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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绝笑天下第4部分阅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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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不是人家重,而是自己身体虚得很。

莫晓风在秦昱怀里只是微微动了个手指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好不容易将人搬到床上,秦昱已是大喘不已,这白天与黑夜的体力还真是差远了。

先替她盖好被子,秦昱又从柜子里拿出一条被子铺床上,这人刚钻进去,那边莫晓风就将他的被子给掀了。

“春去,冷。”

只见那人滚了一圈,正好滚进他怀里,然后迷迷糊糊地将被子掖好。

“喂。”

秦昱声音有些沙哑,轻得只有自个才能听到。莫晓风在冷凳上睡了半天,身体的热度很低,所以一碰到暖和的东西就不自觉地往那边挤,甚至将脑袋埋进了人家的脖子里。

秦昱前面喘大气,现在却是大气不敢喘一个。

要不是已经看到了那块麒麟令牌,他又要怀疑此人是不是信王爷了。眼前的人从哪看都不像是那个传闻中风流成性的男人,倒像一阵风,不经意地吹过,也能让身边每一个人都感受到它的存在,虽然并不强烈,却足够人回味。

秦昱第一眼看到她,便觉得她很像少年时候的自己。

纯净的眼睛,纯净的笑,就连声音也是属于少年的纯净,而这些他也曾经有过,如今却离自己越来越远。

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份,不同的命运,究竟谁更幸运一些呢。

莫晓风忽然动了动,嘴里咕哝了几声,却未睁眼。

“什么?”秦昱先是一怔,而后将耳朵贴了上去。

“好闷。”

秦昱捏了捏他的鼻子,难道是在说梦话?

他有所不知,莫晓风自从来了这个世界后,就养成了一个习惯,天黑就犯困,犯困就要睡,睡了就绝对不睁眼,就算起夜,也如梦游一般。因中迷幻散,她神智始终不清不楚,有些事情更是忘了去做,这睡到一半,身体热了起来,迷迷糊糊中就觉得胸口闷得很。

床头的琉璃灯忽暗,油快燃尽。

莫晓风忽地掀开被子,一手抓扯前襟。秦昱低下头去,将视线移到她那平坦却微异于正常男子的胸部,突然意识到什么,温吞的身子像要燃烧起来。深吸一口气,秦昱伸出颤微微的手指,小心翼翼地用指尖去捅那微微凸起的地方。

软、软的!

秦昱手上一抖,一掌推开了身旁的莫晓风,莫晓风在床上滚了两圈,把被子全卷了过去,然后一只手在被子里淘宝似地抓来抓去,不过一会,便见她从里面扯出一条尺宽的白色棉布,随手塞到了枕头底下,然后反滚回来,稳稳落在原来的位置。

秦昱觉得快要崩溃了,因为至始至终,那人连个眼皮子也没动一下。

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这一定是幻觉。

秦昱天真地想,那东西大概也会传染吧?他扯过被子,整个人缩了进去,僵硬的身子始终背对着莫晓风。

半夜,秦昱的脑子依旧清醒的很,于是他清楚地听到后面发出啃东西的声音,间或夹杂着几声呓语,如:这不是鸡爪,是凤爪。

秦昱实在是忍不下去,咚地转过身,两眼发光。

只见那人白晃晃的牙齿上,正叼着一根手指头。

啊啊啊!这是拿来啃的东西么?

赶紧去橇她的嘴,结果她的手指出来了,他的进去了。

秦昱要疯掉的,真成凤爪了。

长夜仍漫漫,有的人已经不再计较那么多了。

若论最不安稳,还数伏羲等人。

那冯进水千不该、万不该将所有人打包带走,尤其是中了迷幻散的这几人。

一行人被架走,塞进了马车,很快就到了张府大院。

伏羲睡得最晚醒得却最快,他睁开眼第一件事就是一手掐在床边那个人的脖子上。

那是一个女人,若从衣饰打扮上来看,这是个妖艳且作风大胆的少妇,若从她的眼神与脸蛋来看,这是个如风华月俏的美人。

张蜜儿一张脸笑得倾国倾城,涂着丹寇的玉指轻轻提着伏羲的袖口,道:“你手不累么?要不要我替你按摩按摩?放心,我可是大好人。”

说着两根指头跳舞般挪到了他的手背上,伏羲手上一用力。

“呀!!痛痛!”张蜜儿噘着朱唇,脸红了,是给憋红的。

张蜜儿心想,今天运气可真不怎样,连那一成的可能性都给她碰上了。

迷幻散会令人沉浸在幻觉之中,容易受人诱导,也容易将身边的人看成自己所喜欢的人,但偏偏有一成的机率会使人轻微的偏激或发狂,不但不相信任何人,还会将人当成仇敌戒备乃至伤害。

