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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崖顶作者:洛无奇

第3节

屠莫儿如鬼魅般站在阴影里,手扶剑把目不转睛盯着晋王与沈思。辜卓子站在他身边有一下没一下扇着羽扇,把自己冷得直缩脖子。扇尖上的绒毛不小心扫过屠莫儿脸颊,他仍旧是不声不响,只面无表情地向旁边飘出了几寸。

晋王三战三败,最后都被沈思“一剑封喉”了。他虽惨败,却败得十分惬意:“念卿,我技差一筹,到底不如你,这下心服口服了。”

沈思不以为然地笑笑:“我这种人是以剑为剑,你这种人则是以人为剑。术业有专攻,我赢你不足为奇。话说回来,我的剑再快也敌不过千军万马,而你的剑却能掌万民生杀之权,是我终究不如你才对。”

闻听此言晋王一阵沉默,若有所思地朝远处望去,刘谷山下,是广阔无际的森林,原野,和滚滚流过的汾水,都是他晋地的大好风光。现在目之所及一片宁静安详,可过不了多久,这里就会被战火与硝烟覆盖。

“若是鞑靼人杀来,到底该不该奋力一战呢……”晋王声音很轻,不知是在问沈思还是在问自己。

沈思挥舞着手里当做宝剑的树枝:“若是鞑靼人真的杀来,自然该当一战!”见晋王垂首沉吟,他坦然一笑,“我知道你在担心些什么,你怕打败仗。可一场仗打败就是真的败了吗?鞑靼人以为我大周男儿柔弱可欺,我们就更要在战场上让他见识到周人的勇气与胆魄,让他知道我大周就算战至一人一骑,也会抗击到底!”

晋王注视了沈思片刻,下定决心,握拳重重击打在手掌上:“好,就听你的,奋力一战!杀他个有来无回,片甲不留!”

第12章知不知,青虫相对吐秋丝

第二天,晋王带着队伍又向北行出了三百多里,直至日头偏西才返回到晋阳城内,谁知进城后没多久,就被拥堵在街道上看热闹的人群拦住了去路。

几人骑在高头大马上看得真切,遥见重重叠叠的人群之中,一名身穿红衣的俊俏公子正揪着个骨瘦如柴的少年不断斥骂:“还说这钱袋子不是你偷的,若不是你偷的,为何会捏在你的手里?”

红衣公子身后还跟着一群唇红齿白、打扮整齐的跟班,看着年纪都不甚大,也一个个张牙舞爪地对少年吼道:“就是你,抵死不认也没用,小小年纪不学好,跑去做贼,真真可恶!该打,该打!”

少年领口被人揪住,只得可怜兮兮挺着胸脯小声争辩:“我没偷,我是从地上捡的,又不知是哪个掉的……”他个子矮、音量小,话一出口就被对方七嘴八舌的责骂声给淹没了。

几番来回拉扯,有样物件儿从少年怀里不慎掉落了出来,红衣公子眼疾手快一把夺过,定睛细看,竟是只镶了银嘴儿的牛皮酒囊,这下红衣公子更加有理了:“还说你不是个小贼,看你那穷酸相,怎配带着这等好东西?哼,定是偷来的无疑!”

沈思一眼认出那酒囊是自己用过的,他隐约想起,当日宁城之外有个饿极了猛啃生肉干被噎住的少年,当时他觉得好玩,就随手把自己的酒囊丢给了对方救急。记忆中的人影儿与眼前的少年渐渐重合,沈思不禁又笑了出来,原来人长得窝囊连老天也喜欢欺负,偏要处处给他气受。

少年见酒囊被对方拿走了,急忙去抢:“我并没偷窃,这是、是一位将军所赠之物!”

“将军所赠?你瞎话编得实在离谱!”红衣公子自然不信,一把将少年甩到了地上,“这晋原地界凡能叫得上名号的将军,本郡……本公子全都认得,你倒说说看是哪一位?”

眼见对方袍袖挥过,少年躲闪不及,被掌风扫到面门,登时倒退几步“咕咚”坐在地上,口鼻处鲜血直流,血珠子顺着下巴滴滴答答往下淌。至此沈思终是看不过眼了,一翻身下马走进了人群。

红衣公子扬起手中马鞭正欲再教训少年几下,不提防手腕忽然被人扣住了,他一抬头,见身侧立着名肤色黝黑的高大男子,更恼人的是,那男子只用三根手指就捉得他难以动弹了。他又哪里受过这种气,当即柳眉倒竖:“哪里跑来的狗东西,敢管本……本公子闲事!”

