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之……”沈思回过头去,努力将视线的焦点对准晋王,可眼皮却沉甸甸直往下垂,眼前的景象也越来越模糊。是真的醉了吧,怎得会如此困倦……好困……好困……
身体不受控制地软倒下去,又被一只有力的手臂轻轻接住了,失去意识之前,他听到晋王在耳边低声哼唱着:“揽月山,玉湃川,五百丈,到天边,红崖顶,有神仙,随风去,入云端……”
揽明月,比翼肩,世相好,永团圆……
第60章万重山,九州烽火被岗峦
沈思做了个梦,梦见他在竹影森森的山间小路上策马而行,溪水叮咚,凉风习习,铁蹄嘚嘚,响铃清越,太阳光透过层层叠叠的枝叶,洒下一地斑驳碎金。前头不远处,有名男子骑在马上,身着黑衫,肩背挺拔,袖口隐约可见暗金色的团龙纹样那是晋王!即使只看到个背影,沈思也能一眼认出那是卫守之。
他轻轻踢了踢马腹,牵扯缰绳打算快走几步赶上前去和晋王并肩而行。可是奇怪,无论他如何催马向前,和晋王之间始终都相隔着一段距离,看似近在咫尺,却又遥不可及,任他由疾行改为小跑,由小跑改为狂奔,就是没办法追上晋王。
“守之!守之!”沈思有心开口唤回晋王,可喉咙里像是堵着一团湿棉花,嘴巴长了老大却发不出半点声音。这让他感到莫名的焦急又烦躁,仿佛身体里憋着一股邪火,偏偏无处发泄。他胸脯剧烈起伏着,手臂大力一挥,“咚”,也不知撞到了什么硬邦邦的物件儿,人终于从梦魇中醒了过来。
猛地睁开眼,目之所及是低矮简陋的顶棚和嵌了厚棉布的壁板,床铺在有规律地晃动着,吱嘎,吱嘎,还有木头轮子碾压过石子儿的咯咯声……不对,他并没有睡在床上,而是正身处于一辆行进中的马车上!
沈思一骨碌翻身坐起,许是睡了太久的缘故,半边身体是麻痹的,脑子也因为宿醉而昏昏沉沉、混沌一片,费了好大劲儿才勉强坐稳,继而四下打量起来。
车厢里光线有些昏暗,靠门处坐着个农夫打扮的男人,身上罩着半旧褂子,头上戴着大大的斗笠,深秋时节,手里还抓着把破扇子有一搭没一搭地扇着。听见动静,那执扇人回头望向沈思:“公子醒了?一路睡得可好?”
声音十分熟悉,沈思定睛细看,原是辜卓子,心下稍稍松了口气:“发生了什么事?这是要赶往何地?卫守之呢?”
辜卓子殷勤地将水囊递向沈思:“在下奉王爷之命,特率亲卫护送公子返回揽月山。”说完又拿过一包干粮送到沈思面前,“公子一定饿了,先垫垫饥吧,路途遥远,还要再行十数里才有村镇。”
“奉王爷之命?”沈思刚刚缓和下去的神情突地一凛,旋即眉心紧蹙,“我睡了多久?”
辜卓子如实相告:“公子已然昏睡一天两夜了。”
一天两夜……沈思眯起眼睛细细回想着,那晚晋王为他斟酒,两人互诉衷肠,他仅仅喝了一杯而已,竟至醉态百出脚步踉跄了,当时还道是酒性太烈加之多日奔波少眠的关系才会格外易醉,可如今想来,那分明是晋王提前在酒里做了手脚!看来晋王是筹谋好的,要趁最后一次突围的混乱时刻送他出城。
那日十五月圆,同州城破了,在他陷入昏睡之时,城内激战正酣。如今一天两夜过去了,想来一切都已尘埃落定了吧……是啊,晋王那样的心思缜密,对迷药的分量一定也曾斟酌再三,又岂会再给自己机会返回去白白送死呢?
