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程煜瘦的不成人形,根本看不出当年的模样。
我和他说话,好的坏的都对他讲,但我独独没提秦均。
我难以启齿,我无法在程煜面前定义秦均。
后来我在程煜的床边睡着,醒来时,已是天光大亮。
屋子里冷清清的,空气中尘埃无数,熙熙攘攘。
我给程煜擦了擦身子,离开前又给他续交了医疗费用。
这些年程煜的医疗费用都是我在负责,我所有的积蓄都搭在了医院里了。
孙长岭不止一次的骂我傻!逼,但我没办法,我不能看着程煜死在我面前。
孙长岭开车来接我,车上还坐了另一个小孩,孙长岭不止一次在我眼前咒骂过的宋元,也就是孙长岭新带的小明星。
十七八岁的小男孩,整个人都蓬勃朝气,让我想起郁郁葱葱的大树,生命里顽强且茂盛。
他看到我就对我笑,主动打招呼说:“陆和姐姐,你好啊。”
啊!真是个小天使!
孙长岭在前面对我说:“别被他骗了,他可烦人了。”
“陆和姐姐,他也是这么在我面前说你的,还骂你是傻!逼。”宋元眨了眨眼,三两句就把孙长岭给卖了。
“你陆和姐姐就是个傻逼!这话我当她面也敢这么说!”他们两个一个比一个难缠,谁也不让着谁,就是苦了我,在他们两个的战火下尸骨无存。
我看着宋元,就想起我的那个便宜弟弟了,他今年似乎也是这么大。
十七岁,大好的年华。
只是我和他感情不深,对他也并不想念。
宋元见我看他,眨了眨大眼睛,问我:“姐姐,我是不是特别可爱。”
这就是小天使!
我真是拿这个孩子一点办法都没有,左一句姐姐右一句姐姐,给我哄的美滋滋的。
孙长岭在前面小声的骂我智障,宋元在后面却递给我一直棒棒糖。
我抬头,他对我狡黠的眨眼。“吃吧,草莓味的。”
小正太可真甜啊。
我吃着棒棒糖,发出老母亲一般的感叹。
这几天我都没工作,孙长岭给我送回家之后就拉着宋元走了,临走之前宋元在车里只露出一个脑袋对我说:“陆和姐姐再见,下次见面请你喝奶茶。”
我美滋滋的和他告别,因为宋元的原因,从医院带出来的阴霾情绪一扫而空。
宋元的感染力太强了,方圆五百里没有不被他迷惑的。
这种小可爱一定要好好长大才行。
我在家躺了三天,睡得是黑白颠倒,有时候半夜三点孙长岭回家,还能看到我在沙发上敷面膜,但更多的时候,我都是在睡觉。
为什么我只躺了三天呢,因为第四天的时候,林进约我出去吃饭。
我不太想去,但我们现在也算是半个同事了,拒绝他又不太好,权衡之下我还是去了。
我跟他不太熟,坐在一起也没有太多的话可说。
但好在林进是一个比较温和的人,和他在一起也不会太难受。
我也不知道他从小接受的是什么教育,他的一切行为都极其绅士,把我照顾的是舒舒服服。
说着说着,他就提起秦均来了,给我切了牛排,又给我倒了果汁,然后自然而然的问我:“你和秦均很熟吗?”
我一愣,手上的动作停下来,一时之间没想起来秦均是谁,后来等我反应过来之后,他就已经笑了笑,对我说:“别多想,就是刚刚秦均一直都在看你,所以我才问的。”
我头皮都麻了,我一想到那个场面,就觉得阴森森的。
“你什么时候看到他了?”
“就是刚刚啊,他在里面走出来,领着季之薇开车走了。”
我食不知味,一整顿饭都魂不守舍,总觉得秦均会来找我索命。
果真,好的不灵,坏的灵,当天晚上我就被秦均当成神龙给召唤了。
也不知道秦均在哪要到我手机号的,隔着个电话,我都能听出他的杀气。
我抱着必死的决心打车去了秦均家,结果一进屋只看到回来取东西的张恒。
他说:“秦总有事情出去一趟,叫你在这里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