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崖顶作者:洛无奇
第16节
“你从何得知这军中有位沈公子的?”沈思微微撩起眼皮,扫了扫队伍前方林立的战旗,那上头并未打出他的名头。
少年壮起胆子注视着沈思:“是……是金大哥告诉小人的,他说沈公子肩背英挺,容貌俊逸,双臂颀长有力,能挽强弓,公子的坐骑通体黑亮四蹄踏雪,是整个晋原都寻不到的宝马良驹,据小人看来,应该就是您了……金大哥还说,如若葭州陷落,公子一定会亲自领兵前来收复失地的,所以他特命小人在此等候。”
“你所说的金大哥,可是葭州守将金多寿?”沈思“嗖”地翻身下马,几步来在名叫刘小狗的少年跟前,一把将人拉了起来,“那他人在何处?是否平安?”
少年紧紧抿着嘴唇,眼泪噼里啪啦直往下掉,在脸颊上生生冲出了两条泥沟:“金大哥连同葭州千余军士俱以身殉城,活着逃出来的只有我一个人。那日暴雨倾盆,浇塌城西的山体,金大哥决定带人突袭敌营拼死一战,出发前特命我趁乱逃离葭州。几日之后,葭州失守,鞑靼人斩杀了所有士兵和百姓,成千上万的尸体就堆在城外河滩上,放火烧了一天一夜。”
阵阵酸楚涌上心头,沈思轻声骂道:“糊涂!既然尚存一线生机,为什么不一起逃出来!”
少年呜呜哽咽着:“金大哥说他不能走,城在人在,城破人亡。他能多撑一个月,则保晋原平安一个月,他能多撑一天,则保晋原平安一天,哪怕只是一时,只是一刻,也要坚守到底,如此方能不辱军人本分,不负公子教导。”
听见这话,人群中渐渐响起了细碎的吮泣之声。沈思用力皱了皱眉,屏去眼底的水气:“那他命你来此是……”
少年赶忙抬起袖管抹了一把眼睛,又笨拙地卸下行囊,从中翻出一张皱巴巴的纸片并一只羊皮酒囊,双手捧着送到沈思面前:“金大哥说他这辈子最敬佩最感激的人就是公子,公子不但教会他保命的本领,还教会了他如何做人。他说要谢谢公子请他喝酒,谢谢公子赐他名号。”
沈思迟疑着将东西接在手中,酒囊旧了,上头压制出的花纹早已磨损,那是宁城脚下初见之时,他看金葫芦偷吃肉干快被噎死了,才好心借给金葫芦的,结果又因此结缘引来了晋阳城里的街头重逢。纸片斑斑驳驳,展开已然泛黄,上头依稀可见两行小字,金福禄,金多寿,那是他知道金葫芦立志要做大将军而特意帮忙改的名字,可惜当年他尚未潜下心来好好练字,故而一笔一划都显得用力过猛笨拙不堪,饶是如此,金葫芦依旧当做宝贝似地经年累月带在身边。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金葫芦说要用这等响亮名号去闯一番事业。
沈思重重叹了口气,将金葫芦的遗物小心收好,又问那少年:“小兄弟,你今后要作何打算?若你愿意,我可以修书一封给长史孙大人,替你在晋阳某个差事……”
“公子的好意小人心领了。”少年恭恭敬敬深施一礼,又重新背起了硕大的行囊,“金大哥命我逃出来那天,葭州全部士卒便已做好了必死的准备,那些会写字的都给家人留下了遗书,不会写字的也都留下了信物,或是一方衣角,或是一缕鬓发,或是几两银钱,总共一千七百三十六名兄弟,我要一个一个将他们全部送回家乡。人死了,尸骨不能入土为安,这是大家最后的念想。”
沈思拍了拍少年的肩膀:“放心吧,我会用鞑靼人的血,来祭奠葭州所有死难兄弟的亡魂!”
