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这里生活。养几匹马,几只牧羊犬,再养上一群羊。住在随时可以移走的帐篷里,哪里有鲜美的草,就往哪里走。
只是,祺玉,你会喜欢这里吗?你喜欢排场,喜欢华美的衣服,而那些在这里都不便。不过这里有上好的皮毛,我买了一件雪白的一丝杂毛都没有雪狐狸皮披风给你。想象着你什么都不穿,只裹在这披风里的样子,让我有些热血沸腾。
离开你太久了。我心里想你想得厉害,身体也想你想得厉害。就快回去了。你想我吗?
真想看看你见到我时的表情。”
我看着看着,心里软软暖暖的,脸也有些发烧。却又难过的不得了。忍不住狠狠的扇了自己两耳光。我都干了什么啊。他对我那么好,一路走一路在给我写信,买礼物。他一直想着我。而我,我都干了什么……
那天他回来的时候,我还在花楼里喝酒。得到下人的传讯,急忙赶回家里,他那时对我说了些很难听的话。
我终于明白他那时候的心情了。
我真个狼心狗肺的东西。
我一直怕被背叛,怕被伤害,所以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因为他的内敛,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在两个人中感情付出比较多的那个人。原来我才是我一直瞧不起的那种人。
我再也不会疑他了。永远不会了。
悄悄地把信和每样东西放回原处。他写给我的信,还有买给我的礼物,我全部都喜欢。可是这些大概会让他想起我给他带来的伤害。那么就让这些东西继续封存下去吧。
也许有一天,季玉释怀了,会把这些拿给我看。
我不急。有这么好的人在身边守护我。还有什么等不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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