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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国士无双作者:黎明尽头

第4节

一个大棒一颗糖?云渊苦中作乐。接过了夜孤城递来的衣物艰难换上。

“我墨天工,游遍了大江南北,赏惯了七国的风景。”墨天工喝多了,略微扯开了衣襟,散去热气。他不太习惯文人打扮,墨家之人,一身的机关,实在不适合藏在这样的衣服里。

“可最美的风景,却是渊兄。”云渊一头青丝化白雪,未损容颜半分,反而万般妖娆。

“神妖,大抵如是。”

第15章一张报纸堵众口

“神妖,大抵如是。”夜孤城应和了一句,平日冷淡的语调都柔和了几分。

神族妖族比人族更重容貌,一身的修为半数用在维护容颜上。他们天资身高,寿命悠久,人族苦苦追求的长生他们生来就有,大多是不屑于人族为伍的。

云渊回看着墨天工,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摘下了束发的玉冠,任由长发一泻而下,洁白的发丝皎洁清亮。离得最近的夜孤城都不自觉地触碰了一下,是软滑的。

云渊修长的手指插在了发丝间,文气涌动,头发从末端慢慢恢复成了青丝如墨的样子。

这本就是异象,自然是可以恢复正常的。

如雪的头发是瑰丽,圆了云渊二次元的梦想,但他没无聊到愿意一出门就被当妖怪看待。他怕麻烦。

“今日之事,到此为止。”吕不群从高处一跃而下,云渊并未吃惊。他正沉浸在自己体内的火焰由红转橙的事情上。

他作出此诗时,天人合一,早已感觉到屋顶上的人。因是吕不群,所以他没点破。

“纵横之道,合纵连横。”半圣的话仿佛带着天地法则一般,而此句在云渊看来,便是让法则生效的口令。

吕不群是纵横家,凭着一副口舌能将天下玩弄。而信仰纵横家能得到的力量,便是言语。医家半圣生死人肉白骨,而纵横家半圣,出口即为真!

举人之前,主要由诗词等道提供寿命,举人之后,全靠圣道角逐!

“今日,云渊作了一首产生一重雷劫之诗,汝等惊叹莫名,甘拜下风。但此诗是讲一醉忘前尘,没什么大用,异象的效用让汝等遗忘了此诗。出了此门,你们记得云渊之才,忘了云渊之诗!”

吕不群口含真理,为他们编了一段记忆。此等逆天的力量自是有限制,对于翰林效果并不太好。但他们是云渊的友人,七国闻名的才子,绝也不会多嘴多舌。吕不群也懒得使其遗忘。

“小子,你弄出的动静太大。你可知,每首这样的诗都会在百年间持续增加国运和你自身的气运?”

“此便是我人族气运的根本!所以即使诗词不能成就圣人,还是经久不衰!”

“我助你写下此诗,原稿送入百家阁中,为我秦国增添一份气运。而你的功绩,之后会找其他理由给你,至少,爵位是少不了的。”

七国的官员,是人族的官员,是对付神鬼妖蛮的。一国的官员,是本国的官员,是对付人的。这就是很多大才者拒绝本国官位的原因。他们的才华,不该用来进行国与国的勾心斗角。

“今日《百家报》已出,你一人,竟占了三个版面!”

“一首《赋菊》,一首《云衣》,一曲《白头吟》!还有那猖狂的誓言!横跨诗词、曲赋、与趣闻。”

“而下一刊的《百家报》,你的这首诗必然不能上榜。但那《风花雪月》会登上“曲赋”一栏。”

“《百家报》惹你了吗?”话是这么说,吕不群嘴角的胡子却翘的老高。这是他们纵横家的少子,如何!

“人人都想上《百家报》,因为这不仅可以一夜扬名……”吕不群心疼的从怀里拿出了一个奢华大气的锦囊。

“此锦囊内有乾坤,比之我的乾坤袋,毫不逊色。”他的眼睛死死盯着那锦囊,舍不得啊,岂止是毫不逊色,甚至更胜一筹!