沈思只觉满心苦涩,闷痛难耐,滞涨不堪,胸口像被千斤巨石狠狠击中一般,弯腰“哇”地呛出口鲜血,眼前昏黑一片。
黑暗中,他似乎听到了震耳欲聋的战鼓声和喊杀声,似乎看到无数旌旗刀剑在同州城中涌动,似乎闻到了参杂着腥膻与恶臭的死亡的气息。他想立刻飞奔到晋王跟前狠狠揍对方几拳,想大声质问对方何以轻看他至此,可更多的,是隐隐透着绝望的担忧。
卫守之啊卫守之,为何连你也要算计我!虽则你此举是为了保全我性命,是想用背水一战来换我苟活于世,可你应知我并不想要舍你独活!说什么荣辱不悔,说什么死生无憾,你竟然……
辜卓子吓了一跳,急忙上前扶住沈思,撩起袖口小心试了试他的脉息:“还请公子务必保全自身,切莫再有损伤,否则便是枉费王爷一片苦心了。千金之子,不死于窃贼这是王爷命在下留给公子的话。”
沈思轻轻推开他,挣扎着坐起身,掀开毡帘向外望去,车辕上坐着两名晋王的亲信侍卫,都同样穿着农人衣饰,此刻正在专心致志地驾车。那拉车的马匹四肢细瘦毛色稀疏,尾巴上还粘结着稀稀拉拉的粪便,应是同州城内训练有素的战马,只不过因为日夜征战不得休息的缘故,那马也变得虚弱难当,再要长途奔袭的话,只怕那马跑不多远就要散架子了。
辜卓子即刻看透了沈思的心思,急忙伸出蒲扇一挡,作势将他拦了回来:“看这荒郊野地,想也找不出旁的马匹了,再者公子体内药性未散手脚麻痹,方才又急火攻心内息紊乱,实在不宜骑马。”
沈思抬起头,面色阴沉地扫了对方一眼:“那就告诉他们,调头回同州。”
辜卓子不紧不慢摇晃着扇子扇了几下,不为所动:“公子真真是为难在下了,在下的使命,便是将公子平安送回揽月山,如今已走了半程,岂能就此回转。”
沈思咬着牙静待无果,“唰”地抽出腰间匕首,动作利落地抵在了辜卓子颈间:“我说调头回去!”
辜卓子被逼得向后略退两步,仰头尽量躲开匕首锋芒,又抬起扇子轻轻搪开了沈思的手腕:“莫急,莫急,在下深知公子并非滥杀无辜之人,还请公子稍安勿躁。”
沈思定定瞪着辜卓子看了半晌,无奈露出一丝苦笑,只见他手腕一翻,将刀尖儿对准了自己的咽喉:“我说调头回去!”
“公子不可!”辜卓子想要上前阻止,可还不等靠近,沈思便将刀刃向里收了几分,霎时间衣领便被血染红了老大一片。
“心系同州者,又何止公子一人?可知在下……算了……”辜卓子被逼无奈,吩咐两名侍卫调转马头,重又向同州方向驶去。
沉默了半柱香的功夫,辜卓子一改之前置身事外的散漫态度,幽幽开口小声叹道:“多谢公子行此举了,辜某虽牵挂故人,然身受王爷大恩,又怎可有负所托?如今公子也算是成全在下了……”
马车一路向西,行出半日才渐渐有了人烟,然而沿途所见景象却令人心绪愈发低沉。昔日里那些青山环抱、井田阡陌的乡镇村落,如今已被战火摧残得遍地焦土路有弃尸,逃难的百姓们拖家带口三五成群,衣衫褴褛面色凄苦,眼神里写满了劫后余生的恐惧与仓皇。
又行了半日,来在一处谷地,前头有辆牛车陷在淤泥里无法动弹,挡住了沈思等人的去路。一对鬓发班白的老夫妇领着两名刚及总角之龄的小娃娃正一边挥舞鞭子抽打着牛背,一边死命往前推着车身,那牛累得“哞哞”叫,四蹄刨得泥浆飞溅,可车轮始终纹丝不动。
沈思正自心急如焚着,恨不能立时生出翅膀飞去同州,见此情景即刻带了辜卓子并两名侍卫下车帮忙。四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将牛车抬出了泥潭,老夫妇为表谢意,忙不迭跑到溪边拧了干净帕子递给众人擦手擦脸。
见老者操着口同州方言,辜卓子假做不经意地问道:“老丈这是从何处来啊?老老小小的赶路着实不容易啊。”
这一问,勾得老者打开了话匣子:“实不相瞒,小老儿一家打从同州而来,预备到乡下亲戚家暂且避避战祸,可恼这晋原各处都不太平,半路上和儿子媳妇也失散了,我们老两口倒还罢了,只是可怜了一对小孙儿。”
沈思本已打算告辞离开了,可听见“同州”二字,他的心弦当即被紧紧牵动了起来,转回头去脱口而出:“敢问老丈同州城内是何情形?”
老者惊讶地望向他:“公子竟然不知?那同州城已然失守了,现如今里里外外都是鞑靼狗贼,大街小巷见人就杀,若是看到漂亮的黄花大姑娘,就先糟蹋了再杀。公子此行莫不是要赶往同州而去?那可千万听小老儿一句劝,别再往前走了,天大的事总没性命要紧呐!”