说话间他大力向回抽手,可无论如何都抽不出,直挣得紧咬银牙,眼眉皱到了一处。

沈思牢牢制住对方,心平气和地解释道:“公子先请住手,酒囊是在下送给这位小兄弟的,并非他偷窃所得。至于钱袋一事,或许也有误会,还望能容他解释一二。”

红衣公子根本听不进他的话,只管回头号令身后一干跟班:“都傻了吗?还不给我狠狠教训这不知天高地厚的黑小子!”

那些人正待挽起袍袖挥拳上前,却被一袭白影拦住了去路。身穿白衣的辜卓子迈着四方步走到红衣公子面前,手持羽扇深施一礼,用只有彼此能听见的声音悄悄说道:“辜卓子参见郡主。郡主息怒,这位沈公子乃是王爷贵客,无意间冲撞了郡主,所谓不知者不罪,还请郡主莫怪。”

红衣公子闻言吓了一跳,赶紧放眼朝人群望去,待看见远处骑于马上的晋王和一众侍卫,他古灵精怪地偷偷吐了下舌头,顺道露出了一个讨好的笑容,而晋王则是面色微愠地轻轻哼了一声。

辜卓子适时又开口道:“王爷有话,说这大庭广众之下实在……咳咳,总之还请郡主速速返回王府才是。”

被称为郡主的红衣公子嘟着嘴“噢”了一声,又气鼓鼓朝沈思瞪去一眼,最后在跟班们的前呼后拥下不情不愿地离开了。沈思恍然大悟,怪道这位公子身材矮小又带着几分阴柔女气,原来根本就是女扮男装,照此推断身后的跟班们也该是侍女所扮了。虽说晋王年过三十膝下只有一女,可对这女儿纵容得也未免太过了些吧,如此刁蛮可恶的一个小丫头,日后还是躲远些为妙。

待到人群散去,晋王方来在沈思近前尴尬地解释道:“适才那名一身红装的正是小女绯红。这段日子她刚好命犯灾星,被王妃打发到崇善寺守斋去了,故而一直没机会与你碰见。这孩子被我和王妃宠坏了,脾气确实骄纵一些,实则本性不坏,念卿莫要放在心上。”

沈思了然地挑了挑眉:“原来是郡主殿下。”他瞄了眼缩在一旁口鼻流血的少年,“该放在心上的是王爷才对吧,王爷手下兵士连个女子都打不过,不该汗颜吗?”

晋王一愣,目光投向那名少年,少年战战兢兢地看看这个瞅瞅那个,又急忙跪倒在晋王面前:“小的、小的拜见王爷,小的是张将军营里头的,今日奉了把总之命进城办事,不想……不想……”

见他支支吾吾不敢多言,沈思索性打断了他的话:“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头颈深深埋到了胸膛里:“小的名叫金葫芦。”

沈思点点头:“为什么要当兵?”

“这……全因家乡闹饥荒,实在活不下去了,听人说晋王爷的队伍里能吃饱饭,就跟几个同乡一起来投军了。”金葫芦声音越来越小,“谁知前些日被困在了宁城,那几名同乡都被乱箭给射死了……”

沈思不屑地哼了一声:“凭你这等本事,上了战场也只有被射死的份儿,活到现在算命大了。”略顿了顿,他低头问道,“愿不愿意跟着我?”

这话一出口,不止少年呆住了,连晋王也倍感惊讶。见少年颤颤巍巍不敢答言,晋王干脆替他做主道:“是了,念卿你初来乍到,身边正缺个伺候的人,他既是军营里出来的,想必用着比小丫头们更顺手吧。”

“我有手有脚,尚不需要别人伺候。只不过这小子本领实在不济,上了战场也是白白丧命,我总不能由着他去送死吧。”沈思不满地扫了晋王一眼,又对金葫芦说道,“跟着我暂且学点防身的本事吧,即便将来不能建功立业扬名于世,起码可以自保,也不会再饿肚子了。”

金葫芦傻呆呆愣怔片刻,忙不迭磕头道:“多谢沈将军!多谢沈将军!”