它是用来奖励那首《云衣》的。本来那样的诗,只该奖励一个道家、阴阳家共有的制作乾坤袋的布料——虚空布罢了。可名扬天下的裁缝大家对此诗大为赞赏。因为学习此诗竟然能加强裁缝的控制力与想象力。

第一句“云想衣裳花想容”给了她无限灵感,仿着云朵为衣的概念,开辟了条新路。于是她亲自来到百家阁,说愿意帮云渊用此布制成锦囊,作为感谢。

大家的手艺自是精细贵气,而用她的文气加持过的锦囊,刀枪不入,不染尘埃。耍帅的神器啊!

吕不群也没有没皮没脸到抢一个小娃娃的东西,只是不高兴地将剩下的一窝蜂扔进云渊的怀里。

鸣州之诗奖励一个砚台,据说用此砚台磨墨书写文章,可让文章别致几分。

而那首《白头吟》……乐曲本是小道,唯一一个凭此成半圣的人出了血本感谢云渊。他给了云渊一架他花费多年弄出来的琴,音色极佳,制作不比古时名琴差,云渊能发挥十分之一,便也足够动人了。

那位半圣希望云渊能深入此道。不过这家伙的算盘落空喽!云渊注定走纵横之道,哪有什么功夫搞什么琴!

吕不群幸灾乐祸的想着,心情又好了起来。

“小子,你明日入文庙接受灌体,后日就起程去国都的秦国书院了。我只望你记住一件事,一定,要选纵横之路!”最后一句吕不群传音入密,没有让旁人听见。

在书院里,已经可以选择自己的道路了。等到成为举人时,便一路往自己认定的道路奔走,再也无法回头。

“对了,如今你体内生命之火何等颜色?”就算有他吕不群遗留下的文气,也不该在秀才之时,就能写出惊风雨之诗啊!

“生命之火……橙色泛黄。”云渊不动声色地看了周围一眼,说一半漏一半。他到底没说出生命之火橙黄各半的事情。

“你说什么?”

“橙色?”沉默许久的墨天工重复了一下云渊的话语,慢慢开口。

“渊兄早已胜过一般秀才,没想到快达到了举人的水准,看来与渊兄在七国书院相聚之时,并不久远。”红色乃童生,橙色秀才,黄色举人。

云渊只有半丝橙色,不是天赋不足……而是,未选定自己的道!何等的惊世骇俗!他还未接受文庙灌顶!

“也许你都不必等明年的府试,就胜过大部分举人了。”云渊笑了笑,不做回复。

他体内的情况他自己最清楚,生命之火迟早晋级。身体被雷劫折磨成那样,潜力无限。

他写出的诗词,比之同文位的人,威力要大得多。

“老头子我这次真走喽。小子,我在国都等你。”吕不群摆摆手,在那两人不注意时,将一样东西塞到了云渊的锦囊里。

云渊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般,行礼送别。对于半圣,该有的恭敬不能少。

“没想到半圣会是如此模样。”墨天工晃荡着酒液,叹了一句。

他从小接触的半圣只有自家那个老祖宗,整日埋头摆弄机关,动不动对他摇头晃脑,恨铁不成钢。哪像吕不群一样,看似庸俗,实则精明无比,圆滑中有带着真性情。

“这确是精心之作。”吕不群离开的一瞬间,醉倒的人纷纷转醒。之前刁难云渊的那个男人也行礼佩服,但面色略有不甘。话语间还暗指云渊早有准备。

渊三人不知道怎么接上这位仁兄的话,实在没心情和他计较了,干脆闭口不言。

而这时,一位书童打扮的少年跑了进来,为在座每一位分发了新出的《百家报》。这是云衣吩咐的。她就是怕文会上有人为难云渊,借此告知所有人云渊的誓言,希望他们别让云渊作诗。

“七国第一鬼才——云渊。”一些人没有此时翻阅那些需要细读的版面,只是随手翻出趣闻那一栏。而醒目的大字诉说着云渊的事迹。

“九月初九,秦国大梁响起晴天霹雳。因为此子立下誓言——写诗,非异象不作,非引雷不书。”

“秦国半圣吕不群回应此誓,这是这么多年间,最狂妄的誓言。”

“但不可否认,他却为鬼才。让我们七国文人,一同见证此子的未来的吧……”文字并不多,虽然在说云渊狂妄,但反而更像是在鼓励他保护他。吕不群授意的吗?

