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叫做老谭的老者不屑地哼了一声,道:“这种败家子是谁允许他进b市交响乐团的大门的?找个人把他给我轰出去!”
“诶你可别啊!这要让如月那小丫头知道你要把她儿子给轰出去,你看她会不会和你翻脸。”
提到这个名字,老谭的脸上闪过一丝悲意,他轻轻摇首,道:“那……那就看在如月的份上,再给这败家子一次机会?”
闻言,笑眯眯的老者轻轻颔首,等到老谭先行去了演奏室后,这老者目光深长地看了还在那边擦拭松香的黑发青年许久,忽然叹息一声:“你啊……可别再辜负了你的天赋喽。”
作者有话要说:【福娃小课堂开课辣!】今日课题:op是什么?
op是op的缩写,一般在大师的一堆作品中,他们喜欢给自己的作品编号。
比如开塞练习曲36首,就可以说是op1op36~像肖邦、勃拉姆斯,他们的作品也都是有编号哒xd
第四章
确实如同郑未乔所说的一般,那中年男人作为b市管线交响乐团的副首席确实还是有一点实力的,他所演奏的是德沃夏克的《d大调第六交响曲》的第二乐章,是一段轻柔缓慢的柔板。
乐声轻扬舒悦,恍若温柔的手将人的心弦拨动,即使是戚暮都对这首曲子给出了不俗的评价。唯一可惜的就是在最后的收尾部分,这中年人明显有些过于心急,没有将最后落于平静的尾声处理好。
戚暮听得皱了皱眉头。
这要放在欧洲的大乐团音乐会上,就是一次重大失误,能够被警告、甚至除名的那种。但是对于目前一场乐团的招聘会,这中年男人已经表现得足够出色了,至少让其他选手纷纷严阵以待。
“戚家小子,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有天赋就能做成任何事情。你父母去世得早,我就替他们好好管教管教你,让你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什么地方该去、什么地方不该去。”这中年男人演奏完自己的曲目后特意走到了戚暮的身边,冷笑着砸下一句话。
戚暮闻言倒是忽然笑了起来,看样子……这人是真当自己是软柿子,可以随便乱捏了?
“卢先生,你知道……在你之前,是什么样的人说过这句话吗?”
那中年人一愣,下意识地问道:“什么人?”
俊挺清秀的眉峰微微蹙起,戚暮佯装思忖了半晌,然后道:“b市交响乐团的首席指挥谭老先生,华夏音乐协会的许主席,s市交响乐团的音乐总监……慕尼黑爱乐乐团的小提琴首席维罗纳先生和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音乐总监德里克先生。嗯,暂时就记起这么多吧。”
戚暮的语气平淡冷静,但是周围人听着他那带着笑意的声音,纷纷惊讶地睁大双眼,啧啧惊叹的声音时不时地响起。
而那中年人越听这名字,脸色越黑。这些人不要说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音乐总监了,就是离他最近的b市交响乐团的首席指挥,那也是和他的世界隔得太远的存在。
这中年人原本是看着戚暮没了父母、家世,想要落井下石、好好奚落这个天才神童一番,没想到倒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让他颜面扫地。要知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些前辈就算是看在戚父戚母的份上,也不可能让别人如此羞辱戚暮的。
戚暮自甘堕落是他的事,你们去欺负他,那可就是你们的不对了。
老前辈的心里,可一直有杆秤悬着呢。
那中年人觉着脸上无光,只得恶狠狠地丢下一句“有本事你拿了这次的招聘再说”后,便气势汹汹地离去了。而戚暮望着他远去的背影,目光中又是怜悯又是可惜。
被嫉恨蒙蔽双眼的人,终究不会在这条路上走得太远。
戚暮今天来得并不早,序号也排到了最后几个,等轮到他的时候,场中已经只剩下了三四个人,而那中年男人也赫然在其中,正冷眼看着戚暮准备看他的笑话。
“呵,一个毛头小子以为自己几年不拿小提琴,还真能和我们相提并论了?”
