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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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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崖顶作者:洛无奇

第2节

三哥一个箭步冲上来扶住了他,趁机贴在他耳边飞快说道:“小五儿,父帅也是一片苦心。他对你杀不得又放不得,正骑虎难下,此刻只有晋王能救你性命了。你暂且先随他去,等事态平息下来,咱们再从长计议!”

沈思双眉紧锁,眼窝里凝了层迷蒙水汽,他用力一闭眼,将满心伤感硬压了下去,朝着沈威“咚咚咚”连磕了三个响头,又转身跪在晋王面前:“给义父见礼了……”

形势瞬息万变,晋王不敢久留,只有尽快回到晋原他自家的地界上,才能彻底安心。

二哥三哥一路搀扶着沈思出了大营,临登上马车那一刻,他站住了,转回头朝着宁城方向长久地张望过去,视野被雾气封住,放眼尽是白茫茫一片,他又闭上眼细细聆听着,希望搜寻到几里地外隐约的马蹄声,可是什么都没有。最后他失落地抿了抿嘴角,迈步上了晋王府的车架。

大哥一直站在远处默默看着他,父亲则始终没有露面。等马车缓缓行出了一段,姐夫才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将手里零零碎碎几只包袱塞给了他。里头有沈家祖传的金疮药,有几件穿惯了的半旧衣裳,有带在身边时常研读的兵法书册,甚至还塞了一封家信。那信是昨日刚收到的,姐姐在信上说她已怀了三个月的身孕。姐夫把夫妻间的私密信函交给他,是怕再没机会亲口将这令人欣喜的好消息说给他听了……

等晋王部署好一切登上沈思那辆马车的时候,沈思已经清理好了背上的血污,正趴在那由一名侍从帮着涂抹伤药。

晋王站了一会儿,竟看得有些眼热。车内置有炭炉,温暖宜人,沈思外衫随意搭在腰上,屈起两条胳膊架住头颈,整个后背都裸露在外。他腰身精瘦紧实,肩臂舒展有力,黝黑透亮的皮肤上布满了暗红色的鞭痕,随着冰凉的药膏触到伤口,还时不时轻微战栗一下。

这一幕看得晋王血脉贲张,只觉得有人捻着根细细的鹅毛在他心尖儿上拨来扫去,心痒难耐。

又站了一会儿,晋王走过去从侍从手里接过那盒药膏,挥挥手将人打发了,坐在一旁亲自帮沈思涂抹起来。

沈思听见动静抬起头,见是晋王,不免神情一滞,似乎想要赶紧爬起来,却仅是了个样子就又懒懒趴回了原处,只管用嘴巴推辞着:“这等琐事,岂敢劳烦王爷动手。”

嘴里说着“岂敢”,其实不但“敢”了,还“敢”的十分心安理得。

晋王看在眼里,哑然失笑:“你既唤了我一声义父,便无需拘谨了。念卿对本王有救命之恩,本王还想要好好报答于你呢。”

沈思不以为然:“王爷就是这样报答救命恩人的?”

“哦?”晋王不解地挑起眉梢,“本王的所作所为有何不妥吗?”

沈思苦笑:“若不是你千里迢迢跑来将我带出宜府卫,我只怕连今晚都熬不过了。但你如此大张旗鼓杀上门去认义子,恐怕是另有居心吧?”

晋王见又一次被沈思洞察了心意,不免讪讪笑道:“那念卿以为本王有何居心呢?”

沈思抿抿嘴唇,坦然笑道:“我是个粗人,向来脑子愚钝目光短浅。既然王爷纡尊收了我做义子,我自然乐得当一名脑满肠肥的皇亲国戚,每天吃喝玩乐挥金如土有何不好?至于沈老将军……他性格刚烈,宁折不弯,若是有人想以我为人质辖制他、威胁他,他不但不会就范,还会毫不犹豫地将我一刀砍了。”

晋王揣摩着沈思话中深意,不禁哈哈大笑:“念卿,只管安安心心做你的晋王义子就好。至于本王将如何报答你这个恩人,你且慢慢看着便是了。”

正说话间,侍从捧着药粥进来了,那粥熬得又细又稠,里头添加了许多驱寒和疗伤的药材。晋王本打算端了碗喂给沈思,不想沈思自己一骨碌爬了起来,动作太大牵扯到后背的伤势,疼得他倒吸一口凉气。

他一边“嘶嘶”吸着气,一边从晋王手里接过粥碗,待晋王去托盘上取调羹这转个身的功夫,沈思已经一仰头“咕咚咕咚”将整碗粥喝得精光,还将空碗高高举到了晋王面前。

晋王呆呆站了一会儿,方才反应过来,这小子原来是没吃饱,在等着他帮忙添粥呢。可掌管膳食的侍从以为伤病之人定是胃口不佳,故而只准备了这么一碗。

见托盘里还有两小碟佐粥的腌菜,沈思也不在意什么规矩礼数,直接伸手捏起几块丢进了嘴巴,晋王想阻止都来不及。几块腌制的小菜下了肚,沈思点点头:“滋味不错,只是咸味略重了些。无妨,多喝几壶茶水也就饱了。”

晋王哭笑不得:“念卿啊,你以为我晋王府寒酸至此,连餐饱饭都养不起你吗?”

