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昂纳多一边吃,一边吐着舌头,半晌,他默然看了埃伯特一眼:“埃伯特,为什么我辣得那么难受,你却一点事情也没有,你是怪物吗?”
“那是因为你太没用了。”作为一个标准的中国胃,埃伯特表示他不惧任何挑战。
莱昂纳多撇撇嘴,不理会他的得瑟,不得不说,火锅确实很合他的胃口。洛杉矶和纽约虽然有很多中国餐馆,也有火锅店,但莱昂纳多却很少进去,因为他那些一起吃喝玩乐的朋友们都不是太习惯中餐馆的味道,对那些餐馆的评价都不是太高,除此之外,他总觉得美国的那些火锅店味道都不是特别正宗——当然,在来成都之前,他是不知道正宗两个字的,但有些味道注定了只要品尝过一次就很难忘记。
北美的媒体和所谓的美食家总爱抨击中国料理多油烟不健康,可是在莱昂纳多看来,再没有什么会比美国街头随处可见的肯德基麦当劳更不健康的东西了。
几个小时之内,莱昂纳多的状态都是这样的:
“这是什么,羊血,我的上帝啊,这玩意儿竟然能吃?”
“真好吃,我想再来一块。”
“土豆片竟然可以直接削成片而不是剁成泥?我来尝一尝。”
“鸭肠?!!!中国人的尺度已经超出了我的意料,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是中国人不敢吃的?”
“唔,脆脆的,味道真的很不错。”
埃伯特的表情也从无奈转为恨不得低下头向所有人否认他认识这个大惊小怪的家伙。可莱昂纳多却不会放过他:“埃伯特,你不觉得它们都很好吃吗,为什么只有我一直在说……”
埃伯特嘴角抽了抽。
亲爱的里奥,难道你真的没有发现整家店里的客人都在不停地朝我们两个看吗?
埃伯特决定把这个闹哄哄的家伙抛到脑后,低着头一门心思对付锅里的食物。所幸,莱昂纳多也渐渐掌握了经验,他发现,只要放在火锅里烫一烫的所有东西都很好吃,虽然又麻又辣的感觉让他觉得自己向一只脑子冒烟的大白鹅,可他还是一手擦着鼻涕,一手坚定地伸向了锅底。
对了,他俩其实都使用的筷子。
在美国,埃伯特当然和普通人一样使用刀叉,可是刚刚在中国吃了第一顿,他就毫不犹豫地自己拿了一双筷子,并且给莱昂纳多拿了一双。
莱昂纳多震惊于埃伯特竟然会使用这么高级的工具,但在这种事情上,他一向不乐意承认自己不如埃伯特厉害,磕磕绊绊地,没几天他竟然也掌握了使用筷子的诀窍。就像这次吃火锅,莱昂纳多夹菜的速度和姿势一板一眼无比标准,完全看不出来是才来中国几天的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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