张蜜儿是个怕死的好人,既不想做冤魂,也不想出手伤人。

她赶紧从怀里掏出一小瓶子,举到伏羲眼前说:“唉,这是迷幻散解药,你吃了吧。”

伏羲看看那小瓷瓶,又用眼神剜了张蜜儿一遍,最后缩回手,接过解药,打开瓶盖将所有药粒都倒在了手心,突然另一只手拍了上去。

张蜜儿喉咙里发出一声怪叫,然后看着一片白色粉末下雪似地飘到地上,男人冷冷的声音响起:“唐门1不入流的伎俩。”

张蜜儿先是一怔,而后一脸诚恳道:“这也太抬举我了,我跟那把毒当糖撒的唐门真是八杆子打不着边的。”

“三少想要和唐门撇清关系似乎晚了点吧?”伏羲说得云淡风轻,眼中的杀意却是不减。

张蜜儿暗忖,他说的难道是唐门三少?吴东国那个出道不过三年却嚣张不可一世的唐秀?

说起这唐秀,可也是美男子一个,十七岁便能从毒才济济的唐门脱颖而出,成为江湖乃至朝延中的热门人物,全因他在釜吴两国之战中,曾以名为满天花雨的一百二十六支穿骨毒针将黑骥大将军带去突袭吴东大军帐营的小队杀了个措手不及,就连伏羲也险些丧命于他手。此人平素狂妄惯了,结下了不少仇家,如果说眼前的男人与唐秀有仇,倒没什么好奇怪的。

张蜜儿忽然甜甜一笑,嘴里念道:“就算我是唐秀,你也得先把衣服穿好不是?”

话说的时候,手已掠到了男人的胸前,霎时,手影一动,竟变戏法似的将男人身上的衣服给解了开来。

两人皆低头望去,古铜色的胸肌半敞半掩地呈现在眼前,衣衫凌乱间,说不出的魅惑狂野。果真是人间极品,张蜜儿差点控制不住恶扑了上去。

伏羲尚未来得及恼羞成怒,就被她出手点住了睡|岤,扑通一声倒在床上。

可怜的黑骥大将军,到底不是混江湖的。

张蜜儿抱着胸,脸都笑硬了。

一少女低头着端酒而入,走到桌边摆放时,一双眼睛忍不住偷偷瞟向床上的男人,手上的动作也慢了下来。张蜜儿歪过头去,似笑非笑看了少女一眼,简单比直接瞪她还让人觉得可怕。少女手一抖,抓起托盘步子飞快地出了房门。

“死丫头。”张蜜儿绷着脸低骂了一声,端起酒壶往杯里注满,想到一会可以搂着俊男睡个好觉,心头就美滋滋地冒泡。

“呯——!”

伴随着一声巨响,整间屋子突然一震,酒水全洒在了自己身上。

外面的丫头吓得惊声尖叫。

“把人交出来,不然我将这里全砸了!”

有脚步声由远及近,伴随着抽刀的声音。

“放肆!这里也是你撒野的地方……”凶狠的声音来自冯进水,不过很快变成了痛嚎。

“不如先把东西放下?”

张蜜儿被吵声搅得头大,打开门刚想破口大骂,眼一瞪就看到一只石凳冲她飞来。她微惊,掠身出门,单手接住了几十斤重的石凳,腿往后勾了两下,后面的房门便关了个严实。

“哪个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偷袭姑奶奶我!”她嘴上虽悍,可横扫过去的细长眸眼却不减媚态,生生勾人心魄。

不过,当她看到自家院子里的石桌此刻正嵌在她房间的外墙上,冯进水被人踩在脚下,丫环蹲在地上满目惊恐,侍卫横七竖八倒在地上装尸体,而不远处的女人虎视眈眈地看着自己时,张蜜儿结结实实地打了个寒颤,今天的运气未免太坏了点吧。

“大小姐……”冯进水刚挣扎了两下,又被一双漂亮的鞋给踩了下去。

张蜜儿将石凳扔了出去,拍拍手,笑道:“女侠,有话好好说,何必欺负人?”

“你说什么?”秋来抖着脚问,地上的人不禁闷哼一声。

张蜜儿扭着臀儿三步一摇地走了过来。她是指指天上的明月,软声道:“这夜好月圆的,出来散散心还真是不错,只是一个大老爷们被姑娘踩在脚下,还真是煞风景得很呐。”

秋来低头阴笑:“姐姐我踩的是狗屎,哪来的人?”