第7章津州渡,千里相送天涯路

卫悠一觉醒来,已然天光大亮。他愣愣坐起身,茫然四顾,惊觉自己正睡在卧房之内的床榻上。宿醉使得他双眼赤红,头疼欲裂,视线迷迷蒙蒙像遮了一层薄纱。依稀记得昨晚在府衙大堂之内与沈思同席共饮,两人絮絮叨叨说了好些话,真是无比的畅快尽兴……

后来呢?后来定是醉了,醉得不省人事被下人抬回了卧房。如此毫无节制的饮酒谈笑,已是许久未曾发生过了。世上除了沈家小五儿,他又能在谁的面前放纵抒怀、恣意行事呢?

被困宁城这三个月,他除了饱受饥饿的煎熬,恐惧的折磨,更多的,是心底郁愤难平。老天何其可恶,空给了他一身文韬武略、治国安邦的本事,却教他被困樊笼无处施展。同样拥有着大周朝最高贵的血统,别人位登九五执掌天下,他却只能低三下四仰人鼻息。

只不过是途经宁城人困马乏,休整两日罢了,谁知偏偏就遇上了叛军围城,简直天降横祸,瞬息之间濒临死境。

人人都可以死,唯独他卫悠不能死,他肩头背负着如山重任父亲的大仇,母亲的冤屈,两个弟弟的身家性命,废太子一党韬匮藏珠耗费的多年心血……

同乐六年,父亲因肆恶虐众、穷奢极欲、鸠聚党羽等十大罪状被废黜太子之位,其妻、子皆被褫夺封号,幽禁京城府邸。父亲含冤莫白,受尽折磨,最后不得已自戕而死。为了保护三个儿子不被斩草除根,母亲甘愿委身于齐王这只色中恶鬼,与其暗通款曲。

卫悠永远都忘不掉,七岁那年在后花园僻静的水榭里,透过窗棂缝隙和层层叠叠的幔帐,他看见母亲与齐王赤身露体滚在地上,母亲一边拭泪,一边对齐王笑脸相迎,软语央求说不要为难三个孩子。齐王嘴里恩恩啊啊地应承着,一双大手不断在母亲周身揉捏玩弄,他挺起胯下阳物面目狰狞地狠狠刺入母亲体内……

那一刻卫悠想要赶紧掉头跑开,却无法控制自己的脚步。耻辱像一把巨大的铁钎,从天而降,将他牢牢钉在了原地。作为儿子,他该要抽出宝剑冲将进去将齐王一劈两半才是,可他很清楚,凭自己的本领还远远做不到,恐怕没等冲到门口就被把守在那里的士兵拿下了。

最后他悄悄翻身跃下栏杆,一路狂奔,直至筋疲力竭才颓然跪倒湖边,借着假山的遮挡,将脸孔埋在两手间压抑地哭泣了起来。一阵风过,头顶树枝被吹得飘飘摇摇,一只小虫儿从叶片上跌下,落到了他的衣襟上。他呆呆看去,只见小虫先是卷缩身体,脊背拱起,然后头向前探去,身体努力抻长,照此一缩,一伸,才能缓慢爬行一步。

那只小虫的名字叫做尺镬,系辞有云:尺镬之屈,以求伸也,龙蛇之蛰,以求存也。

现在他就是一只缩起头来的虫子,一条躲在洞里的潜龙。属于他的时机还没到来,但他知道只要耐心等下去,早晚有一天会到的。所以他一直等着,从总角小儿,长成为翩翩少年,再到温润青年,他的外表一如既往谦卑谨慎,宠辱不惊,内心却埋藏着一团不甘的帝王之火,那火势熊熊不熄,终将壮大为炙燃天下的烈焰!