戚暮并没有理会这刻意挑衅的话语,听到自己的序号后,他便放下了手中不停擦拭着的松香,起身走到了前场。
这场招聘会的演奏舞台是一个小型的剧院,几位b市交响乐团的重量级人物坐在座位的前排中央。一盏高瓦数的聚光灯将舞台中央照亮,留给选手一个站立的位置。
戚暮迈步,淡定沉着地走了过去。
“戚暮……?”坐在前排的b市交响乐团的小提琴首席诧异地念出了这个名字,然后立即转首看向一旁的白发老者,试探性地问道:“谭老,是……那个戚暮吗?”
这白发老者冷冷地哼了一声,道:“听曲子。”
那小提琴首席笑了一下,没有再多问。
“36号,戚暮,德沃夏克《d大调交响曲》第二乐章,请老师们指教。”
这话一落地,在一旁观看的卢姓中年人的脸色刷的就黑了下来,周围的其他选手也偷笑地捂着嘴,对他指指点点。至于坐在评委席上的人也是闻言一愣,b市交响乐团的小提琴首席杜胜先是好奇地问道:“戚暮,你原来选择演奏的曲目不是第四乐章吗?”
德沃夏克的名字在音乐史上是一个传奇的存在,他一生有九首最为出彩的交响曲,其中传遍世界的第九交响曲还有一个名字——《自新世界》,而这首《d大调交响曲》便是九首中的第六首。
b市交响乐团这次音乐会的主打曲目是德沃夏克的《d大调》和《金纺车》,因此这次来参选的40名选手都是从这两首曲子里进行选择演奏。原本郑未乔给戚暮报上的便是《d大调交响曲》的第四乐章,这也是整首曲子中最后的部分,收住结尾、扣人心弦。
戚暮笑着弯了眸子,回答道:“杜老师,没有前面的三重乐章进行打底,我认为终章的演奏还是欠缺的,所以便想临时换成第二乐章。”说着,戚暮看似随意地扫了一眼旁边早已气得咬牙切齿的中年男人,眼底的笑意又深了几分。
杜胜将戚暮的小动作收入眼中,然后笑着点点头:“好,那你便开始演奏吧。”
戚暮礼貌地鞠了一躬后,将小提琴举起轻轻搁在了左肩,他深吸了一口气,接着便举起修长漂亮的琴弓,下一秒,如同轻柔羽纱的曼妙琴声便从琴孔中,缓缓流出。
曲子的开头就让人倏地一愣,感觉头脑放空,来到了美丽的仙境。飘动的颤音,处理到极致的揉弦,随着小提琴精致声音的释放,让人几乎忘记了自己所处的位置,只感觉浑身处于一片柔软的温水中,仿佛踩在云絮上一般的祥和宁静。
《d大调》的第二乐章在很多人看来,是整首曲子中最为平常的一段。不如第一乐章的那般激扬轻快,不如第三乐章的诙谐趣动,更不如第四乐章的激昂澎湃。但是,偏偏就是这样看似温和平常的一段柔板,在戚暮的手中却好像拥有了生命,让人感觉到了灵魂的平静。
如果中,之前卢姓中年人演奏得是好听悦耳,能够达到华夏国家大剧院的水准,那么现在戚暮演奏的这一曲,已经超越了对方太多,就算是放在欧洲,都是首屈一指的水平。
尤其是最后的收尾,那种意味悠长的韵味,让在座的评委都一时没有从乐声中回过神来,更不用说是其他听着的选手了。
“我的演奏完毕了,谢谢倾听。”
青年低悦好听的声音让在场所有人飞到天际的思绪都拉了回来,杜胜收起了刚才轻松的神情,郑重地看向了舞台上的戚暮。
只见在明亮刺目的聚光灯下,这面容俊秀、身姿挺拔的青年仿佛能够与日争辉,尤其是他刚才闭眸拉琴的模样,仿佛真的有一种隐形的光芒在青年的身后闪耀着,让人无法直视。
杜胜在心中暗自想到:如果这就是谭老经常说到的败家子……那么,他恐怕连败家子都不如了啊!
