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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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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让,如果只图能听到,满足最基本的需求,那倒是不用纠结这些了。

“这个、这个...还要这个!”毛思嘉要了好几样熟食,不只是粉肠和鸡脚。正等着老板娘装好时,外面又进来人了。

“老板一碗打卤面,肉丝的,切一盘红肠,还要一杯啤酒。”年轻男人的声音。

老板娘忙着给毛思嘉称东西,老板便在灶台后忙碌起打卤面来。毛思嘉无事做等着,下意识地看向了点餐的年轻男人,这是一个穿藏蓝色夹克衫的男人,年纪不好说,说他二十几三十几都可以。

感觉上比毛思嘉要大几岁,但笔记这个年代而立之年的男人,他又多了几分朝气。也是因为这个,他的年纪让人不确定起来。

最重要的是,毛思嘉真的对觉得对方有点儿眼熟。

相比起毛思嘉的生疏,对方显然印象深刻的多,看着毛思嘉站了起来:“毛思嘉?”

“诶?”毛思嘉拼命回忆,挖空心思想要知道这个人是谁,自己和他什么时候接触过。

付宏业就这样看着毛思嘉,毛思嘉今天穿了一件红色的毛呢大衣、黑色毛衣、黑色弹力绒裤、红色皮鞋,扎两边折辫用的缎带也是红色...基本上就是黑红配。扎眼的不行,也漂亮的不行。

这两种深刻的颜色趁的她皮肤雪白,洋气又复古,就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人物。

相比起来,当年穿红毛衣的小姑娘要土气不少,但付宏业就是想起了那一年也是差不多的时候。毛思嘉穿着红毛衣匆匆忙忙从大杂院里跑出来,因为胡同墙壁上乱写的污言秽语害怕又难堪的样子。

那个时候他就觉得这姑娘像是一团火,能烫到自己的眼睛,烫到自己的心。

就看了那么一眼...说起来那个时候还当是自己想拍婆子了,就和其他时候看到个漂亮姑娘想要拍婆子差不多。但时光真的过去一年又一年,才慢慢确定,不是那样的。因为他可以记得她,一直记得她。

不激烈,但确实是一直记得的。

直到再次见到这姑娘,一切就都回来了——他早就不再是当年年少轻狂、十几岁还戳块儿地盘的小顽主‘红叶’了,感觉那就是小孩子的游戏...事实上,看着现在那些所谓的顽主、佛爷,他也确实是这么想的。

可是再看到这姑娘,他第一个念头还是...上前拍她一道!

“你不记得我了?”付宏业撇撇嘴,眼睛里却笑着,这是意料之中的事。他指了指自己:“当年戳西单那块儿有个小顽主红叶...当年还有个小顽主‘鹞子’一直想拍你一道...还记得吗?”

毛思嘉这下想起来了!虽然都是十多年前的事了,但因为这件事给毛思嘉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所以她多少是记得这件事。又看着男人几眼,毛思嘉才记起来他是谁:“我记得你,你还帮过我。”

“就是我...不过那个时候你把我当鹞子一伙儿的。”付宏业笑着摇了摇头。

时过境迁之后,曾经惧怕、讨厌的人这个时候也可以平静看待了——当年那些小流氓很多也不过是特殊时代、特殊年纪里做了自己都不见得明白的事。等到大家都变成符合社会规则的人了,也就可以平静相处了。

毛思嘉很自然地道:“因为我听说过小流氓的伎俩,听人说你们拍婆子的时候会有人□□脸,有人唱白脸,用来击溃女孩子的心理防线...难道不是?”

“事情是这样没错,不过我当初可真不是和鹞子一伙儿的。”付宏业有些哭笑不得,但还是要解释。

“嗯嗯嗯!”毛思嘉点着头:“我知道,后来你都要和那个‘鹞子’动刀子了,那肯定不是一伙的。”

慢慢的,当年的事毛思嘉就全想起来了。

付宏业看着毛思嘉,聊道:“你现在是住这儿?还是在这附近工作?”

“没呢,在附近上大学。”这个时候身后的老板娘招呼了一声,是东西都装好了,毛思嘉将钱交给老板娘:“室友都爱吃这边的熟食,让我跑腿来着...今晚估计要睡得很晚了,寝室里放音乐不知道要放到什么时候。”

这个时候的大学生精力充沛,什么活动都觉得有意思!晚上睡觉多没意思啊?大家关了灯之后光聊天都能聊到凌晨!如果没有学生会过来查寝,强制关灯睡觉,大家各种串寝,各种活动能通宵!