齐王即位之后荒淫无度,昼夜饮乐,身体每况愈下,皇位只坐了七个年头就一命归西了。在他临死前两个月,他所立下的太子也因狩猎时坐骑受惊跌落马下,触石而亡。

皇位最终落到了当时并不受宠的二皇子卫先手里,而卫悠最小的弟弟卫谦恰好是卫先的伴读。小皇帝登临大宝,改年号宣正。卫悠隐隐感到距离自己的目标又近了一步。

宣正元年六月,小皇帝与卫悠、晋王等人微服出游,前去揽月山拜访启蒙恩师曾仓先生。曾老先生是不世出的大家鸿儒,知天文晓地里,尤擅兵法战阵,曾官拜太子太师,后因生性淡薄不喜勾心斗角而辞官还乡,隐居揽月山中,开办了一所揽月书院。因先皇御赐过“在明明德”四个大字的手书金匾,故而书院中人又都自称其为“明德院。”

彼时小皇帝尚且势单力薄,朝廷内外鲜少亲信,他有意动用卫谦,又不知该如何安置卫谦的哥哥才好,索性就一道圣旨将卫悠拘在了揽月书院,美其名曰“代帝王孝侍恩师”。

犹记得那年揽月山下竹影森森,翠意盎然,黄泥小路蜿蜒前行直通书院而去。因为小皇帝一时兴起提议赛马,众人只好争先恐后打马飞奔。行至半路,细雨骤起,遥见书院阁楼轩窗处探出了一颗黝黑的小脑袋,那小子应是怕雨丝潲进屋内打湿书籍,正欲放下帘笼,不想却被院外疾驰而来的队伍勾起了兴致,他猴孙样儿从窗口窜出,踩着楼顶瓦片几个腾挪跳上院墙,然后就骑在墙头上晃荡着两腿看起了热闹。

当卫悠赶到的时候,那只灵活的黑猴子朝他咧开雪白牙齿拍手嚷道:“喂,头里靛蓝衣衫的那个,马骑得不错!”

时至今日,卫悠只要想到沈思,脑海中浮现出的总是那个神气活现又灵动矫健的黑皮小鬼。

二人的同窗生涯就在这样的机缘巧合之下开始了。明德书院那几年间,是卫悠一生中最轻松最惬意的时光。他与沈思二人一见如故,引为知己,很快便在百年苍松下祭告天地义结金兰,做了异姓兄弟。

揽月山的半山腰有一间洗心寺,寺后有潭名洗心泉,越过洗心泉,再穿过名为玉湃川的瀑布,就可以攀着岩石登上红崖顶了。崖顶之上常年雾气萦绕恍若仙境,举目四望群山俯首。遥听得林间牧童骑着牛背吹起竹笛,用清脆童声唱念起当地的小调儿:“揽月山,玉湃川,五百丈,到天边,红崖顶,有神仙,随风去,入云端……”

在那里,他曾对沈思讲起过埋藏心底的深仇大恨,也曾将大逆不道的惊人之语讲给沈思听,更曾在父母忌日抱住沈思痛哭流涕。在那里他立下誓言,十年之期,定要把属于父亲的大好江山亲手夺回来!

无忧无虑的日子总有尽头,宣正四年,皇帝一道圣旨将卫悠召回了京师。恰逢沈思回乡探望老母未归,旨意又来得太快,等不及与沈思话别,他只能留下一封书信,便匆匆上路了。

卫悠满心惆怅地在津州渡口登了船顺流南下,行出老远忽听闻岸边有人唤着自己名号,回首望去,沈思正骑马沿着岸边一路追赶,他应是见了留书日夜兼程赶来的,以至衣衫不整髻发凌乱,马腿与马腹上溅满了污浊的泥浆。可惜到达之时,船已开了,两人终究没能互道上一声“珍重”。

茫茫无际的芦苇随着风势起伏摇摆,干枯泛黄的苇叶被雾气打湿,在夕阳余晖中泛起斑斑点点的暗金色。沈思单人一骑伫立江边,始终面带微笑,却笑得无比艰涩。捧在怀里的吃食滚落了一地,他没有去捡。那是央求了母亲专门替卫悠蒸制的家乡小点,人走了,东西也就再没意义了。

船只渐行渐远,卫悠看见少年的身影变成了小小一粒墨点,却依旧努力摆动着手臂,挥别远方的旅人。

一阵口干舌燥打断了卫悠的思绪,他朝门外召唤道:“来人呐。”

侍从应声入内,躬身而立:“王爷有何吩咐?”

卫悠伸出一只手:“茶来。”待从对方手里接过茶杯饮了几口,他又问道,“沈将军歇在何处了?可曾起身?”

侍从一愣:“这……回王爷话,沈将军今日一早便孤身返回宜州府了。”见卫悠满脸讶异,手下又斟酌着主动禀报道,“王爷,另有一事说也古怪,晌午时分,晋王忽然带着大队人马离开了,说是什么酒后突发的疾病,如今宁城这只留下少许人手善后。看情形他们不大像是去往辽东的,却也不像是返回晋原……”

不去辽东,也不回晋原,难道说……卫悠猛然忆起晋王迎接沈思进城时那一番别有深意的话语,登时酒醒:“晋王走了多久?”