晋王在一旁看着不禁莞尔:沈小五儿原来有这号怪癖,喜欢捡东西,先是小狐狸,再是金葫芦,三年五载下来,也不知要往自家王府塞进多少古怪家伙,想来过不多久,就要换个更大些的院子了。

回到晋王府,等沈思安顿好金葫芦,晚膳也送过来了。

沈思毫不客气,往桌前一坐端起碗来就吃。半碗饭下肚,见金葫芦还傻站在边上,他不解地指了指对面盛满热饭的大碗:“怎么,等我请你入座吗?傻小子,话说头里,我吃得快,饭量又大,你不赶紧抢,往后只有饿肚子的份儿了。”

金葫芦慢慢挪到椅子旁,要坐又有些不敢,见沈思一个人在那大口吃着香喷喷的饭菜,他忍不住吞了一嗓子涎水,试着坐在了椅子边缘,查看着沈思神色未有变化,这才闷头往嘴里扒拉起饭来。沈思随手夹起一筷子菜送到他碗里,边吃边数落道:“长成一副鸡雏相儿,拿什么上阵杀敌?男儿大丈夫连自己都顾不好,还怎么去保家卫国呢。”

金葫芦闻言,也学着沈思的模样大口吞咽起来。不想嘴里塞得太满,来不及嚼,饭菜全都堵在了喉咙口,噎得他差点没背过气去。沈思忍着笑将杯子推到他面前,这次金葫芦学聪明了,先闻过确认里头是茶不是酒,才急吼吼地灌了下去,等到顺过了气,他再次学着沈思的模样大喇喇一抹嘴:“真香!”

两个大活人吃饱喝足了,沈思又端着一盘生鸡肉朝西厢堵头的那间小屋走去,他不在的时候,小狐狸就被关在那里。

这阵子混熟了,小狐狸只听脚步声就知道来人是沈思,早早在屋内兴奋地转起了圈子。它吃下两片鸡肉,鼻子略一抽动,闻见院子里还有生人气息,便趁沈思不留神“嗖”地窜出屋子,对着金葫芦就冲了过去。金葫芦只觉红光一闪,紧接着有个毛茸茸的玩意儿蹭到了他脸上,还连带着“嘶嘶”吸气声,登时把他吓得魂不附体,“妈啊”一声尖叫出来,紧闭双眼抬手在半空中胡乱挥舞着。

金葫芦闹腾得动静太大,反把小狐狸也吓到了,它跌到地上四只尖爪一阵抓挠,慌不择路乱窜一通,最后拖着大尾巴奔出了院子。沈思无奈,只好赶紧追了出去。

起初小狐狸是害怕,想要快些逃掉,等跑出一段儿,就把先前被金葫芦吓到那茬忘了,一心只想逗着沈思玩,它跑不多远总要回头看看,见沈思没跟上,就停下来等着,看沈思快到跟前了,又开始撒腿猛跑。好在沈思体力够强,越追越起劲。

跑着跑着,被一堵藤蔓纠结的高大院墙挡住了去路,小狐狸身体一缩,顺着墙下杂草丛生的小洞钻了进去。沈思收住脚,不慌不忙后退两步,噔噔噔一个飞身跃上墙头,瞄准小狐狸的藏身处飞扑而下,大手一兜,总算逮住了这只顽皮的小东西,拍拍灰尘心满意足地揣进了怀里。

一人一狐正要往出走,不想外面传来了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和女人轻缓的讲话声。沈思一时有些懊恼,怨自己不该就这么胡乱闯进来,此刻连身处何地都不知道,万一冲撞到府中女眷可就麻烦了。思前想后,他干脆一纵身攀着树干灵活地窜上了屋顶,趴在那掩藏起身形,预备着找机会悄声不响溜掉。

院门一开,来者竟然是晋王妃。王妃将几名随从留在院外,只带着一名贴身侍女手捧香烛冥钱走进了室内。天色略有些昏暗,还没完全黑下来,王妃进去没多久,便顺着门缝飘出了浓浓的香灰气。

沈思忍不住好奇,悄悄掀开块瓦片向内望去,一瞧之下,竟生生把自己给吓了一跳,这处不起眼的所在原来是间佛堂,里头供奉着成百上千的牌位,那些阴森厚重的牌位上大多未刻字迹,沿着长案一层层叠上去,最高一排直顶到了天花板,看得人寒毛直竖。

王妃在正中一块软垫上跪好,恭恭敬敬上了香,缓慢开口道:“阿爹,大哥,青哥,绯红今日从寺里回来了,一切都照着大师的话去做了,希望就此能平平安安了吧,也请你们好好保佑她。青哥,你在那边不必挂念,王爷对我们母女十分照顾,待绯红更是视如己出,有些时候啊,娇惯得连我这做娘亲的都看不过眼了。”王妃满怀慈爱地轻笑一声,似又想起了什么,“对了,听说皇上近来有意为绯红赐婚,不过你且放心,王爷跟我说好了的,定会给绯红许配个自己满意的人家……”

淬不及防听见这惊天秘密,沈思赶紧扣上瓦片伏在房顶一动也不敢动,生怕被人察觉到自己的存在。虽然外间早有传闻说绯红郡主并非晋王亲生,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凭卫律那样一号人物,竟然会在明知不是自己女儿的情形下,甘愿顶着世人非议将郡主养大,还宠溺非常,这卫守之……到底是个怎样的家伙?