而在舞台的一侧,中年男人早已愤愤地羞红了脸色。
根本不用评委点评,他与这个青年的差距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他所演奏的只是《d大调》第二乐章,而戚暮演奏的却已经是整首乐曲,包括了前奏的轻快、后曲的幽默,只要听了他的演奏,就让人有种想要把整首曲子都听完的欲望。
想到这,这中年人再也没脸呆下去了,他立即羞愤难耐地甩袖而去,背影看上去仓皇不已,像是落荒而逃一般。
戚暮自然瞄到了这中年人的离去,他微微勾起唇角笑了笑,却没有多语。
评委席上,坐在正中央的b市交响乐团首席指挥谭正辉老先生目光复杂地看了戚暮许久,最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一直紧握着的手指也慢慢松开。
谭老道:“表演得很出色,你可以下去等待结果了。”
闻言,在场所有人都一下子愣住。而戚暮也是稍稍一怔,既而莞尔,礼貌地鞠了一躬后便转身离去。
杜胜看着戚暮挺拔清俊的背影,疑惑地皱了眉头,小声问道:“谭老,为什么不给戚暮点评就直接让他离开?这样是不是……不大符合规矩?”
谁料谭老挑起一眉,问道:“规矩谁定的?”
杜胜倏地一愣,然后回答道:“你定的啊。”
“哦,那现在规矩改了,我说得算。”
“……”
行行行,你指挥的乐团,你想干啥就干啥吧!
小剧院的门外,郑未乔已经等了有一会儿功夫了。一看到戚暮出现他立即就迎了上去,二话不说就赶紧安慰道:“你已经多年没有碰过小提琴了,这才练习了没几天,这次失败还是情有可原的。你也不用往心里去,我听说b市管弦交响乐团下个月也要开始招新了,你可以去试试。”
戚暮闻言微微睁大了眸子,好笑地看着郑未乔。
郑未乔却将戚暮的沉默当作了默认,又赶紧说道:“实在不行,s市还有很多老师的朋友在,我们也可以去s市发展。s市交响乐团里有不少老师曾经的学生、同事,以你的水平要是再努力一把,肯定是可以进入第一小提琴组的。”
温和灿烂的阳光下,青年黑色的头发被照射得显出一丝金黄。只见戚暮微微勾起唇角,昳丽俊秀的面容上便露出一抹自信的笑容来,他问道:“郑哥,你是在担心……我落选?”
郑未乔闻言一怔,下意识地反问:“难道不是?”顿了顿,他这才想起不能直截了当地挑明这件事,只好委婉地说道:“我刚才听朋友说,谭老并没有让人给你点评就直接让你下台了……你也不要太往心里去,谭老是看着你母亲长大的,他这么做肯定有他的理由。就算这次落选了,你还有很多乐团可以去招聘。”
听着郑未乔的话,戚暮唇边的笑容更灿烂了几分。他抬起头眯着眸子看向了碧蓝天空中被阳光照射得泛着金边的云絮,忽然问道:“郑哥,b市交响乐团……是一个什么样的乐团呢?”
郑未乔愣了愣,回答道:“在华夏范围内,已经是首屈一指的顶级乐团了。”
“那么……你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郑未乔不理解地皱起眉头,只听戚暮又说道:“如果它没有选我,那么……b市交响乐团,也不过如此。”
青年平静淡定的声音里还带了一丝笑意,但是却让郑未乔整个人都怔在原地。他呆愣地看着戚暮提着自己的小提琴盒向前走去,走了半路仿佛才突然想起他这个落在后面的人,又笑着让他快点跟上。
大脑的一片空白中,郑未乔忽然觉得自己可能看到了一个幻象。
他从未见过如此有自信的戚暮,带着一股决然傲立的王者气息,仿佛他现在身处的不是乐坛后起之地的华夏,而是在那个矗立着一尊尊庞然大物的欧洲。
他的脑中莫名地涌起了一个念头——
这个人,应该站在金色大厅的舞台上,让柏林爱乐乐团成为他的伴奏,与他一起向世界展示交响乐的无穷魅力!但是这样的存在,世界上几乎没有……
不!
