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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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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卿完全呆住了,紧接着就被巨大的喜悦包围,他没有进入到丧尸的脑袋,没有被恶心的脑浆包围!天啊,太好了,实在太好了,他整个人生都瞬间明媚了!

他快速扫描,一眼看到了不远处持枪而立的男人,纯黑色作战服,手套,腰带,重皮靴,一身装备极其实用干练,再加上身姿卓然,更是添了十分的气度。视线上移,硬朗的面孔虽然完全陌生,但却英俊帅气。

时卿正在疑惑着此人是谁,却在对上那双黑眸之后,明白了。

秦漠,是秦漠!

秦漠看了他一眼,就移开视线,侧身,抬手,啪啪啪三枪,快精准的将李肃身边的丧尸清空。

而后他大步走过去,靠近李肃后伸出手冷然道:“给我。”

李肃顺着他的视线看到了自己手中的匕首,心里只想骂娘,这是什么意思?

不过战斗还在继续,丧尸层出不穷,李肃不做理会,刚想转身离开,沙漠之鹰却贴在了他脑门上。

卧槽!这他妈的是犯哪门子神经病?李肃停下脚步,到嘴的话刚想咆哮出来,却在对上秦漠的目光之后倏然停下。

李肃在生死中战斗了数十年,对于死亡的感知无比敏锐,他能够清晰的感觉到,落在他身上的视线充满了杀意,无血无情,执着狠戾,只要他稍微反抗,对方绝对会扣下扳机。

“给你。”他交出了匕首,却故意握紧了手柄,将刀刃向着秦漠。

秦漠不为所动,他毫不犹豫的握紧了刀刃,锋利的刃口将掌心割破,鲜红的血液从手腕处滴落,但他却丝毫不觉,几乎是用抢的姿态,将匕首夺了过去。

而后,他甚至没有换手改握刀柄,更没有将匕首收进包裹,只是这样握着,和他的血液紧紧的搅在一起,密不可分。而他另一只手却握紧手枪,抬手,射击,快、狠、准,精妙的枪法让人赞叹,而且他身体的协调力也非常好,移动迅速,闪躲敏捷,总能抓准要点,再加上站位精确,甚至做到了一枪爆掉三个丧尸。

李肃看懵了,半响才回过神,他啐了一口:“他妈的神经病。”而后从腿部掏出另一把匕首,扑向了断胳膊少腿的不死怪物。

战斗持续了三个小时,他们总算灭掉了此地的丧尸,躲进了一个废弃的食品冷冻库,稍作休整。

这都不知道是第多少次战斗了,最初的三十人小队也只剩下七个人,冷林是完好无伤的,剩下的六个人,三名士兵,三名佣兵,倒是匀称。

虽然他们相看两生厌,但如今经历了这么多生死,彼此也能配合迁就,毕竟谁都不想再有生命牺牲。

李肃不由的看了秦漠一眼,佣兵坐在墙边,手枪已经收位,但他却仍旧握着那把匕首,修长的手指在锋利的刀刃上抚摸,那姿态总有种说不出的诡异感,就像是贪婪之徒遇上了倾世财宝;色鬼淫魔碰到了绝代佳人,那露骨的独占欲沾染若揭……李肃被自己的想法给恶心了一把,在心里骂了句神经病才转开视线。

秦漠和李肃的冲突,时卿都看在眼里。秦漠将他从水深火热的脑浆世界拯救出来,让他无比开心,简直就要欢呼庆幸了,也正因为这样,他不自觉地对秦漠就亲近许多。

虽然秦漠的性格还有待考究,但至少这人是重视他的,唔,也可能是重视他们之间的契约,不过不管是什么原因,秦漠肯第一时间将他救出来,甚至不惜伤害自己,这份情,他时卿是记下了。

因为人多,时卿不方便开口说话,为了表达感谢,他操作着这具陌生的身体,用刀柄处在秦漠的掌心轻轻蹭了蹭……

秦漠看着他,竟然开口同他说话:“你害怕?”