直待王妃离开许久,沈思才蹑手蹑脚跳下地,悄悄翻出了院子。这一出来,他又傻眼了,之前光顾追赶小狐狸忘了看路,王府里本就大得出奇,小径纵横,树影森森,那些亭台楼阁在暮色之中更是长成了一般模样,他就这么生生走迷路了。

说来巧得很,平日成群结队的太监、侍女一时也都不见了踪影,周围没个人可以求助,沈思只好贸贸然朝着一处光亮走去。隐隐约约间,还能听见悠扬的琴声。

光亮渐近,原来是湖畔一处吊了灯盏的的小亭,亭中背身坐着一名男子,正在专注抚琴。琴音从指端流泻而出,掺了水音儿,更觉空灵飘渺。沈思快走几步未及开口,那琴声忽地断了,抚琴男子掩住嘴角一阵咳嗽,貌似想要起身,却腿脚一软,勉力撑住了石台才不至栽倒在地上。

沈思见状急忙过去扶住了对方:“这位公子,可有不适?”

那人一回头,原是酒宴上被王爷细心呵护、关怀备至的琴师姜韵声。姜公子对沈思虚弱地摆了摆手:“无妨,都是老毛病了,歇歇就好。”

想起前日小丫头所说的“神仙”之语,沈思不觉好奇地打量起了姜韵声,这人面容消瘦肤色苍白,眼皮低垂目光迷蒙,眼看深秋天气了,竟还穿着一件宽大的单衣,衣袖在微风里摇摇荡荡,倒真有几分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

沈思是个热心肠,忍不住提醒道:“晚上风凉,公子穿的太过单薄了。”

姜韵声有气无力朝他笑笑:“小童去取披风,就快回来了。阁下可是沈念卿沈公子?那日酒宴上没来得及打招呼,在下姜韵声。”

“姜公子的大名在下早有耳闻,名冠大江南北的乐师果然不同凡响。”沈思坦诚一笑,“我虽于音律上没什么研究,但是方才一路行来听得真切,所谓‘万壑松鸣、涛声澎湃’,也不过如此吧。”

姜韵声倒还算谦逊:“沈公子过誉了,沈公子若觉得琴声悦耳,那只有半分源于在下技艺,另半分是这琴的功劳。此琴乃王爷所赠,名曰‘独幽’,为上古名琴,其声沉雄古旧,宜弹大曲,即便是寻常人使用,也能奏出山林隐流之声。不信沈公子试试看。”

沈思不会弹琴,却知道“独幽琴”的大名,也听说过“附云门之青瑟兮,悼倾耳之独幽”,再细看那琴,琴身上果然印着十分罕见的“梅花断纹”,他一时兴起,抬手在琴弦上随意划过,虽不成什么调子,也已然是枞枞铮铮,金铁皆鸣,令人心动了。

正自叹服之际,背后忽然传来一声断喝:“你在做什么?”沈思与姜韵声齐齐回头,台阶下站着晋王与胡不喜几人。

晋王见姜韵声只穿了件单衣,赶紧脱下自己的外袍披在对方肩头,轻声细语责怪道:“怎可坐在风口里弹琴,说过几次总是不听,次次教本王替你忧心,真该罚你!药可曾喝了?要快些回去歇息才是。”他瞥了沈思一眼,又对胡不喜冷冷责备道,“独幽琴是本王赠与声儿的,岂可随便给人乱动?此琴为传世之宝,价值连城,若有一丝损坏……胡不喜,本王只管拿你是问!”

这话明里是在教训胡不喜,可任谁都听得出是暗指着沈思的。沈思如被狠狠扇了记耳光一般,登时脸色涨得通红。

这几日与晋王相处下来,他已渐渐放下戒备,不知哪里来的底气,以为在晋王面前稍稍放肆一些也无不可。谁知今日只是摸了一把姜韵声的琴,晋王竟至大发雷霆翻脸不认人了,这境遇不免让沈思又羞又臊,一口气堵在心头憋闷不已。

他待要发作,又暗暗苦笑,叹自己气得好没道理,毕竟人家是主,自己是客,客人不会看主人眼色,岂不是自找没脸?最后只好不卑不亢地一拱手:“是沈思失礼了,还望姜公子海涵,那沈思就不扰王爷雅兴了!”