第57章雁南飞,日暮乡关几时归
这支带着满腔悲愤和必胜决心奔袭而来的晋军并未冒然发动攻势,而是先行将大营扎在了距离葭州三十里外的刘家山。大周军队多以步兵为主,以步兵去对阵身形壮硕、弓马娴熟的鞑靼骑兵本就处于天然劣势,更何况还是一支远道而来人困马乏队伍,故此一战只能智取,不可强攻。
沈思将麾下士兵分为三队,各由一名正将军率领着轮番跑去鞑靼营前仰攻挑衅。可一旦鞑靼人杀将出来,他们又立刻鸣金撤退,化整为零,利用对地形的熟悉迅速遁入葭州附近重重叠叠的山林之中。骑兵是更适用于平原作战的兵种,进入山地后会因为马匹的速度受限而威力锐减,再则兵法有云,逢林莫入,穷寇莫追,鞑靼人唯恐会中埋伏,所以并不敢轻易追击。然而不等鞑靼人返回营地舒舒服服喘上一口气喝上一口水,第二队晋军紧接着杀到,待鞑靼人披挂齐整再次出阵,晋军又脚底抹油遛得无影无踪了。
起初鞑靼人猜不透沈思在打什么主意,因此并不敢掉以轻心,可随着晋军早晚不定、昼夜不停地每日骚扰下来,鞑靼人愣是被搅得暴跳如雷却又无计可施,眼看他们应战的阵型越来越散漫,反击的速度越来越敷衍,对晋军的警惕性也越来越低,沈思知道,时机快要到了。
与此同时沈思也在细心留意着天气的变化,直至第七日,他发现天空中布满了黑灰色的碎云,且一阵阵随风涌动,民间谚语有云,“黑猪过河,大雨滂沱”,这是暴雨来临的征兆,时机真的到了。
果然,是夜狂风暴雨,电闪雷鸣,山林呼啸,天地间只剩下了一片翻滚涌动着的黑潮。午夜子时,晋军故技重施又跑去鞑靼营地挑衅了,鞑靼人不堪其扰,纷纷从睡梦中爬起,满口脏话叫骂着冲了出来,他们以为还会像往常一般,只消稍稍吓唬吓唬那些矮小单薄的汉人士兵,像赶绵羊一样把他们统统赶进山里去,就可以安心回营补觉了,可这一次完全出乎他们的预料,眼看马队渐渐逼近,那些晋军竟都稳稳站在原地,摆着整齐的阵型,岿然不动,目光坚毅,严阵以待,视死如归。
排在最外围的是弓弩手,随着主将一声号令,开弓搭箭万矢齐发,箭簇带着一道道寒光划破雨幕向敌军抛射而去,道路泥泞湿滑,本就极大减缓了骑兵的冲锋速度,再加上雨水的干扰和箭阵的阻击,骑兵最引以为傲的攻击力生生卸去了一大半。
眼见两军相距已不足百步,弓弩手被撤去,转而以革车取代之,骑兵不敢直接撞击铁甲重车,只能纷纷勒住缰绳。领头的士兵驻足不前,后方的士兵又不断推挤,人碰人,马撞马,队伍霎时乱作了一团。
就在此时,隐于革车背后的晋军士兵如鬼魅般飞身跃出,“刷”地亮起长刀,弯腰伏背,左挥右砍,刀刀斩向敌人的马腿,直待战马嘶鸣着栽倒在地,鞑靼人跌落马下,即刻便会被四面八方刺来的长刀开膛破肚一剖为二。
那刀改良自唐代的陌刀,刀柄长而厚重,舞动起来虎虎生风,吹毛立断。雨水溅落于刀锋上,激起一阵令人战栗的细微颤音,所到之处人马俱碎,血肉横飞,无可生者。
直至许多年后,人们谈起那晚的葭州之役仍旧心有余悸,往来货商也从不敢单独从城外的小路经过,据说每个雷电交加的雨夜,那片山谷中便会响起兵器碰撞与人马交战之声,鬼哭狼嚎,毛骨悚然。
那场惨烈的激战一直持续到凌晨,后来雨停了,喊杀声消失了了,东方天地交际处的云层艰难绽开一丝裂隙,灰白色的微光缓缓倾泻下来,放眼望去,目之所及一片刺目鲜红,扭曲的尸体,残缺的马匹,散落的兵器,凌乱的箭簇,倒伏的旗帜……地上流淌着黏腻而浓稠的血浆,连秃尾河的河水也被染红了,空气中漂浮着令人作呕的腥臭气息。
仗打赢了,葭州夺回来了,沈思那颗赌在军令状上的人头也保住了,可没有人欢呼雀跃,没有人击节而歌。他们只是默默搬运着尸体,默默将自己的兄弟埋葬,又点起大火将敌人全部付之一炬。浓烟滚滚,遮天蔽日,笼盖四野,火焰咆哮着将那些残肢断臂吞没腹内,焚为灰烬,又随风吹散。或许此刻的葭州,就是一座阴霾之下的巨大坟墓。
火焰燃尽,人们将残存下来的骸骨清理到一处,堆砌成了一座无名小山,沈思名人在山下立了一座石碑犯我大周者,必丧于此!
