,实则与绯红相差无几,根本还是个孩子。自己竟然在一本正经跟个孩子讨论如何教养儿女的话题,可真是魔怔了。

走到游廊尽处,沈思收住了脚,若有所思地朝一侧湖中望去。湖面上结着一层薄冰,洁净通透,经日头光一晃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闪得人不敢睁眼。他又朝前走出几步,迈过围栏,像是要验证什么一般,站在石岸边沿伸出脚尖儿试着朝冰面点了两下,那冰冻得尚不扎实,一踏上去便不断发出“喀嚓”碎裂之声,冰层下依稀可见几条小鱼缓慢游过,闲适惬意。

“小心啊念卿!”晋王一回头不见了沈思,连忙四处张望,等到逮着了人影,不觉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明明怕水怕得要死,玩些什么不好,竟还跑去湖边踩冰!他紧走几步上前将人大力扯了回来,“这湖水又深又凉,可不是闹着玩的,湖底还积了累年的水草,一旦缠上,即便深谙水性之人掉下去也未必能轻易脱身。”

沈思愣了一下,旋即笑得欢快:“所以说这水才是最厉害的东西,可以惊涛拍岸,可以细流涓涓,还可杀人于无形……真乃神兵利器也……”

晋王失笑:“是啊是啊,既是神兵利器,你这肉体凡胎自然碰不得,只好等请来了天兵天将再说吧。”

听了晋王的揶揄,沈思也不反驳,只是嘴角抿起,笑容分外得意。

晚饭后,晋王将沈思留在书房,又召来辜卓子与孙如商一并商讨起了拦阻鞑靼大军出征的事宜。

辜卓子向来精明,从不与主子争功,开口之前照例先问过晋王:“不知王爷有何打算?”

晋王端坐主位饮过几口茶,不紧不慢地说道:“莫若派一队死士前去刺杀古力赤大汗,你等意下如何?”

沈思倍感疑惑:“刺杀大汗谈何容易?搞不好还会激怒鞑靼人,使其势头更加凶猛。”

晋王起身踱到他身旁,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是啊,正因为不容易,所以此行只许失败,不许成功。”

闻听得“不许成功”之语,沈思还道晋王是一时口误说错了,正待发问,辜卓子在一旁摇晃着羽扇慢悠悠说道:“公子可知那古力赤最疼爱的大王子布先有着一半周人血统,其生母是一位大周的世家小姐,而他帐下更是招揽了好几位大周降臣充做僚属。若是布先王子有意刺杀大汗取而代之,那杀手之中混进一两个周人就不足为奇了。”

辜卓子一开口,晋王便知自己的心思他已全盘参透了,不觉点头称许道:“得阿渊相助,本王大可终日饮酒享乐不问正事了。”

“哪里哪里,王爷谬赞,若非王爷一句话醍醐灌顶,单凭在下的本事可万万想不出如此妙计。”辜卓子一番吹捧着实露骨,叫人浑身寒毛直竖,连藏身阴影之中的屠莫儿都不禁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

至此孙如商也渐有所悟:“哦……原是借刀杀人、声东击西之计,妙哉妙哉!”

满室只有沈思拧着眉头默不作声,假扮儿子的手下去刺杀老子,这计策未免太过儿戏了一些。既然布先是古力赤最疼爱的长子,古力汗死后王位定是留给他的,他年纪又不大,何须大费周章搞什么刺杀呢?那古力赤大汗并非昏庸之辈,此事只要稍加琢磨就能发现疑点重重布先王子明知自己出身尴尬,又岂会派出周人前去刺杀大汗?这分明是不打自招!再者此次领兵出征的并非布先,重兵都握在担任统帅的二王子哈里巴手中,挑选这个时机行刺杀之事,万一闹得鞑靼王庭大乱,他布先没有兵马傍身又如何与一众兄弟争夺王位?

见沈思两条眉毛几乎打成了结,晋王明知故问道:“念卿是不是觉得本王这刺杀之计过于草率了?”

沈思沉吟片刻,直言不讳道:“若我是古力赤大汗,绝不会轻易相信此事出自布先王子之手。”

晋王哈哈大笑:“若你是古力赤大汗,又会怀疑是哪个在从中捣鬼呢?”

“这……难道说……是二王子哈里巴?”沈思眼珠一亮,“没错,就是哈里巴!照此说来,王爷既不打算以布先之名刺杀古力赤大汗,也不想借古力汗之手除掉布先,而是故意排一场好戏出来,将最终矛头指向哈里巴!”

看出晋王兴致大好,辜卓子也来了精神,细细向沈思解释道:“二王子哈里巴是古力汗侧妃所生,虽勇猛善战,在鞑靼贵族中声望极高,却因为其母的关系一直不受大汗重视,这一次也是众多贵族保举,才得以担任统帅之职的。若是除掉了布先,那第一得利之人便是哈里巴无疑了。”

晋王轻笑:“即便此举不能撼动哈里巴,起码可使古力汗对他生出些嫌隙,古力赤自己就是杀了哥哥霸占了嫂嫂才得以登上王位的,对于兄弟间的阴谋陷害最是忌惮。此时大军就集结在他鞑靼的王城之外,古力赤怎能睡得安稳?”

晋王自己生在帝王家,深知人心险恶,即便是亲生父子,一旦生出猜忌就再难回转了。而他这一计正是巧妙利用了古力赤父子三人间的复杂关系,蛇打七寸,一击必中。沈思心悦诚服地笑道:“所以说,以铁作剑者为下人,以兵马作剑者为中人,以权术作剑者方为上人,守之的‘剑法’果然高明!”