“那卫守之……那晋王现在如何了?可、可还安好?”沈思紧张得双手直颤,连呼吸都难以为继了,虽然一路上忐忐忑忑诸多揣测,虽然早已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可他真的很怕,害怕从对方口中听到自己不愿面对的答案,害怕仅存的希望被打破,害怕中秋一别即是永别,终究明月人间两难全……可他又控制不住自己,等不及要去打听询问,就像饥饿濒死之人看到路边树上的野果,已经顾不得是否有毒了。
“唉,王爷千岁以身殉城,早已死在乱军之中了,否则那些鞑靼狗贼又哪里能够在同州城为非作歹呢。”老者长长哀叹了一声,既有感喟也有敬畏,“咱们这位王爷能文能武,将晋原治理得风调雨顺不说,前些年汾水一战更是将鞑靼贼子打了个丢盔弃甲,真真涨了我们大周的威风,只可惜,好人不长命啊……”
后头又说了什么,沈思尽皆听不见了,他耳畔嗡嗡作响,不断萦绕着那句话,早已死在乱军之中了,早已死在乱军之中了,早已……死在乱军之中了……
沈思定定站在那里,全身僵硬如同冰封一般,不知过了多久,也不知那一家老小是何时告辞离去的,直到辜卓子上前扶住他的手臂,他才木然地迈动双腿,跟着辜卓子慢慢走向马车。
上车的时候他一脚踏空,整个人直接跪倒,膝盖砸在尖锐的石子上,却丝毫感觉不到疼痛,只是狼狈地挣扎了半天也没能站起来,还是两名侍卫一左一右架着他,才笨拙地爬上了车子。
接连数月奔波苦战,他膝盖上的隐疾日渐加重,起初只是上马下马会略感僵直不适,后来站得坐得久了,要试着一点一点活动开才不至跌倒。白云苍狗,世事无常,从前他是宁城脚下意气风发的少年将军,以一敌万,神兵天降,如今他是罪无可恕的朝廷要犯,颠沛流离恶名昭著,支撑在心里的那股精气神儿散了,多年积攒下来的大小伤痛就一股脑找上门来了。
仅仅是爬上马车这么个微小的动作,已经耗得他精疲力竭了,伏在那喘息的功夫,许多画面,许多言语,许多情真意切的美妙瞬间,如走马灯般在眼前不断闪动旋转……等这场仗打完了,就去揽月山找处风景极佳的所在,置办一所宅子,附近要有向阳的山坡,可以放马,可以种菜,院里铺上打磨平整的青砖石,门口种上一棵老槐树……
两名侍卫候在车厢外头没有动作,只用眼神向辜卓子探询着下一步的打算,辜卓子正斟酌着该如何宽慰沈思,沈思倒主动开口了:“走吧,再不快些赶路,明日便到不了同州了……”
他是一定要去同州的,哪怕那里已经被鞑靼人所占领,他也一定要去,哪怕真如老者所言,晋王已死在乱军之中,他也一定要去,哪怕辜负了晋王送他出城的一片苦心,也一定要去!无论如何,晋王还在同州城里,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十七夜,张弦月,小路崎岖,车子一路颠簸,走得歪歪斜斜。
远处是连绵起伏的群山,山脚下耸立着一排新堆的坟茔,那些挥舞铁锨的埋尸人一边低头夯土,一边齐声哼唱着:“薤上露,何易晞,露晞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蒿里谁家地?聚敛魂魄无贤愚。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少踟蹰……”
突然,滚滚马蹄声从后方疾驰而来,很快来在近前,无数火把连结成的长龙将马车团团围住,骑马之人皆是官兵服制,一个个剑出鞘弓上弦,如临大敌。为首的将官催马上前拱手对喊话道:“车内坐的,可是沈念卿沈公子?”
第61章游故里,荒草凄凄杜鹃啼
这一行人不知是何来头,看他们一个个穿着官兵服饰,十有八九是朝廷的人,两名侍默默抽刀在手,做好了御敌的准备。
听见动静,沈思有心探头出去瞧瞧状况,可还未起身就被辜卓子抬手拦了下来:“公子,一切务必小心行事!”
那为首的将官见无人应答,抬高声调又问了一遍:“车内可是沈念卿沈公子?末将奉王爷之命,特来恭迎公子返回晋阳。”
王爷?是卫守之!沈思心头忽地腾起一片光亮,来不及想太多,身体已经不受控制地冲了出去,喜悦而急切地一把掀开毡帘……那马上的人眼生得紧,非但不是晋王属下,以前更从未见过。
沈思脸上的笑意渐渐敛起:“尊驾是哪一位?”
那人抱拳在手恭敬有加:“末将襄樊郡王麾下从五品副千户张佑宝,特来恭迎公子返回晋阳。”
沈思心头那团光亮一点点暗淡了下去,既然卫悠派了人来“恭迎”他返回晋阳,那也就是说,晋阳现如今已经完全掌握在卫悠手中了……败军之势,势如山崩,或许从卫悠以亲生弟弟的性命作为诱饵暗度陈仓运兵晋原开始,就该想到会有这么一天了……
沈思痛苦地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复又缓缓睁开,目光清冷:“我若不从呢?”