鞑靼人在葭州吃了个大败仗,剩下几名残兵游勇狼狈地逃回了榆林卫,在休养生息几日之后,他们又重整旗鼓,浩浩荡荡向着更南面的延州进发了。
眼见鞑靼人真的准备避过晋原直取中原腹地,小皇帝终于坐不住了,朝廷即刻调派了西南大军北上御敌,连卫悠所率的柳氏部众也被派去了耀州布防。如此一来,晋军倒是可以松一口气了。只不过鞑靼人野蛮成性不尊教化,谁也不知道他们是否还会趁乱再犯晋原,故而晋王在交代好律洲军务之后,便招了沈思一起赶往同州汇合,顺便也想让大军好好休整一段时间。
等到两人再相见,已经是初秋了。寒蝉凄切,层林尽染,长风万里,北雁南飞,晋原大地满目苍然之色。
许是分别得太久,经历的磨难又太多,面对久别重逢的沈思,晋王竟从头到脚充满了一种难以言说的孩童般的依恋,无论行走坐卧,饮食起居,简直片刻也不肯放沈思离开自己的视线,好似看不够一般,一对眼珠总是胶着在沈思脸上身上。对于这粘腻而幼稚的情愫,沈思在无可奈何之余,竟然还有了那么几分受用。说到彻骨相思,他又何尝会比晋王少呢?
得了空两人也会换了便装带着几名近身侍卫一起去附近的山上赛马冶游,登高望远,体验一番“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惬意滋味。
时辰尚早,山间乳白色的晨雾还未消散,衬得树木蒿草影影绰绰,犹如置身仙境。沈思所骑那匹名叫战风的小马一路走走停停,或是溪中饮几口清凉泉水,或是路边嗅几下不知名的野花,沈思也不催它,任它随心所欲地磨蹭着。
一晃几年过去了,和宜府卫大营被晋王带走的那个沈小五相比,如今的沈思眉目间减去了几分稚气,平添了几分俊朗,举手投足沉稳有度,分明已经是个挺拔帅气的青年了。那时他满脑子只想往前冲,想冲在所有人前头,可现在他反倒更习惯于安静跟在晋王身后了,只有在需要的时候,他才会化身一枝利箭,义无反顾地去替晋王披荆斩棘、出生入死。又或许是心里住着个人,牵挂多了,自然而然也就慢下来了。
晋王时不时回头看看沈思,见人没跟上来,便悄悄勒住马头后撤了几步,与沈思肩并着肩小声问道:“过不多久便是中秋了,也是你的生辰,不知小五想要些什么寿礼呢?”
沈思认真想了一会儿:“我别无所求,只想晋原境内再无硝烟,百姓安居乐业。”
晋王挑挑眉梢:“就这么简单?”
“简单吗?”沈思苦笑着摇了摇头,“可一点也不简单的。”
晋王叹了口气:“实是本王无能,累得小五处处跟着挂心,辛苦你了……”他目光投向远处连绵起伏的山峦,兀自陷入了遐思,“等这场仗打完了,我们一起回揽月山走走吧。找处景致极佳的所在,置办一座宅子,附近要有向阳的山坡,可以放马,可以种菜,院里铺上打磨平整的青石砖,方便你早起舞剑练功,院门口种上棵老槐树,暑天就躲在下面乘凉。马厩要砌在院外,棚顶高一些,你那马可不老实,对了,冬天还要置办个割草料的铡刀……”
听着听着,沈思“噗嗤”一笑:“最要紧是备下一张足够结实的大床,床架子如果是生铁铸造就更好了,须得‘摇不散,踹不烂,砸不破’才行。”
晋王遭了沈思的挖苦,却不肯吃亏:“正是呢,小猢狲也该要到‘龙精虎猛’的年纪了。”
沈思被反咬了一口,很是气不过,可斗嘴他又完全没有胜算,最后只好弱弱地“啧”了一声,假作嫌弃状:“卫守之你今日出门之时,一定是忘记带上脸皮了!”
晋王打蛇随棍上:“我有小五,还要脸皮作甚?”
前头半山腰有间农舍,还冒着缕缕炊烟,晋王笑盈盈朝众人一挥手:“走,去讨杯茶吃。”
翻身下马的时候,沈思意外踉跄了一下,也不知什么缘故,膝盖有些僵硬,不听使唤,但他很快稳住了身形,并没表现出任何的不妥。他自幼从军,多少年风餐露宿饮冰卧雪,从未感觉到疲累,可这一次不知怎么,竟从心底里涌起了丝丝倦意,看来真该要停下来歇歇了。
农家小院有些简陋,收拾得倒还干净整洁,墙是黄泥坯垒起来的,屋顶苫着稻草,窗棂上新糊了麻纸,屋檐底下还挂着一长辫子的独头大蒜。这户农舍的主人家是一对年近花甲的老夫妇,二人见晋王一行穿金挂银气度不凡,只道是途径此地的商贾,便十分热心地端了清茶出来招待。
茶是几文钱一大包的碎梗子,装茶的容器是带着裂纹的粗制大碗,可就着这“荆溪白石出,天寒红叶稀”的山野秋色,也别有一番风味。晋王无意间瞄到西厢屋门上贴着副大红喜字,随口问主人道:“老丈,可是家里刚办过喜事?”
