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没一会就聊到了一起,这些人跟朝砚说了沙漠的危险之处,风沙席卷而来时,若是御剑,可能连开光修士都得栽在里面,而且此处地盘划分严谨,若是一不小心碰到了沙匪的地界,那就不是一般的惨了,他们这样的商队即使人人皆是修士,却也采用骆驼这样的方式前行,便有这个原因在内。
天灾之前,即使是修士也是人,很多的力量也非人力可能挡住的。
那货物为何不用储物戒指?朝砚坐在骆驼的驼峰之上,背后靠着朝纵这个垫子,虽有日头当空,但是有它没它一样,相当的舒服。
那玩意贵啊,一个人叫嚣道,也就只有老大有一枚,回纥城不是什么大的仙城,等我们攒够了家底,到时候一个手指头戴十个。
他们自然是瞄见了朝砚他们手指上的储物戒指,只是有人眼睛发亮,有人却是看了两眼后就强行调转了视线,羡慕虽有,却无人眼中闪过什么贪婪之意。
选择这么艰难的行商之路,他们的骨子之中似乎就有着吃苦耐劳的本质。
所以当知道朝砚他们不知道此处是什么地界的时候,很是热情的邀请他们同往。
有志气,朝砚夸奖道。
那人摸着头嘿嘿的笑了起来。
他们诉说着沙漠之中的事情,例如他们行商的时候是在沙漠之中的几城之间行走,而这片沙漠东起回纥城,西到格桑城,南边还有平城。
而想要从这片沙漠之中出去,就要从回纥出去最好,那里出去以后直往东走,再隔万里就有大的仙城林立了。
他们没有问朝砚他们是从哪里来的,不过朝砚倒是说了一些与沙漠不同的风光景象,只秘境之中的雪域与大海便足以让这些人惊叹不已了。
无边无际的水,那岂不是要美死了,不过你说的海水很咸,必然是没有这绿洲之地的水好喝的。
绿洲之地的水源要么是地下水,要么是雪山上的雪水,看似甘甜,实则也是有种微微的咸味的,不过解渴降燥,比一般的水要好上几分。
若是能去看看就好了。
我倒是见过雪,但是却没有见过把天地都给遮掩住的雪,这么说你们去过很多地方了?有人问道。
朝砚笑眯眯的点头:对。
虽然不爱旅游,但是的确去过很多地方没错。
只是之前去哪儿一直借助系统的地图,逛起来都没有什么兴趣,此次有人带路,朝砚虽能带着朝纵直接离开此地,但是难得脱离了万剑城那处的势力交杂,他觉得像现在这样也好,不必疲于奔命。
啊,老大,等我们攒够了底也出去看看吧,有人叫嚣着。
嗯,那为首之人提着水囊,倒出来的却不是水,而是弥漫着淡淡的酒香味。
老大你答应了,太好了!
棒,我以后也要去看看什么大海。
司徒,也就是那为首之人一抹嘴边的酒水,背过身来看着朝砚道:你们是什么关系?
道侣,朝纵的手扣在朝砚的腰间答道。
司徒叹了一下气:好看的人都有主了。转过头却是又去饮酒了。
而夜晚驻扎之时,围着火堆有人悄悄的告诉朝砚,他们家老大的毕生理想就是找个顶漂亮的大美人做道侣,虽然一直没能实现。
公然的看脸,人都是视觉动物,朝砚还稀罕他家崽儿的模样呢,虽然美一点儿丑一点儿无所谓,但是能美一点儿自然是更好的。
挺好的,朝砚用棍儿拨着火堆里面的土豆道。
好什么啊?叫平安的小个子嘿嘿笑了两声,本来老大觉得格桑城城主的女儿最漂亮,以后找对比那样的来,结果今天见了朝砚你的道侣,老大觉得这辈子可能娶不到道侣了,哈哈
显然标准又拔高了一层,这个世界对看脸的太不友好了。
朝砚也乐了起来:哈哈
这只是插曲,正事是朝砚的烤骆驼,此种做法在此处倒也有流传,大约是因为食材少的缘故,琢磨琢磨着便也跟现代有了异曲同工之妙,将蛋塞进鱼腹中,再将鱼塞进鸽子的腹中,鸽子塞进鸡腹中,再到羊,最后再到骆驼的腹中。
其中的流程颇为繁琐,若是处理不好,或是火候不到位,那样的膻气只能说是浪费。
烤骆驼回纥城的人会的不少,不过还是我们老大做的最好吃,平安笑嘻嘻的道,不过我们老大说只做给媳妇儿吃,朝砚你没有最好的口福了。
那你怎么吃过?朝砚反问道。
第141章回纥城
平安沉默了一下,那边靠在骆驼上喝酒的司徒也呛了一下,咳嗽声不绝于耳,显然呛的厉害。
老大给我吃之前还没有说那句话呢,平安往火堆里面添着柴火道,我们可是很纯正的兄弟,走南闯北托付后背的那种。
好,兄弟情,朝砚摸了摸鼻子,表示自己特别相信。
夜晚的沙漠跟白天是不一样的,白天那温度,埋个面团在沙里都能熟了,而一旦到了晚上,普通人若是不做好取暖措施在这里过夜,可能一觉睡下去就再也起不来了。
当然,这一点在修士的身上是不通用的,至少朝砚一身轻薄飘逸的衣衫在身上,完全不受此处酷暑的影响。
没有躺椅,靠在骆驼柔软的毛发上,旁边还有个坚实的肩膀做依靠,这一觉想想就相当的舒服。
朝砚睡的很沉,虽然手脚有时候不太安分,但是比之之前满床翻滚已经好多了,要不然就这么个大沙漠,可能一觉醒来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哪儿。
而待他熟睡,朝纵低头看着他,手指轻轻划过那眉眼,万剑城的一切遭遇好似还近在眼前,在那里费心绸缪也好,建立根基也好,其实对于朝砚而言似乎都没有那么的重要。
他虽然看似对人无情,实则重视情意,心肠柔软之下,力所能及的事情就好像变成了他的负担,因为别人做不到的事情他都能够做到,而为了朝家,为了他的师父,朝砚所需要付出的心力或许跟他最初的想法背道而驰。
虽然他说了在哪里都一样,水滴落在水里,很多的事情就避无可避,但是在这里,明明不是多么舒适到极致的地方,朝纵却能够感觉到他的舒心。
即使水落在水里避无可避,可是他本身却似乎并不喜欢那样的牵扯。
啪的一下,手臂打在了朝纵的肩上,他神思回转,有时候思维不在同一个平行线上,又或许身处其中,连朝纵都很难弄清楚他到底想要什么,自己又想要什么。
事情的开端是极好的,但是往往过程却事与愿违。
司徒的队伍皆是有经验的人,一夜平安无事,朝砚睁开眼睛的时候打了个哈欠,眯着眼睛看着刚刚收回视线的朝纵道:崽儿,你不会一晚没睡盯了我一夜吧?
朝纵起身,流沙自然滑落,他将朝砚拉了起来道:有何不可?
怕你想太多啊,朝砚拍了拍他的后脑勺,一路打着哈欠伸着懒腰,好似浑身骨头都软了一样,在哪儿都一样的。
人生嘛,就是有松有紧,虽然他的梦想是每天什么事都不做过着猪的生活,但是一直过那样的日子,十年八年还好,再长也会觉得无聊,而且自己做出的决定和举动与他人无关,自己做了就不后悔,多思才是最累的。
朝纵若有所思,缓缓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