那张千户似是早有准备:“公子神勇无敌素有盛名,末将等自不敢强加胁迫,且公子乃是王爷贵客,须当以礼相待才是。然上命不可违,临行之时王爷有言在先,如若末将五日之内请不到公子返回晋阳,便以晋王妃与绯红郡主的项上人头祭旗,如若末将十日之内请不到公子返回晋阳,便血洗晋阳城,如若末将一月之内请不到公子返回晋阳,这教这晋原境内秀丽山河悉数化为焦土。”
一时之间沈思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更不敢相信这是他所认识的那个卫伯龄。十二初相见,轩窗一瞥惊鸿现,他所认识的那个卫伯龄睿智敦厚、忍辱负重,而今的卫伯龄却是如此狠毒残暴,冷血无情,回头想想,他当初竟然会为了这样一个人去斩石盟誓,甘愿助起成就大业,何其可笑?何其可悲?
对于沈思来说,想冲破眼前的重围十分容易,可卫悠所设的那道看不见的樊篱,才是他真正无法逾越的。卫悠不愧是个好猎手,知道什么样的绳索最能困住他这头野性难训的猛兽,王妃与郡主,晋阳城内无辜百姓,晋原的大好河山,他一样都不能舍弃,所以他别无选择,不管愿不愿意,不管等在前头的是刀山火海还是车裂凌迟,他都只能乖乖遵从卫悠的意愿,被“迎接”回晋阳。
沉吟片刻,沈思苦笑着摇了摇头,转身朝辜卓子及两名侍卫各自深施一礼:“辜先生,二位大哥,承蒙照顾无以为报,咱们就此别过吧。若诸位仍愿继续前往同州,若诸位有幸寻到晋王,烦请帮沈思捎句话揽月山巅,红崖顶上,衔杯相候,死生契阔!”
这可能是个注定带不到的口讯,这约定可能永远不会有人赴约,可对他来说,只要一天没有亲眼看到晋王的尸体,就可以自欺欺人地认定晋王还活着,哪怕这希望再渺茫,也足以支撑他去面对任何难关与困境。
他要活着,活着等晋王回来。
短短数月,繁华的晋阳城已是断壁颓垣一派凋零,长使孙如商战死,王妃、郡主成了阶下囚,太监总管胡不喜摇身一变,做起了襄樊郡王脚边摇着尾巴舔鞋底的狗奴才。
行至晋阳城外,卫悠如他所言一般真的来“恭迎”沈思了,那张脸上带着一如往昔的温润笑容,举止亲厚言辞热络,丝毫不见戒备与怨恨,好像之前沈思亲手斩杀他胞弟的事根本不存在一般。
卫悠走上前去亲自扶了沈思步下马车,嘴里不忘嘘寒问暖道:“日夜兼程累坏了吧?我已命人备下你最中意的酒菜,稍后便为你接风洗尘。”
“不必了,”沈思平静地回绝了卫悠,“我想先见见王妃和郡主。”
如果此刻手中有剑的话,沈思无法确定是否能控制住自己不一剑割断对方喉咙可事实上他并不能这么做,王妃和郡主还在卫悠手上,就算他脖子再硬,也只能乖乖受制于人。
卫悠玩味地扁了扁嘴:“既然如此,那就先去见上一见,让你安安心吧。酒咱们晚些时候再喝,还像从前一样,把酒畅谈,抵足而眠,岂不快活?”
沈思摇摇头:“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从前是我有眼无珠看错了人,才会误将你引为知己,今时今日你我已是楚河汉界壁垒分明,那些虚情假意的戏码,不演也罢。”
“看错了人?哈哈哈……”卫悠笑得满面春风,“念卿啊,愚兄又何错之有呢?我只不过是凭本事将那些原应属于我的东西取回来而已。这权势,这江山,这皇位,连同念卿你这个至交兄弟,原本不全都是属于我的?”
沈思冷笑:“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当年我心甘情愿信你、助你、冒死救你出宁城之围,只因你是个磊落汉子,虽身负血海深仇却行事坦荡,到如今我才知道,你可以眼都不眨地出卖同胞手足,利用至交兄弟,你对我说的那些话,字字句句,全是阴谋与欺骗!”
