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绝笑天下作者:肉书屋
冠绝笑天下第12部分阅读
筋都懒得抽了,盖头睡觉?br/gt;
刀是好刀人是坏人
凤舞九天是什么?是返古呕心沥血二十年才做出来的神器,要是这么容易就被人从上面敲点金块下来,返古好从墓里爬出来痛哭三天三夜了。
原来用作弓身的黄金材质经过特殊的锻造手法,其硬度要比普通的黄金大上许多倍,是以经历了百年还不见半丝走形,这别说是敲块下来,就是想稍稍掰弯也是不太可能的事。莫晓风拿着借来的凿子敲打了半天,叮叮又当当,连片金屑都没刮下来。
风是寒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好不烦恼,猛地弹起,七分命令三分哀求道:“给我安静一会,行不行?”
莫晓风远远地背对着他,扔了凿子,改使内力,双腿夹着凤舞九天尾端,双手死死拽拔着凤头上翘起来的一根金翎毛。
旁若无人,全神贯注,用力,再用力。
风是寒垂目疾首,心中想:皇帝做到这个份上,的确该检讨了。才短短几天,他便心生动摇,倒情愿王爷就那么反了,也比折腾他要来得轻松。然而想法稍纵即逝,大局仍占上,他再三决定,忍。等到事成,便将他捏扁搓圆,扔他出九天之外,从此天下太平。
啾。
什么声音?风是寒才看过去,立马一个翻身滚下床去。
呯一声重响。
凝目一瞥,只看见飞过来的凤舞九天硬是将床砸出了一个坑。
风是寒抹了把冷汗,刚要爬起来,罪魁祸首便奔了过来,扑通一声跪下,双臂贴地,大呼:“李四该死,请张三赐李四失手之罪。”
房间的窗户被风吹得开开合合,啪啪作响。屋内,两位绝色的脸色都很绝,一人铁青,一人灰白。铁青的高高在上,灰白的五体投地。
持续地冷场,莫晓风忍不住慢慢缩回一只手,往后背挠了挠痒。
风是寒那利薄如削的唇抿成了一线,墨色长眉慢慢聚拢,一只手伸至枕下,不动声色地掏出一把锋利无比的匕首。
寒光乍泄,凌意锃锃。
莫晓风偷偷望上一瞄,顿时血逆流,气倒抽,七魂六魂争相逃走了一大半。
“是、是、是要就、就地正、正法么?”
血淋淋的事实摆在眼前,女人抱着头,瑟瑟抖动。脑中的小人儿牵着狗跳了出来,举旗大喊:快逃啊!留得菜籽在,不怕没菜烧,难道你真想乖乖趴着受死?
不不不,那只是客套话。
她好不容易死里逃生,还没能再见上四侍甚至是伏羲的一面,怎能因为想掰一片金毛而被皇帝以谋杀未遂的罪名砍了。如此死法,太窝囊。她窝囊了老久,不能到死都缺钙(英雄气概)。
莫晓风趴着,慢慢往后移动,心中数着拍子——十下的时候,就要像只兔子一样窜起来,然后从窗口跳出去,胁持赤龙马一路朝西,直奔皇城,找到四侍,一齐躲进深山老林。
乒乓——东西掉地的声音,就掉在她的跟前,明晃晃的刺眼。
莫晓风眨眨眼,歪头看着地上的匕首,颤着声音,问:“要、要我自刎谢罪?”
风是寒猛地捏住她削瘦的下颌,抬高了面向自己,对着那张黑白分明的脸,冷酷无情地吼:“有空想怎么死,不如想想怎么将我这把血眠卖个好价钱!”说着将匕首往她右手心一塞,重重握住,“拿着它,给我马上消失,还有,暂时别让我看见你。谢谢。”
莫晓风耳边一直萦绕着那声冷冰冰的谢谢,感觉忽远忽近,忽冷忽热。
眼一闪,一滴泪落了下来,再一次砸在风是寒的手上。
风是寒不可思议地蜷起手指,脸上的冷漠如同结霜,但是手心很烫,像透过掌心,一直传达到心口,一种也许该称之为温暖,但于他相当陌生的感觉油然升起。
“不好意思……”莫晓风的眼泪越聚越多,虽不及洪水泛滥,却也是小溪淌淌。
风是寒第一次对着眼前熟悉的脸产生一种陌生的触动,说不清是什么因素,让他甚至已经记不清前一刻说过什么,又做过什么。二十三岁的风是寒,尚不知情为何物,他的眼里装的只有天下,只有天下。此刻,他却迷茫了。然而正是因为迷茫,让他的心越发寒冷。
什么是亲情?就是在你最需要它的时候,它在你背后划上一刀。当血流出来的时候,它是冷的,刺骨的寒冷。
莫晓风闭着眼大声说:“张三,你的脚踩在我的左手上好痛!”