张蜜儿一眨眼,两排又长又黑的睫毛生动而妖艳,饱满而富有光泽的朱唇,在月光下如同绽开的红玫瑰,忽而娇笑道:“原来女侠还有踩狗屎的习惯,失敬失敬。”

冯进水一张脸则是胀成了猪肝色,十分想捶地。

秋来扭了扭脖子和手腕,一只脚在冯进水身上擦了擦,终于挪了开去。

“妖女,是不是你将他藏了起来!”

张蜜儿听她这么一问,反倒定下心来,眼睛斜睨着秋来,从头上拔下一根簪子,细细地挫起指甲来。

秋来拳头一捏,咯咯作响,刚往前走了一步,那冯进水就扑了过来,同时,秋来一个回旋踢,冯进水带着一脸脚印栽进了花坛。

“敢动我的人,找死!”

张蜜儿也是不是好惹的主,手上的簪子化作飞镖射向秋来,秋来连忙侧身,簪子挨着她的发丝嗖地飞了过去。刚转过头,十指丹寇闪着晃眼的红泽扑面而来。秋来一个漂亮干脆的旋身,衣袂扬起,正好挡在脸前,张蜜儿倏地收爪,衣上霎时多了五条整齐的缝口,竟像是被利刀快速划破一般。

秋来暗里咒了声,敢情这妖女是冲着毁她容来的。

好在她也不是吃素的,用大力金刚指在妖女胸前挖出了两个洞,里面绣着蜀葵花的粉红肚兜都露了出来。

张蜜儿两手交叉横在胸前,跺了跺脚,骂道:“女流氓,往哪抓呢。”

秋来不甘未弱:“妖女,胸大了不起啊?连和尚都勾引,呸!”

张蜜儿何时受过这等侮辱,也顾不得丑不丑,猛地窜了过来,和秋来扭打作一团,两人掐的掐,撕的撕,嘴里还不住骂骂咧咧。

“你个死丫头,敢说姑奶奶我勾引和尚,我呸,秃驴送给我,姑奶奶我都没兴趣。”

“你敢骂我家加南是秃驴?我咬死你。”秋来一口咬在张蜜儿的肩上,张蜜儿嚎了一声,两根指头揪着秋来的嘴猛拧。

“秃驴就是秃驴……什么,你说加南?”

张蜜儿当然知道加南这号人物,自己还曾经疯狂地迷恋过这个连面都没见过一次的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美男和尚,那可是连当今皇帝都比不上的妙人,可惜死得太惨,掉下山去连个尸首也没找到,害她听说了这事后,整整一个月心情都差到了极致。

秋来恶狠狠道:“少给我装模作样,我追他追到这里就发现人不见了,一定是你把他藏了起来。”

张蜜儿一脚踹上她肚子:“脑子进水了吧你。”

冯进水晕晕乎乎地醒来,刚问了声:“谁叫我?”一旁树上突然砸了个桃子下来,将他又砸晕了。

正当张蜜儿和秋来像两只王八一样打得翻倒在地时,一个身影如同暗夜中的闪电,在秋来跟前站定,叹息。

“加南已经死了。”

“住嘴。”秋来红着眼叫道:“我明明看到他在这。”

张蜜儿一手撑着地面,不忘在人前摆出一个诱惑男人气煞女人的妖娆姿势,看着秋来花枝乱颤地笑,脸上的灰尘也漱漱往下掉,她轻飘飘地道:

“有意思,别人中了迷幻散,就算出现幻觉也算有谱,你这丫头却恁地与众不同,哈哈哈,你是痴心妄想!”

秋来像条蛇窜了起来,刚要扑向张蜜儿,便被夏日敲晕,将她拖了下去。

“站住!”张蜜儿冷冷道。

一把大刀此刻正架在夏日的脖颈之上,寒光森森。

张蜜儿握着它,一派威凛。

“你没有中迷幻散?”

夏日侧过头,笑了笑。

张蜜儿吸了口气,收回手上的刀,扔在地上,亦笑。

“我说今天的月亮怎的这么圆,原来是要与故人重逢啊……久违了,唐夏。”

唐夏?夏日想,最后一次听到应该是六年前吧,呵,都快让他遗忘了呢。

一颗黑色丸子扔到了张蜜儿的手中,她笑笑便放进了嘴里。

夏日挑了挑眉,往空中撒了一把粉末。

足够地上的人美美睡上一夜。

“你还真是浪费。”张蜜儿心疼地看着空气中那些淡紫的药粉。紫苓散可是好东西,让人昏睡,醒来还不会记得当时发生的事,更不会留下任何后遗症。

“章弥,这还是你吗?”唐夏上上下下打量着眼前妖艳得像只狐狸的女人,要不是她先开口,他还真是无法将她与从前那个冷血美人相提并论。

章弥拢了拢发,笑叹:“不说我,你可也变了许多,瞧瞧,连脸都换了,我猜,一定是九翁老怪给你做的吧?”

