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夜暗香[出书版]作者:风之羽
文案
他是常欢的霉星,大大的霉星。
他霸道、骄傲、蛮不讲理,除了有个闪亮亮的身家,
除了有身俊帅的皮囊,在常欢心中,他就是个比路人甲漂亮一些,耀目一点的路人乙。
自从遇到他,常欢就衰运连连。
先是救人差点领便当,后是被救的人将他扑倒。
这个美人儿武功高、模样好,除了冷若冰霜跟拒人千里,
百分百符合他燕山月的择偶标准。想也不想压倒他,因为他讨厌等待!
天生一对的人们,为什么还要浪费时光在互相试探互相磨合上?
要问合不合,直接问身体才是最便捷的。
只是,问过一次之后,他好想再问第二次,
问过第二次,又开始贪恋第三次。
不是武林中人又怎样?天下闻名的大将军,
他一样可以让他在自己怀中化为绕指柔。
永夜系列第三波,霸道腹黑帝王攻vs冰山闷骚将军受
看他们如何揭开隐于暗夜的黑幕,冲出重重危机!
楔子
轻纱幔笼,翠帏含烟,水晶串成的珠帘遮在八角如意亭前,将亭中的人与外界隔开了。风自湖面轻拂而来,撩动着珠帘,发出叮咚的清音脆响。隔着珠帘和纱幕,亭外的人只能隐约看到晃动的人影,听到其间暧昧的调笑,却无法一窥亭中之人的真面,只被那似有若无的甜腻声响拨弄得骚痒难耐。
湖边遍植杨柳,柳丝绵长,垂在湖面上,被风吹动时,梢尖划过水面,漾起层层的涟漪,在明亮的日光下闪烁着动人的光采。正是初夏之际,新绽的嫩叶有着极青翠的娇嫩色泽,映得湖水也青润可爱许多。
湖中的小亭位于湖东,离岸并不太远,有低矮的九转回栈连着,四周到东岸,圆圆的荷叶铺满了湖面,初起的花苞也颤巍巍地探出水面不少,婷婷袅袅地立着,煞是好看。
亭外,跪伏着的三个人却完全无心这满目的美景,低着头,趴在地上,瑟瑟发抖。
不知过了多久,亭中的调笑声渐不可闻。
一阵叮咚的脆响,水晶的珠帘被挑起,从里面步出一位红绡乌鬓的少女来。额上贴着花钿,细描的黛眉,点朱的红唇,明明是明艳不可方物的美人儿,微微上挑的眼角却含着三分煞气。
那三人见到有人出来,刚要抬头,却看到了一双白白嫩嫩的玉足立在了他们的面前。倒吸一口冷气,三人立刻又将头埋了下去。
“尊主说,你们这几个怎么办事的,平日里也没少给你们甜头,这会子却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真是白养你们了。”少女的声音如银铃般清脆动人,似笑非笑的语调也透着娇憨之态,跪着的三人却把头埋得更低,身体也抖得更厉害了。
少女的目光扫着他们,嘴角一撇,露出几分不屑。
“我说你们啊,在江湖上也是有些头脸的,怎么做起事来就是这般不挤?连几个人都看不住。”
“是、是!属下等无能!请尊主责罚!”三人叩头如掏蒜,额头红肿青紫也一直不停。
“还算你们聪明。”少女冷哼了一声,“得了,尊主说了,你们出了事不找藉口开脱,也能主动来认错领罚,这次就饶了你们,但是如果一点不罚,也有违规矩,你们选吧,是削两根手指头还是断一根腿骨?”
这三人互望一眼,不禁暗暗松了口气。
“属下领罚,愿断腿骨!”