长风忽起,卷起千丝万缕。黑发挡去他的眼,暗沉的眸光,像道利刃,划破所谓的暖意。他退了一步,她的手得以解脱,他手一挥,恰巧打在床柱之上。
咬牙切齿,“我不想再说第三次,给我出去。”
莫晓风抓起匕首,飞快地说了声:“我很快就回来。”的
跑出门口,她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停住,慢慢擦去眼泪,抬头呢喃:“我真是小白兔么?”
耸肩。
跳着步子跑了。
莫晓风跑到大街上,本想找间当铺将匕首当了,却发现唯一的一家当铺今日歇业。
她掂了掂手上的匕首——三大名刀之首的血眠。光看精工细雕的鞘壳也是把值得珍藏的艺术品,更别说刀器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据说血眠的第一代主人是个家道中落的瞎子,而且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瞎子。他的老母亲为了上山给他采药,不幸被山中猛虎吞入腹中。瞎子一直不见老母亲回家,便让乡亲给他指路,想独自去寻找。有一樵夫对其道:在山中远远看见一虎,嘴里正嚼着半截人腿,恐怕你母亲凶多吉少。瞎子大恸,携着血眠刀就要上山去找老虎报仇。乡亲劝阻:别去白白送了性命。瞎子不听,执意上山。那个夜里,所有人都以为瞎子不会再回来。第二天清早,人们发现一只老虎死在山腿下,已被开膛破肚,肠血沿路拖了长长一条,蜿蜒至一座新堆的坟墓。坟前,缺了一手的瞎子跪倒在地,早已没了呼吸。人们后来推测,瞎子那断去的左手是自己斩下,为的是引出那只猛虎,趁其啃食发出声音时,将虎活活刺死。从瞎子死去的样子便可见当时的搏斗何等惨烈。世人没有记住瞎子的名字,却记住了他的刀,血眠,见血方眠。
莫晓风走到一杀猪卖肉的摊前,叫道:“师傅。”
“要多少肉?”刀飞肉溅,卖肉的粗汉头也不抬地问。
“呃。”莫晓风将溅在脸上的肉沫拨去,指着手上的血眠刀,说:“你抬眼看一看这把刀,别看它个子不大,可是刀中霸主,名字起得也好,杀猪血眠,有了它,保管你指头乱飞……不不,是肉沫不飞。”
粗汉一听,手中的杀猪刀嚓一声插进了案板,白比黑多的牛眼直直盯着她,口鼻哼哧哼哧道:
“俺一个煞猪卖肉滴,要嫩那劳什子滴玩意儿作甚?嫩消遣俺捏?这么着吧,要是嫩那劳什子滴玩意儿任把俺这里的猪肉切成牛肉,俺就考虑买勒,嫩任吗?任吗?”
莫晓风老实地摇头,“俺不任。”但是不死心,“但俺想,就是不任将猪肉切成牛肉,但切出来的猪肉好歹也任在卖相上高一筹筹,瞧,这么利的刀,切出来的肉看起来也齐整哗啦滴。”
咦,话又说回来,莫晓风为啥这么快就学会人家的方言呢?
莫晓风转过头来解释:“就把我改成俺,把你改成嫩,把能改成任就成了,很好懂的。”
粗汉像轰苍蝇似地挥手:“去去,不买肉就一边儿玩去,吃饱勒撑滴。”
莫晓风赶紧走开。才不要傻瓜似地被人骂,而且那人手乱挥的时候,手里还拎着把杀猪刀,万一不小心飞了出来……不见得能像皇帝那样幸运地躲过。
嗯?这像是武林高手会考虑的问题?