真有一个!
当初的闵琛,便让柏林爱乐乐团成为了他的伴奏,一曲轰动世界,将钢琴之王的称号收入旗下。
想到这,郑未乔的心里忽然涌起了一股冲动,这是自从他上了30岁以后就再也没有感觉过的热血,让他跃跃欲试地想与这个青年一起并肩前进,看看……他到底能走多远。
b市的傍晚,街道上已经拥堵非常。广阔无垠的天空上全是被夕阳染红了的晚霞,如同火烧云一般要将整个城市席卷,让不少路人都忍不住地停步赞叹。
东方的太阳,已经开始燃烧。
而西方,却全然无知。
第五章
维也纳的清晨,天空刚刚苏醒,一片湛蓝之下是悠闲而不忙碌的众人。道路两侧是漂亮高大的梧桐树木,初秋的季节使那地上铺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宽大叶片,远远看去如同毛毯一般让人迷醉。
罗遇森从出租车里出来的时候,正好遇上了一波赶着过红绿灯的路人。他提着自己的小提琴盒暗自咒骂了一句后,只得乖乖站在路边等着这一拨人走过去。
罗遇森从警察局里出来已经一个星期了。陆子文的死亡原因已经确定是急性哮喘病发作,就算在之前罗遇森与之斗殴、使得陆子文受了点伤,在目前的医学研究中从未出现过因为斗殴而导致哮喘发作的事情。
而且,罗遇森在监狱里也是满眼泪水地痛斥自己“为什么早走了那一步”、“为什么没有看到陆子文发病的事情”,他哭得是死去活来,让警察们面面相觑下也只得放了他离开,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他与这次突发事故有直接关系。
按照罗遇森的证词和法医推断的死亡时间来推理,应该是在罗遇森离开休息室后不久,陆子文便突发急性哮喘,没有带药的他由于这场哮喘来得太过猛烈,还没有办法呼救便已经失去了意识,最终导致死亡。
“嘀嘀——”
正好是一辆快速驶过的出租车从罗遇森的面前划过,他惊吓地往后退了一步,差点就要摔倒在地,忽然便感觉被人扶住。等到回过神后,罗遇森转首看去,只见一个金发蓝眼的男人正笑着看着自己,问道:“哦这位先生,你好,没事吧?”
罗遇森脸色不虞地点点头,也没道谢,就趁着绿灯赶紧往前走去。等到他开了门进入了马路对面属于维也纳交响乐团的红砖欧式小楼后,罗遇森没有发现,在他的身后,那个金发蓝眼的男人慢慢敛去了笑意,若有所思地望着他消失的大门。
许久之后,那金发男人才倏地转身离去,他走到了马路对面的一颗硕大的梧桐树下,笑道:“这个罗遇森看上去……似乎很一般啊,闵,你是不是有点想多了?警察也说了他只是正好出现在了陆的休息室里、又正好在他发病前离开而已。”
金黄灿烂的梧桐树下,一个身姿清俊的男人稍稍抬首,神情淡定地看着满树摇曳着的树叶。他穿着一件深黑色的长衣,衣服上看不出牌子,但是精良的做工却暗藏着典雅的贵气。他就这么站在路边,穿梭而过的车辆在他的身后驶过,自顾自地抬首望着满树的梧桐叶。
金发男人发现自己被忽视以后,哭笑不得地说:“闵,是你说要来这里看看的,现在见了罗遇森……该死,你们华夏人的名字怎么这么难念……你见了他之后,怎么又不说话了?”
一片蜷曲枯黄的梧桐叶随着秋风缓缓飘落,闵琛下意识地伸手接住,良久,他望着那片不再富有生机的树叶许久,忽然开口道:“丹尼尔,华夏有句古话叫做——无巧不成书。”
丹尼尔诧异地看着闵琛,有些不解。
“但是事情,真的……会有这么巧吗?”
