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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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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展的和新社里,最要提防的就是蒋庭辉,如今制住了他的白痴弟弟,不亚于一脚踩着了蒋庭辉的尾巴。

如果到此时龙准真的就以为高枕无忧了,那简直愧对了毒蛇的称号。他连在自己身边追随多年的人都不能完全信任,又怎么会相信一个凭空蹦出来的什么蒋家小弟?

等到蒋亦杰扶着人事不省的王大关离开后,龙准身边手下不放心地请示道:“龙哥,真让那小子跟你?不管怎么说,他可是蒋庭辉的弟弟,就不怕古展玩什么花样?”

龙准自己也是怀疑的,可他不喜欢手下以这种方式提出疑惑——就好像在鄙视他的智商、看扁了他找不出疑点似的,这使他心生不悦:“古展要是学得会玩花样,那就不是古展了。看看那个蒋亦杰,他才多大,十八?十九?至多不过二十,毛都没长全呢。就算要怕,也是古展害怕才对。他如果知道蒋庭辉的弟弟跟了我混,不把和新闹翻了天才怪。我倒是希望他好好为难为难蒋庭辉,什么时候和新把蒋庭辉扫地出门,我倒可以不计前嫌接收了他。”

手下没顾上察言观色,依旧为难地规劝着:“如果不是古展呢?万一是个别人布下的陷阱……”

“最好是个陷阱!不亲自跳进陷阱里头,怎么能把挖陷阱的人引出来?”龙准将酒杯重重搁在茶几上,一抬胳膊驱走手下,拿起电话调出了一个he打头的神秘号码,拨了出去,“喂,是我。交给你件事,给我盯住蒋庭辉和他那个叫蒋亦杰的弟弟,两人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和什么人接触,全部记下来,一字不漏报给我。行事小心些,可别暴露了你的身份……”

7演戏

为了表现自己是个愚蠢又鲁莽的人,蒋亦杰在龙准面前卖力唱戏,一会心怀不忿,一会怨天尤人,一会畅想未来,酒喝得放纵又尽兴。

灌了满肚子洋酒、啤酒从sos里出来,被夜风一吹,脚底下就止不住发飘。他大力晃了晃脑袋,试图驱散眩晕,结果更糟,连建筑和道路都缓慢旋转了起来。既要稳住自己,还要拖着个人事不省的王大关,短短几步走得十分吃力。

上辈子有将近十年的时间,他是不敢喝醉的,起初害怕暴露真实身份,后来变成害怕暴露真心。记忆之中的最后一次畅快醉酒,还要追溯到小时候。

那时家里日子紧,妈妈总喜欢自酿米酒。糯米蒸熟了拌上红曲盛在坛子里,竹叶扎住坛口,又熏又泡两个月,再打开已经满满都是金黄色的美酒了,醇厚浓馥的香味一个劲儿往鼻孔里钻。老爸是粗人,并不反对孩子们饮酒,逢年过节还带着头喝到酩酊大醉。蒋妈妈管得住这个顾不上那个,只好唠唠叨叨抱怨说:“唉,如果小妹真是个妹仔就好啦,一大家子总还有人和我贴贴心。”

蒋亦杰正是讨人嫌的年纪,会没大没小接话开老妈玩笑:“蒋太,要不你把我塞回去重生一遍怎样?”

蒋妈妈听见就随手操起门后头的鸡毛掸子,作势要打:“你只发瘟崽,真是和尚担遮——无法无天啦!”