莫晓风踱着步子走到一菜摊前,见卖菜的老婆婆看起来一团和气,于是笑吟吟地拱了拱手,老婆婆也乐呵呵地看着她,嘴一咧,可爱得只剩下两门牙。
莫晓风便道:“老婆婆,买把刀吧,你瞧我手上这把,用来切菜,经久耐磨,还不生锈,若说最大的好处,便是可以双用,坏人要见了你保管撒丫子就跑。”
老婆婆还是笑呵呵的,特和蔼。一个大婶走了过来,弯腰捡了捆青菜,然后和老婆婆比划了下,搁下几个铜钱,走了。
莫晓风咦了声,这才注意到一旁有块木板,上面写着几个字——
“耳聋,勿欺。”
莫晓风扭头,撒丫子跑了。
气喘吁吁地跑到路口,莫晓风停下来歇歇,这时,突然有一只手拍上她的肩。
莫晓风还以为老太追了上来,心中大骇:不会跑得这么快吧?一转头,对上一双明惠聪亮的眼睛,竟是个眉清目秀的俊朗青年。
他收回手,笑问:“你是要卖手中的刀吗?”
莫晓风看看他,再看看手上,总算反应了过来,喜道:“你想买它?”
“呵呵,我见你一直在问人卖,所以有些好奇,跟过来看看。”那青年斜眼看看四周,稍稍挨近她,低声道:“这种小地方,识货的人少,你再怎么问也是没人买的。”
莫晓风摊摊手:“这不是没办法嘛。”
青年笑道:“你手中的可是名刀之首血眠,若要卖,自是要卖个好价钱,这样吧,我出……”
“五千两,少一两都不行。”她伸出五个手指头,在那人眼前一晃。谁也不是傻子,让他开口,还不趁火打劫?好歹是把名刀,不能任人宰割。
青年抽了抽嘴角,真不知是谁趁火打劫。
“好,五千两就五千两。”青年豪爽地从怀里掏出一沓银票,“你数数。”
“不用不用。”莫晓风见他豪爽,自己也不能差到哪里去。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笔诡异的交易居然就这么成了。
青年看着莫晓风远去的背影,苦笑:不愧是信王,拿着五千两,连眼皮子也不眨一下。
收好血眠刀,青年转身隐入市流。
莫晓风回到客栈,见风是寒已将行装整理妥当,坐在床头静等自己。
她挥了挥手中的银票,开心地道:“卖了五千两,嘿嘿。”
风是寒低哼了声,将包裹以及凤舞九天扔给她,“拿着,现在就上路。”
莫晓风皱眉:“你不要多休息一天再走吗?反正我们现在也不知道上哪去……”
“我已经没事了。”风是寒淡淡道:“此处不宜久留,走吧。”
说着,人已经到了门口。
两人走出客栈,经过马市时,一个头戴笠帽的人牵着匹马走过来,马一看就知是好马,毛色干净,蹬足有力。
“这马卖吗?”风是寒突然叫住那人问。
“卖。”一个字简单明了。
莫晓风有些奇怪,问风是寒:“为什么还要买马?”
风是寒望住她,反问:“你认为呢?”
“不会是让我自己骑吧?”莫晓风指着自个的鼻子说。
无疑,这是事实。
卖马的人拿了钱,脚步匆匆地走了,莫晓风摸了摸头,看着高大的白马犯苦。
自己的骑术差得不是一般二般,慢慢蹓跶还好,若是跑起来,会比中风好看到哪去吗?
哒哒哒。清脆的马蹄声夹杂着车轮滚辗的声音由远及近。莫晓风一眼望过去,大吃了一惊,赶车的人竟是药铺那个叫杜九娘的女掌柜。
不会是后悔没收药钱,于是讨债上门了吧?
莫晓风赶紧往身旁白马上爬,见风是寒牵着赤龙马出来,急道:“张三,我们快走。”
风是寒蹙了蹙眉,警惕地问:“什么事?”