少女伸指抵着腮灿然一笑道:“我猜也是,腿骨反正以后能长合,指头没了可接不上去。那你们自己断了骨再走吧。”说完转身走入亭中。
亭外传来三声闷响,不多时,三人拖着一条断腿,咬牙离开。
“尊主,他们走了。”红衣的少女轻轻偎到榻前,将头轻轻靠在横卧榻上的男子身旁。
“嗯。”男子身上的黑衣敞着,露出精壮的胸瞠。他伸出手,轻轻抚着少女的头发,带着几分慵懒,“很久没去西边了,明天我就过去。”
“尊主,带着合阳一起去吧。”少女抬起头,星光般的眸子看着眼前俊逸非凡的男子,“尊主来这儿也不多住两日。”说着,撅起红唇,脸上露出一丝不忿,“尊主对别的姐妹要比对合阳好。”
男子轻笑起来,伸手捏了捏少女的脸颊:“谁说的,你们都是我的宝贝呢。”
“那带合阳一起走?”少女向前凑了凑。
男子眼睛眯了起来,手掌摸着少女的下巴。
“乖,我事情办完了,会回来看你。”
少女还想说什么,但看着男子的脸色还是忍了下来。
见她不说话,男子满意地拍拍她的面颊道:“这才是乖孩子。”
一阵风吹过,帘上的水晶珠儿互相击打碰撞着,发出乱响。
红衣的美人站在亭子前面,云鬓微乱,星眸迷离。
如棉一样的轻絮随风轻扬,落在了她的掌心。
她伸出手指,轻轻拨弄着掌心又轻又薄的白絮,幽幽叹了一口气。
第一章
残阳如血,映红了半边天。虽已入夏,风沙却还依旧张狂。明明是无云的好天气,但时不时卷起的沙尘还是将天空染成一片昏黄,连停在树丛之中的鸟儿也很少鸣叫了。
马蹄踏在满是尘土的官道之上,蹄铁嗒嗒,将周围的寂静敲破。军容齐整的一支队伍丝毫未受风沙的阻挠,向着不远处的驻地行进。
“将军,前面就到辕门了。”
“是吗?”戴着虎头盔的青年将军朗声一笑,催了催身下的马,加快了队伍的前行速度,“快一些,我都等不及要见神策军的弟兄们了。”
青年将军长得虎头虎脑,看起来刚毅中带着几分可爱,可爱中却又有几分精明。他个性爽朗,为人坦率,虽然年轻,却深得兵士爱戴。
远远的,高大的辕门之外,金色盔甲的神策军早已经排成了队,队伍前列,一人骑在黑色的战马上,默默地看着前方。
银色的盔甲衬着纯黑的战马,整个人沐浴在泛红的阳光之下,逆着光看不清样貌,却一下子可以吸引全部的视线。
“常将军!”那青年将军远远看见了他,一夹马蹬,箭一般向前冲去,到了近前才一勒马缰。战马长嘶了一声,高高立起前蹄,将将在那人的面前停下。
“好久不见了!”银甲的将军轻轻点头,向他打招呼,脸上严严覆着一副薄银面具,只露出一双凌厉的眼睛。“彭将军,恭喜你,又升职了。”
彭洋嘿嘿一笑,脸上飘过一丝红云:“再怎么样,也比不上燕云十三骑的威名啊!您带着燕云十三骑横扫西夏两州,现在朝中人人称颂,都说你们十三骑是了不起的大英雄呢!”
常欢微微垂下头道:“那是主人的功劳。”
常欢口中的主人,彭洋知道,那是他曾经效过力的宣威将军。去年初秋的灵武之役,宣威将军和燕云十三骑所率的四十万神策军大胜,天下也自此始知,常年戍守西疆的宣威将军原来竟然是今上的堂弟,顺意侯赵p。
因赵p得胜之后又率军退出西皇灵、武两州,将胜果拱手还与敌人,被皇上下诏问罪,功过相抵,被罚回到永夜城思过一年,所以现在神策军由燕云十三骑的首领常欢暂管至今,算起来,也已半载有余。
会让彭洋接管,常欢觉得有些不可思议,飞虎营的参将,真可以连升三级来管自己辖下留守灵州城外的二十万军队吗?
“放心吧!”彭洋一脸的笑,伸手拍拍常欢的肩,“我会好好守着的,而且现在西夏国内打得正热闹,他们也没那个精神越界过来。要是敢越半分,老子我保管把他们揍得哭爹喊娘地滚回去。再怎么说,我也是小侯爷带出来的将,你还信不过侯爷?”
常欢身体微微一侧,不露痕迹地将彭洋的手让开:“彭将军是侯爷定的人选,自然没有问题。我将兵符留给你,明日,我便要离开。”
“呃……”彭洋怔了怔,“明日?会不会太快?您最少留个三五天,带我先熟悉一下军中的各级将士和这里的四周环境吧。”
常欢摇了摇头:“兵符在手,将士们自会听命于你。这里地势平阔,想要熟悉地势,我这里可以当向导的人很多。”
彭洋扁了扁嘴,挥手道:“知道了,半年没见到侯爷了,你想回去见他的心情我也能理解……本来还以为这次来可以跟你痛饮几杯。”
常欢侧目看了他一眼,淡淡地说了声:“军中禁酒,有违者军杖三十,再犯一百,三犯……”
彭洋立刻摆手道:“我知道了知道了,您别说了,我也就是这么说说,哪敢真跟您喝啊。”
常欢点点头说:“你知道就好,神策军交给你,军纪可别给我带松了。”
彭洋摇头:“哪儿能呢。再说,这里我只是暂代些时日,等你的事儿办完,你的兄弟还得还给你。”
大漠到了夜里,起了风。虽然白天热,但这里只要太阳一落下去,就连热度也会跟着一起消失。身体差些的,不穿上薄袄就容易受凉伤风。
常欢正在收拾行囊,捡了两身素净衣服,塞了几张银票,似乎也没什么好带的了。上阵所用的长枪太重太长没办法用,想了想,常欢把幽泉剑放在包裹旁。
“老人!”门帘一挑,走进一个眉眼清俊的青年,正是燕云十三骑中的甲影,“真的不要我们去吗?”