唐夏摸着下巴痞痞地笑:“你怎么不猜是花容给我做的?”

章弥嗤笑一声:“你想得美。”

唐夏竖了竖大拇指,说:“我以前还不知道你眼睛这么毒,居然能认出我来,总不会是因为我没中迷幻散猜的吧?”

章弥拍着他的肩道:“二少,这么多年我可不是白混的,就算不睁眼,只要有人从我面前过,我就知他是男还是女,更何况,我们十二个人在一起生活了近五年,难道你不知道,只要你一j笑,就跟在额头上刻了唐夏两个字没区别吗?”

唐夏笑道:“有这么夸张?”

章弥一手抱胸,一根手指摩挲着下唇:“让我猜猜看,你明知道酒里被下了迷幻散,还让他们喝……”

“不用猜了。他们不知道我的身份,我不想节外生枝。”唐夏靠在树干上,搓着残留在手指上的药粉。“而且,我也很好奇,是谁敢在我们酒里下药,哼,没想到一来就碰到熟人。”

“哟,我听你这口气,好像特不乐意见到咱们这种熟人啊?”章弥故意在熟人两字上加重语气。

唐夏抬起手,展开五指,神色黯然道:“谁愿意想起自己的双手曾经沾满了朋友的鲜血呢。”

章弥眼中闪过一丝狠色,仿佛又回到了多年前,森森笑道:“你只要想着,当你往后退时,她们却是向你逼进,你就不会有那种愚蠢的想法了。”

章弥一直不太明白,唐门的人明明以狠毒闻世,可偏偏出了唐夏这么一个怪胎,说他狠吧,有时心软得要命,为了朋友连命也打算不要,可要说他善良,一旦杀起人来,却是拦也拦不住的。

唐夏缩回手,看着远处,不知在想些什么。

章弥突然又恢复到原先的样子,一脸暧昧的笑,似关心地问:“唐夏,你可是十二美中排名第三的人物,又是唐门二少,怎会屈尊到如此?”

章弥看他一身朴素的打扮,只当他是跑到什么人家冒充丫鬟去了。她哪里知道,王爷身边的四侍小日子过得比一般富人都要好,这身行头,不过是因为要出门,做做样子而已。

“比起身在唐门,我倒宁可过这样的生活。”

“也是,你娘毕竟是釜国人,可你大哥却成了吴东皇帝身边的大红人,就连和你一母同胞的弟弟唐秀也帮着吴东打釜国,这种家的确没法呆下去了。”

唐夏苦笑着低头。

从前的唐门不管名声如何,也只是简简单单的江湖,自从归顺于吴东国后,便掺杂了太多的名利与野心,终究,一切都抵不过权力二字。唐夏愿意成为先帝手下的十二美之一,与其说是拥护先帝,不如说是对唐门的失望,为了不给唐门的人有机会找到自己,他连自己的脸也舍弃了,这个代价对他来说,倒真的不轻。

章弥见他沉浸在思绪中不可自拔,只能给他一拳,唐夏反应够快,以拳挡拳。

“还玩偷袭?”

“习惯习惯,嘿嘿。”章弥将手放在背后猛搓,奶奶的,还以为他的拳头退步了呢。

“对了,我屋里那个人是什么来头?”

“劝你别打他的主意,他可是……”唐夏凑到她耳边低声道:“伏羲。”

章弥差点抽搐到死。

注1:唐门位于吴东国的宛山,以毒药、暗器为长。唐门弟子多好赌,忌酒,忌女色。唐门专出美少年,越漂亮的人使毒或暗器越是厉害,而唐门当家唐尹及三少唐秀,就是其中的姣姣者。

颠鸾倒凤

晨曦透过卷帘的缝隙,暖暖地洒在室内的地板上。

秦昱翻了个身,只觉得腰酸背痛。

昨夜折腾半宿,好不容易才从那人的嘴里抽回自己的手指,情急之下便拿宁相无带来的鱼干塞住她的嘴巴,于是那条鱼干就这样进了她的肚子,看得秦昱心惊胆跳,本想弃床而去,不料她却又念起了猪头肉,一双手攀上他的脖子,对着他的脸闻来闻去,口里念念有词:今天吃饱了,留着明天吃……怒!他才不是猪头!