男主人憨厚一笑:“是我那儿子三日前刚娶了新媳妇,这不,小两口起大早骑着毛驴到岳母娘家回门子去了。”
晋王听了不免有些感慨:“如今兵荒马乱的,世道不太平,还是您老人家有福气啊,想必过不多久就能抱上孙子了。”
男主人听了自然高兴:“世道不太平,可这日子还得过下去不是?说来不怕贵人您家笑话,小老儿我十七岁就迎娶了内人过门,如今和和满满四十年了,虽说贫苦些,到底也算是有福气的。按我们乡下说法,这新婚之夜的龙凤喜烛是有灵性的,我们老两口点过的喜烛如今又拿出来给儿子、儿媳接着点了,想来他们也定能够像我二人一般,长长久久白发齐眉吧。”
晋王听得认真,不住点头称是,面有艳羡之色。
饮毕了茶,众人纷纷起身道谢,待要告辞之际,晋王拉过男主人嘀嘀咕咕不知说了些什么,还从随身的荷包里掏出两块小金锞子塞给了对方。对方收了金子,喜滋滋转回屋内,不多时拿了个油纸包出来交给晋王,嘴里还不住说着吉利话:“也祝您二位鸳鸯比翼,鸾凤和鸣,恭喜,恭喜……”
走出院子牵过了马,沈思斜眼瞄着晋王手里的纸包:“守之你又在搞什么名堂?”
晋王瞧瞧左右侍卫都站在远处,喜不自禁地凑到沈思耳边悄声低语道:“小五,中秋之夜我与你点喜烛,赏明月,共饮交杯如何?”
沈思被晋王闹得没了脾气,只好憋着笑转过头去不理睬。可是渐渐地,那掩饰不住的笑意散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阵莫名的忧虑,他总觉得在晋王那份怡然自得、若无其事的神情背后,有着一种要将某些事尽快做完的迫切与焦急。
远远的,山路上响起一串飞驰的马蹄声,嘚嘚,嘚嘚,嘚嘚,震得人心弦紧绷……
第58章十年约,而今却悔当时错
山路回环曲折,崎岖不平,那一小队身着缁衣的传令兵也在重重密林掩映下时隐时现,只有马蹄铁敲击砂石的清脆声响连绵不绝,由远及近,像是某种倒数计时的鼓点。
“报”传令兵飞身下马,屈膝半跪在晋王跟前,“晋阳有紧急军情送达,请王爷速速回营,辽州一线……”
不待那名传令兵把话讲完,晋王突然一抬手,轻描淡写地打断了对方:“知道了,回去再说吧。”
军机大事,众人都知道厉害缓急,当即各自上马朝了山下奔去。行出几步,晋王又停住了,站在半山腰举目四望一脸沉醉。
沈思不觉有些疑惑:“守之,在看些什么?”
“念卿来瞧,”晋王手持马鞭朝远处一指,“这便是我晋地风光,山之阳,水之湄,天险雄关,鬼斧神工,真好,真好……”
一行人赶回山下大营,众将官已经齐聚在了议事的大帐之中,晋王边脱着披风往里走,边从容吩咐:“有何军情,细细道来。”
下属急忙奉上公文:“禀王爷,一支三十万众的朝廷大军突然由广平府攻向晋原,辽州一线已全部败溃,敌军长驱直入杀奔晋阳而来,沿途州县告急,孙长史处无将可遣无兵可派,现请王爷示下。”
这突如其来的消息令所有人震惊不已:“三十万人?如此大规模的兵马调动为何晋原方面毫不知情?狗皇帝到底是用什么法子将这支大军悄无声息运到广平府的?难道有飞天遁地的本领不成?”