他这一开口,时卿还没反应,李肃倒是第一时间听到,唰的一下看过来,入目的就是秦漠盯着匕首的专注神情。

李肃不禁在心里吐槽……我擦,这他妈的是在和匕首说话吗?神经病得治啊,别他妈有事没事的犯病。

时卿视角超广,敏锐感觉到‘前主人’的视线,瞬间一动都不敢动了,生怕被人发现自己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匕首,再被要回去。

见他不动,秦漠轻柔的摸了摸他,低声说:“怕就乖乖的待在我身边。”

时卿:“……”

李肃:……佣兵你何弃疗。

大家填饱了肚子,就自发的聚集到冷林身边,研究接下来的行动。

冷林是当初的那个科研小组唯一活下来的科学家,他沉浸了数十年,一直在秘密研究勘测实验体的仪器,总算在十天前有了成效,通过对实验体的原始资料来记录制作出能够探测的仪器。也是此次采集样本任务的开端。

不过这种装置有范围限制,只有当实验体出现在方圆千米之内时,才能出现在探测仪上。

他们闯进丧尸大本营,经过了数不清的冒险搜寻,总算摸到了实验体的尾巴,探测仪上出现了信号,这样一来只要能够捕捉到实验体,取得样本后他们就可以返程了。

可事实上却没有这么轻松,他们虽然行动谨慎严密,却不知为何竟暴露了行踪,遭遇了一次丧尸狂潮,致使他们损失惨重,同时也丢失了实验体的信号,因此他们不得不退到此处,从长计议。

李肃先汇总了目前的资源:“食物和弹药最多能维持五天,排除掉返程的两天时间,我们只有三天时间。”

他话音刚落就是一片寂静无声。

原本计划的任务行程为十天,他们已经耗了足足五天,损失了二十三名队员和许多物资,可结果却不尽人意。

如今仅剩下七个人,又只有三天时间,还丢失了好不容易搜寻到了信号……真的能够采集到样本吗?

形势不容乐观,哪怕他们都是身经百战的精英,在一个逐渐闭合的死局之中,也不免有些灰心。

冷林静静的看着他们,打破了僵局:“半个小时后出发,继续搜寻实验体的信号。”说完他看向李肃。

李肃是此次行动中政府方的代言人,再加上他能力卓越,所以很有发言权。

他沉吟了一下,刚想出声,却被人打断了。

“留在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唔,看有妹子对小时卿有点意见,觉得他不讨喜。嘛,他和秦漠比起来,的确是太没有闪光点了,不过他只是个普通人,年纪不大,家庭和睦,除了最后被胃癌折磨,一辈子真算是顺遂。目前看来说是傻白甜也不为过了,不过我真心不觉得秦漠这样性格的人还能容忍一个很有心机的人陪在他身边。

慢慢来,故事才刚刚开始。

☆、第十三章末世之殇(三)

所有人都转头看向说话人,包括冷林和李肃。

秦漠平静的接受众人的注视。

这个小队里,冷林虽然战斗能力最低,但他却是小队的核心,更何况他拥有探测仪,众人也都习惯于听从他的命令。

部队方面,李肃是头领,佣兵这边也有个头头,但却在一次意外中身亡,仅剩下的三人,身手都不错,但却很少发表意见。

秦漠一直以来都是沉默的,很没有存在感,至少在这次战斗之前,很少有人注意到他,不过到现在他仍旧活着,就代表了他的能力还是很优秀的。

冷林定定的看了他一会儿,半响问道:“为什么?”

所有人都有这个疑惑,因为刚才的丧尸狂潮,实验体已经趁机逃走,探测仪上也没有任何信号,说明方圆千米以内绝对没有实验体存在。

他们的物资已经不多了,这短暂的逗留休整已经是奢侈,眼下正该抓紧时间快速搜索,争取在三天内找到实验体……

可这位佣兵却说留在这里,难不成留在这里,实验体还能自己送上门不成?

