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粟啊,还是你乖。”老太太已经从之前接到电话的慌乱中恢复过来,慈祥地拍了拍麦粟粟的手,对于这个乡下来的丫头,她是打心底喜欢,又想到自己那不着家的孙子幽幽叹气,“你说说,那臭小子什么时候才能让我省点心。”
三年前,22岁的麦粟粟跟随男朋友王陵来城里打工,准确点是她打工供王陵上学。
麦家和王家是邻居,两个人青梅竹马长大,便由老一辈订了娃娃亲算是一对。可事实上,王陵的母亲一直看不太上麦粟粟,因为王陵是村里第一个大学生,是未来的出息人,作为他的母亲,肯定是要替儿子谋求更好未来的,可——
退婚的事情到了口头因为麦粟粟一句“阿姨,我想陪阿陵进城,打工挣钱可以贴补点”而打消了。
谁都有自己的打算,对于麦粟粟的主动,王陵心安理得,白送到嘴边的肉不吃是傻子,他们一家都是聪明人。
刚进城的麦粟粟没带多少钱,麦家孩子多,她所能得的有限,对于女儿的决定,麦爸爸麦妈妈不支持也不反对。为人父母最了解孩子,麦粟粟脾性软但也是倔强的,小时候连村子里的鹅都被她撵着跑过,可见其厉害。
女儿临走前,两人只是来回絮叨几遍“照顾好自己”,也就放任她去了。
王陵住学校宿舍,麦粟粟就在外面自己租房,浅薄的工资没有太好的去处,几平米的小房间是粟粟的全部,直到遇到了老太太。
那天一早,麦粟粟去市场买菜想着给王陵煲点汤送学校去,恰巧遇到了被小偷弄倒在地的老太太。一阵吵闹过后,一老一少产生了革命友谊,再加上老太太儿孙不在身边,难得遇着个面相甜心肠热的闺女,可不就拉着人话话家常。
一聊下来,老太太更是喜欢这个为爱勇敢的老实丫头,想到自家房子空着,孙子也不回来住,就租给了麦粟粟,租金极低,且让小姑娘平日里打扫打扫屋子做做饭作为交换,原本不好意思的麦粟粟体会到老人家的用心更是孝顺,相处的其乐融融。
说来也是巧,王陵和老太太的孙子沈厉明是同一所大学的,不同专业不同级,开学的时候,老太太送孙子去还特意捎上了麦王两人。
记忆里的沈厉明刚刚军训完不久,但比起身旁坐着的王陵,仍是白了不知多少,靠在车窗上,神情懒倦,身上穿着的灰色衬衫解开了最上两颗扣子,露出脖颈里用红线串起来的金豆子。
不知为何,麦粟粟就是记得当时光线下,沈厉明的睫毛很长,唇线很薄,她没念过多少书,想不到什么可以形容的词汇,总之是好看的。
“沈同学哪个系啊,我比你大几级,喊我王学长就行。”王陵热络地说着,“啊啊,我想起来了,沈同学你就是登了学校榜单的那个。”
对此,沈同学头也没抬仅是用眼角余光斜视了一下,冷淡疏离。
事后,王陵不止一次在麦粟粟面前说过沈厉明这种城里男孩眼高于顶、不懂尊重前辈,以后肯定啃老没前途。
麦粟粟倒是不觉得,在她眼里——沈厉明既然能考上那么好的学校,还上了什么榜单,肯定是有本事的,再加上奶奶那么好,她的孙子肯定也是面冷心热的好人。
与此同时,我们“面冷心热”的沈厉明正穿着病服半坐起来倚靠在床头,右手手臂被纱布绷带紧紧缠裹着。
“我跟你讲,待会你看老太太的反应,要是哭,咱就告诉她实话说手已经快好了,要是骂,就说严重着呢,博取点同情。”床边啃苹果的男人随口说着,“这女人,不管老少,都是心软的。”
“馊主意,别害我。”沈厉明皱眉。
当时是学校在布置文化节的舞台,架子没绑紧砸下来,沈厉明替身边的女生挡了一下。品行优良的沈同学打小偷摸着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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