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呯!”
b03 竹马竹马
我……死了吗?
丁冉觉得身体一点点变轻,来自身下地面的承载也渐渐消失了,就这样悬浮于虚空之中。眼睛、嘴巴、耳朵、手脚,都好似根本不存在一般,可他却莫名地听得到也看得到。
他看到雷霆残忍地杀死了姐夫和姐姐,又杀了那些无辜的手下。最后那条众人口中的疯狗,终于做出了他一生中最疯狂、最出人意料的事——举枪顶住自己的太阳穴,毫不迟疑扣动了扳机。
“你死了,我没办法继续活着。”这是雷霆一生之中,最平淡也最真挚、最决绝却最惨烈的情话。
其实丁冉早知道自己在雷霆心中的地位,他只是不知道,该用怎样的态度面对雷霆独断而任性的爱,他不知道当一个男人爱上另一个男人,那条人世和天理都不容的路……该怎么走下去。
如果从前,也像雷霆爱自己一样大胆地去爱他,不抗拒每一个拥抱,不吝啬每一句情话,不逃避每一次携手人前的机会,一切,会有所不同吗?雷霆还会变成如今这个暴虐成性、不择手段、杀人不眨眼的狂徒吗?还会将生命视如草芥般肆意践踏吗?
枪声响起,全世界黯淡下来,越来越暗,终于,归于一片漆黑的死寂。
好久,好久,仿佛过了一百年,在这漫无边际的黑暗之中,出现了一道光束,光影之下,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遥遥挥舞着手臂。他头发带着天然的卷曲,显得淘气而倔强,黝黑的小脸儿被汗迹和污渍掩盖住了原本的五官,衣服也皱巴成一团,只有笑容,无比的纯真灿烂。他嗓门嘹亮地呼喊着:“瘦皮猴,来玩儿啊!瘦皮猴,来玩儿啊!瘦皮猴……”即便得不到回应,也依旧锲而不舍地叫着。
这样的声音,这样的笑容,这样的称呼,已经消失多少年了?
“卷……卷毛狗……”丁冉情不自禁地动了下鞋尖,却没勇气迈出去。这时,一个瘦小的身影从他身体中脱离而出,向着小小雷霆的方向,热情奔去。那是六岁的自己,是对全世界充满了恐惧与排斥、却唯独不害怕雷霆的小小丁冉。
二十年的一幕一幕,如倾注而下的陨石,一颗颗夹带着熊熊烈焰,击打着丁冉苦苦封闭起的记忆之城。
八九岁时的雷霆,是整条街排挤和唾弃的对象。他是个孤儿,养在同生会的善堂里,吃百家饭,穿百家衣,每日顶着一头神气的小卷毛,惹是生非、打架斗殴,自得其乐着。那时他尚未生出宽厚的肩背、强壮的拳头,却有着一嘴利牙,打不过别人,就冲上去死死咬住,任人如何踢打也不松口,直到对方被咬得血肉模糊,跪地求饶。很快,他成了东三条大道上臭名昭著的疯狗。
雷霆的爸爸,从前是丁爷手底下一员悍将,最辉煌的战绩,曾经一人单挑了对方帮派二十几人,且全身而退。那个男人强壮而沉默,与雷霆一样有着一头卷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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