云渊暗中记下此事。选择纵横家,也并非难事。他最先的打算走杂家之路,可他与吕不群巧合的相识,实在不能不感慨机缘这二字。

一些文人想说什么,却被一个惊呼声掩盖了。

“头版是一个曲子!作者是……云渊?”

“《白头吟》?这后面还有两首云渊的诗!都引动雷霆了?雷劫他家的吗?”

“是哪个云渊?是同一个云渊吗?”举众哗然。有些人实在忍不住,开口问询了。

“秦国大梁的云渊,除了他,还有其他人吗?”一个才思敏捷的秀才想到自己最近听说的事情,联系前因后果,果断肯定了这个猜测。

“是他。”夜孤城冷冷的一句话,让一切猜测戛然而止。

云渊啃着新鲜水嫩的果子,仿佛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是他们讨论的焦点。在他看来,被人夸赞然后扬起头给对方一个肯定的表情,这是最傻的事情。

当然,如果有朋友愿意做那个帮你肯定的人,就是最装逼的事情了。

云渊看了看夜孤城,开心地选了个果子,用衣袖遮掩递了过去。

那个男人,也收下了。

第16章一壶浊酒敬知己

“渊弟和吕老如此熟悉?”文会已然散场,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更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墨天工一副醉酒的样子,半倚着矮桌,装作听不见前来恭维告别人的声音。而夜孤城,无论谁走过去,无论谁开口说了什么,他连眼都未抬一下,还有谁会自讨没趣?

等到云渊懒洋洋地起身时,墨天工骤然转醒,眼神清明地问道。

“不算熟悉。只是……”云渊想到了吕老的那段故事,念出了一句感人的诗。就算是半圣,仍然逃不过“情”啊。

“只是……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他们两人联系到那首《白头吟》,顿时了悟。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夜孤城重复着这句话,唇角间溢出的,竟是苦笑。是吗?所以母亲服了那么多的纸醉金迷,喝了那么多的浮生,是因为相思吗?

就连不羁风流的墨天工,都想不出什么话语来接下去。他对情感看得比谁都淡,不太能够理解什么样子的女子,能让半圣铭记百年千年。

“我不懂相思,可我懂及时行乐。”墨天工漫不经心地活动着筋骨,放电的双眼略带邪肆地看过来。

“我与渊弟当初一见如故,却未久叙。今日与渊弟再见,更是相信了缘分二字。”

“我等交浅言深,可愿风流一日?”墨天工不论说出什么样的话语,仿佛都透着自由的风的气息。抓不着,摸不透,偏偏还带了颗真心。

“风月楼风月楼,总要见识一下,真正的‘风花雪月’。”

云渊了悟他的意思。风月楼有清倌,自然也有……娼妓。

许是百家争鸣的原因,社会风气异常开放。清倌可对相中之人托付终生,而娼妓,也不是什么下流的职业,春秋时期齐国管仲让女子以此为职业敛财,富国强兵。所以娼妓的名声,并未有后世那么难听。

这里的娼妓也没人能强迫,银钱是个前提罢了。而后娼妓待价而沽,看对了眼就欢好一夜,好聚好散,看不对眼……就请你有多远滚多远吧。

许多寒门子弟的银钱是不够见到清倌的,娼妓们也有才华,更得他们青睐。他们间还流传出不少妓者反过来资助文人钱财,文人高中之后厚报的故事。

此时仍有魏晋遗风,男子注重深情,故而夜孤城等人年近而立都未成家。娼妓清倌,可成为他们年轻时的红颜知己。不少文人也以在名妓清倌中的名声作比,不把其当做丑事,反而引以为荣。甚至因此惹得人称羡。

但墨天工能将这样的事直截了当的说出来,也是够……任性的。云渊实在想不出什么词来形容他,便懒得再想。话说回来,墨天工这样狂放浪荡的人,在七国的清倌娼妓的口中,却是名声最好的一个!

夜孤城从容地站了起来,云渊以为这位要不给面子的拂袖而去了。可夜孤城竟然看了他一眼,然后说:“同往。”

一起去!一起去?!什么鬼!你不是高贵难言吗?男人去这地方是本性?云渊在心里吐了个槽,笑着点了点头。他才不承认他也很好奇,那些电视剧里放的青楼换到这个世界,是怎样的场景?