手下略一计算:“该有一个时辰了。”

卫悠来不及多想,当即带了自己的随从抄近路向宜州府追去。几匹马在山间小路上狂奔,马蹄声震得耳鼓嗡嗡。行至山涧处,面前架着一座年久失修的木板桥,马蹄刚踏上去,桥板便难以负重,“喀嚓”一声断成几节,没入深渊之内。幸而这些马都训练有素,当即嘶鸣着扬起前腿,接连退出数丈,并无一人伤亡。

卫悠勒紧马缰原地徘徊良久,心内又急又恼,可面前已无去路,只能对着遥不可及的宜州府方向大声呼喊:“念卿!念卿!”

晋王的马车极尽奢华,有桌有榻,还有取暖的炭炉。沈思一碗热粥下肚,倦意渐渐涌起,人往软枕上一倚,就迷迷糊糊睡过去了。荒郊野岭道路不平,车子难免摇晃,沈思睡得并不安稳。车轮压到石子,骤然一颤,颠到了背上伤口,疼得他双眉拧紧手指收拢,饶是这样仍旧没醒过来。

晋王手里捧着本解闷儿的书册,眼神却不自觉总往榻上瞥。越是骄傲强悍的人,偶尔流露出脆弱的一面才越发惹人心疼。晋王觉得沈思好像轻易就能勾到他心里某根细弦,只是随手那么一拨,竟至余音阵阵,经久难平。

走着走着,睡梦之中的沈思突然睁开双眼,迅速起身撩开窗口处的棉布厚帘朝外望去。恍惚间他听见有人在叫,“念卿念卿”,那是伯龄的声音!

马车四周遍布着巡护的侍从,马车之后是浩浩荡荡的晋王三卫,并没有那抹熟悉的影子。他不甘心地探出大半截身体,朝远处、更远处望去,那里也只有远山近岭,滚滚尘沙。

晋王在一旁看得稀奇:“念卿,可有什么不妥?”

沈思这才察觉自己的行为有多古怪,急忙拿话遮掩道:“躺了一日,骨头酸软,起身舒展舒展。”

天色渐暗,队伍行至一片开阔地,便停下来扎营休息埋锅造饭了。不待马车停稳,沈思已然披衣而起,自顾自跳下了车子。晋王拦阻不及,又见沈思身形灵活得完全不像有伤在身,也只好无奈地笑了笑,紧跟着步下了马车。

沈思绕过几辆车架,找到了他那匹一路随行而来的坐骑。那是匹通体光亮的黑色牝马,只四蹄与额头上印着一点雪白。马儿见到主人,蹄子轻快踏起了碎步,鼻子不住兴奋地喷气。沈思伸出一只手来,轻轻磨蹭着它的脸颊,姿势温柔而缓慢,充满珍爱之情。

晋王没话找话:“马很漂亮,叫什么名字?”

沈思像介绍多年老友一样,拍拍马脖子朝晋王笑道:“她叫战风。”

晋王细细观察着那马:“毛皮干净,站姿也很优雅,只是身量略小了些,看似还未成年,照比真正的宝马良驹尚且差些火候。”

沈思“哈”地一笑:“她虽算不上宝马良驹,却只怕你晋原地界上再找不出比她更出色的马了。”

“哦?”晋王凤目一挑,“念卿,口气未免太大了些吧,要知道牛皮吹过头,也是会破的。”

沈思被激得斗志燃起,跃跃欲试:“不如来赛上一场如何?若是我赢了,王爷你要为她披红挂彩亲自迎进晋原地界,若是你赢了……也不用再想赌注了,你是铁定赢不了我的。”

晋王被他的孩子气逗得开怀大笑:“哈哈哈,好了好了,念卿,你身上有伤,这马我们日后再比也不迟……”

“这点小伤算什么,”沈思满不在乎地翻身上马,居高临下用挑衅的眼神看着晋王,“还是说……王爷千岁怕输得太惨,失了脸面?”

不等晋王答话,他已如一柄黑色利箭般飞射而出,还耀武扬威地搅起了一地烟尘。晋王无法,只得打马追去,一众侍卫更加淬不及防,纷纷慌乱着上马随行。

晋王夹紧马腹上一路飞奔,只见前方那少年腰胯虚虚架起,上身伏于马背起起落落,似是早已与马合为了一体。每每眼看着距离越拉越近,马头将将要咬到马尾了,那人却回过头丢下个狡黠的笑意,而后再次加快马速将他甩出老远。

耳边飒飒风鸣,茂密的树影儿从两边一闪而过。在晋王身体里面,似有什么东西渐渐沸腾起来了,他仿佛又回到了十几年前,风华正茂,雄姿英发,眼前出现了辽阔的战场,火光冲天,剑影幢幢……曾几何时,他也像少年沈思一样,把沙场征战当成是痛快淋漓的游戏。

叹只叹少年子弟江湖老,辗转经年两鬓斑。不知从何时开始,他变得惧怕死亡了,也不愿再去面对任何残酷的争斗与杀戮。或许真的是老了吧,纵然年纪还当不起一个“老”字,心境却早已苍凉破败,不复当年。他止不住遐想,如果就这样一直追一直追下去,是不是有一天,可以追回十几年的青葱岁月?

