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疯的应该还是詹姆斯和兰斯两个人。
莱蒙家里,老约翰和林德不得不开始面对一个连洗澡、上厕所都要陶醉地引吭高歌一曲的神经病,但开弓没有回头箭,詹姆斯根本没办法停下来。
他心里其实也很茫然,那些对即将改变的命运和未知生活的恐惧,时常涌上心头。
拜某个混账天使所赐,除了唱歌外,他完全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什么了。
另一边,兰斯就简单多了。
头顶优等生的光环,父母放心,很少管他,所以,他开始长时间借宿鲍德温家练吉他。
由于鲍德温家里只有一张单人床,他就跑去二手市场买了一个便宜的厚床垫回来来睡。
可又由于他睡床垫总是辗转反侧,一晚上、一晚上地睡不着,黑眼圈越来越大,最终,鲍德温只好让出了那张属于自己的单人床(他后来怀疑兰斯是装的,目的就是为了抢床睡)。
但不管怎么说,兰斯成功霸占了那张狭小的单人床,开始了鸠占鹊巢之路。
他靠着墙,难得姿势乖巧地蜷缩在床角,那张漂亮的脸上盈满热枕和认真,手里紧紧抱着自己的第一任情人,一把常见的泰利龙(telecaster)电吉他(Fender公司出产,便宜白枫木做的琴颈,造型优雅古典,音色清脆动听。为了够炫够、够与众不同,他在上头画了零零散散的几颗星星),然后,忽略周围的一切声音,全神贯注地继续白天的练习,一遍遍地弹奏重复的旋律。
有些旋律听一遍很好听。
可假如连续听上一百遍……
鲍德温巴洛被他烦得头到炸了,只能半夜出门散步。
后来他在电视节目上公开说:“我的好脾气大半都是被兰斯那自私的混蛋给硬磨出来的。”
终于,他们开始了一场接一场的演出。
完全和想象中的不一样。
婚庆典礼、生日Party、大家族聚餐宴会、某某公司的年中晚会……
通常雇佣他们的人并不是想听什么带劲儿的摇滚曲目,只是因为这个乐队不要钱。
唯一赚到钱的一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