常欢伸手拍拍他的肩说:“小甲,我知道你也想回去了,但新来的统领还太年轻,你得一边看着点儿。我们虽算军中的人,但到底是主人的影卫。主人在哪里,我们就跟到哪里,等彭洋能当事了,我们这几个兄弟就都会卸了军职回永夜城去。”
甲影眉毛微皱了皱:“现在西夏内战正酣,他们哪有那个功夫打过来。我们在这儿守着,骨头都要锈了,实在是无聊得很。”
常欢笑了一声说:“别抱怨了。你跟小乙再多待待,等我回去了就叫小丙跟小戊来换你们回去。”
“真的?”甲影欢呼了一声,转声就向帐外跑,“我得去跟小乙说,那小子得乐死!”
常欢伸手入怀,摸出顺意侯赵p的传信,仔细看了看,轻叹了口气。
长宁县离幽州城不远,因为西行的客商想到幽州必要经过长宁,所以虽然长宁县城不太大,但也极繁华热闹。五月初五是端午节,家家户户门上悬着艾蒿叶和菖蒲,街上四处弥漫着雄黄的特有气味。常欢牵着马,缓步走在繁闹的街头。
因为不急于赶路,常欢并没有横穿大漠,而是沿着官道,取幽州东行。
屈指算算,过了长宁之后,再有两三日就可以进入安平府境内,离永夜城自然也就不远了。但不知为何,离永夜城越近,常欢的步子放得越慢。也挺久没回去了,这就是所谓的近乡情怯吗?常欢苦笑了一声,摇了摇头。
正胡思乱想着,突然有四五个小孩子手里拿着糖葫芦一路笑闹着跑过来。扎着羊角小辫的丫头和光着脚的小子不过四五岁的年纪,手牵着手笑得很纯真。
常欢停下了步子,身边的战马乌云打着响鼻低头刨着蹄子似是有些不满。看着眼前嬉笑玩闹的孩子们,常欢有些恍神。从军十几年,他不知道有多久没有听到过这么纯真的笑声了。
腿上一痛,常欢回过神来,原来是一个女孩儿不小心撞到他的身上,摔倒在地,手上的糖葫芦串儿滚出去老远,那孩子嘴扁了扁,放声哭了起来。
常欢蹲下身,要扶那孩子起来,那女孩儿见了他脸上的银色面具,吓了一跳,向外爬了几步,哭得更大声了。
常欢楞了一下,知道是自己脸上的面具吓到了她,于是伸手将面具揭开,对着那孩子伸出手说:“别怕,叔叔扶你起来。”
那孩子见了他的脸,突然不哭了,只是怔怔地看着他,半天也没说话。
常欢从身上解下颗银铃铛,铃铛摇了摇,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来,这个送给你。”
女孩儿看着常欢脸上的笑容,就像着了魔似的,顺着他的话伸出手抓住铃铛,然后被他抱起来。
“要不要叔叔重买一个糖葫芦送你?”常欢柔声对着她说。
“要。”四五岁的孩子说话的声音又甜又脆,跟他刚刚送出的铃铛一样。常欢听了心里十分欢喜,单手抱了她走了几步,在小摊儿上重买了串红艳艳的糖葫芦中串儿给她。
“谢谢叔叔!”女孩儿十分开心,抱住常欢的脖子在他脸上响亮亮地亲了一口。
常欢脸一红,将孩子放到地上,那女孩子从脖子上解下个香囊套在常欢的脖子上,淡淡艾草的香气从小小的香囊里飘散出来。
女孩儿笑着,拎着裙角,拿着糖葫芦跑向同伴。
常欢正要离开,突然觉得好像有人在窥视自己,转头一看,街对面的酒楼之上,临窗的二楼雅座处,一个人向自己举起了酒杯。
常欢微微蹙眉,抬手将面具戴好,牵着马继续向前走。
那人笑了笑,将杯中美酒饮尽。
远处,一个女人正在骂自己的孩子。孩子嘤嘤地哭着,远远地传过来。
“你骂什么骂,不就是个香囊嘛,你再给她重做个就是!”约略是孩子的父亲不满地阻止着妻子的抱怨,突然高声叫出来,“咦?这个铃儿从哪里来的?孩子他娘,纯银的啊,足有一两二钱呢!”
那边夫妻俩又惊又喜着,另一边,放下酒杯的男子对身边娇俏如花的绿衣少女扬了扬下巴:“飞翠儿,去把那个小姑娘手里的铃铛拿来……”
绿衣少女应了一声,刚要转身,却被他叫住。摸着下巴,看起来有几分薄幸的长眉挑了挑,他微微笑着说:“多给点银子,别把孩子弄哭了。”
少女怔了怔,随后灿然一笑,点头应了,拎着裙子就跑下楼。
在县城的近郊找了间不大的客栈,常欢把乌云交给小二去饮水,再喂些草料,自己上楼去休息。时已过午,原本应是赶路的时候,只是夏日炎炎,虽然只是初夏,但温度已经升得很高。常欢也不是很怕热,只是这日头灼灼,他有些心疼乌云。便想着,午后先歇歇,明日凌晨,等天爽利些了再赶路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