暮色渐浓,雾气氤氲,绵延起伏的群峰都隐没在了昏暗里。一弯浅浅的惨白的月牙悄无声息挂上山巅,旷野笼罩了一层虚幻的银霜。望不见边际的山峦之外,偶尔传来几声野狼的嚎叫。

四周很静,晋王紧紧抓住手里粗糙的缰绳,聆听着自己和马匹急促的喘息声。渐渐的,那些私心杂念都消失了,什么朝堂纷争,尔虞我诈,血流漂杵,统统都被他抛在了脑后……

在他眼前,只有一名纵马驰骋、背影潇洒的少年,在他心里,也只有一个清晰执着的念头要追上他!

第8章琉璃友,明月空山一杯酒

夜色如墨,洋洋洒洒泼落人间,放眼皆是灰黑一片。沈思骑着马头也不回冲进茫茫雾霭之中,很快便不见了踪影,空余马蹄嘚嘚回响,忽近忽远飘忽不定。

又行出一程,路断了,山势陡然而起,布满嶙峋怪石,山风在石缝间席卷呼啸,发出呜呜悲鸣。晋王心里忽然生出一股莫名的慌乱,沈思该不会就这样消失了吧……他和他的马都是那般来去如风,恐怕是追也追不上的……

晋王试着唤了一声:“念卿?”

不等沈思开口,他的马率先喷了两下响鼻,算是对晋王千岁的问话做出了回应。

循声望去,沈思的马正在半山坡优哉游哉吃着草,而沈思本人则迎着风伫立坡顶,居高临下对晋王朗声笑道:“看来王爷该要纡尊降贵,亲自恭迎战风入你晋原了。”

他发丝被吹得纷乱,袍袖鼓起,衣襟猎猎作响,脸孔缓缓调向另一边,不知望着什么,目光专注而向往。

晋王下了马,挥开欲上前搀扶的侍卫们,深一脚浅一脚朝沈思走去。当他终于站上坡顶,与沈思肩并肩眺望远方,一瞬间心境豁然开朗山坡的另一侧是陡峭悬崖,崖底荡漾着一片广阔静谧的湖泊。明月出空山,苍茫云海间,磷光如银箔零落四散,斑斑点点,湖水尽头与低垂的云幕连成一线,分不清何处是秋水何处是长天……

正自感概万千,侍卫躬身上前低声进言道:“王爷还请多加小心,此处常年战乱,人烟稀少,偶有鞑靼流寇出没,还是及早返回营地为好。”

沈思漫不经心瞄过一眼,语气之中透着隐隐不屑:“疆土是我大周的疆土,王爷是我大周的王爷,哪有坐在自家床榻上却要惧怕贼人的道理?既然惧怕至此,莫若直接将这大好河山拱手让人好了,可免去多少担忧!”

侍卫也是职责所在,却劈头盖脸遭了一通抢白,难免心生不悦,想分辨两句,晋王面前又不敢多言,只好忍气吞声退至一旁。

晋王知道沈思是性子骄傲有口无心,也不与他一般计较,反而耐心解释道:“鞑靼一族以游牧为生,人强马壮,无论男女老幼俱能骑善射,路遇飞禽走兽皆可猎而食之,个个是天生的骑兵。单这一条,我汉家男儿万万不及。故而近年来鞑靼与大周交战屡屡处于上风……”

听了晋王的话,沈思生硬一笑:“鞑靼为何屡屡处于上风?皆因其世代居住于风云变幻的草原之上,一旦遭遇天灾、瘟疫,生计便难以维系,只能跑来我大周地界掠夺钱粮马匹。再则鞑靼不似我天朝上邦礼法森严,王位传承并不遵循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之规,而是有能者得而居之,部落间也常常为了争夺草场、牧畜和奴隶纷争不断,是以士兵全部身经百战,勇猛异常。”

“哦?”晋王明知故问道,“依念卿的意思,是责怪我大周子民活得太过安逸了吗?”

沈思缓缓摇头叹道:“子民活得安逸,是我大周国势昌盛之根本。可王公权贵与朝廷大员们活得太过安逸,岂不是空养了一群食君之禄的酒囊饭袋?国家之运,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远的不说,只左军都督府便充斥着多少纸上谈兵脑满肠肥的家伙?有些不光没上过战场,甚至连上马都要人搀扶。左督顾名璋更加只靠着几分姿色便被今上盛赞为“明珠美玉”,一路平步青云。此等人物把持着我大周军务,如何不被鞑靼人欺辱得无有还手之力?”