“你在附近上大学啊...”付宏业的声音一下低了不少。

毛思嘉这就要走了,忽然想起什么一样,笑着道:“说起来还要谢谢你们呢...我和我爱人熟悉起来就是因为那一次的事——我爱人就是那次把警察招来的那个,后来我们就渐渐交往多了...”

“呐...我要回学校了,再见!”毛思嘉招招手,走入了已经暗下来的天色中。

付宏业看着门外良久,心里大起大落,然后是极端的烦闷...在烦闷之中,他忽然想起,好像还没有告诉毛思嘉他的名字。

短暂的交集,然后再相遇是很多年后了。付宏业没读过什么书,但他父亲曾经是个老师,很喜欢掉书袋来着,他好像说过...‘纵使相逢应不识’,他们还是相识的,但也没什么分别了。

毛思嘉并不知道曾经有个男孩是真的这样认真喜欢过自己,毕竟当初小流氓拍婆子怎么看怎么像小孩子的游戏。

就像幼儿园时说我喜欢你,我们要坐在一起,你只许和我玩游戏,过家家是我是爸爸,你是妈妈...长大之后想起来变成一段可以向孩子说的乐事。如果还和这个朋友有联络,那就是相聚时能够拿出来的共同回忆了。

除此之外并不会有别的。

在这个小小插曲之后毛思嘉提着一兜熟食回了寝室,这个时候寝室里已经吵翻天了!

大家在争论几个著名的音乐家谁更伟大,当然了,别看争论的这么厉害,又是贝多芬,又是柴可夫斯基的,到最后真要放的磁带那还是邓丽君这样的。

“真好听...资本主义社会的靡靡之音,难怪不让听,听多了让人骨头都酥了!”姚小芳是在来北京之后才接触到这些的,相比起更多的大城市同学,她之前真可以说是两个世界的人。

趁着和隔壁寝室交换磁带的空当(磁带也是有档期的,和旁边几个寝室共用几盒磁带,常常是你用完了找我换,我用完了找他换),黄兵兵开始煮面条。

宿舍里煮面条,这可不是几十年后的大学生才有的!

不过这个时候缺乏可用的工具,电饭锅、电磁炉什么的是不存在的,学生们在寝室里搞点儿东西吃,也只能土制一个加热工具,凑合着还能煮面条了——土制加热工具很简单,就是搞两块泡沫砖,里头掏出放电阻丝的空间,然后挖出走电线的沟槽。

就很简单的、电线都裸在外面的‘炉子’,铁皮饭盒、搪瓷饭盒什么的直接放在泡沫砖上,插电了之后就可以煮面条。主要是用了泡沫砖之后非常隐蔽,检查寝室的学生会也不会查看窗台上的两块砖。

这也是为什么毛思嘉没把自家的电饭煲拿来用的原因,电饭煲安全、好用,但是会被检查出来啊!

这种‘馊主意’也不是毛思嘉寝室想出来的,而是黄兵兵对象的‘功劳’。黄兵兵谈了个物理系的对象,人在自己寝室里弄了这个保证能吃到热乎乎的宵夜。出于讨好对象的心思,给毛思嘉她们寝室也给整了一个。

“这光只有面条也不好吃啊!”黄兵兵煮面条的时候暗示道。

“不还有熟食吗——算了,我这儿还有两个咸鸭蛋,上次早饭时买的,因为上课铃响了没吃。还好是咸鸭蛋,现在天气也冷,不会坏。你要是也给我煮个面条,我给你分一个。”寝室里一个室友说着就趿拉着鞋子找自己放饭盒里俩咸鸭蛋去了。

煮面条冒出一层层白气,再加上各种食物的气味,这在几十年后的大学可能会引起公愤——有喜欢这种热闹氛围的,当然就有想要安静整洁的。不过这个年代还不太强调个人空间,在寝室这么个普遍认知中的‘公共区域’,也没有人强调‘你不睡我要睡,明天还上课呢’‘别人不休息的吗’这样的话。

如果你要休息、要学习,那就去啊!

反正不能要求别人完全配合自己...这也算是时代的不同认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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