而更加令人懊恼的是,一直以来他们将大量兵力投入在了与鞑靼交锋的葭州和与朝廷大军对峙的律洲,谁能想到最先被攻破的竟然是之前毫无异象的东南一线。
下属硬着头皮回道:“今夏辽东洪患,朝廷派了民夫运送粮食、砖木前去救济灾民及修筑水防,因每次派出的人马数目并不太多,故我军未曾放在心上,及至近日方才知晓,原来他们就是用这法子将士兵分批偷偷迁往广平府的。”
“假扮民夫?那要费上多少时日?”晋王不禁眉头微皱,“看来我那侄儿是筹谋已久了,果然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下属分不清晋王是在向他问话还是在自言自语,只管据实答道:“前前后后加起来,共花费了三个月的时间。”
三个月?沈思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个可怕的念头,往前推三个月,不正是他只身潜入敌营,偷兵符、绑人质、和卫悠定下三月之期的日子?难道说……难道说那根本不是卫悠在念及旧情按兵不动,而是彻头彻尾的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是在利用他蒙蔽晋王的双眼、降低晋王的警惕,逃过晋王的耳目?
想到这沈思“腾”地站起身来,紧走几步来在下属跟前颤声问道:“我且问你,那支广平府杀来的奇兵所属何部?”
下属躬身答道:“乃是由襄樊郡王卫悠所执掌的柳家军。”
“柳家军?”底下众将不禁面面相觑,“柳家军不是被调去了耀州对付鞑靼人了吗?”
“报”正疑惑间,帐外又有探马疾驰而来,“禀报王爷,鞑靼人行至鄜州,与朝廷兵马僵持数日,忽然调转枪头直奔同州而来……”
话音未落,大帐之内已炸开了锅:“怎会如此?鞑靼人是脑子被野狗吃了吗?放着唾手可得的中原不要,反来招惹屡次将其打得落花流水的晋军?”
前来报信的下属满脸义愤:“诸位将军有所不知,原是那狗皇帝与鞑靼贼子订下了卖国之约,朝廷许诺只要鞑靼能与之齐心合力攻下晋原,朝廷便将奉元以北、晋原以西的大片疆土悉数划与鞑靼!”
众将闻言,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同为汉家儿郎,我等抛头颅、洒热血,宁死不让寸土,他身为一国之君却大好河山拱手让人,实乃我大周之耻!”
只有沈思还在不死心地追问来人:“那、那驻守耀州的可是柳家军?”
下属点点头:“确系柳家军不假,可据探子回报,柳家军的精锐并未一同赶赴耀州,那里只有一些老弱病残和小皇帝从各处调来供襄樊郡王差遣的杂牌军。”
沈思听完“啪”地一掌击向桌面,竟将实木的桌子生生拍去了一个角,之后他提剑往外就走。
晋王在背后连声唤他:“念卿,念卿,你去哪里?”
沈思咬着牙狠狠吐出几个字:“去杀了卫叔远!”
卫悠的弟弟卫谦被单独囚禁在营中一处僻静的帐子里,每日的饮食用度说不上好,倒也不算太刻薄。他两手已然残废,稍重些的物件便提不起,连使筷子这等小事都很艰难,吃饭喝水全由一名看守负责喂给他。
起初几天他不吃不喝不睡,几乎将全部时间都用在了诅咒和辱骂沈思上头,用词恶毒至极,言语污秽不堪,直到嗓子坏了,嘶哑得叫不出声了,才渐渐安静下来。
沈思进去的时候,卫谦正在专心致志观察着稻草堆里钻出的一只青皮蚂蚱。立秋了,暑去凉来,它的寿数到了,想是再蹦跶不了几天了。
听见脚步声,卫谦迟缓地转过头,眯起眼睛费力将目光聚焦在沈思脸上,好像不认识一般,足足老半天才翕动着粘涩的嘴唇问道:“我的时辰到了吗?”
死到临头能如此坦然,倒有些不像他了,沈思居高临下逼视着卫谦,眼里怒火熊熊:“你早就该死了!”
卫谦低下头去,呆呆注视着那只蚂蚱,看它一步一步挣扎着起跳,一步一步笨重地落下,一步一步,终于寻到了个可以通往帐外的缝隙,就在它试着想要爬出去的时候,卫谦猛地抬起脚,用力跺了下去,鞋底反复碾压着,等挪开脚时,那里只剩了一团青绿色黏糊糊的碎末。卫谦盯着那团令人作呕的碎末,嘴角绽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
“唰”的一声,沈思抽剑在手,即将挥出之际,卫谦忽然开口问道:“沈念卿,那晚你就躲在我寝账外头的歪脖树上,对不对?”
剑悬在卫谦颈项处,剑气甚至划破皮肤带出了一条血痕,沈思牢牢握着剑柄,紧锁眉头看向卫谦,却没有继续砍下去。
卫谦眼神里带着一股奸计得逞的狡黠:“呵,兵营重地,哪来的什么號鸟?”