蒋亦杰哪肯乖乖挨打,早就机灵地绕过半边院子,一屁股坐到大哥怀里,美滋滋就着酸笋干灌起了小米酒。喝着喝着,人就变成棉絮一样轻巧,忽忽悠悠向上升,一路升到了云彩上头。

说到底,酒是醉不了人的,醉人的是人心。

蒋亦杰允许自己喝醉,是因为他按照预期走出了第一步,顺利接近了龙准。虽然较于整个计划来说,这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小步,但也算开了个好头,是实实在在的胜利。

唯一可惜的,是这胜利的喜悦只有自己知道,既不能跳起来欢呼,也没有人会一起庆祝。

正想找个街边长椅把王大关放下来喘口气,忽然从背后探出条手臂,铁夹子般一把锁住了蒋亦杰的脖子,作势就要收紧。

这带有攻击性的动作使蒋亦杰的身体立刻做出反应,他几乎是本能地借力向后一仰,试图用后脑去撞击对方脆弱的鼻梁骨。对方反应很快,从蓄力的短暂空当已经预知了他的动向,迅速偏头躲开,蒋亦杰一击不中,瞬间扭转身体,手肘借惯性袭向对方侧腹章门穴,动作毫不拖泥带水。

“小妹是我!”对方迫不得已松开钳制,身体后撤抬手格挡。

蒋亦杰仅存的几分酒意被这一折腾早就醒得差不多了,听着声音熟悉转头一看,原来是火女。

火女大咧咧重又凑上来扣住他脖颈:“嘿,辉老大找你。”

蒋亦杰站在原地没动,偏过头眼角瞄着火女,好半天,很欠揍地懒洋洋问道:“我要是不去呢?”

“嚯!”火女高高挑起眉毛审视着他,一巴掌拍在头顶,“几天不见,臭屁小鬼长本事啦!”

两人剑拔弩张地怒目而视,片刻之后又同时嘻嘻笑了起来,你捶我一拳我踢你一脚,其乐融融,亲密无间。蒋亦杰认命地拎起趴在脚边打着呼噜的王大关,跟着火女身后走了回去。

上辈子蒋亦杰只敢在两个人面前不计后果地任性妄为,一个是大哥,另一个就是火女。并非这两个人脾气好,而是他心里百分百确定,无论自己犯了什么滔天大错,这两个人骂也好、气也好、打也好,最终都会原谅他,并且永远不会放弃他。

火女本名叫霍如如,家里经营小修车行。她是独生女,从小混迹在一群五大三粗的师兄弟中间长大,渐渐养成了又疯又猛的男仔性格,是把修车好手,更是偷车与飙车的好手。作为这群人里唯一的女性,从没有人把她当女人看待。可是蒋亦杰却一直把她当成自己的亲姐姐。

蒋亦杰和火女都是表里不一的人,性格倔强骄傲,说话也直来直去不留余地,可是骨子里却敏感、柔韧。因为相似,他们总是能看透对方伪装在面具底下的真实内心,时间久了,竟生出了一种惺惺相惜般的情感。

在金毛飞与肥林相继死去之后,火女陪着他和大哥踏上了那条艰难的逃亡路。那时火女已经知道了他的卧底身份,却没有说一句责备和怨恨的话。他们从押运车里救出大哥,一路狂奔着,总也没办法甩掉紧咬在后面闪烁着红灯的警车。

拐到盘山路的隐蔽处,火女让他和大哥跳车,说要自己继续向前引开警方注意。当时蒋亦杰不放心,火女也是这样一巴掌拍在他头顶:“去去去,信不过我的技术?我在这条路上练车的时候,你还穿开裆裤呢!”

正像火女说的一样,她很熟悉那条路,也有首屈一指的技术……她拐过一条九十度角的急速弯道,原地漂移回转,从侧面撞向紧追而来的警车,挟裹着那些追踪者,一起滚下了山崖。

当眼前鲜活的生命与十年后残存在记忆中的影像重合,蒋亦杰无法抑制地湿润了眼角。为了掩饰内心的感伤,他不得不假装东张西望,借以逃避与对方的眼神交汇。

这一次火女带着他走向了后面的门。路过停车场的时候,听见一个女人高声叫嚷着:“谁都不许走,都给我回去!再喝,再喝嘛!出来玩就是开心,这一挂喝完,再换别家,走,跟我回去!”