话说到这个份上,晋王却看也不看沈思一眼,只管小心翼翼扶起姜韵声,对胡不喜吩咐道:“替我送姜公子回房,看着他把药喝了,伺候人好生睡下后再来回话。切莫叫什么不相干的人又打搅到公子休息。”

沈思闻言,哼笑一声转身而去,衣襟带起一阵劲风,眨眼间人就消失在了小径尽处……

第13章过晋阳,弓背霞明剑照霜

得了晋王吩咐,胡不喜点头如捣蒜,扯着细尖公鸭嗓回道:“王爷尽管放心,老奴一定帮王爷把姜公子伺候得舒舒坦坦。”说话间他两手翘着兰花指,躬身搀扶起姜韵声慢悠悠步出了亭子。

待姜韵声走远,晋王朝身旁一众侍从摆了摆手:“都不必跟着,即刻去把辜卓子请到书房候着,跟他说本王随后就到。”

晋王将身边人都打发掉了,便沿着沈思离开的方向追了上去,所幸没花多少功夫就捉到了沈思人影儿,他赶紧压低声音唤道:“念卿,等等!”

沈思根本找不到路,正在硬着头皮兜圈子,见了晋王脸上自然没好气色:“怎么,可是姜公子的宝琴有何不妥,王爷讨账来了?”

听见沈思硬邦邦的口气,晋王知道他是恼了,也不多做解释,只管拉起沈思袖子:“随我来。”走出几步又想起了什么,“念卿这个时辰在外头转悠,可是散步消食吗?”

沈思自然不会直说自己追狐狸追去佛堂偶然探到了个惊天秘密,更加不想告诉晋王自己是迷路了才不得不四处转悠的。他本就不擅长编瞎话,也懒得搪塞,索性偏过头去不搭理人了。

等了半天不见作答,晋王忍不住回头看去,但见沈思沉了一张脸,嘴角因怒气未消而紧紧抿着。再向下看,一小撮红彤彤的绒毛从他衣襟处显露出来,还偷偷晃悠了几下,如此这般就生生把主人给出卖了。晋王见状心中暗笑:不用问,沈小五儿定时贪玩出门遛狐狸,不当心把自己给遛丢了。

晋王一路牢牢拖住沈思,径直回去了自己书房。书房里此刻灯火通明,绯红郡主正坐在一楼的书案后头别别扭扭抄写着《女诫》,周围四五个小丫头恭敬伺候着,有的研墨,有的剪灯花,有的端来茶水点心,还有的给捧着手炉。

郡主一边握笔写字,一边跟着书文嘟囔:“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听见门响,她“唰”地抬起头,见是晋王,立刻甜丝丝叫了一声“父王”,可转眼间又瞅见了晋王身后的沈思,登时变出另一副嘴脸,又是呲牙又是瞪眼,好不蛮横。

晋王发现了女儿的小动作,假意拉下脸来:“绯红,是想为父对你的惩处再加重些吗?”

绯红郡主闻言,立刻嘟起嘴巴装做几欲哽咽的模样:“父王!绯红的手好酸啊!”

晋王很清楚女儿惯会耍这类花招,所以根本不予理睬,鼻子轻轻一哼,便径自拉起沈思上楼去了。

因为从王妃那亲耳听到了卫绯红的身世,沈思忍不住回头细细打量了几眼这位金枝玉叶的安平郡主。这丫头换了女装,倒是有几分大家闺秀的靓丽模样,她眉眼五官肖似王妃,只不过少了王妃身上的淡然大气,多了几分小女儿的骄纵与伶俐,至于与其父晋王,那是半点相似之处都没有的。

书房二楼是晋王平日用来商议机密要事的地方,守卫森严,闲杂人等连楼梯都踏上不得。可晋王想也不想就把沈思带了进去,进门之后又将人拉到罗汉榻旁,安顿他坐稳了,这才对早已等候在侧的辜卓子吩咐道:“阿渊,过来帮念卿把把脉。”顿了顿,还不忘补充,“他方才碰了姜韵声的琴。”

