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现在,一群半大小伙子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梦想,抛弃稳定的工作,花着自己辛苦攒下来的钱,居无定所地去各种陌生地方流浪,这不是脑子有毛病吗?
所以,支持他加入到巡演乐队中的唯一理由只能是:他(Ourkid)在这里,那我也在。
詹姆斯对此有点儿感动,也有点儿不安。
他不喜欢亲哥为自己去做不愿意的事,可林德一向固执己见,没办法劝他改主意。
作为独生子的兰斯半点没有这份兄弟情打动。
他的反应直接就是:“林德莱蒙就是个变态吧!听说过恋父恋母的,没听过恋弟的!”
可怜的鲍德温从后头拼命劝他:“你少说两句吧,再被打成鼻青脸肿,我们还怎么上台表演?”
提起这事,兰斯更生气了:“那个混蛋东西,肯定是故意照我脸打的,他嫉妒我好看!”
自恋成这样……
鲍德温也是无言以对了。
然而,不管内部多么不和谐,他们一行人还是上路了。
大家凑钱租下一辆面包车,在里头塞上音箱、吉他、贝斯、架子鼓和一些行李,林德在前头开车,戴维斯坐在副驾驶,拿着地图帮忙指路,其他人和设备全挤坐在后头。
万事开头难。
第一天的旅程就不算特别顺,车开到半道抛锚了。
所有人都傻眼了。
兰斯张嘴就骂:“这他妈谁租的烂车?站出来挨打!”
新上任的巡演经理戴维斯弱弱地从旁小声发言:“……好像是你租的。”
兰斯立刻改口:“操!等我回去就投诉这家租车公司。”
尽管状况紧急,所有人还是差点儿没被他给逗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