等真的到了哪里,云渊才发现自己想的太过肤浅。那里的女子都在安静地抚弄着琴棋书画,轻柔的面纱遮脸,余下一双俏丽的眼偶尔打量着他们三人。

随后,几位女子陆陆续续摘下了面纱,都是粉面含羞,容颜胜似鲜花,毫无俗气之态。他们比之清倌所欠缺的,是一份天赋、一份运气罢了。

“呵。”

云渊本以为这里多少回沦于庸俗,脂粉扑鼻,看到这样的场景不由轻笑起来。永远不要凭想象来确定一件事啊,他受教了。

“渊弟可是有心仪之人了?”墨天工熟练地点了几个菜,到了吃午饭的时候,他们肚子里除了酒,什么都没有。文气虽能抑制饥饿,可何必要亏待自己?

事实上大多数的女子看向是云渊。他的容颜是当今最受欢迎的样子,黑色外衣给略显稚嫩的面容又添上了几分神秘淡雅,偏偏少年眉目间又是风流恣意,那清澈淡然的眸子完全勾到了这些女子的心。

“啧。下次,定不与渊弟一起来此了。”他们都是席地而坐。墨天工一只手后撑,半躺着调笑。时不时与周围的女子对上一眼,熟稔的姿态比起第一次来的云渊,要从容自得的多。

夜孤城一言不发,但若有女子为他添酒,他并未拒绝,反而温和地点了点头,比对待那些秀才还要温柔几分。

这里的文人,似乎真的没有看不起娼妓,以在他们间的名声为荣。

从这里,便看出人族,真正处在盛世啊!此时比之曾经大唐的民风开放,有过之而无不及。

“公子说笑了。”一位看上去如水温柔的女子听见了墨天工的埋怨,轻声回了句。

墨天工不置可否笑了笑,然后亲自斟了杯酒,递予云渊。他云渊,是墨天工认定的友人。他知道云渊懂他。

他一生浪荡在风花雪月中,大江南北交的友人不在少数,可那只是点头之交。他因为自身的性子不知被家里长辈说教多少次。

那些故作清高的文人,碍于他的头衔奉承相邀,一转身又是讽刺他诗词歌赋平平。他并非不会作诗,不然怎么可能一路考到进士。他只是不愿做那些规定好的诗词。

诗为什么要讲平仄,为什么要押韵呢?所以那日云渊回答他“风花雪月”之时,他便清楚,这个人和他很像,只是少年的外表掩藏了内心叫嚣的狂妄。

而当云渊作出《将进酒》之时,他便认定,此人,是今生唯一的知己。他墨天工玩世不恭,嬉笑中看遍了世界,他明明是个少年,却把人世看得比自己还透彻。

所以他装作没看见夜孤城诧异的视线,愿意用平生最宝贵的那双制作机关的手,为知己斟一杯酒。

“墨家兼爱平生,而我,独敬一人。”

“敬渊弟。”墨天工眼露笑意,那双修长灵活的双手将酒杯端地稳稳的,酒中一丝波纹都没泛起。

云渊沉默了半响,白皙的手从他那里接过了酒杯,仰头遮袖,一饮而尽。

“在这里,不要叫渊弟。”云渊用艳若桃花的脸淡淡地说了一句,渊弟渊弟,把他叫的这么小,他还怎么和这些美人愉快地玩耍!真想怒掀桌子!

有人引我为知己,我便还之以真性情。

“哈!哈哈哈!”墨天工难得正经的神色被毁得一干二净,实在忍不住笑出了声。这小子,怎么能用这样的表情,说出这样的话语?

“不知渊兄和夜兄如何相识?”墨天工不与云渊纠缠,从容改了口。

夜孤城放下了筷子。漆黑的眼眸垂下,定定注视着云渊,让人倍感压力。

“我一直想问……”男人的声音低沉舒缓,萦绕在耳畔久久不散。

“当日,你以为我是谁?”夜孤城自那一场花火过后,再也忘不了云渊。一个打破了他执念的人,怎么能忘记?