听见沈思脱口而出一声“守之”,别人不待怎样,辜卓子却拿扇子遮了半边脸,笑得意味深长。

众人又就行动的具体细节与人手安排认真商谈许久,直至四更天才散去各自歇息。待沈思走后,晋王单独留下了辜卓子。顾明璋军中也有晋王的亲信,既然想拖延鞑靼人的攻势,总要双管齐下才够牢靠。因而他吩咐辜卓子,让人将讨逆大军的行军路线偷偷泄露出去,以使几近溃败的叛军再苟延残喘一段时间,这样鞑靼人才不至急于进犯晋原。因此事还涉及到宜府卫的布防机密,要从沈威处窃取情报出来,为免沈思多心,故而晋王不想给他知道。

三天之后,一队七名死士便要出发赶往鞑靼王城了。为求行事隐秘,这些人是趁夜出城的,在凌晨时分来至了刘谷山下。晋王亲自带了沈思一起来为几人送行,并提前在山下备好了出行的马匹及一应必备之物。之后长史孙如商会乔装改扮亲自护送他们混在商队里一同出关。

这些人领口内侧都事先缝好了毒药,动手之前会取出含在嘴里,一旦被俘,便立即咬破药丸吞下肚去。即便有人侥幸逃脱,也要主动送去给负责接应之人杀掉自己,再伪装成被元凶杀人灭口的样子。

这一次除去沈思,晋王身边只带了辜卓子与屠莫儿两人,故而连送行的场面都显得无比冷清。

几名死士沈思并未见过,此时借着微弱晨曦一一打量过去,都是生气勃勃的健壮青年,有几个眉眼细长肩背扎实,明显带了鞑靼血统。想到不久之后这些鲜活的面孔都会葬身蛮夷之地,既不能树碑立传,也无子孙后代拜祭,他心里不禁一阵沉重。

生生死死沈思见得多了,却很少像这样眼睁睁看着一个人去送死,临别时沈思走到几人跟前,动情地说道:“在下沈思沈念卿,几位兄弟慷慨大义胸怀苍生,沈思钦佩至极,请受我一拜。”

说着话他单膝跪地深施了一礼,那几人连忙出手将他扶了起来,为首一人冲沈思抱拳道:“阁下就是沈小将军吧,在下曾期。”

身后第二个人同样自报家门:“在下熊有信。”剩下众人也纷纷开口道,“在下刘三宝,在下于延,在下……”

待所有人报过名号,叫曾期的红脸汉子对沈思说道:“我等几人身世离奇,若非王爷相救,早已没了性命。苟活人世二十载,都知足了。沈将军是王爷信任之人,我等也同样信服于你,这一仗将军必能将鞑靼人杀得片甲不留。”

那叫熊有信的魁梧大汉紧跟着说道:“我等虽不能在战场上手刃鞑靼兵将,却也是为抗击鞑靼进犯而死,死得其所了。大军旗开得胜之日,烦请将军为我等祭上薄酒一杯,我等喝了将军的庆功酒,便可含笑九泉了。”

沈思眼眶微热,抱拳于胸:“几位放心,沈思一定不负所望!”

时辰到了,那行人依次飞身上马,踏着清晨的薄雾疾驰而去,很快便消失在了小路尽头。远处晨光初绽,将四野笼罩在一派迷茫的湛蓝之中,山林消瘦,枝条稀疏,偶尔一阵风过,在巉岩间呼啸回转,如歌如诉,如泣如叹,青山有幸埋忠骨,何必马革裹尸还……

第16章山公醉,玉盘珍馐新酒焙

刘谷山下马蹄声渐行渐远,放眼四顾,空余朔云漠漠,长风呼啸,衰草连天。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

沈思转回头,不经意瞥到了一旁的晋王,晋王依旧遥遥凝视着众人离去的方向,面色平和自在,眼底却透着隐隐凄然。

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似晋王这般身居高位、睥睨天下之人,脚下应是踏着遍地鲜血、累累亡魂吧。沈思不禁暗叹,这卫律到底有何不凡之处,竟能让辜卓子、屠莫儿一班能人异士不计名利不求官职追随其左右,甚至甘愿为他赴汤蹈火,舍生忘死。

转念一想,沈思又不觉苦笑,自己不也正要替人家冲锋陷阵去了嘛?晋原一战,是胜也要胜,不胜也要胜,如果说最初答应领兵出征是感念于晋王的知遇之情,那如今就是为了七名勇士从容赴死的慷慨大义,哪怕拼尽了浑身解数,也不能辜负这些人的殷切厚望。

回程途中,沈思的马如一阵黑色疾风般肆意奔跑着,将其余三人远远抛在了后头。行出一段,沈思拿余光扫了眼落出许多的晋王,他假作无意地勒了几下缰绳,放缓马速,待晋王赶上之后,便与其并肩行在了一处。无奈他的马亦如他本人一样,俱是年少气盛好抢风头,既不喜被人超越,更不喜温温吞吞跑不痛快,故而没过多久,那马又撒开四蹄飞奔起来。为了迁就晋王的速度,沈思只好不断拉扯缰绳和胯|下马儿较着力。

沈思自己也说不清这一举动到底是何缘由,只是与晋王齐头并进的时候,心里会涌起一阵莫名的安稳与踏实,于是就很自然地去做了。

一路行来晋王都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之中,略有些晃神,但沈思忽前忽后的身影还是引起了他的注意。晋王是玲珑心窍,只需打眼一瞄就洞察了沈思的小小用心,他也不点破,只微微笑着,当做一无所知。

第3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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