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凭着罗送的成绩,上一中是绰绰有余的,但就因为附中给的钱最多,他最后选择去了附中。
罗送想到这里,还有些可惜。如果他当初没选附中而是选一中,是不是就能更早地认识施槐岭了?不过就算时间倒流,让他重回那个时候,他大概还是会选择附中。毕竟他那会儿是真的缺钱。
说回一中和附中一同举办的运动会,罗送记得他们年级大部分的学生为了给学校争光,为了不输给一中,很多同学都参加了各种的比赛项目,除了罗送。罗送那时候就13、4岁的样子,营养还没跟上,个子很矮小,为了不让他受伤,且也没有他能参加的项目,所以他成了当时最闲的一个人。
而他对这种运动会也没什么兴趣,参加完宣誓大会后,他就爬墙逃学了。
说起这事,罗送记得当时他爬墙的时候,还被一个少年发现了。时间隔得太久,现在回忆起来,罗送已经不记得那少年长什么样子了。
只记得对方长得好像还不错,看着自己时,似乎还很惊讶,眼睛瞪得圆圆的。
收回发散的思维,罗送继续往下看。当看到施槐岭大二时开始创作小说,然后起的笔名,还有后面一连串的作品名,罗送愣了一下。
清风鸣闻?
真的巧合得仿佛天意安排一样。
罗送看到“清风鸣闻”几个字,不由扶着额头,再次笑出了声。
原来他的金主大人早就参与在自己的生活中,以其他身份出现过了啊。他们两个人,到底是多有缘分,从上学开始,到现在,命运似乎都在换着法子让他们两人以各种各样的方式相遇。
罗送的心情从未有过的好,他掏出手机,点开清风鸣闻的聊天框,看着聊天记录停留在加好友的第二天,一时竟有些不知道该发些什么给对方。
一向冷静的他,竟然都有些踌躇了。
就在这时,清风鸣闻忽然发来了一张照片,是他送出的那幅画。接着,清风鸣闻又发来了一段话。
【清风鸣闻:画很好看,我很喜欢,谢谢】
【清风鸣闻:你有什么喜欢的吗,我想回礼】
罗送的手指划过键盘,嘴角含着笑地敲了几个字。
【再三:那就给我一套你的签名书吧】
其实罗送原本想让清风鸣闻送自己百达翡丽的表,就上个梦境,他送自己的那一款。转念想到对面的人还不知道自己是谁,如果他要这款表,对方很可能会发现他,他就把这个想法压了下去,起了点逗弄的心思。想让这个人自己发现他,想看看对方需要多久才能找到他这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