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一个在病床上,一个在陪护椅上,竟然就这么坐了一下午。直到窗外的墨色泼下来,陶源才捏了捏后颈抬起头,活动了一下肩颈部的肌肉,一回头发现宋飞澜两只眼睛还盯着电脑屏幕,手指在上面戳来戳去,一副入了迷的样子。
陶源抬手看了一眼表,已经下午七点钟了。他放下文件,把东西放回公文包里,才开口:“宋总,很晚了,我们出去吃饭吧?”
宋飞澜晃了晃脑袋,软软的头发随着他的动作跳了两下,他连头也没抬,说:“叫外卖吧,我吃什么都行。”
陶源看着他,犹豫了两秒,想了想还是提醒:“你已经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了,还是下床活动一下吧。”陶源有些后悔把平板电脑给了宋飞澜,他低估了宋总失忆的真实性和电子游戏对少年人的吸引力。
宋飞澜打完了一个回合,抬起头,仰着脖子让脑袋靠到身后的枕头上休息,一边笑着说:“这东西真好玩儿。”
“我们去吃饭吧?”陶源又重复了一遍。
宋飞澜这才听清,哦了两声跳下床,一边问去哪儿吃一边满屋子找自己的衣服。陶源递了一件厚外套给他,说:“就在医院楼下的食堂吃吧?”
宋总为人只有情感方面比较混乱,饮食起居上倒是不怎么挑剔,很好伺候。他裹上黑色的羽绒服外套,换上外出的鞋子,满身随性地拄着柺跟着陶源出了门。
宋飞澜从小习惯在宋东来的属下们身边混迹,爹不亲娘不爱,名不正言不顺勉强算是宋家的大少爷,但宋飞澜一向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他没什么大志向,好吃好喝赖活着一辈子也就算了。那些下属们因为他性格软和又惯会撒娇卖乖,一个个都还挺喜欢他。
陶源带着他走到医院的食堂,正是饭点儿,里面人声鼎沸瞬间有热气扑上来。宋飞澜笑着说:“真热闹。”
陶源找了一张干净的桌子叫他坐下,自己去排队打饭。宋飞澜披着宽大的羽绒服乖巧地点了点头,一双眼睛漫无目的地打量着来往的人群。
陶源端着餐盘回来的时候,宋飞澜正盯着着食堂门口的一只泰迪犬,那狗一脑袋咖啡色的小卷毛正搂着女主人的小腿前后蹭,陶源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莫名觉得这泰迪跟眼前的宋总有点像。
宋飞澜见他回来,便转过脸没再看,脸上露出一个不知是尴尬还是羞涩的笑。陶源不是多事的人,宋飞澜只是他的老板,私生活再怎么混乱都与他无关,也从不会表现出什么,当了半年眼观鼻鼻观口的木头人。他取了消过毒的餐具递给宋飞澜,问:“还有其他想吃的吗?”
宋飞澜打量了铁皮餐桌上摆着的餐盘,摇了摇头,说:“没有了,这些就挺好。”
两人一个穿着西装,一个裹着羽绒服,坐在医院食堂的大厅里。宋飞澜喝了口粥,犹豫了一会儿问:“陶大哥,你跟我爸说我失忆的事儿了吗?”
“还没有,只说了你醒过来的事。”陶源见他这么问,也想到此事自己办得不周到,便拿出手机,补充道:“我现在跟他说。”
宋飞澜不在意地笑笑,说:“不用了,我的意思是说,要是他不知道,你就别跟他说了,你就算现在打电话,那边多半也是秘书接。”他好像很快适应了现在这种生活,还宽慰陶源:“他又不是医生,知道不知道也就那么回事儿,最多就是给医院的账户上多存点儿钱,没什么用,还得把我拘回宋家,我可不想再回去了。”
陶源原本在宋氏的总公司任职,宋老爷子见他青年才俊,便让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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