微凉肃杀的秋风将男人低沉的叹息全部淹没,又过了许久,一辆黑色的宾利缓缓驶出了这片街区。满街道的行人们还是那样来去匆匆,只有不断摇曳的梧桐树叶才见证了刚才这里发生了一段什么样的对话。
而此时,远隔了小半个地球的华夏已经到了下午。
当郑未乔从朋友口中得知戚暮居然得到了进入b市交响乐团的机会后,有些意外,但又有些莫名的意料之中。虽然他也知道戚暮是唯一没有得到评委团评价的面试者,但是他莫名地便觉得……
戚暮,可以成功。
郑未乔已经很久没有听过戚暮拉奏小提琴了,他也明白八年不去碰触小提琴,戚暮的水平早已不是当初,但是他就是有这个信心。因为他认为,昨天那个能够自信地说出“b市交响乐团没有选择自己、便不过尔尔”的青年,绝对不是在撒谎。
话是这么说,但是当郑未乔开着车赶到戚暮家楼下后,他敲门敲了半天都始终没得到一点回音。等到打了电话以后,只听戚暮惊讶的声音从电话里响起:“嗯?郑哥你去我家做什么?我已经到乐团了。”
“……”
怎么有种……
孩子大了,不听娘话的错觉了?!
等到郑未乔赶到了b市交响乐团的时候,他才刚进练习室,便见着业内一个著名的不好说话的老顽固正拿着一杯自己酿制的玛咖酒递给戚暮品尝,而漂亮好看的青年则是委婉地拒绝,一旁的众人又笑闹了几句后,所有人闹成一团。
气氛……
真是刺眼的和洽。
等等,难道不该是所有人都排斥突然插入乐团、自身带着“天才神童”光环的戚暮,然后给他穿小鞋、故意排挤,让他浑身不自在终于忍不住发火,最终闹得不可开交吗?!
这怎么和他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郑未乔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
戚暮一抬头便见着了站在大门口的郑未乔,只见郑未乔脸色忽绿忽白,最后又莫名其妙地叹了声气,一副“老了十岁”的模样。戚暮不由笑着招了招手,抬高了声音喊道:“郑哥,我在这里。”
郑未乔便走了过去,与一旁的几位乐团老成员说了几句话后,坐在戚暮身旁的位置上,道:“戚暮……你今天怎么不等我,就直接自己来乐团了?”
戚暮闻言,形状姣好的眸子抬起看向郑未乔,诧异地问道:“郑哥,你不是说你今天要为《音乐殿堂》写一篇稿子的么,我就没有打扰你。而且我自己坐公交来这里也很方便,小区门口就有站台,所以你不用担心我的出行了。”
“……”他哪儿是担心你出行啊!那是担心你被这群老油条给生吞活剥了哟!
见着郑未乔一脸踌躇的表情,戚暮微微动了动眸子,便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戚暮一出生就是在欧洲,只有几次随着乐团全球巡演来到过华夏,自然对华夏的交响乐团不大熟悉。他是个孤儿,谁也不知道他的父母是谁,可能就是两个偷渡过来的华夏人,将他丢在了马路边上,要不是有早起的人发现了他的存在,恐怕他早在那个冬天就被活活冻死了。
自小在孤儿院长大,所需要的便是懂得看人脸色和忍耐,再加上一点武力威胁,这样便是最恰当的了。七岁前,戚暮能够平平安安地在孤儿院生活,便得归功于他很会看人脸色行事。
等到他后来被一对多年无子的老夫妻收养后,有机会学习到了小提琴,再进入藏龙卧虎的欧洲乐坛,更是得低调行事。有句话罗遇森一直没有说错,他是从来没有家世、也没有什么背景,只有靠着自己才能在维也纳生存下去,因此如何与他人处好关系、给人最好的第一印象,已经深入了戚暮的骨子里。
不过……和维也纳的那群傲慢别扭的老油条相比,华夏的前辈们还真是和蔼可亲了啊。
戚暮在心里默默想到。
“郑哥你就不用操心了,我会自己处理好的。”戚暮笑着道,“对了,你今天不是要交一篇稿子的吗?稿子怎么样了?”