听了沈思对自己的评断,卫悠非但没有半点气恼,反倒一脸的怡然自得:“说我欺骗你利用你,我那晋王叔父当日以‘义子’之名强行带了你在身边,何尝不是欺骗与利用?你只身赴会来窃取我的兵符、绑走我家三弟,何尝不是欺骗与利用?要怪,只怪你认贼作父,竟要为了叔父大人与我为敌。不是我要利用你,是你送上门来给我利用,逼着我不得不欺骗你。”
见沈思并没有接话的意思,他又语重心长地劝道:“我知你心中有气,念卿,你是个聪明人,何必自寻烦恼呢?三弟之事,我就当从没发生过,那小皇帝杀你父兄诛你满门,我自会替你报了这个大仇,从今而后,我照样以兄弟之情待你,待我登基坐殿那日,便是你封侯拜将之时,你我兄弟从此后千秋万代,共享荣华……”
沈思没有再去听卫悠都说了些什么,他的目光越过卫悠肩膀,缓缓落在后了背后巨大的城门上,城门是上好红松木制成,外头包裹着铁皮,嵌了铜钉,门上悬挂着椒图,那是龙的第五子,其状如蚌,铺首衔环,性好闭,可逐妖驱邪避祸求福……然而这一次,它没能替晋王守住自己的家园……
王妃仍住在她先前的院落里,院中陈设皆未改变,只是丫鬟仆从们都不知了去向,门外还增设了许多全副武装的看守,里头的人出不来,外头的人也别想进去。
卫悠虽然没有限制沈思的行动,但也指派了自己的亲信侍卫尉迟升寸步不离跟在他左右,美其名曰“护其周全”,说白了其实就是用来监管他的。沈思说不清卫悠费尽心思一定要拘自己在身边的目的,但他知道,这其中一定暗含着对晋王的妒恨,晋王拥有的一切,卫悠要么想方设法去得到,要么彻底毁掉。所以卫悠是一定不会善待王妃和郡主的。
绯红郡主一见沈思,眼圈儿立刻红了:“念卿哥哥,你为什么没有和父王在一起?父王是不是已经……”她从小被捧在手心里长大,何时尝过这阶下囚的滋味。
沈思揉揉她额头,笑得艰涩:“没有,只是兵荒马乱的,走散了。他会来找我们的。”
郡主虽然刁蛮任性无法无天,可起码的察言观色还是会的,分得出哪些是真话,哪些是善意的谎言,她点点头,试着努力挤出一个笑容,可终究还是抑制不住汹涌的泪水:“我娘她……病得很重……怕是……怕是……”郡主再也说不下去了,一头扑进沈思怀里放声大哭,“我真没用,除了闯祸我什么都不会……连自己的娘亲都保护不了……”
沈思很想说几句安慰的话,可嘴巴动了动,最后只是用手轻轻拍了拍郡主的后背。他又比郡主好多少呢?除了拖累晋王,他什么都做不到……连自己的心爱之人都保护不了……
寝室之内寒意透骨,深秋时节,窗缝里呼呼灌着冷风,热汤热茶一概没有,桌上只有壶凉水,也不知是搁了多久的。王妃昏昏沉沉躺在床上,病得形容枯槁面如死灰,仿佛一下子苍老了十几岁。
听见动静她缓缓睁开眼睛,挣扎着想要起身,可折腾半天还是无力地倒了下去。沈思急忙过去扶住王妃,为她添了个软枕在背后靠着。王妃喘息片刻,握住沈思的手,笑容依旧温柔慈祥:“念卿你回来啦?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有你在我就放心了,把绯红交给你,我也能闭上眼了。”
绯红守在一旁又急又气:“娘亲不要说丧气话,您的病只需安心静养,很快就会好的!”
王妃只是笑笑,并未反驳,又接住对沈思说道:“当日我极力阻止绯红与你那小跟班金葫芦交好,并非我嫌贫爱富,我是不想女儿也步了我的后尘啊。可如今想想,我是不是做错了呢?设若当日允了她下嫁于金葫芦,天高海阔的去做一对平凡夫妻,可不比如今好上千百倍?是我糊涂啊……”
沈思摇摇头:“夫人不要这样说,天下无不是之父母,您的一片苦心,相信不止是郡主,就算金葫芦……他也不会有半分怨言的……”
才刚说了几句话,王妃便支持不住了,伏在那气息奄奄。
沈思留下绯红郡主照顾王妃,自己出门去想找个大夫,可无论门前的尉迟升还是门外的那些看守,都对他的请求置若罔闻,沈思无奈只好去找卫悠。
到了卫悠暂居的寝殿门前,一群人乱哄哄正在撤换上方的匾额,指挥这事的不是别人,正是太监总管胡不喜。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无论如何瞧那阉人不起,沈思也只好客气地唤了一声:“胡公公。”
胡不喜转过来鼻孔一哼:“呦,这不是沈公子吗?可是想来面见王爷千岁?不巧得很,王爷千岁因事外出了。”
沈思耐着性子打听道:“那敢问襄樊郡王何时能够回转?”
胡不喜幽幽翻了个白眼,看也懒怠看他:“王爷不曾知会,咱家哪里会知晓。”过了会功夫见沈思还站在原地并未离开,他“啪”地一口浓痰啐在沈思脚边,“手脚都麻利点儿,一个个优哉游哉的,都当自己是主子爷们儿吗?也不撒泡尿照照,没得碍眼!”
吃了个大大的闭门羹,沈思也只好无功而返了,走不多远,忽听有人在背后叫他:“沈公子……”
声音似有些耳熟,沈思慢慢转过身,背后站着一名矮小消瘦的男子,原来是牛黄……不,如今应该唤作贺千帆贺大人才对。
见沈思并没有开口的意思,牛黄略有些尴尬地清咳了一声:“公子可是为了王妃就医一事而来?”