起初沈思一头雾水,自己好端端没病没灾的,为何要把脉?可听到晋王特意提及了姜韵声的琴,他直觉背后定有缘故,因而只是安静坐着,并未多话。

辜卓子闻言连忙走到榻边,拉过沈思手腕架在矮几上,指腹扣住脉门细细切问了片刻,笑着点点头:“王爷勿需忧心,毒量十分轻微,于身体并无损害。”他从小瓶子里倒出一颗赭色药丸递给沈思,“不过为防万一,公子还请先将这颗解毒药服下。”

沈思迟疑着伸手去接,目光却望向了晋王,见晋王朝他笃定地点点头,他也不再多心,利落地一仰头将那颗药丸吞下了腹内。

看出沈思心内犹自迷惑,晋王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念卿,事到如今本王也不想瞒你,那架‘独幽’的琴弦被做过手脚,抚琴时毒液会透过弹奏之人的肌肤渗入体内,日积月累必定伤及肺腑,无药可医。先前那般疾言厉色地喝止你,一则是装样子给外人看,再则也深恐你会被毒液所伤,你能体谅本王吗?”

“王爷既如实相告,沈思便再没有赌气的道理。谢谢王爷对我如此信任,还时刻记挂着我的安慰。只是那姜公子……”沈思微微皱眉,“王爷如去唱戏,定是个中高手,明里待人恩宠有加,暗地却要置人死地,我若是姜韵声,岂不连死都死得不明不白?”

晋王苦笑着叹了口气:“唉,你既如此看待本王,多做解释也是徒劳。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本王是何等样人,终有一天你会明白的。若说是城府深厚、演技了得,那姜韵声绝不在本王之下。念卿你只需记住一条:无论如何,本王定不会像对待姜韵声那般待你。”

沈思不置可否地笑笑,起身准备离开,却被辜卓子给叫住了:“沈公子暂且留步,请问公子,这些时日身体可有别的不适?”

沈思一愣,飞快摇头:“并无不适。”

辜卓子执起羽扇,拿扇尖指向沈思的肩膀与膝盖等处:“比方说阴雨天气,或每日晨起之时,这些关节部位可有肿痛?”

沈思略一回忆:“肿痛确是没有,只偶尔有些轻微酸胀,片刻功夫也就过去了。”

不等辜卓子出声,晋王便急切追问道:“阿渊,是否他身体有恙?”

辜卓子捏着扇柄摇了几下:“如在下诊断无误,沈公子应是当日趁夜涉水而上,未及休整,又兼在辕门上吹了一夜北风,以至寒邪入体,闭阻了经络。所谓不通则痛,公子如今年轻气壮,病状尚未显露,但若不及时保养,恐怕日后年纪渐长,就要吃些苦头了。”

沈思不以为然地笑笑:“原以为辜先生只是精于谋略,不想在医术上也颇有造诣。但先生有所不知,沈思从小习武,寒暑不辍,身体较常人强健许多,这寒邪之症落在别个身上或许可怕,于沈思却不算什么……”

“胡闹!”不等沈思说完,就被晋王给硬生生打断了,“在学问、武功上头争强好胜也就罢了,自己的身体岂可儿戏!”他转首叮嘱辜卓子,“给他拟个方子,看看该如何医治调理……”说完又立刻摇头,“还是不好,干脆将方子和禁忌都教给本王,本王要亲自看着这小鬼,免得他总不当成一回事!”

晋王几句话语气虽重,却透着满满的关切,沈思听在耳朵里,心头不禁泛起一阵暖意。这并非虚伪的客套,而是因担忧生出的焦急恼火,从前除了父亲和哥哥们,也就只有卫悠会如此对他了。

见沈思闷着头不知在想些什么,晋王温和一笑:“好啦念卿,时候不早了,走,我送你回去。”

“啊?”沈思略有些尴尬,“几步路程,就不劳烦王爷大相送了吧。”

晋王抿着嘴角凤目一睨:“唉……本王也不想劳心劳力啊,可万一等下念卿又把自己给搞迷了路,该如何是好?”

沈思被戳到短处,脸颊一热,张了张嘴,又找不出什么反驳的话,羞愧之下他索性扭头冲到窗口,一纵身跃将而出,攀着树干“噌噌噌”几下落地,朝远处的小院大步奔了去。

晋王拦阻不及,人已经蹿得没了踪影,他只好对着空荡荡的窗口无奈笑道:“嚯,好家伙,果真是只驯不服的小猢狲!”

辜卓子羽扇掩面轻笑不语。他是故意将沈思的病症夸大了几分,好使晋王得个机会在沈思面前表表真性情的,看状况那沈公子也确实走了心,这一遭王爷还不记得他的好?

