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余朝没答她。
只站在原地居高临下地睥睨着。
“你……”刚开了个口孟余朝就瞬间闭嘴,她结不结婚,老公怎么样干他屁事,他只心痒打个炮而已,她要没结婚,难不成自己还会娶她。
谭欢让男人审视的目光瞧得发寒,她试图起身,大概是蹲在那儿久了,一时腿软,竟直直往前面摔去。
她已做好头磕到地板上的准备,那曾想自旁边伸了双胳膊出来,将她整个搂进怀里。
“陪我睡会儿。”孟余朝道。
男人自小便混世魔王惯了,一路顺风顺水,唯独在母子缘上栽了大跟头,张芝自然是爱他的,不过她更爱自己的学术。
于是她跟个臭学究走了。
谭欢是那臭学究的女儿。
第一次见谭欢,女孩背着个灰不拉几的大书包站在门口,身上穿着校服,刘海剪得齐齐的低垂着头,就这长相扔人群里都找不出来。
两人同在一个屋檐下住着,谭知行与他妈动辄就在外面一两月,孟余朝瞧不上谭欢,直到他发现她常偷偷看他。
说来还是他自己亏,谭欢长得一般,身材也没有好得出奇。
最后还闹得头破血流。
男人倒是睡得香甜。
谭欢可没那个心情再呆在这儿,她趁着男人睡着的时候从他臂膀间挣脱开,下床,勉强将自己脏掉的内裤捡起来穿上。
她回了自己家。
待冲完澡换了身衣服从浴室里出来,谭欢果然在抽屉里看到于晋留下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