周遭一群打扮时髦的青年男女纷纷起哄,而被簇拥在中间、走路七扭八歪的女孩涂着大红色的唇膏,唇角上方依稀可见一颗芝麻大的小痣。

因为是第二次遇到,蒋亦杰忍不住多看了一眼,原来那女孩并不大,只是化了个与年纪不符的妆容,显得风尘味十足。擦肩而过的一刻,蒋亦杰模模糊糊想到,这张脸上辈子好像见过……

火女推着蒋亦杰把他送进门,又打算把死鸡一样的王大关扶到外间的沙发上休息,被金毛飞一把抢了过去。

门外很快响起金毛飞乒乒乓乓的清脆骂人声:“扑街啦,就这样马虎把人一丢,待会滚到楼下都没人知道。你,还有你,你们给他搬到那座最大的沙发上,去去去,拿件衣服盖一下。诶呀呀,做什么都毛毛躁躁,赶着投胎啊……你也是,没什么酒量倒会挺尸,死沉死沉……”

金毛飞并不全像表面看起来那么急躁火爆,他也有温柔,善良,体贴,细心……不过这一切都只会通过不耐烦的咒骂来表达。

等外头恢复了平静,房间里只剩下兄弟俩,一下子尴尬地沉默起来,呼吸声清晰可闻。

蒋庭辉望着眼前高大英气的青年,有些恍惚,天呐,“时间”到底是多么可怕的一样东西——好像就在昨天,这小家伙还只是个襁褓中吮吸着拇指瞪着大眼睛咯咯咯笑的婴儿,好像昨天他还穿着露屁股的小裙子故意跑到饭桌旁尿尿,好像昨天他还骑在自己肩膀上,奶声奶气地大叫着:“冲啊,杀啊……”

怎么一转眼之间,就十八岁了,面对面站着,身量几乎要和自己持平了。小妹瘦了,也黑了,褪去婴儿肥,完全是个真正的男人了。

蒋庭辉好希望还能像小时候一样,当他蹲下来,正好与小妹一样高,等他把小妹两只肉呼呼的胖手握住,学着小孩子的腔调问:“小妹呀,我们这样好不好?”

小妹一定会忙不迭地点头:“好!好!”

那样哄着肉嘟嘟肥脸蛋弟弟的日子,终究是一去不复返了。他叹了口气,言语艰涩地问道:“小妹,你到底在搞些什么?好好地怎么会……怎么会和龙准那样的人混在一起?”

蒋亦杰没有正面回答,而是稀松平常地小声询问:“有烟吗?给我一根。”

蒋庭辉默默掏出烟盒送到弟弟手上,连同打火机也一起附了上去,语气却是不满的:“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杨明礼没教给你抽烟不好吗?”

蒋亦杰点上烟,叼在嘴里狠狠吸了几口,把烟气吹撒向半空,在他和大哥之间遮起一道虚幻的屏障,这才慢悠悠地说:“你总是这样,你觉得你是大哥,就什么都可以做,我却不行。我永远都年纪小,永远都不懂事,永远都需要人保护……蒋庭辉,你像我这个年纪的时候,也是一个人跑来帆头角吧,没人教,也没人管……”

“我倒宁愿有人管着!如果不是死了老爸,我会做出那种选择?”蒋庭辉苦笑,“正因为我自己有过那种无依无靠,追悔莫及的经历,才不希望你重复我的老路。”

蒋亦杰定定注视着大哥,忽然笑了,笑得无奈而忧伤。

大哥,我也是男人,我不想总是依靠别人。有时候,我也想要做一次别人的依靠……

他的眼神看似玩世不恭,底下却又隐约藏着某些更深的东西,让蒋庭辉不由自主想起了爸爸。爸爸临死前眼睛大睁着,直直望着妻儿,嘴巴翕动,却发不出声音,那个眼神就是这样,既期待,又绝望——那是有千言万语,却无法说出口的眼神。

一支烟抽完,蒋亦杰平静地问道:“对了,一见面光顾着吵,还没问你呢,你现在……过得好吗?”

蒋庭辉心头一暖,记忆中的小妹又回来了。他走上去拉着蒋亦杰的手腕,刚想说什么,门口踢踢突突闯进来一群人,打断了兄弟之间的对话。

最先走进的是肥林,他并没注意到室内有人,正捧着一大袋卤牛杂对身后几人传经授道:“友记的牛杂嫩是够嫩,但是不够味,吃牛杂还是丰记,配上秘法熬制的沙茶酱,一个字……赞!”