想到这,辜卓子不无得意地回过头去,朝阴影处睃了一眼,屠莫儿正闷声不响立在那,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晚间躺在床上,沈思不知不觉琢磨起了晋王这个人晋王爷只娶了王妃一位妻子,再无妾室,夫妻二人看似伉俪情深、举案齐眉,可其实呢,王妃早与那名叫“青哥”的男子有情,还生下了绯红郡主。至于姜韵声,人人都以为晋王对他另眼相看,他也对晋王倾心相许,殊不知这二人竟在虚情假意地彼此算计……怪道那日王妃会对自己说起晋王是个“寂寞”的人。

沈思又从晋王想到了卫悠,为了取得皇帝的信任,卫悠不得不时时刻刻夹紧尾巴做人,收敛起通身的光彩,伪装成一条平庸却忠心的看家狗。难道说,这卫家人都与生俱来就天赋异禀?为何个个都能装假装得炉火纯青呢?嗐,世人皆羡慕高高在上的王孙贵胄,殊不知,一朝生在了帝王家,连平安活着都要付出更多辛苦……

第二天早上,天刚蒙蒙亮沈思就照常跳窗子出来练剑了。他这里动静一起,金葫芦就忙不迭跑了出来。

头天晚上临睡前沈思说要金葫芦早起跟着自己学功夫,却又说不清具体时辰,金葫芦生怕醒得晚了辜负沈思一番苦心,于是干脆就和衣睡了整夜。结果起床时,身上本就不甚整洁的衣物更加滚得皱巴巴如同抹布一般,看去既窝囊又邋遢。

沈思提剑耍得酣畅,金葫芦也不闲着,他在架子上挑出把差不多的剑,照猫画虎跟着沈思的动作舞了起来。可惜他反应迟钝下盘不稳,没几招就左脚绊右脚自己摔了个狗啃屎。沈思无奈只好停了下来,指派他先去从马步练起。

金葫芦扎了一早上的马步,累得满头大汗腰酸腿疼,他抹了把臭汗问沈思:“沈将军,若是有朝一日我于武功上小有所成了,是不是也能混到个将军做做?”

沈思一记凿栗敲在他脑门上:“领兵打仗可不是街头混混斗殴,不是靠谁身手好、力气大就能取胜的,教你功夫,那是给你保命用的!”

金葫芦眨了眨死鱼眼:“那当将军不靠身手靠什么?”

沈思也不作答,抬手又是一记凿栗,弹得他眼冒金星。直等了老半天,金葫芦才后之后觉地“噢”了一声:“我懂了,是靠脑子的。”又过去许久,他拍打着脑门长长叹了口气,“诶呦,看来我这辈子都别想当上将军了……”

吃过早饭,沈思带着金葫芦一道做起了制造弓箭的营生。前些日刚到王府,实在闲极无聊,他便打算自己造几把趁手的好弓解闷。先寻到柘木削成弓体,再将截成薄片的水牛角贴于弓腹,之后把浸制过的牛筋劈成蓖麻丝粗细,铺于胎弓之上。

沈思边操弄着手中活计边教授金葫芦:“选筋要小者成条而长,大者圆匀润泽,每铺几层,都要放到太阳底下曝晒一番,否则外干内湿,射不旬月弓体便会脱落。”

正说着,外头忽然传来一阵叽叽喳喳的喧闹声响,随即院门“嘭”地弹开,一群打扮英武的女孩子冲了进来,为首一人通身红色劲装,脚踩鹿皮小靴,腰里似模似样挂了一柄佩剑并一杆精致的小马鞭,正是绯红郡主。

见绯红郡主气势汹汹而来,金葫芦吓得一哆嗦,手里盛了鱼胶的小罐子差点没砸在地上。

沈思撩起眼皮随意一瞥,坐在原地动也未动:“郡主一大早跑来,有何贵干?”

绯红郡主鼻子重重一哼:“沈念卿,你只是父王义子,见了本郡主竟不施礼请安,真真好大的胆子!”

身后一群着了男装的小丫头也都跟着嚣张嚷道:“好大的胆子!该打!该打!”

绯红郡主得意洋洋一抬手,制止了众人:“不过嘛,本郡主向来宽宏大量,才懒得与你这土里土气的黑小子一般见识。”

小丫头们又帮腔作势道:“这次念你初犯,我家郡主不计较,下次再犯仔细你的皮!”