这话虽有些道理,却未免使晋王生出了几分尴尬。说到养尊处优安逸享乐,如今大周朝再没人及得上他了。

晋王虽年过三十,却依旧保养得当,容貌身材不输翩翩少年郎。于生活起居上,他更是精细考究到无以复加,穿要穿衣被天下的湖州丝,用要用香彻肌骨的徽州墨,饮要饮茗冠天下的武夷茶,吃要吃六朝风味的金陵鸭……世间的好东西,再没哪样是晋王千岁未曾享用过的了。

想到自己稀里糊涂就被那黑小子扣上了“酒囊饭袋”的帽子,晋王忍不住低头将自己周身打量了一番,接着哈哈大笑起来以本王这通身的气派,就算是酒囊饭袋,也必然是金线织就,玉扣镶边,酒囊之中的佳品,饭袋之中的精华……

与晋王的自得其乐不同,此情此景令沈思心里陡然升起了几分惆怅。人生匆匆数十载,高低贵贱终有一死,难道真要窝窝囊囊困在王府里去做什么“晋王义子”?他想要的是城头钲鼓,铁马金鞍,不是玉楼笙歌,红绡帐暖。可惜如今竟至沙似雪,月如霜,故园东望路茫茫……

正当两人无语相对之时,几步外荒草掩映处忽然传来一阵窸窣响动。侍卫们立时抽出宝剑,将晋王团团护在了当中,另有几人拉开招式戒备着向草丛深处探去,扒开齐腰的灌木细细查看,原来是乱石底下躺着一大一小两只红狐狸。

那对狐狸应是母子,大的死去多时,肢体早已僵硬,身下依稀可见大量干涸的血迹。小的貌似才出生没多久,只比男子手掌大出些许,腹部雪白,眼珠儿晶亮,通身长毛赤红如火。见有人出现,它吓得瑟瑟发抖,不断向母亲身边缩去,可惜母亲总是不予理睬,它被逼无奈,最后干脆四爪朝天翻起肚皮,使出了一招“诈死”之计以求保命。

确认过除去小狐狸再没别的野兽,侍卫们稍稍松懈下来撤出了草丛。沈思站在原地定定看了片刻,也随众人一道退回了晋王身边。

眼见时辰已然不早了,一干人等纷纷上马按原路返回。行出片刻,晋王回头瞥了一眼,惊觉沈思再次消失不见了,问问左右,都说未曾留意。晋王正不知如何是好的功夫,沈思又从后面打马赶了上来,见他神色如常并无不妥,晋王也未多问。

到达营地,侍从已经烹制好了精致的吃食餐点。这一次为了不使沈思挨饿,底下人特意备足了三个人的分量。

晋王邀沈思与自己同桌进食,沈思也不推辞,宾主落了座,便各自闷声不语吃喝了起来。和沈思风卷残云一般的吃相不同,晋王向来是姿态优雅不急不缓的。吃着吃着,他无意间抬头扫了沈思一眼,也不知是眼花还是错觉,竟看到沈思袍子的前襟处微微蠕动了一下。过了片刻,他再次不经意瞧过去,更加稀奇,竟有一小撮火红色绒毛从沈思松松垮垮的衣襟缝隙显露了出来!难道说……那里塞着一只小狐狸?

晋王兀自抿抿嘴角,把询问的话连同碗中饭菜一齐吞咽了下去。怪道回程途中这小子无端端闹了出失踪,原来趁人不备偷偷摸摸回去捡狐狸了。想是怕人取笑他人高马大心眼儿却像个姑娘家,才没好意思说出来。既然他不打算说,还是假作不知为好吧。只是预想到今后自家王府里头会弥漫着一股狐狸的骚气,晋王不免一阵头疼,唉,也不知要耗费多少上等香料才能盖得住了……

一餐饭吃完,下人端过水盂伺候着主子漱了口,又奉上了两杯滚烫的香茗。

见晋王坐在那里斯斯文文品着茶饮,沈思推说吃得太饱要消消食便一溜烟跑开了。他紧走几步追上那名负责收拾碗筷的下人,低语了几句,随即从对方手里接过了装有剩酒剩菜的托盘,朝大路旁僻静的树林走去。

夜色虽已深重,不过远处空地上燃着几堆篝火,黄橙橙的火光在风中跳动不止,将四周映射得暖意融融。

沈思在树后的荒草丛中席地而坐,将小狐狸从怀里拎了出来,小心翼翼搁在对面,又将装了剩菜的托盘摆在当中。他挑出一碟子蒸制的鸡肉推到小狐狸面前,又做了个“请”的手势。小狐狸尚处在恐惧之中,缩成一坨毛团儿般动也不敢动。沈思倒也不急,自己拎着半壶酒慢悠悠喝了起来。

好一阵功夫,小狐狸稍稍壮着胆子将头探出几分,冲着香味儿轻轻吸了两下鼻子。许是太小的缘故,不如成年狐狸那般惊觉,又抵挡不住鸡肉的诱惑,它干脆迈着小爪子朝前挪了挪,又挪了挪,见沈思那头确实毫无危险,它似是完全放下了戒心,飞快扑到碟子边,趴在那大嚼大啃起来。

沈思灌了一口酒,半开玩笑地小声问道:“在下沈思,字念卿,家中行五。不知贤弟如何称呼?”