沈思迟疑着点点头,仍未开口。
牛黄叹了一口气,走近几步压低声说道:“实不相瞒,前些时候在下曾偷偷潜进去探望过王妃娘娘的病情。娘娘素来体弱,再兼常年郁结难舒,内里早已耗损过甚,而今以近半百之龄突逢变故,身心实在难以为继,终究只能是灯枯油尽药石无灵了……”
“你必是在诓我!”沈思实在不愿相信牛黄的一席话,可他也知道,对方确确实实没有任何说谎的理由。
牛黄无奈地摇摇头:“不管公子信与不信,昔日身处王府时,公子与王妃、郡主的善待之情贺扬从来不曾忘记,但凡有办法救治王妃,在下一定倾尽全力,只可惜这治病……治不了命啊。依在下之见,其实让王妃娘娘早些去了,反倒可使她少受些苦楚。”
沈思垂首沉默片刻,勉强朝着牛黄牵了牵嘴角:“无论如何,我且代王妃与你道声谢吧……”
自那日与沈思说过两句话后,王妃一直处在昏迷之中,直到第三日的晚间,她忽然醒转,醒来后便眼神清明地召唤绯红,说自己睡了多日,邋邋遢遢的实在不像话,要绯红帮她上装梳头,还要换一身干净衣裳。
绯红喜出望外,以为娘的病见好了,沈思却知道,这是回光返照的迹象,王妃怕是大限将至了。
在满橱的衣衫当中,王妃特特选了一件红褂子,还要绯红帮她在鬓边簪了一支银丝攒红宝石珠子制成的海棠花。装扮停当,她气息渐渐弱了下去,此时绯红终于察觉到了什异状,捂着嘴巴极力忍着,生怕哭出声来教娘伤心。
王妃安静躺在那,胸口几乎看不出起伏,她眼睛直直盯着上方,嘴里不断小声喃喃:“鞋……我的鞋……”
绯红郡主急忙拾起床边的鞋子,帮她穿在了脚上,可她还在哆嗦着嘴唇喃喃不已:“我的鞋……鞋呢……”
绯红不知所措地望向沈思:“念卿哥哥……”
沈思猛然想到了什么,问郡主:“夫人房中贵重之物都收在哪只箱子里?”
绯红略一思索,快步走到里间,打开一只雕了海棠花纹的红木箱子:“应是这一只了。”
沈思来不及多做解释,直接上前动手翻找了起来,在箱子最底下,终于给他翻到一只青缎子包裹,包裹中藏着双手工缝制的男子布鞋。那鞋做得实在精巧,每一道压痕,每一个针脚,都是那么的工整匀称,看得出做鞋之人对它倾注了无数心血,只可惜年月太久了,白色的千层底已经微微泛了黄。
沈思将鞋子轻轻送入王妃的手里,王妃来来回回抚摸了好几遍,又将鞋子紧紧按在自己的胸口,脸上带着满足又娇羞的微笑,像个十六七岁情窦初开的少女。
“我要走了念卿,青哥来接我了……往后绯红的事就由你来操心吧……”她声音越来越小,几乎快听不见了,“我手笨,于女工上头没什么天分,也不知道这鞋……青哥穿上……合不合脚……”
是夜二更十分,风雨骤起,于风雨声中,王妃咽下了最后一口气,面上犹带笑意。天人相隔十数载,至死总算是团圆一回了。
第62章回首望,归路迢迢水茫茫
王妃阖然长逝,空空荡荡的院落里只剩下了郡主悲切而压抑的哭泣声,这种痛失至亲的苦楚沈思感同身受,可他除了默默坐在一旁陪伴郡主之外,再想不出任何安慰的话语了,此刻对他来说更为要紧的,是如何才能护得郡主周全。看卫悠行径,定是不会轻易放过郡主的,或杀,或卖,或充作粗使婢女每日挨打受骂辛苦劳作,这些对郡主来说皆生不如死。王妃弥留之际将女儿托付给了沈思,可沈思同样受制于人,能做的实在有限,为今之计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先将郡主送出晋阳再说了……
经过几日观察,沈思发现院外的守卫每天轮替三次,凌晨时分只有两人值守,要等到辰时才会有人来换岗,这无疑是个逃出去的好机会。王府偏院假山背后有处废弃的角门,年积月累早已被灌木藤蔓所遮掩,就连家下仆从都鲜少知晓,多亏了郡主幼时贪玩,总找各种法子溜出府去闲逛,才机缘巧合之下发现了这个隐蔽的所在。