“那晚你知道我在偷听?你和卫伯龄都知道我在偷听?”沈思反手撤剑,紧接着一把揪住卫谦衣领,将人拎起死死按在了木桩上。
卫谦答非所问:“沈念卿,你与我家兄长同窗数载,应该很清楚他的脾气秉性吧?”
沈思眼神微微向旁边躲了一下,他不知道卫谦这话的用意,所以并没有回答。
卫谦也根本没打算要他回答,而是自己直接给出了答案:“我家兄长卫伯龄心思缜密,城府深沉,精于谋略步步为营,他又怎会猜不出你只身前来赴约到底打了什么主意?”
“你是说……那晚我所听到的话,连同之后暗害我不成反被我绑为人质,都是你们预先算计好的?他竟心狠手辣到用亲身弟弟的性命来设陷阱……”沈思手臂一软放开了卫谦,自己接连倒退出几步,有些站立不稳,“那兵符呢?兵符总不可能造假的!”
卫谦顺着木桩滑坐在了地上,因为手废了,撑不起身体,只能软塌塌木偶一样靠在那:“兵符自然是真的,可若没拿到小皇帝的圣旨,他又岂敢轻易给人盗走兵符?”
沈思闻言,苦笑自语:“卫伯龄啊卫伯龄,我待你一片深情亲如手足,即便阵前为敌也从未想过要取你性命,你又何以算计我至此……”
卫谦鼻子一哼,满是鄙夷:“一片深情?哈哈哈,和‘天下’相比,深情算得了什么?我废太子一族多少年韬光养晦卧薪藏胆,为的就是有天能够大仇得报位登九五!日后卫悠便是大周的帝王,诗书所载,丹青所画,扬名于后世,功显于千秋,你我……又算得了什么?”
“是啊,算得了什么呢……”沈思喃喃低语,一时有些恍惚。
念卿,人生之短如白驹过隙,大丈夫生当宏图翼展,青史留名……念卿,今日我如困兽,你似雏鹰,难为天下计,然十年之期,我定能冲破樊笼,你也将羽翼渐丰,待那时我坐龙庭你掌千军,笑谈天下事,海内尽清平……这是谁说的话?是卫伯龄?沈思摇摇头,什么前尘什么往事,回首望去竟满眼皆是“过”与“错”。
见沈思面如死灰,神情颓败,卫谦笑得愈发得意了:“从前人常说沈家小五少年英雄用兵如神,如今看来真是贻笑大方,不过是个蠢钝如猪的草包罢了。你可曾想过,当年你父亲被困汝宁,兄长写密信示警,他明知道我对此事极力阻挠,为何要将我单独留在放有密信的书房里?”
“闭嘴!”沈思胸口一阵剧痛,如有针刺,“不要再说了!”
可卫谦不肯善罢甘休:“你可曾想过,当日你藏于药王金身之中逃离京师,为何那么巧追兵会在你即将脱身的一刻赶到?又为何那么巧,给官兵看到你是被晋王的人马所救?你可曾想过……”
“我说过让你闭嘴!”沈思大吼一声,手起剑落,寒光卷起卫谦的人头飞出几米远,咕噜噜滚进尘埃之中,片刻之后,血从齐刷刷断开的脖子里猛然喷射出来,眨眼间染红了半边营帐。
“来人!”两名卫兵应声进账,沈思用脚尖挑起那颗人头踢向来卫兵,“将卫叔远的人头用石灰水泡了,包在丝帛内送去给襄樊郡王,以作劳军之礼,就说是我沈思敬赠!”
