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越亦晚来过纽约了许多次,看秀也好寻求合作也好,对几个城区的都很熟。
他这次带花慕之过来,其实也是为了陪他体验这里的流行文化,也可以顺便采一下风。
——慕之下一本的内容是关于时尚和明星,谈到这两个词,没有比这里更合适的城市了。
越亦晚还没有睡醒,靠在他的肩旁打了个哈欠道:“你想先去哪儿逛逛?百老汇?”
花慕之转了一圈笔,侧头看他:“暂时没有想好。”
“但是,”他停顿了一下道:“我帮你找到了一个人。”
“哎?”
“DobbiWelson,”花慕之念出了这个名字:“他愿意今天下午与你聊十五分钟。”
越亦晚只感觉自己像是突然被扔出机舱了一般,拽着花慕之的袖子结结巴巴道:“Welson你说的是我想的那个Welson吗?!真的是那个Wel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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