紧随其后的司机阿衡和面黄肌瘦的黑口仔不住点头。

闻琛走在最后,进门时不留神被门槛绊了一下,微微有些趔趄。蒋庭辉及时上前扶了一把,关切地说:“最近天气不好,腿不舒服就不要来回跑了,有什么问题让阿衡传个话就好。”闻琛只是温和地笑着摇摇头,既不反驳,也不申辩。

当大哥与闻琛站在一起说话的时候,蒋亦杰悄悄调开了目光。他努力不去看,就当做那幅画面不存在一样。原以为过去了,没什么放不下的,可是眼睛看着,心里依旧会不舒服,果然还是高估自己了吧。

闻琛是大哥在和新社里结识的兄弟。他们一个做红棍,一个做白纸扇,一文一武一静一动,配合默契,相得益彰。大哥因为伤人的案子被判入狱,闻琛替大哥扛下了一半罪名。他心甘情愿陪着大哥坐牢,又在犯人内讧时为了保护大哥,而被砸断了一条腿。平时行走坐卧和常人没什么两样,只是快跑起来,会有明显的踮脚。

尽管蒋亦杰不愿意承认,他终究是嫉妒闻琛的。是那个人帮助大哥在和新社里站稳脚跟,是那个人在大哥最艰难的时候守在大哥身旁,也是那个人,陪着大哥在帆头角四处拼杀,流血流汗。

大哥为他们所做的介绍,蒋亦杰没有仔细听,都是认识了十几年的旧人,想忘也忘不掉。

他抬起头,目光在闻琛身上停留了许久,带着审视,带着抵触,带着不服气,唯独没有初次见面该有的礼貌寒暄。之后眼神轻飘飘扫视过黑口仔与阿衡,落到了肥林脸上,总算客客气气叫了声:“林哥。”

蒋庭辉发现,弟弟身上好不容易出现的一点点温情,在闻琛与肥林一行进门之后,就重新被隐藏了起来,取而代之的,仍旧是刺猬一样的别扭与犀利。

肥林大胖脸笑成了一尊弥勒佛:“小妹,好久不见,都长成大帅哥啦。晚餐吃过没有,想吃什么跟林哥讲,我亲自下厨帮你烧,记得你小时候最喜欢吃清蒸石斑了……”

肥林的老爸在酒楼当厨子,他爱吃,也会吃,包办着所有兄弟的饮食。这么多年过去了,从庙口街杀到帆头角,别人都拎着开山刀,唯独他拎着切菜刀。社团的势力发展到哪,就跟着吃到哪,不止一次设想着将来退休了,要开一家“万国料理”美食店。连最后的死亡,也是死在米粉摊上。

“林哥,我已经好多年不吃鱼了。”蒋亦杰对着肥林说话,眼睛却一直望着大哥。他不肯再吃鱼的理由,不用说大哥也明白。

望着大哥黯淡下来的神色,他一狠心乘胜追击道:“怎么,把我找来就是为了吃饭的吗?”

蒋庭辉故意装作听不出弟弟语气里的锋芒,耐心劝道:“小妹,当初我出来混社团,跟了古展,那是没办法。你不一样,你可以有大好的前途,你跟着杨明礼,将来谋一份好差事,安安稳稳的,那是福气。不要因为龙准说了几句好话就把他当好人,和他走得太近,你早晚会吃亏的。”

蒋亦杰淡淡撇嘴:“卖盐的还要说菜咸吗?你辉老大在社团里做得风生水起,当弟弟的只是有样学样罢了。”

“你以为黑社会是办家家酒吗?”蒋庭辉有些急躁,小动作多了起来,“混江湖的,都是双手沾满血,不是别人的血,就是自己的血。你有几条命,也敢出来混?”

蒋亦杰毫不退让:“正因为我只有一条命,才更要好好去用,用对了地方!”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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