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开了。
穿着军大衣和黑色军靴的高大男人站在门口,就像是一座山。他皮肤黝黑,笑出了一口大白牙,手里还拎着一个纸袋子。
带着绒的衣领上还有一些小水珠,看起来风尘仆仆的模样。
“连月你一个人在屋里是在干啥?时装秀?”
上下打量了一下女人古怪的装扮,男人伸手一把推开了穿着睡衣系着白围巾的女人,又自顾自的往卧室里走,“来来来,吃鸡爪子,我给你买的——”
“我们出去吃!”
这个人一点礼貌都没有,非邀自入,连月皱眉伸手去拉他,却徒劳无功。
“哪里吃不是一样?”
喻恒却咧开嘴笑了起来,他踩着军靴进了屋,却是没有进睡房,而是拐弯进入了隔壁的小书房。把鸡爪往小几上随手一撂,男人一下子把自己甩到了椅子上,又抬眼看着连月,脸上是得志意满的模样。
女人穿着粉色睡衣,肚子鼓着,脖子上围着厚厚的白围巾——她正在解开。
还有白围巾围起来的尖下巴和粉红色的小脸。
男人看了她几秒,又挪开眼。二郎腿一翘,手指敲了敲真皮扶手,他胸膛起伏,又笑了起来。
“没想到吧连月?”
他抬着脸得意洋洋的样子,又似乎看见了桌上摆着的什么,站了起来,嘴里还在说,“你也有今天——这回可落我手里了吧?哈哈哈!”
“大哥不在,老四也不在——还喊我陪你去云生,嘿,”他故意拖长了声音,“看你这几天往哪里跑!”
这活灵活现的反面人物台词,连月看着他,哼了一声,感觉自己又好气又好笑。
懒得理这个二货,连月伸手提起了小桌上的袋子,里面果然是一盒鸡爪。
伸手一摸,还是热的。
她伸手拿起了手套。
他哪里买的?却不知道好不好吃。
“老四这字倒是写的好,有我爸的那么一点味道,”
桌上还是季念那天写的字。军大衣男人站在桌前,低头看了半天,又突然搓了搓手,好像有些技痒。他伸手把季念晾在桌子上的纸一收,又喊对面正在啃鸡爪的女人,“连月你啃完这个来给我磨墨,我也来写一副——”
一个鸡爪都还没啃完。
连月一抬头,看见了他的粗手粗脚,又赶忙把嘴里的骨头吐出来。拿纸巾擦过了手,她小心翼翼的接过了他手里的“季总真迹”。
然后一点点的小心的卷了起来。
念念写的字呢——
她的毛笔字写的不好。小时候家里穷,没条件学也没人教;所以现在每次看着季念写字,都觉得他帅呆了,是个自己高攀不上的文化人。
社会精英来着。
喻恒又跑到他哥的房间里来写什么字?
鸠占鹊巢,不知羞。
拿红绸子捆好了季总真迹插入了瓶子里,连月看了他一眼,一动不动。
“快点快点,”
喻恒已经东翻西找自己找到了纸,又拿起了笔筒里的毫笔东挑西选。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