谁成想,秦漠居然真的这样说了:“他会来找我们。”

声音冷静沉稳,绝对不是犯二或脑抽的姿态。如果说刚才还有几位在瞎猜测,那这会儿他们就都沉静下来,开始思考。

毕竟都是历经千辛活下来的人,他们不止武力超凡,智商也在人类正常水准之上,稍微一想,就隐隐有了点苗头,但却仍旧有些摸不准。

秦漠没有给他们思考的时间,只是看向冷林,眼睛都不眨的开始说话。

“五天时间,我们总共遭遇过三十四次丧尸突袭,其中二十五次为小规模袭击,消灭丧尸二千一百二十一,我方损失三人。八次中等规模突袭,出动丧尸六千三百八十一,我方损失九人。”说着他略微顿了一下,加重语气,“仅有的一次大规模丧尸狂潮,就发生在刚才,丧尸总数为两万一千二百五十,我方损失十一人。”

将如此详尽的数据一丝不差的口述出来,其他人先是隐隐惊讶于秦漠的记忆力。而李肃却反应最迅速,他盯着秦漠,凝重的问道:“你是说……这里有什么?”

秦漠难得的多看了他一眼,虽然这里的人都是精英,但却很难像李肃这般反应迅速且第一时间抓准要点。

而李肃的这一句话也让众人犹如醍醐灌顶,一下子被点透了。

秦漠没再紧紧盯着冷林,视线一一从众人脸上划过,用快速但却无比清晰的语调继续在大家已经萌动的思想中灌入强有力的话语。

“从丧尸出现直到现在,十年的时间,大量数据和实例都显示丧尸是拥有极少数意识的生物,他们行动缓慢,不懂隐藏不知合作只会盲目攻击,他们习惯搜寻食物,很少大量聚集在某一个地点。这里是十年前的城市,早就是一个死城,没有任何人类,根据他们的习性,不应该在这么小的范围内同时聚集了两万多丧尸,除非这里有什么东西,是他们必须要守护的。”

停顿了一下,给大家一个思考的时间,秦漠才将最后的总结说出来:“这一次的丧尸狂潮并不是专程袭击我们的,而是我们走进了他们的守卫圈。”

话音一落,好几个人都猛地看向他。他们都不傻,秦漠已经说到了这份上,他们完全能够领会其后的意思。假如真是如此,那的确不必离开这里,这里的丧尸已经被他们清理,只要能够找到被守护的东西,那么实验体一定会主动过来。

一直冷眼旁观的冷林却忽然出声:“这只是你的猜测,没有任何依据,但是我们的物资已经不多,盲目的在此处消耗,是十分冒险的行为。”

秦漠看着他,忽然勾了勾嘴角,反问道:“出去搜寻就不是冒险了?”

冷林皱了皱眉,却没有再出声。

其他人却在心底里已经被说服,他们只剩下三天时间,与其在外面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搜索,远不如留在这里,行动力降低,食物的消耗也少许多。丧尸行动缓慢,很难再度大规模聚集,因此这个地方在短时间内是安全的,这样一来,弹药也能节省不少。这无疑挤出了更多的时间。

而且秦漠分析的实在有理,之前在紧张的气氛下可能还没法冷静思考,可这会儿大家细细回忆,是越来越信服秦漠的观点。

这里绝对有什么东西!

之前的实验体逃跑,他们本来认为是丧尸被灭掉,他为了逃生而离开,可现在一想,没准还是想要刻意引他们离开这里呢!

两名士兵已经齐齐看向李肃,李肃沉思了一会儿,接受了他们的视线,而后看向冷林:“博士,我认同留在这里。”

秦漠虽然不是佣兵的头领,但剩下的两名佣兵还是很抱团的,自然也支持秦漠的观点,不过他们都是冷林雇佣的,本质上还是要听冷林的话。

冷林深深看了秦漠一眼,最后收回视线,他安静的坐在那里说道:“既然李上校和秦先生都如此有把握,那就留在这里吧。”

接下来的行动就简单得多,七个人分成了三个小队,在以食品冷冻库为原点的一千五百米范围内开始地毯式搜索,寻找那个被丧尸们重重守护的东西。

不过在小队的分配上又有了小小的分歧,主要是因为冷林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最后秦漠直接说道:“我可以单独行动。”

他话音刚落,李肃也不甘落后:“我也可以负责一个方向。”

这样一来剩下的两名士兵和两位佣兵就可以守卫在冷林身边,一边做足保护工作,一边搜索。

三个小队成立。

秦漠带走了属于自己的那份物资,率先向着左边的拐角走去。

离开了大部队,一直憋着不出声都快憋出内伤的时卿终于解放了。

“我以为你不喜欢说话。”上个世界还惜字如金,这个世界就打起嘴炮了,好有反差啊,我看不懂你啊先森!