莫晓风见杜九娘的马车越来越近,压低了嗓子说:“那药铺的老板娘追来要钱了。”
“哈哈哈!谁说我是来要钱的?”大女人的声音气势十足地传来,丝毫不逊色于男人。
莫晓风脖子一缩,慢慢伸直,转头扯出一个笑来,作了作揖:“杜掌柜好啊,出来蹓马散步?”
杜九娘坐在马车上,不知又从哪拿出了芭蕉扇,慢慢摇着,瞥了眼风是寒,鬼笑着跳下马车,将莫晓风拉至一边,问:“那男人看起来可不太一般,你这小白兔怎么会跟只大灰狼跑到一起去了?”
原来杜九娘见她喝完鬼哭神嚎十三太饱药后眼睛红红脸色白白还一副啥事也没有的样子挺像小白兔,于是当场给她冠上这么个小名。
莫晓风吸了吸鼻子,千言万语在心头,就是掏不出来。
杜九娘叹了口气,用力一拍她的肩,颇侠气地道:“就冲着你是这几年来除我之外第一个能将十三太饱喝光的人,这忙我帮了。”
莫晓风有点晕,“什么什么?”
“替你看着大灰狼啊,免得你被一口吞了还不自知。”杜九娘说着,迈开步子走到风是寒跟前,大拇指朝自个一指,道:“我,梅龙镇杜九娘。”
风是寒微一挑眉,淡淡道:“原来是江湖上令人闻风就跑的九趾鬼娘,幸会。”
“咦,”杜九娘两脚跳开,怪声怪气道:“果然不简单,这么保密的事你也知道?”
风是寒跨上马背,言简意骇:“江湖并不大。”
莫晓风飘过来插嘴:“九趾鬼娘啊,就是说只有九根脚趾?”
杜九娘哈哈一笑,当场就将鞋袜给脱了下来,将只有四根趾头的大脚凑在莫晓风眼前……莫晓风扑通一声倒了。
杜九娘无疑是个漂亮女人,但脸蛋漂亮不代表就没有脚臭。
杜九娘将头昏脑胀的莫晓风扶起,还用芭蕉扇替她扇了扇。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忘了脚上有点汗味。”
莫晓风一时飘无着际,跑着调问:“你、你到底是来做什么的?”
杜九娘穿好鞋,道:“这不是在梅龙镇呆腻了,想找点事儿做。”
莫晓风愁着一张脸看她。
杜九娘拿穿鞋的手,掸了掸她的衣服,“何必这么严肃嘛?想我九趾鬼娘在江湖上也算得上是彪悍之人,有我做你的保镖,岂不是很威风?”
莫晓风咂咂嘴,“可我们现在是穷光蛋,请不起你这么高级的保镖。”
杜九娘挥了挥扇子,悠悠道:“外加替你们做饭,只要五两银子一个月,干不干?”
不等莫晓风开口,风是寒已经出声,“成交。”
莫晓风转头泪,太能打击人了。
就这样,杜九娘作为莫晓风的专用保镖和两人一起上了路。莫晓风将买的马栓在车后,理所当然地钻进了杜九娘的马车。可仅仅是一盏茶的时间后,她就后悔了——这杜九娘赶起马车来,跟玩命似地横冲直撞,速度快得几乎要飞着跑,完全是一古代版的彪车族,路上行人远远看到,鸡飞狗跳地扔了东西往旁边闪,更别提坐在车里的莫晓风,跌跌撞撞,早已是鼻青脸肿,头晕目眩。
刚出陲塞城,莫晓风气贯丹田,喊:“停!”
马车嘎然而止,直接将她摔了出去。
杜九娘惊呼一声,“小白兔你怎么出来了?”
莫晓风坐在地上抽了抽嘴角,转头朝提着缰转悠的风是寒说:“我看我还是骑……”厄,她悲哀地发现,那个本该是俊雅萧肃的皇帝脸上竟挂着明显可以看作为兴灾乐祸的表情。她爬起身拍了拍屁股,抿着嘴默不作声地到马车后解绳栓。
“怎么?”杜九娘往后面瞅去,“马车坐着不舒服?”
