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余朝。”女人出声唤他。
“嗯。”他低应了。
谭欢沉默许久,忽扭过身抬手抚摸过他的眉眼,像多年前许多次的那样,女人指复沿着他的唇细细描绘着轮廓,嘴里低低喊了句:“余朝。”
男人其实样貌生得很好,不提他的家世背景,就单凭着这帐脸,也能招得不少爱慕,她那会儿与他一处,曾以为他是喜欢她的,与她过世的乃乃并无二致,他心好,像他的妈妈,偏他生生将自己捧上天,又摔进了地狱。
自两人再遇到以后,她何曾有过这样温情的时候。
不知怎的,他从女人晶莹明澈的眸子里瞧出了一丝情意。
孟余朝以为自己早忘记那些场景,此刻就像突然觉醒了般,异常清晰。
于晋说谭欢喜欢吃卤煮,可以前她长大的地方,整个东市也没几家卤煮店。
他刚到东市那会儿,是谭欢带着他坐了许久的地铁,才找到一家,谭欢闻不惯那个味儿,连口汤都不肯喝。
还是他诓她:“京市人夜宵都吃这个的,到时候你怎么办?”
女孩儿这才闷闷喝了口。
她可真好骗。
孟余朝莫名觉得抓住了什么又很快失去,他迷迷糊糊,却没有哪时比此刻更清晰地意识到,自己或者永远都得不到她了。
他与她分别九年,离开时将她和帐芝彻底抛掷脑后,自此再也没往东市踏过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