王妃房中的珠宝古董早已被官兵洗劫一空,只有郡主随身佩戴的一只项圈还值些银钱,沈思用它收买了一名倒夜香的小杂役,从对方手里换来了一些盘缠、干粮并两套平常男子的衣饰鞋袜。按沈思的计划,先出手放倒两名守卫,将人牢牢绑在院中,再躲过夜巡的兵丁,将梳起发髻做男装打扮的郡主从角门送出府去,如若一切顺利,在天亮之前行踪不曾败露的话,那么待到晨起城门一开,郡主就可以混在往来商贩和百姓当中逃出城去了。出了晋阳山高海阔,卫悠再想把人抓回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行事之初,沈思已设想到了可能出现的种种状况,并一一谋划好了破解之法,临行前他将自己防身的匕首交给郡主,并细细叮咛道:“若是不慎被发现,立刻假意挟持我,再伺机脱身。”想来未得卫悠许可那些人也不敢轻易伤他。
想到自己即将要只身上路,郡主红着眼睛央求沈思:“念卿哥哥,你同我一道走吧,现下我只有你一个亲人了,就算逃不出去,生也好死也罢,我也只想和你在一起。”
沈思看着郡主怯怯的模样,心头好像被刀子狠狠戳中了一般,艰涩难耐,可他只能装模作样地哄骗郡主道:“我自己要逃出去易如反掌,可带着你这拖油瓶就没那么容易了,现下你先走,我留下迷惑他们,等你安全了,这里风头也过了,我再找机会逃出去。你出了城只管一路往东,循揽月山方向而去,以我的脚程,不出几日定能追上你。”
话虽如此,可他心里清楚得很,他是走不了的。如果他也逃了,卫悠必定恼羞成怒,到时候不止郡主会被人四处追杀,还会牵连晋阳境内的无辜百姓,他沈思不是圣人,不懂什么普度众生,可晋阳是晋王的晋阳,百姓是晋王的百姓,哪怕一草,一木,一瓦,一石,只要是晋王看重的,他绝不辜负!
当晚一切进行得十分顺利,顺利到沈思自己都有点难以置信了,那两名看守竟然偷偷喝了酒,迷迷糊糊的轻易就被制服了,从小院赶往角门的一路上也没碰见半个人影,往常来往巡视的兵丁都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拨开杂乱的枯草藤枝,绕过嶙峋的假山,眼看成功在即,忽然间一个高大的黑影挡住了去路,沈思手比眼快,一把将郡主拉到背后用身体挡了起来,借着月光定睛一看,立在对面的原来是侍卫尉迟升。
郡主牢记着沈思的叮嘱,立刻抽出匕首横在沈思颈侧,夸张地瞪大眼睛,装出一副狰狞模样,可慌乱之间她手腕抖得厉害,一下没握住,匕首滑脱出去,“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她自己也傻了,不知道该不该捡起来,呆呆愣在那手脚都不听使唤了。
沈思无法,只得后撤半步脚尖一勾,将匕首挑起来握在手中,硬着头皮迎向尉迟升。那尉迟升是个九尺高的红脸汉子,肩背宽厚腰马扎实,能做到卫悠的贴身侍卫,想也知道定然身手不凡,换做从前,沈思是乐得与这等高手过招比拼的,可眼下他宿疾缠身心力交瘁,又要分神看护郡主,全无半点胜算,只能是以命相搏了。
万没想到,那尉迟升木着脸与他二人对峙片刻后,非但没有丁点出手的意思,反而微微侧过身体,为他们让了一条路出来。沈思一时闹不清对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也不敢轻举妄动,四周静得出奇,只有尉迟升腰间佩刀的刀鞘在月光底下泛着幽幽的寒光。
见沈思始终踟蹰不前,尉迟升仍是面无表情地低声说道:“当日宁城被困危在旦夕,蒙沈将军相救才得以保全性命,在下承诺日后必将报答公子大恩,不敢食言。”
这话听得沈思一愣,回想起来,那日宁城府衙庆功的酒宴上许多人跑来向他敬酒致谢,隐隐约约的,人群中确实有个笨嘴拙舌的红脸汉子,至于说了什么话做了什么事,他已全然不记得了,可这“沈将军”三个字一出口,还是让他胸口一阵温暖,细想来,这熟悉的称呼竟已与他暌违多年了。
猛然间沈思脑中精光一闪:“尉迟大哥,难道说我二人这一路之所以能够畅通无阻,也是……”
“沈将军,”尉迟升冷冷打断了他的话,“今日之后,你我便两清了。”
沈思闻言不再客气,拉起郡主向前就走。擦肩而过之际,尉迟升一抬手臂将沈思拦了下来,只留下郡主那半边放其通行。沈思会意,牵起郡主的手向前推了推:“一切小心,见机行事。”
郡主小嘴扁了又扁,拼命忍着眼泪一步三回头:“念卿哥哥……”