郑未乔脸色古怪地看了戚暮许久,最后还是叹了口气,道:“你还小,老师把你交给我们这些人了,其他事情你就不用操心了。你只要好好练琴,认真地努力,就是老师所希望看到的了。”
闻言,戚暮是哭笑不得。
郑未乔真是将戚母的恩情放在了心里,颇有种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咳为母的感觉。像郑未乔这种知恩图报的人还真是少有了,和罗遇森比起来,真的是一个天、一个地的差别。
戚暮与郑未乔又聊了几句,还没再多说话,b市交响乐团的小提琴首席杜胜便进了练习室。
杜胜是华夏首屈一指的小提琴家,即使在全球也有着不小的名气。戚暮曾经听过他在金色大厅里的一场演出,杜胜以娴熟的技巧和丰富的经验出名,他所演奏的门德尔松的《e小调协奏曲》令戚暮也是啧啧称赞。
指挥不在,首席就是整个乐团的领导者。杜胜走到指挥台上先帮着第一小提琴组较了音,然后再看向第二小提琴组。如今在第二小提琴组的副首席位置,正坐着一个俊秀的青年,杜胜的目光在戚暮的身上停留了一瞬,然后便开始了较音过程。
等到整个乐团的较音都结束后,杜胜难得地没有拿起小提琴开始第一遍的合奏,反而是笑着看向戚暮,道:“今天我们乐团里来了一位新成员——戚暮。他会担任第二小提琴组的副首席,接任老张的位置。大家可不要看戚暮年纪轻就欺负他啊,我可得告诉你们,老谭可看重小戚了,你们欺负他,老谭找你们可别算我的!”
众人听到杜胜打趣的话,纷纷笑开。
还是第一小提琴组的副首席先笑着说道:“杜老师,您可别这么说,我们哪儿敢欺负小戚啊?小戚这么乖巧懂事,我们疼他还来不及呢。我一看见他就觉着见着了我那刚刚大学毕业的儿子,可有亲切感了。”副首席是一个年逾四十的中年女人。
听着这话,旁听的郑未乔眼皮一跳:乖巧懂事……我们认识的是同一个戚暮吗?
大号组的一个成员也笑着调侃道:“就是啊,小戚长得这么俊,我们哪儿想欺负他了?诶小戚,我家女儿今年芳邻二八,你什么时候来我家坐坐啊?”
“嘿老王你个不要脸的,我家女儿今年二十,和小戚才是年龄正配,你边儿去!”
……
调笑的声音在练习室里不停回响,等到谭正辉进入练习室的时候,便听着一句又一句的“小戚”、“小戚”在自己的耳边回响。老人家皱着眉头冷哼了一声,整个练习室便倏地安静下来。
杜胜从指挥台上下来给谭老让了位置,老人家刚上台,便皱了眉头说道:“什么小七小七的?哪儿来的小七?董永来了?”
一阵死寂般的沉默后,全然忽然哄堂大笑起来。
戚暮哭笑不得地摇摇头,却全然不知……
小七啊小七,从此以后,这个名字就该跟着你一世了,你也就认命了吧。
第六章
既然首席指挥已经来了,那么今天的乐团训练也算是正式开始了。
谭正辉作为b市交响乐团的首席指挥,在乐团内、乃至是全华夏,都颇有盛名。他自十年前接任b市交响乐团的首席指挥以来,带领乐团在国内外进行了多场演出,尤其是他对德沃夏克的演绎,让西方也是啧啧赞叹,不敢相信东方居然有这么理解德沃夏克的指挥家存在。
谭老今年不过五十六岁,却已经头发斑白。虽然一副精神奕奕的模样,却完全掩饰不过衰老的痕迹。
自从八年前戚母去世之后,谭老便像一下子衰老了一般。
第2节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