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不是最夸张的,最夸张的是,某一天,金刚鹦鹉拎着一个竹篮过来,里面竟然是一个篮球大小的冰块,从颜色的分布看来,似乎中间是空心的。
金刚鹦鹉嚷嚷着:“嘎,敲开。”
沐承葵平生没有什么别的爱好,唯一热衷的事情就是看热闹。
反正想着有了霍无忧这么好个目标,阮晓云应该是不会祸害清清白白的自己了,这段时间也不恐惧女人了,居然十分大着胆子日日来找阮晓云玩,毕竟岛上除了他之外,也就阮晓云比较清闲了,心心念念就等着看霍少主今天又能玩出什么新花样。
一看到今天果然整新活儿了,沐承葵顿时十分好奇,心想着这要是退回去也化了,何必呢?就自己做主,拿来一个银质的勺子,当着阮晓云的面敲开了。
看到里面的东西,阮晓云当场震惊——
那竟然是一碗冰淇淋!
底层铺着厚厚的一层沙冰,上面是堆成小山一样的乳酪,“小山”上面则是点缀着切成小块的水果,“山脚”下用清透的蜂蜜围了一圈,正一点一点渗进下面的沙冰中。
阮晓云:“……”
她以前好像在书里面看到过,古代确实也有冰淇淋,似乎是从北方游牧民族那边传来的,只是没有想到自己真的能遇到。[1]
炎炎夏日,试问有哪个人能拒绝这个。
特别是从穿越到修真界之后就再也没有吃到一口零食的阮晓云。
杀人诛心,简直过分。
“这什么意思?吃的?”沐承葵却发出不解的声音,“一个金丹期的变异冰灵根,他就用来搞这个?”
修真者到达筑基之后,身体便不会对天气的变化冷暖再有反应。好处就在于,这样一年四季他们穿的衣服都一般厚,做衣服的钱都能省下不少……
所以炎炎夏日,一碗散发着凉气的冰淇淋,在沐承葵看来毫无吸引力。
而且他已经辟谷好几年,就算是之前没有辟谷的时候,沐承萱也是管的极其严格,每天都是粗茶淡饭、少食荤腥,吃得最多的就是后山苦不拉几的灵草,更不用说这些花里胡哨的零食了。
阮晓云忍了又忍,忍了又忍,忍了又忍,最后还是没有忍住。
“你没有吃过?要不要尝一口?”但是她不好意思直接表达自己想吃的欲望,于是先试探性的引诱了一下沐承葵。
“这种凡人吃的东西……”沐承葵哼哼唧唧,略带嫌弃,非常无所谓地吃了一口。
然后,瞬间惊为天人!
阮晓云重新找来一套餐具,两个人分着把那一碗冰淇淋吃完了。
阮晓云只吃了三分之一,剩下的都是被沐承葵吃掉的。
吃爽了的沐承葵半靠在窗边的贵妃榻上,一脸惬意:“变异灵根就是不一样啊,还有这种好处。”
阮晓云蹲在地上,用小勺子把最后剩下的一点沙冰喂给九尾吃。九尾吃的开心极了,九条尾巴摇得跟螺旋桨一样。
凤凰和金刚鹦鹉蹲在窗台上,都是一脸嫌弃。虽然是灵兽,但是鸟类精贵的小小胃还是比不上兽类的强悍,对于冰的东西敬谢不敏。
沐承葵没心没肺,是典型的有奶就是娘:“其实仔细想想霍无忧也挺不错的,你要是跟他在一起了,起码吃的方面就不愁了。要不你考虑一下?”
阮晓云面无表情看他一眼,然后沐承葵就被九尾喷了一脸蜂蜜味的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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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冰淇淋之后,阮晓云把金刚鹦鹉留下来住了两天。
这两天她拜托沐承葵去采购了一些材料,都是鹦鹉喜欢吃的东西,带壳的五谷杂粮,墨鱼骨,还有一些鸡蛋。
沐承葵这位地主家的傻儿子从出生开始就待在丹凤岛,基本没有怎么下去过,如何知道这些东西要在哪里买,最后还是找的阿伟帮忙。
丹凤岛荒废多年的小厨房里面,两个半大不大的少年共同款的托腮姿势坐在厨房门槛上,看着阮晓云熟练地把鸡蛋黄分离出来,然后加入磨成粉的墨鱼骨,最后加入小米,均匀搅拌。
阿伟小声说:“好厉害。所以这到底在做什么?”
沐承葵:“不知道,应该是做吃的吧?”
阿伟心说废话,在厨房不是做吃的还能做什么?
沐承葵想起来今天刚吃的美味,正好想要找人嘚瑟一下:“对了,你吃过冰淇淋吗?我告诉,我今天吃了,可好吃了的,又冰又甜,还有水果块。虽然这东西是凡人发明的,但是听说他们那边也只有达官贵人才吃得到,非常难得!”
阿伟怔了一下:“我好像……”他本想说,我好像小时候吃过的。
那个时候,他的族人还没有死光。
阿伟低下头,淡淡地说:“没吃过。”
沐承葵笑嘻嘻搂住他的肩膀:“没关系,下次如果还有,我一定叫上你。”
阿伟笑起来:“好呀。”
阮晓云那边,前期的准备工作已经做完了,看着炉子却有点茫然:“额……这怎么点火?”
就算是高大上的修真界,但是厨房里面依然是最朴素的农村大铁锅,下面的炉子已经塞满了不知道放了多少年的木头,也不知道还烧不烧的起来。
重点是,只用过电磁炉的阮晓云根本不知道怎么点火。
“哦,我来。”阿伟积极地跑过来,打了个响指,炉子里面就熊熊地烧起来。
“哇欧~谢谢,没想到你居然是火灵根?”她记得沐承萱说医修大部分都是木系灵根。
阿伟蹲在地上,又往炉子里面添了两根柴火,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准确地说,我不是火灵根,我小时候受过伤,现在五种灵根都有,又叫杂灵根,所以都会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