秦昱好想逃跑,但他做不到,因为心爱的头发正被人攥在手里,整个脑袋动弹不得,不被当成猪头肉啃,已经是很幸运的事了。秦昱欲哭无泪,哪有人中了迷幻散是这德性的。

似乎连老天爷都在帮莫晓风。

秦昱的体质非同常人,从子时到天亮前的一段时间是他最虚弱的时候,即使是一只蚂蚁都能将他绊倒,何况莫晓风还吃掉了一整条大补内力与气血的眠鱼干。

直到后半夜,秦昱方才认命地停止挣扎,然后便开始思索,光从身体来看,是无法确定一个人是男还是女的,因为这世上有一种药,名叫阴合散,男人吃下后外形和女人并无二致。如果宁相无在,只要让他把一回脉,真相便会大白。

想了许久,终于敌不过困意,陷入沉睡时,那人的手似乎也渐渐松了开来……

秦昱睁开眼,看看自己,又看看床上那个睡得很凌乱的人,有好一会都在想自己什么时候睡得这么沉,连被踹下床都未感觉到。

“少爷,新亦瘀好了。”当翎儿手里托着一件折叠整齐的锦袍,推开少爷的房门时,一张嘴巴差不多可以塞进一只鸵鸟蛋。谁能告诉他,为什么昨日背回来的人占着少爷的床,而本该睡在床上的少爷此刻却在地上?秦翎脑子一片混乱,待定下神来,才慌慌张张地向地上的秦昱奔了过去。

“不是吧,他欺负您?”翎儿寒死,总觉得这回是引狼入室了。

“没有的事。”那种事,秦昱怎肯承认。

蓦地,床上的莫晓风一脚将被子踢下了床,只是,仍没有要醒的意思。

翎儿想去叫醒她,被秦昱拦住,摇摇头:“算了,让她再睡会。”

他将被子抱起放回床上,心想,昨晚自个就是这么下的床吧?

“翎儿,替我更衣吧。”秦昱道。

“哦。”翎儿将新衣展开,仔细地替秦昱穿上,一边追问:“可是那人怎么会睡在您床上?他身上的迷幻散已经解了?”

秦昱抬起双臂,理了理袖口,无奈地叹道:“就是没有解,她才会当这里是她的房间。”

翎儿皱眉:“那您就由了他?”

秦昱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歪着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明艳的华丽,似乎一直都很合适自己。

“这袍子怎么才三天就做好了?”

“云绣坊的当家亲手做的,您说能不快吗?她今个一早就叫人将袍子送来了。”翎儿半捂着嘴,笑得贼:“少爷,上官云裳那么厉害的一个人,就是看到你爱脸红,还真是好笑。”

秦昱敲他脑袋:“胡说什么!”

替少爷穿戴完毕,翎儿赶忙去升起卷帘,推开窗户,一室阳光将秦昱的身姿笼入金色光辉中。明艳朱紫,云霞艳锦。一如人间神祗。

翎儿的眼里只剩下一片明媚,他笑嘻嘻地道:“这世上肯定找不出第二个人能把这件衣服穿得比少爷好看。”

总觉得,少爷若不生在那样的皇家,天下第一美男子的称号还不知花落谁家呢。

秦昱坐在窗前,懒洋洋地哼了一声。翎儿执起木梳,小心翼翼地替他梳发,可越梳眉头皱得越紧。

“头发怎么打结了?”

秦昱晃了晃身子,撑着额头说:“头发晚上在打架。”

翎儿一脸黑线:“看起来蛮惨烈的。”

莫晓风醒来时,秦昱正一杯香茶,一卷书,靠坐在椅上看得入神。她将打了一半的呵欠咽了回去,然后怔怔地与他对望。

秦昱放下书,起身,动作轻而雅致,晨光成为身体的一部分,如同最别出新裁的点缀,脸上的暗紫纹络一如野紫藤栩生,华丽的妖冶,令人不可逼视,。

秦昱是个异类,不同于任何人的异类。

白昼与夜晚,不管是身体还是思维,皆被分割成两类。宁相无说,夜晚的秦昱是十六岁的样子与脑子,不过体力还不足三岁。而白昼的秦昱无论做出什么事,他都不会感到吃惊。

他会安安静静呆上一整个下午,琴棋书画舞,这些都只是他玩剩下的东西,他通常会一边下棋一边作画,一边抚琴一边看书。

当然,这些还说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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