母亲为情所惑,放弃了悠久的寿命。可他呢?有了悠久的寿命,无欲无求地活下去吗?不明白,想不明白。

他渐渐地,感受到无欲无求所带来的痛苦了。

“我闲来无事写了一部。里面的白云城主,叫做叶孤城。‘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的叶孤城。”云渊写下了那个名字,叶字时不同的。

写这件事并非现场编的。他穿越后怎么能再让云衣来养?卖诗词也不是长久之计。所以他选择了出书,这是文人来钱最快最长久的方法。

这里的十分贫瘠,多是些才子佳人的恋情,或是晋升文位的幻想。武侠这流派,还真没有。只要将《陆小凤传奇》稍加修改一番,加入生命之火各家学说的设定,便是大火之作。

而且他觉得,没什么比通俗的更能吸收信仰的了。

“……”夜孤城想不出什么话语来形容自己内心的波动。当读音一模一样的名字从少年的唇中流露,他便觉得有什么东西要破土而出了。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夜孤城猛然闭上了眼,掩住了眼中的情感。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他的嗓音有些哑了,起身倚着栏杆,背对着众人,一遍一遍重复着这句诗。

什么情况?想到白云城主,脑海里当然浮现的就是这句诗啊?不过是个残诗,应该不至于让夜孤城这样的人……流泪吧?

众人都被此句的悲壮荒凉所惑。只有云渊注意到男人面无表情流下的泪水。

“可悲,可笑。”夜孤城最后吐出这句话,敛下了所以复杂的神色,又恢复冰冷的模样。

他为什么动容?因为他不就是那群山中的孤城吗?纵是千生百态,他永远与寂寥相伴。这世间太冷太冷,冷到最爱黑夜的他,都快受不了了。

“云、渊。”男人再一次一字一顿地念出了这两个字,透着血色的眼露出的是世间最复杂的神色。

第17章一人答问九钟鸣

“妾身一直心慕云渊君,今日有幸相见,不甚欣喜。”那位温柔地女子眼神软得让人想要融化,轻声慢语地说着直白的话语,打断了夜孤城的思绪。

歌妓们一直如此,有话直说,喜欢你毫不掩饰心意,不喜欢你,你连面都见不着。这也是墨天工;乐于和他们打交道的原因。

“听闻云渊君善作诗词,妾身知道您的誓言,不知可否作词一首?”女子名为拂柔,如果说风月楼清倌中最有名的是云衣,那么,拂柔仅次于她。

甚至……她对云衣有恩。当初云衣被那些贵族刁难,险些连清倌都做不成。是拂柔相帮,成就了云衣。

拂柔曾经也是有一个弟弟的,只不过年幼时死了。她无父无母,无依无靠,处事豁达,从不曾想扬名,否则以她温柔的性子,说不定略胜云衣一筹。

“你是清倌吧?”夜孤城冷冷地开口了。清倌来此,只有一个意思——愿托付终身于人,不求名分,惟愿不离不弃。而那首词,就当做是她的卖身价,更能以此词帮云渊在风月场上扬名!

这女人是全心全意在为云渊谋划。

云渊有些错愕。他才16岁啊!这里的人仗着寿命悠久,成婚很晚,所以他从未考虑过这件事。

云渊到底是小看了自己。他文采卓然,多次雷劫更是让他笼上了一层光环。就算不提这个,光是凭那张脸,就有人愿意倒贴!

要是其他人如此说,云渊来者不拒,就当是给云衣找个贴身的侍女,他毫无负罪感。可拂柔不同,她对云家有恩。

情之一字,最为伤人。云渊虽不知道自己会喜欢谁,但他知道,见到这女子时,他没有感觉。

“姑娘听过佛吗?”云渊灵光一转,一改以往的玩味,温柔低语。少年的声音本如珠玉,一但放柔了,就如三月的春风,乍暖还寒,更加惑人。

佛教是西汉末年传入的,渐渐在圣道上占据一席之地,现今仍有一位半圣坐镇。要给歌妓写词十分简单,柳永的词合情合景,可那词一出,这姑娘估计不仅是动心,还要动情了。不如换个角度断了她的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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