莫晓风手上的动作倏地一滞,随之解绳地动作快了近一倍,动作利索地跨上马背,扬缰挥鞭,马蹄一抬,莫晓风霎时化作一阵风,一支箭,成为了马背上的神话。
果然,刺激下的潜能,无可限量。
“驾!”风是寒眉眼一挑,策马,如梭追去。
风尘百丈,两骑一车,拉开一线距离,在道上飞奔疾行。刹那间,定格成一副画卷。天大地大,也只是任他们纵情驰骋。
第一部完
冠绝笑天下第二部:情胜篇
这便是冠绝笑天下的第二部了,与上部不同的是,这一部将加入感情戏,当然,小莫同学也成长了,不能只做些乌龙事,总是该担当起一个主角应有的责任,尽管无心的蹂躏仍旧无处不在……呃,咱们要求也别太高了,江山易改,本移难移嘛。
本文宗旨:没有最强只有更强!这里少有流血事件却有经常性的人仰马翻,我们誓将蹂躏与反蹂躏进行到底!形形色色让你跌破眼镜的大人物、小人物将颠覆你原有的人生观、世界观。
序
话说王爷莫晓风也就是风莫里在短短一年时间内学会了天女散花第九式后,却被告之只有在断情绝爱的状态下才能使出这一绝招,好在生死关头,这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第九式‘天女无悔039;出来帮了她一把,竟让她走了狗屎运,捡到弓一把——传说中彪悍无比的凤舞九天!皇帝真阴险,表面上不动声色,不费吹灰之力就拐走了王爷。于是乎,王爷化身为寻物犬,皇帝牵着她,就能找到自己想要找的东西?
先帝在世时所秘密训练的十二美失踪多年,如今一一浮出水面。
唐门二少唐夏,张府大小姐张蜜儿,火莲教教主闻天心……
路人甲:等等,不是已经出来五个了吗?这里怎么才三个?
说书的:这,答案很快便能揭晓,急啥。
路人乙:这回合秦昱戏份会比较多,他不会接替上回的狗皇帝成为王爷新的蹂躏对象呢?
说书的:……这这……
路人丙:我看这回加入感情戏,应该是跟那个新出的人物有关吧?叫什么紫狐?啊,为何我会生出他是某人马甲的奇异想法来?
说书的:呵!呵呵!你想太多了……
闲话少说,进入正题。
四侍之一的唐夏得知了敌国吴东的一些计划,却没有直接回将军府找伏羲等人,因为他知道,以将军府为中心的方圆几里之内必定有吴东的众多眼线,恐怕他的脚还没踏上那块地,就已经被人射成刺猬了,于是,他改变方向,决定去找十二美之首的闻天心……
此时,吴东唐门三少唐秀假冒釜皇风是寒抄了信王府得到大批黄金之后,便命人将黄金运回吴东,未想到竟招来了二伙不明人物……
郫山行
釜国郫山。
荒野榛莽间,行道如蛇蜿蜒。
一块木桩树在路中央,上面龙飞凤舞写着文劫、武劫百试不爽的行话。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再看木桩前,赫然摆着一只大铁桶……嗯,大概是用来存钱的,作用相当于乞丐门前的那只破碗吧,呵呵,就是好大。
道旁一棵参天大树,枝缠叶茂,老态龙钟。树上,叶隙间,隐约可见一坐一立两个身影。站着的男子身穿紫色束腰长服,一头及腰银发很是抢眼,手里握着一把剑,剑柄上,金白花穗迎风摇曳。
熟悉兵器谱的人都该知道,金白花穗乃是三大名剑之一花翎剑的标志……然而,能让人寒毛直竖的并非是这人手中的花翎剑,而是他握剑的手背上狐狸模样的纹身。若非有人吃饱了没事玩模仿,那此人必定是传说中的妖人——不,是人妖紫狐。
所谓人妖,即看着不男不女或亦男亦女的不知是男是女的非正常人。但此人道行极深,自从练了九阳真经,已将男女阴阳合二为一,即半男半女。说白了,就是一半男人脸,一半女人脸,一半男人身……呃,一半还是男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