第59章俱随风,是非成败转头空
鞑靼人来得比晋军以为的还要更快,千军万马怀揣着血海深仇,如激荡的黑潮般汹涌袭来,烟尘滚滚腾空而起,飞沙走石遮天蔽日,铁蹄轰隆作响,大地也为之震颤。
兵临城下,鞑靼使者出阵喊话,如若晋王肯俯首纳降,他们不但可保晋军将士和满城百姓无虞,还会赐予晋王封地千顷锦衣玉食,迁往塞外继续做个逍遥王爷。可任凭他们的招降条件如何诱人,城头上的兵士都恍若未闻,半点不为所动。
同州城低矮的青黑色城楼在鞑靼铁骑面前堪堪欲破,驻守于城楼之上的晋军士卒一个个面容紧绷毫不懈怠,握住武器的双手因为太过用力而鼓起了条条青筋。乱世之中,人命可轻如草芥,亦可重于泰山,结局已定,大势难回,此刻他们心底只有视死如归的苍凉与悲壮。他们是晋王的兵士,生有义,死有节,铜皮铁骨,忠肝赤胆。
出卖国土与敌求利这种事,“包元履德”的皇帝可以做,“矢忠不二”的卫幽可以做,唯独他“结党专权、悖逆无道”的晋王永远不会去做!而这场仗打到最后,终究只有他晋王是罪恶滔天,遗臭万年的那一个……
鞑靼人发动冲锋的时候,沈思正在马厩里给他那匹叫做战风的小马刷着毛,他刷得十分仔细,一下一下,像在完成某种神圣的仪式。
这是个晴朗的秋日,干草料被阳光炙烤得金黄微烫,散发着一股青涩的香气。马厩四下无人,一只乌鸦大摇大摆落在旁边掉光了叶子的歪脖树上,嘎嘎叫了两声,又扑棱着翅膀飞走了。沈思抬眼朝乌鸦的背影看了片刻,眼神里隐隐透着一团哀伤之气。
此时此刻,晋王应该正在大帐中和众将官商议着排兵布防吧?想到晋王,沈思心头猛地一阵刺痛,像无数钢针扎进了血肉。他抿着嘴角狠狠闭了一会儿眼睛,再睁开,重又一下一下继续刷洗着马身。
战风黑色的皮毛在太阳底下闪闪发亮,四蹄洁白如雪,它安静地伫立在那,眼神温柔地望向沈思。沈思慢慢放下刷子,轻轻抱住了马的脖子,一人一马互相依偎着,久久不语。
从始至终,陷入鏖战也好,惨被算计也好,穷途末路也好,晋王从未对沈思有过一丝苛责埋怨,甚至还想方设法说玩笑话为他宽心。可越是这样,沈思越觉得懊恼内疚。
当年同拜曾仓先生门下,论兵法战阵的造诣,沈思自认不输卫悠,可说到算计权谋,他是万不及一的。此番委实是他太过自负了,自负地以为自己对卫悠其人了若指掌,殊不知恰恰因了这份“自以为”,反被对方玩弄于了鼓掌之中。
原来世间最毒,不过人心……
接连大半个月,鞑靼人将同州城团团围住,每日轮番来袭,好似施了法术撒豆成兵一般,怎么杀也杀不尽。
晋军被困城中,内无粮草,外无驰援,缺医少药,有的,只是一封封来自晋原各地的军情奏报,盂州告急!汾州告急!晋阳告急!
起初他们还在计算着精确的时日,后来便渐渐无暇顾及了。士兵们不分白天黑夜,一睁开眼睛便披挂上阵,直累得精疲力竭才退下来稍事休息,可还不等体力完全恢复,鞑靼人的下一次冲击又开始了。为兵士者沙场对敌浴血奋战,为的是保全家乡的父母妻儿,可如今他们的父母妻儿也正处于战火之中,生死未卜。
所以有些错,是犯不得的!男儿生以不成名,死则葬蛮夷中,沈思从不畏死,他只恨因为自己的错失,而连累了万千将士无数百姓,还有对他情深意切的晋王卫律。
一天又一天,沈思变得异常沉默,每次出战,他都身先士卒冲在最前面,像阎罗附身一般杀人不眨眼,甚至有几次杀红了眼,都没能听见收兵的号令。没人知道,他其实是抱了必死的念头去冲锋陷阵的,每一天他都在心里暗暗希望着,可以就这样拼尽全力而后战死沙场。因为他不死,就无法弥补他所犯下的罪孽!他不死,就对不起那些因他而丧命的亲人、兄弟、好友、士卒!
从前他常常心怀怜悯,即便战场对敌,也只会光明磊落地击败对方,对于有胆有识的手下败将还会怀着几分敬重之情。可如今他满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杀!杀!杀!
一个,两个,三个……数不清的头颅带着飞溅的血花滚落尘埃,呲眉瞪眼面貌狰狞,那些鞑靼骑兵或高或矮或胖或瘦,他们没有名字,他们都是敌人,他们通通都要死!