秦漠心情不错,具体表现在十分喜欢抚摸匕首。

时卿实在不习惯秦漠这摸来摸去的行为,当玉佩的时候还能解释一下,白玉嘛,光滑细腻,喜欢摸很正常,但他这次是把匕首,锋利的见血封喉,用手来摸,真的不怕见红嘛?咳咳,是见血!

就在时卿以为秦漠不会回答的时候,他竟然开口了。

“我的确不喜欢说话。”他微微一笑,“但不代表我不能说话。”

这话还挺有意思,尤其秦漠还难得的笑了笑,让时卿不由的大发感慨,他的宿主似乎没有他想象中那么中二报社嘛……还挺幽默风趣。

说起来也是,要是秦漠没有被两个坑儿子的爹给折腾的话,大概会成长的很有人格魅力吧?

只可惜……命运这个小妖精向来很调皮。

时卿感叹了一下,忽的又想起之前刚刚穿到这个世界的时候,秦漠的仗义相救,他脑门一热,开口说道:“谢谢你之前帮了我。”只是道谢似乎有点不够诚意,于是时卿又热血的说:“你有什么事也可以找我,我一定尽力帮你!”

秦漠嘴角的笑意还没散去,轻轻的摸了摸刀刃,缓缓说:“你能做什么?”

时卿有点卡壳。

“捅爆丧尸的脑浆?”他轻轻弹了一下刀身,“怎么,你又不怕了?”

时卿:qaq,人艰不拆啊喂!

时卿绞尽脑汁的想着如何辩驳以便拯救一下自己的霸气形象,秦漠却忽然动了,向着左后方飞速掠去。时卿猛地回神,他眼尖,隐约看到那边有一道黑影闪过。

这里是地地道道的死城,除了他们这些活人,剩下的就是丧尸,丧尸的行动速度缓慢,绝对不可能有这样的速度,所以说刚才的黑影是什么?

不是丧尸,但也不会是他们的同伴,如果是同伴哪里还需要如此逃窜?

秦漠的速度不慢,但却始终与黑影有一段距离,追不丢但一时半会也追不上。

时卿的心理兜兜转转很多念头,他深深怀疑这黑影就是实验体!

可是这个实验体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之前不是逃跑了吗?冷林的探测仪上也没有显示他的信息,可这会儿怎么忽然出现了?简直是有些故意的让秦漠发现…

不对!时卿心理咯噔一声,立马开口道:“秦漠,前面可能有陷阱。”实验体以身做饵,摆明了是要引君入翁!

谁成想,秦漠的速度没有丝毫减缓,依旧不依不饶的紧紧追随。

随着呼啸于耳边的冷风,他那冷静沉稳的声音传来:“是陷阱,同时也是机会。”

一句解释让时卿立刻反应过来,秦漠这是明知有危险但为了这难得的线索而准备继续向前进了。

时卿并不反对他的做法,虽然冒险,但提高警惕的话,真的是个难得的机会,说的通俗易懂点,就是没有胆量就没有产量,他时卿还是很懂的。

这时候他身为匕首的优势就显露出来,视角超广,360度无死角环视,正好可以帮秦漠注意四周动向。

他郑重说道:“你放心向前追,后背交给我!”

秦漠没有任何迟疑的快速说了一个字:“好。”

虽然只有一个字,但却让让热血沸腾的时卿更加燃起来了,他全神贯注的听着四周,不肯放过一丁点风吹草动。

他们所在的位置是一处废弃的旧车间,靠近之前的食品冷冻库,看起来像是加工某些坚果类食品的地方。

如今已经完全荒废,而且及其破败,损坏的相当严重。时卿完全能够想到,在十年前丧尸潮爆发的时候,这种地方绝对是人类的短暂聚集地或者资源补给处,坚果类油脂大营养高,吃起来能够快速补充体力,而且便于携带好储存,是末世逃生突围的必备良品。

