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坚信,两个人会过的幸福,快乐。
那么话题又重新回归,这女人从我23岁便跟着我,一直到今年,我29岁,还有一个月就是30。
早在她在我身边的一年之后,我便发现了她对我的感情。当初,我正痴迷于傲晴,对她展开激烈的追逐。所以,这个叫做方欣的女人察觉到了。聪明的她选择退开,默默的站在一边观望,并守护着我。
直到后来,我因为傲晴的假死而性情大变。我抛弃了正统的商业,与黑道勾结。她终于和我进行了次深刻的交谈,她说:“董小姐,希望你能够慎重考虑是否要包下那间加工厂,是否要做那些生意。如果这只是你的一时冲动,我希望能够三思而后行。如果你已经下定决心要这么做,至少希望你可以用我的名义来包下那间加工厂。”
呵呵,多么感人至深的话?在这个社会,就是这样。谁强出头,就是冤大头!警察办理黑道,从来不是看幕后的真相,只会揪着眼前的事实。也就是说,如果事情败露,那厂子是上写的是谁的名字,谁就要倒霉。
当初的我,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心智。当下就让方欣以她自己的名义包下了那间废弃的工厂,做起了军火生意。直到现在,我还清楚的记得,当她听到我同意她的建议时,眼里闪过的一丝失望和满足。
失望和满足?为什么可以同时出现?我没有勇气去问她。当年的她,只是一个24岁,刚刚在这里工作了三年的大学毕业生。我难以想象她是以什么想法,或者说,是以什么勇气来做出这样的决定。
如果我当初能够仔细想一想,也许就能够知道,这完全是因为她对我的爱。
她总是一丝不苟的做好每一件事,衣服也总是穿得那么保守,那么有棱有角。白色的衬衫扣子,永远会系到最上面的一颗扣子,灰色,黑色,常年不变的颜色,任谁都能够猜到她是个固执的人。
如果,一个男人要选女朋友,她绝对是最没有情调的对象。而要选妻子的话,除了方欣以外,我还真找不到周围能够超越她的好的女人。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她拥有让所有男人折服的能力,也拥有让女人钦佩的性格。
如若这个女人掉进les的圈子里,那一定是个绝世好攻的人选。毕竟,女人比男人需要安全感,而这个女人,方欣。她不管是名字,还是所有的一切,甚至连身上所散发的气息,都带着强烈而浓厚的安全感。
不过,有些时候,我真他妈讨厌她的理智!
就比如现在,我吃着她做的早餐,而她就那样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的看着我。明明爱我爱得要死,却还装作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我猛然间扭过头,对上她那双漆黑的双眸。从其中,我看到了我自己的身影,还有那里面潜藏的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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