“小丫头,平日里的本事哪去了?难道都是些嘴上功夫?你不是整天嚷着要想做巾帼英雌女中豪杰吗,花木兰、梁红玉可是不会哭鼻子的。”沈思虽然嘴里笑话着,嫌弃着,可他内心深处其实要比对方来得更加依依不舍。送君千里,终须一别,谁又知道这一次是不是永别呢?此刻纵有千言万语,他也只能满不在乎地冲着郡主轻轻摆手,“快走吧,偌大个江湖足够你玩闹了,但要记得别光顾着看新鲜,若是不小心走错了路,念卿哥哥……就寻不到你了……”
送走郡主,沈思回到房中坐立不安地等待着天亮,并暗暗祈求王妃在天之灵可以保佑郡主,不会轻易暴露身份与行踪。
一直等到寅时三刻,天边灰蒙蒙放亮了,外间忽然传来阵阵嘈杂声响,隐约还有车轮滚滚马匹嘶鸣。沈思还道是卫悠发现异状要派人去围捕郡主了,顿时紧张起来,一忽儿担心郡主半路出了什么差错,一忽儿担心郡主被城门戍卫认出,一忽儿担心郡主只身上路遭遇歹人……
正自焦虑着,尉迟升带人来了,恭恭敬敬引着沈思出王府登上一架宽大的马车,车队随即启程向南驶去。原来是卫悠要率部赶回京师,已无暇顾及绯红郡主人在何处了,这对于沈思来说,简直是莫大惊喜。
沿途所经州县大多已被柳家嫡系或前朝废太子旧部所掌控,卫悠一路畅行无阻,饶是如此,他依旧下令昼夜兼程,片刻不得停歇。沈思行动受限,对外界的消息一无所知,但就眼下情形看来,这大周的江山怕是半数已经握在卫悠手里了。卫悠向来步步为营,既然打算谋夺皇位,想必早已有了全盘部署,看这遭行事如此匆忙,十有八九,是京中出了什么大变故……
卫悠军中的将领大多是柳氏族人,也有不少从前卫三的手下,这些人一个个对沈思恨之入骨,若不是有卫悠护着,只怕早已一哄而上将沈思碎尸万段了,平日里别说对他悉心照料,就连话都没人肯与他多说半句,一应饮食汤羹也只样子看得过去,实则都是缺盐少油难以下咽,好在沈思自幼生长于军营之中,和边塞的苦寒相比,这些也就不算什么了。唯一难熬的是,随着天气转凉,他的腿疾也日渐加重,即便有牛黄时不时帮忙针灸敷药,症状也并未减轻分毫,尤其是马车上颠簸得久了,愈发连走路都痛苦万分。
借着停下饮马休息的空档,沈思也跳下车来扶着车辕慢慢来回走动着,想舒展舒展筋骨。远远的,草丛里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响动,车夫以为有蛇,立刻拎着马鞭警觉起来,稍稍安静片刻之后,焦黄的枯草梗又动了,车夫一鞭甩过去,只听“嗷”一声尖叫,草丛里窜出了狸猫大小的一只活物,那东西抖抖索索弓着身体,左瞧瞧,右看看,鼻子一耸一耸地嗅着,忽然间它发现了沈思,四爪并用直笔笔冲了过来,一头扎进沈思怀里,撞得沈思倒退两步险些一屁股坐在地上。
那是琉璃,沈思收养的小狐狸!前几日在王府没瞧见它,还以为是兵荒马乱跑丢了,谁能想到它竟然一路跋山涉水追了过来!只是它原本火红油亮的毛皮都变得黯淡无光了,且染满尘土污浊不堪,原本肥硕如圆球般的身体也已经瘦得只剩了骨头,摸上去竟有些硌手。想也知道,它定是吃了许多苦头的。
沈思既惊又喜,将它抱在怀里用力揉了揉:“琉璃老弟,好久不见,没什么可招待的,暂且去给你找寻些干粮打打牙祭吧。”
他想先将小狐狸搁在马车上,再去讨些清水饮食,可小狐狸始终用两只前爪死命揪着他的衣襟,无论如何也不肯放开,那是生怕一松手就再寻不到他了。这举动令沈思百感交集,他自己尚且前路未卜,跟着他的不管是人是兽,想也难逃死路一条。
车队再次启程的时候,沈思还是将小狐狸硬扯下来推了出去:“琉璃老弟,你既是野物,就回归山林去吧,找个同类繁衍子嗣逍遥过活,岂不更好。”
小狐狸睁大眼睛懵懂地看着沈思,不解何意,还想再往沈思跟前凑,沈思咬咬牙狠下心来,捡起一把石子丢了过去。石子砸在身上,小狐狸吃了疼,徘徊着不敢靠近。可马车跑出一程之后,它又远远追了上来,就这么一路尾随着,风餐露宿,不离不弃,哪怕脚掌被石子划破,一步一个血脚印,仍是不肯停歇驻足。
行至江边,大队人马上了船,小狐狸在岸边急得来回奔跑,四爪蹬得泥水四溅,可前头没路,无论它如何焦急,都再也追不上了。
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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