所以说很大程度上,这里的破损并不是丧尸而为,而是人类自己,为了争夺食物,哄抢资源,而造成的巨大破坏。

不过所有一切都已经蒙尘,机器破损,钢铁腐蚀,大量的灰尘污泥搅在一起,散发出强烈的恶臭,刺激着人的感官。

幸好时卿变成了匕首,嗅觉如同当玉佩那会儿一般退化了许多,因此并不会因为这里恶劣的环境而影响到自己的判断。

追逐在持续,前方的黑影始终与秦漠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它极其熟悉地形,利用各个拐角来忽然消失又猛地出现,让人不敢放松一点警惕。

时卿全神贯注的盯着四周的动向,他有些担忧的对秦漠说:“这样追下去,你的身体能撑得住吗?”

秦漠之前并没有兑换任何关于身体强化的东西,虽然被他穿越的佣兵的身体素质很不错,但是经过了这么久的战斗,这副身体也已经耗损很大,一直没有彻底恢复。这么长时间的追逐下去,他怕秦漠撑不住,到时候又如何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

秦漠紧紧锁住黑影,动作也不停,只是低声说道:“不会太久。”既然是想要引他进入陷阱,就不会拖太久。

时卿正纳闷呢,就被忽然出现的景象给吓了一大跳。

他一直关注着秦漠的身后,原本黑漆漆的墙壁上忽然裂开一个缝,接着伸出一只灰黑色的手,指甲锋利且尖锐,上面带着白灰和砖块的碎沫,竟然是徒手将坚硬的墙壁撕裂。

紧接着漏出一张非常恐怖的脸,没有一块完整的地方,脸皮翻起,腐肉掉落,赤色的眼睛裸露在外,没有眼皮的遮挡,骨碌碌的显得尤其阴森,雪白的牙齿像是某种啮齿动物,可以轻易撕碎猎物的喉咙。

他注视着秦漠,蓄势待发。

时卿立马出声提醒:“秦漠!背后!”

他这么大声,秦漠居然没有丝毫反应,没有继续向前,也没有转身应敌,一动不动的站在这里。

时卿急得犹如热锅蚂蚁,他刚想再度开口,却一下子知道了原因

我了个去!原来不止身后,他前面竟然也有这样一个怪物!

而且就在他愣神的空档,这两个怪物竟然同时出击,伸出利爪向着秦漠扑来。

原来如此,竟然是前后夹击。

时卿有点慌了,他十分清楚秦漠的情况,虽然他是穿越在一个战斗力不错的佣兵身上,但他除了接受到本体的部分记忆之外,根本无法使用这个身体的原本技能。

之前的丧尸狂潮,秦漠之所以表现的如此出色,一方面是他适应能力很强,加上强大的学习能力使他快速掌握了沙漠之鹰的使用方法,再配合他早就身经百战的敏锐思绪,这才在行动缓慢不懂思考的丧尸面前,占尽了先锋。

可如今的这两个怪物,同之前的丧尸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

无论是智商和力量,都强大了数倍。

已经体力透支很多的秦漠,真的能够一次面对两个吗?

时卿的担忧只是一刹那的事,下一秒,秦漠就动了。

他毫无畏惧的向前,已极快的速度拉短与前方怪物的距离,在几乎要直面撞上的瞬间,他又猛然起跳,竟是利用了刚才的冲力和脚下的一个破旧烘干机的前沿为踏板,跃起的高度简直像是腾空飞起。

借着这股力道,他坚硬厚实的皮靴踢在了前方怪物的脑门,正正对着那双赤色的眼睛,那一刹那,时卿似乎听到了有什么东西碎掉的声音……

这一击,竟然透过眼球,直接踢碎了头骨!

进攻并没有结束,秦漠借着前方怪物的脑门为支点,在空中旋转身体,抬手瞄准后方的怪物,几乎不到半米的距离,沙漠之鹰上膛,子弹出枪,带着烈烈风声,极为精准的射入了怪物的脑门。

而后,砰的一声,传来了巨大的爆炸声,这枚子弹,竟然是一颗爆裂弹。

时卿倒吸一口冷气,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不过短短几秒钟,两个恐怖的怪物竟然都没了脑袋!

第3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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