见她们主仆几人犹如唱戏一般地自说自话着,沈思憋不住“噗嗤”笑出了声:“多谢郡主‘不曾剥皮’之恩,在下今后不敢了。”

平日里没人这样对绯红郡主说话,郡主一时也分不清是真是假,隐约觉得暗含着戏耍自己的意思,却不笃定,于是她冷哼一声,抬手从袖笼里掏出只小盒子掷到了金葫芦脚边:“拿去!”

金葫芦战战兢兢看了眼沈思,又慢慢蹲下身将盒子捡了起来,拿到眼前一看,竟是盒上好的跌打药膏。

绯红郡主傲慢地扬起下巴:“昨日若非你行迹鬼祟,又怎会被人冤枉?归根究底还是你的过错!不过看你小小年纪倒也可怜,本郡主就发发慈悲,赐你一盒药膏去抹抹伤处吧,免得你将本郡主当成了那等野蛮不讲道理之人!”过了一会儿见金葫芦呆呆杵在原地也不说话,她气呼呼补充道,“看你样貌蠢钝,想必所知也是有限的,且记好了,这药膏须和着滚烫的烧酒涂到患处,重重揉搓方才有效。”

又过了一会,金葫芦仍是全无反应,绯红郡主恨恨一跺脚:“你这猪头,懂了便说懂了,不懂本郡主便再教给你一次,什么话都没有,你是作何道理?”

金葫芦抖抖索索端着小盒子,被唬得一愣一愣,直等到郡主发了话,才闷闷“哦”了出来,气得绯红郡主“唰”地亮出了小马鞭,作势要打。这一鞭未及抽下,就被一声低斥给喝住了:“绯红你在做什么?”

众人一回头,原来是晋王。晋王不放心沈思,特意带了驱寒邪通经络的药剂过来,不想将绯红郡主给逮了个正着。

郡主眼珠转悠得飞快:“父王,我……我……”她一眼瞄见沈思手里未成形的弓胎,嘻嘻笑道,“听闻沈公子自己会造弓箭,女儿实在好奇,就跑来瞧瞧。”

沈思知道她嘴硬,好面子不肯承认是来道歉的,偏要故意说道:“王爷,郡主知道昨日错怪了金葫芦,特来送药赔礼,还细细讲明了跌打药的用法。郡主如此明晓事理实在难得,看来昨夜的《女诫》并未白抄。”

这次绯红郡主听出了沈思的暗讽之意,气得杏眼圆睁:“你!大胆!”又转头对晋王撒娇耍赖道,“父王你看看他……”

谁知晋王根本不理会女儿,只顾着凑过去观看起了沈思手里的弓:“进展如何?该要涂漆了吧?”

沈思点点头:“已涂过一层,晒了十日,如今再涂,然后置于室内梁上以火焙弓,一两个月后待其干透了取下磨光,重新加涂一遍筋胶,即可成良弓了。”

绯红郡主在旁边不满地小声嘟囔着:“就是一张角弓嘛,再好能好去哪里,何必如此麻烦。”

沈思闻言轻轻一笑,转身回房取了自己常用的那张弓出来,呈在绯红郡主眼前:“郡主且听了,所谓‘性体少而劲,和而有力,久射不屈,寒暑如一,弦声清实,一张便正’,是为良弓也。”

晋王惊讶地叹道:“这是《梦溪笔谈》的造弓篇?我还道念卿只读‘武经七书’呢。”

沈思掂了掂手中弯弓:“别小看这稀松平常的弓箭,我大周之所以能对抗鞑靼勇猛凶悍的骑兵,有一半要归功于我朝丰厚的铁矿与优秀的铸箭技艺。”

一讲到战事相关,沈思果然话多了不少,晋王不由提议道:“念卿,今日本王要去军营巡视骑射演练,你也同往吧。”

沈思登时眼神一亮:“当真?”

晋王大笑:“当真!”又凑到沈思耳边小声说道,“顺便请你参谋参谋,鞑靼大军压境之日,本王麾下谁可为将……”

听说要巡视军营、校场演武,绯红郡主立刻来了兴致,也要随行。晋王自然不允,可无奈郡主软磨硬泡的功夫实在了得,晋王拗不过,只好默许她扮成男装混进了侍卫队伍。看绯红郡主轻车熟路的架势,如此行事应该不是头一遭了。

晋王带了人马声势浩荡赶到营地,张世杰、詹士台、谭天明、谭天亮等一众将官早已候在了那里。看样子大家对于今日演练俱是胸有成足,一个个尽皆面带从容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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