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南山,我回来了
清歌办理入住手续之后,便让沈鹤城离开了,她一觉睡到晚上,头有点点晕。
酒店的床帘拉得严严实实的,落日余晖从窗外照进来,她眨了眨眼,细小的灰尘在空气中漂浮。
她给叶迦遇回了个电话,“迦遇,我在七天酒店,改天再去找你玩吧,最近有点忙。”
叶迦遇是她多年好友,俩人以前上学的时候心事从来不遮掩的。
叶迦遇知道她一直喜欢着顾南山,而她也知道叶迦遇喜欢的人,俩人惺惺相惜,喜欢的人可望不可及。
“好,清歌,这次不走了吧?你回来是为了顾南山……吗?”
清歌捏了捏被角,卷着一边被子,细长的腿在外面晃荡。
“差不多吧,是也不是,毕竟当年是我先招惹他的。”
她望着天花板,漫无目的地想着,这么些年,顾南山有没有和别的女人上过床,不过她想。
那个人肯定没有她好,她清楚知道顾南山的一切,以及……清歌对他的迷恋,清歌觉得别人肯定做不到如此。
“伽伽,你说,男人是不是喜欢丰满一点的?”
“哈哈哈,清歌,别问这种傻问题,一个男人要是喜欢你,他不会在乎这种事的。”
清歌突然觉得自己傻里傻气的,思索了一番,她决定出去外面觅食,三月份的B市不算太冷,但也没有太热。
她穿了一边薄薄的米白色开衫,浅蓝色百褶裙。
裙子下包裹着又细又长的腿,走起路来裙摆一荡一荡的,甚是好看。
清歌对于这块地方也不大熟悉,华灯初上,外面是人来人往的人群,她穿过人行道。
推开一家看起来还不错的店面,一家日料店,她点了一份三文鱼和土豆沙拉。
这家店的东西看起来还不错,三文鱼看起来很新鲜,经典的日式装修,暖黄色的灯光照的人暖融融的。
结账的时候,她被男人精致的腕骨吸引了,那男人带着块银色的手表,手指细长且骨节分明,白得不像是男人的手,有点点病态的白。
他两根手指夹着现金,清歌心跳漏了一拍,像坐过山车一样,忽高忽低,肾上腺激素猛上涨。
完了,她偷偷回来谁都没说,但戏剧性地碰见了自家小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