小狐狸只顾“吧嗒吧嗒”舔着舌头,根本不予理睬。

沈思傻笑了一下,一本正经说道:“既然贤弟不愿透露,我便自作主张了……看你毛色红白相间,柔滑透亮如流云漓彩,便唤你做琉璃可好?”

小狐狸不解其意,只是出于好奇敲了敲大尾巴,朝他弱弱地“啊呜”叫了一声。

“不必客气,”沈思自顾自继续着与狐狸的对话,“琉璃老弟可是本地人士?”

一盘鸡肉吃光,小狐狸瞪起黝黑的眼珠儿望向沈思。

沈思将壶中酒倒了几滴在盘子里,推给小狐狸:“我等途经此地,往晋原而去。既然贤弟孤身一人,你我便结伴上路吧,也好相互有个照应。”

小狐狸懵懵懂懂拨弄了两下碟子,伸出舌头将里面的酒水添了个精光,然后坐在对面眨巴着眼睛望向沈思。片刻功夫过后,它眼睛眨动得越来越慢,身体抽去了筋骨般东倒西歪摇晃着,忽然间“噗通”栽倒在地上,竟自睡死过去了。

沈思先是一愣,随即恨铁不成钢地批评道:“贤弟你……男儿大丈夫酒品岂可如此之差!”

闻听此言,远处树后偷听的晋王一个没忍住,“噗嗤”乐出了声……

第9章楼阁暖,乱花渐欲迷人眼

车架驶入晋原地界,所有人登时松了一口气。侍卫们绷成铁板一般的面容稍稍缓和了下来,兵士们挥舞马鞭抽打战马的力道也轻了不少。行至晋阳城门之外,王府长史孙如商已带领着内侍总管胡不喜,护卫指挥张世杰、詹士台,指挥佥事谭天明、谭天亮等人早早恭候在了那里。

晋王出行,仪仗仅次于当今圣上,排场大得惊人。红罗伞,青绣扇,朱漆令,龙头幡,金钲铜角,乌管响锣,前有鼓乐开道,后有甲士随行。马车缓缓停于王府正门,晋王端坐原位动也不动,直到侍从摆好了抹金鈒花的朱红踏梯,大太监胡不喜躬身上前伸了手过来,他才让胡不喜扶着四平八稳走了下去,脚还不等沾地,又立刻登上了八人抬的松黄步撵。

毕竟他是因为“突发疾病、脚不能行”,才无奈返回晋原的,即便人人都知道这只是个托词而已,也总要做做样子才好。

众人听闻晋王在宁城地界又认了一名义子,私底下都在津津乐道议论着此事,纷纷猜测这位“新宠”该是何等样人,以至让王爷千岁于大战之时尚且不忘欢爱之事。

趁着接晋王下车的当口,胡不喜低下头拿眼梢偷偷往车内瞄去,一眼看见身穿旧衣手提粗布包袱的沈思,他目光当即“嗖”地弹开了,竟好似看到什么浊物生怕伤了眼睛一般。

这位沈公子实在是……太过平庸了。虽说眉目五官算不上丑,身量派头搁在人堆里也属中上了,可怎么看都是上不得大台面的货色。怪只怪王府里头各色俊美少年数不胜数,钟灵毓秀者有之,风流婉转者有之,超凡脱俗如谪仙临世者亦有之。与那些人物相比,这位“新宠”只是个皮肤黝黑表情木讷的呆小子而已,甚至浑身上下还隐隐透着土气。

待到伺候着晋王沐浴更衣小憩下了,胡不喜又踩着碎步赶去张罗起了稍后的洗尘酒宴。转过游廊,正看见辜卓子与孙如商二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并肩而来。胡不喜连忙换上一张谄媚的笑脸迎了上去:“辜夫子,孙大人,咱家这厢有礼了。”打过招呼,他神秘兮兮凑到辜卓子耳边,捏起细尖的公鸭嗓探问道,“辜夫子深得王爷信任,出入必不离左右,想必消息一定灵通。关于这沈公子到底是何来头,于王爷心里又占了几多分量,夫子可否指点一二?”