沈思记得,那是一只伤痕累累的手,瘦骨嶙峋,粗糙污黑,指甲里全是臭烘烘的泥巴。手的主人已经坠马倒地,武器也不知了去向。那手从地上艰难抬起,试图去抓沈思的马镫与其说是攻击,不如说是挣扎。顺着那只手,沈思看到了手的主人,那是个二十几岁的汉子,颧骨高高突出,皮肤黑红,头发被血粘成一缕一缕贴在脸颊上。他叫什么名字?他家在何方?他可曾娶妻生子?每年春天,他是否也带着妻儿赶着羊群唱着牧歌,从一片草场迁徙去另一片草场?新扎的帐篷外面也会有只大黄狗在跳跃撒欢吗……
然而这些都不重要了!沈思手起刀落,将那只手连同胳膊一起齐刷刷斩断,失去手臂的身体喷射出大股鲜血,歪歪斜斜栽向一边,又很快被随之而来的马蹄踏成了一滩肉泥,而那只手还死死紧抓着沈思的马镫。
那是晋军发起的最大一场突围,在此之前,所有的突围行动都以失败告终了。那场突围持续了一天一夜,有几次沈思带人努力冲开了小小的缺口,可是很快,缺口又以会令人绝望的速度再次聚拢。晋王连番派人护送沈思先行离开,可沈思无论如何不肯丢下晋王和将士们独自求生。毕竟有资格活下去的,本就不该是他。
也是在那一天,沈思的马死了。马肚子被利刃划了个大口子,青紫色的肠子拖出老长,疼得咴咴嘶鸣,可身形却没有半点的踉跄退缩,那马稳稳驮着他一路厮杀,直到鸣金收兵,将沈思平安送回了到城门前的吊桥下,才“噗通”一声栽倒在地。
沈思试着拉它起身,可它连抬头的力气都没有了,只有雪白轻盈的四蹄还在微微颤动着,犹如每次披挂上阵之前兴奋的踢踏。它就那样平静地望着沈思,眼神清澈而温柔,在沈思不断的呼唤声中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沈思轻轻抚摸过马鞍上的铜钉,那还是父亲沈威亲手打磨和镶嵌的,虽然历经无数战阵,几度染满血污,可上头的每一颗,都被沈思用羊油擦拭得精光锃亮。父亲不在了,哥哥们不在了,姐姐、姐夫连同未出世的孩子全都不在了,小马战风,算是他最后的亲人了吧,如今也离他而去了。沈思趴在马身上,脸贴着马脖子轻轻蹭着,长久地,长久地,直到泪水打湿了马毛……
八月十五,沈思的生辰,晋王备了两坛好酒,点了一对红烛,并亲自下厨烹煮了寿面为沈思庆生。
城外的厮杀声不绝于耳,兵士们伤的伤,死的死,同州城渐渐空了。晋王已做好准备,次日一早便破釜沉舟发动最后一次突围,成败生死,在此一举。
餐食凉了,两人谁也没有动筷,各自满怀着心事。兜兜转转翻来覆去,沈思欠晋王的这笔情债是还不完了,只能许诺下辈子吧……可人死如灯灭,谁又见过下辈子?
月光水银般慢慢滑过,晋王举杯向沈思敬酒:“如月之恒,如日之升。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
可惜杯酒苦涩,沈思难以下咽:“守之,是我连累你了。”
晋王揽过沈思肩膀,笑意从容:“大丈夫生不能五鼎食,死亦当五鼎烹,可令一国天子舍疆土、轻社稷、睡不安枕的,又有几人?什么宝马香车珠翠雕裘,什么金枝玉叶亲王之尊,于我不过云烟过眼,能得念卿相伴数载,已是卫律此生最大乐事了,又何来连累之说。”
沈思叹了口气:“若非当日宁城相见相识,你也不会……”
“不会怎样?”晋王苦笑着摇摇头,“若非当日宁城相见相识,你不会家破人亡,满门沦丧,声名狼藉,含冤莫辩,我也不会背祖弃宗,忤逆叛国,手刃兄弟,四面楚歌。然而念卿,我从未后悔与你相识。”
沈思静静听着,眼眶发热:“能与你并肩作战至最后一刻,我亦无憾无悔!”他仰头干了杯中酒,将酒杯重重一掷,“今晚大好月色,有酒有肉,守之,不如我来舞剑替你助兴吧。”
晋王一愣,旋即玩笑道:“记得初见那日,在府衙饮酒庆功,我兴之所至曾令你舞剑,你却说你这把剑乃是征战沙场的嗜血之剑,而非附庸风雅的赏玩之剑,硬生生扫了我这堂堂亲王的面子。”
沈思执剑在手,轻巧挽出几道绚烂的银花:“当日你是大周晋王卫律,我是宜府卫偏将沈思,如今你是为老不尊的卫守之,我是自轻自贱的沈小五。你既是我一生挚爱,能取悦你,我便快活。”说话间他脚步踉跄了一下,不禁有些难为情,“这酒滋味一般,酒性倒烈,才只喝了一杯,竟有些醉了……”
晋王开口似要说话,声音却被城外突然传来的轰轰雷动所掩盖住了,在同州城的西北方向,天际间升腾起了巨大的火球,火球渐渐沉寂,如流星般四下溅落,紧接着,又有更多火球腾空而起,将夜空照耀得恍若白昼。
城门破了……时候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