辜卓子抬起羽扇遮住半边脸,垂眸笑道:“论起王爷身边第一得宠、得力之人,那可是非胡公公莫属啊,辜某岂敢妄自尊大。至于这位沈公子,不是王爷新收的义子吗?依辜某愚见,以礼相待应是不会错的。”

他这番话说与不说并无两样,一旁的老实人孙如商也不免好奇起来:“阿渊,看这沈公子的品貌举止,莫非王爷变了口味?”

“王爷的心思,又岂是你我可以妄自揣度的?”辜卓子留下个意味深长的笑容,便与孙如商一道离开了。

待那两人的背影消失在长廊尽头,胡不喜狠狠朝地上吐了口老痰:“呸,什么玩意儿!连个正经品级都没混上,倒在咱家这里摆起架子来了!”

酒宴之前,胡不喜奉命引着沈思在王府四处逛了逛,也顺道见了几位同为晋王义子的少年。

每到一处,少年们都会拿出银两悄悄塞给胡不喜。给得多的,他会一边喜笑颜开地推让:“这如何使得,可真真是折煞老奴了。”一边将银子心安理得接到手中。

给得少的,他照样会皮笑肉不笑接过银子揣进怀里,等行至无人处却又一口浓痰啐到地上,还用鞋底蹭上几蹭:“呸,这就叫拿着苇管吹炉火太小气了些!这副德性还想出头?做梦!”

斜眼看看身侧的沈思,他故意旁敲侧击着说道:“待会儿府里头设宴,这些位公子都想坐到王爷近前,王爷身边统共只两个位置,这不是难为老奴嘛,唉,只看哪位更会做人喽……”见沈思恍若未闻,依旧自顾自欣赏着园中景致,他又提高音量递着话,“别看只是个位置,这坐得远、坐得近可大有讲究。王爷就是这王府里头的天,那离天近的主儿,自是呼风唤雨不在话下的。”

沈思虽然不擅人情世故,却也不傻,胡不喜这番话摆明了是在伸手跟他讨好处。别说他根本不打算仗晋王之势作威作福,就算他想,也不会叫一个阳奉阴违的阉人扼住命门。所以胡不喜越是卖力给他暗示,他越是装傻充愣,甚至还将一片树叶搁在唇边自得其乐吹起了塞北小调儿。

王爷的家宴,可谓群芳荟萃。除去孙如商、辜卓子等至近的下属,便是满眼争奇斗艳的翩翩公子了。细细闻去,酒香、菜香之中夹杂了一股浓郁的脂粉香气。

坐在晋王身侧的两位分别的是晋原第一才子戈小白和有小宋玉之称的美男子张锦玉。晋王一会儿逗逗这个,一会儿哄哄那个,倒是一碗水端平,绝不厚此薄彼。至于沈思,因为不曾花钱收买胡不喜胡总管,理所当然被安排了宴席角落最不起眼的位置。

座中另有一位名冠大江南北的琴师姜韵声,晋王虽与他交流不多,却处处透着关切与疼惜,席间姜韵声偶有一两声咳嗽,晋王遍立刻命人送了自己的大氅过去,看样子若非碍于“足疾”,他定是要亲自将大氅披在对方肩头方才算满意。戈小白与张锦玉看到这幕,一个翻起白眼面露不悦,一个则欺身而上笑嘻嘻缠住了晋王。

沈思冷眼旁观,不免暗暗有些失望。几日来的朝夕相处,令他对晋王印象大为转变,想不到这位“草包王爷”竟是个无比洒脱坦率之人,甚至还颇有些“是真名士自风流”的魏晋气度,因而他把之前有关晋王贪酒好色的那些传言都当成是世人误会中伤。谁知今日一见,晋王不但重用了胡不喜这等奸馋小人,还将一众男子的投怀送抱、曲意逢迎引为乐事,看来自己终究还是看错他了。

说不清是何缘故,有股莫名的浊气堵在沈思胸口,令他心绪烦闷,不知不觉间,那张本就不甚白皙的脸孔也跟着暗沉了几分,连侍女们上前端酒送菜都战战兢兢倍加小心。

因为沈思身份特殊,席上所有人都在有意无意观察着他。对于来自四面八方内容各异的目光,沈思全都视而不见,只管泰然自若地闷头吃喝着,既不与人敬酒寒暄,也不刻意讨好晋王,等到面前的菜肴全部扫光,壶中酒水喝得一滴不剩,他便起身朝着主位拱了拱手,推说略感不适而告辞了。

众人看看沈思桌上光可鉴人的空盘盏,又看看沈思大步流星走出门去的背影,一个个心头不免疑惑更胜。独独晋王心里倒生出了些许欣慰看来那黑小子对本王品性优劣还是介怀的,这倒未尝不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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