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还有一些达蒙手中的一些资产信息,颇为零碎,很明显,达蒙并不是个喜欢打理产业的,大概,对于吸血鬼而言,手头的钱想要来太容易,生命太悠久,及时行乐什么的才是王道。
对于吸血鬼什么的,安迪倒是并不怵,只是,就算安迪的一身武功修为带了上辈子十分之一的功力来到这个世界,可好歹他还是在人类的范畴,要给达蒙做好管家的话,只是作为人类而存在的他,是不是还有些不太够格?
这种因为双方力量悬殊而导致的差距什么的,真是太讨厌了!
还是说他得做好被转变成吸血鬼的准备?
算了,现在最重要的还是怎么接近达蒙!不过,刚刚那一眼,安迪就看出对方的心情并不好,眸底有若隐若现的红光闪动,达蒙这个时候出现在人口密集的夜店,不会是想着在这个场合好好“猎艳”一把吧?
“你就是琳达口中的帅哥?看着太嫩了点儿,能够满足你们的要求吗?”达蒙说话颇为的肆无忌惮,眼神更是跟X光线似的将安迪从头扫到尾,让安迪有种自己没穿衣服,被活生生地扒光的错觉。
而周围人因为达蒙一句话而起哄一般笑出声来,安迪既然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少爷,又怎么能够一照面就被达蒙给看轻了。
看来,得拿出些本事来!
要不然别说执事了,怕是连给达蒙做食物的资格都不够的!
☆、第4章 02
第五十四章
“我有没有本事,比划过才知道。”安迪琢磨着自己的语气不能够太过挑衅,要不然等引起了达蒙的注意力,反倒是惹火了达蒙,那以后想要给达蒙做执事,难度不是又得提升了?所以,这中间的尺度还真得得仔细拿捏,不能太过又不能够火力太小,对方直接连搭理你的兴趣都没有了。
“呵,你想要比什么?”达蒙的心情不好,想找点儿事情做做,本来在这儿呆着,漂亮的女人,招招手就围了过来,还有些没意思,现在冒出个拎不清的傻小子,金发蓝眸,长得倒不错,甚至闻着血液味道似乎也很甜美,不过,对方身上还残留着许多其他人的气息,明显也是个玩惯了的,达蒙左右不耐烦,倒是不介意找点儿乐子。
安迪脑袋瓜子一转悠,倒是想到了一个好的比试项目:“你新来的,还不知道我可是这家夜店的TOP,我们上去表演一回,看谁的支持者多,输了的人得答应给对方做保姆,洗衣服、烧饭、铺被子、整理房间,只要是对方吩咐的,都得做到。怎么样,敢吗?”
安迪自己清楚自己,原主的确是个极爱表现自己的,在这家夜店的知名度的确不错,很多客人还真就是冲着原主的这张脸来的。安迪都想好了,这场比试,不管是赢还是输,赌注的内容都是对自己有利的。
输了的话,他可以顺理成章地暂时成为达蒙的执事,好接近对方,至于怎么将短期执事发展成为长期职业,自然是达成目标后再做讨论。而赢了的话,安迪以自己数据库中了解到的有关这位痴情吸血鬼的资料看,对方的心性可不会乖乖地答应给他干活,说不定会变相地动用武力直接调转个方案,让安迪给他做牛做马的。这样也算是达成安迪的预期了。
达蒙看着正中央的舞台,挑了挑眉,双眸流露出危险的信号,还真是第一次碰到有人敢这么提议的,想让他给人当保姆,还真是异想天开!
“我有什么不敢的。既然是你提议的,你先上去表演。”达蒙的大拇指和食指摩挲着下巴,至于到时候自己要不要上去,难道还有人能够勉强他?
安迪早在提出比试方案的时候就已经想过原主曾经在舞台上表演过的秀,这一想,才发现对方竟然连脱衣舞什么的竟然也做过,不过安迪可没有兴趣在众目睽睽之下表演什么脱衣舞,钢管舞什么也都免谈。这么一想,原主的舞蹈表现,似乎都是狂野火辣的风格,安迪有想过要不要表演一段赏心悦目的剑舞,可舞厅这样的环境,剑舞什么的,根本连个意境都没有了。
最后决定上一段爵士舞,原主的确很有人气,一站到台上,台下就有人开始欢呼。安迪虽然有些微的窘迫,可他的性格有个好处就是一旦下定了决心做某一件事情,就跟系统一开始设定好了运行程序一样,只要按下开启键,安迪就会全身心地投入到这项活动中。安迪本身就是习武的,肢体的协调能力棒棒哒,再加上原主的记忆和经验,绚烂的动作和技能,还有站在舞台上无声无息张扬开来的气场,就好像是天生适合站在聚光灯下的人物,让人的目光不由得追逐而去。
达蒙不知道什么时候松开了搭在左右两边美人身上的手,目光带着兴味地看着舞台上跟个发光体一样的安迪。刚刚本以为只是个随便的呆板帅哥,现在看起来,倒跟个举手投足都带着无限诱惑的发光体。
达蒙倒是被对方的这一支舞挑起了兴致,他甚至想着刚才这个小男孩提出的赌约,如果赢了对方,就可以对对方为所欲为,让这个金发小子给自己洗衣做饭,高兴的时候,让他跳个舞什么的,似乎也挺有意思的。
达蒙本就是个随性而为的,等到安迪下了舞台,他一只手搭在安迪的肩膀上,脸盆靠得极近,近到可以感受到安迪因为运动而微微加快的呼吸:“小子,等着我的关照吧!我会把你调教成为一个好孩子的。一个听话的保姆,啊恩?”
达蒙周身的气场和风流,一上台,就引起了无数人的尖叫,血族的魅力和美貌值,本就不容人小觑,站在台下看着慢条斯理地理了理自己的衣袖的达蒙,听着耳边的尖叫声,安迪有种对方还未行动,自己就已经先输了一筹的错觉。
安迪一直对自己的定位都是严谨、温柔、细心,将少爷妥善地照顾好。一个好的执事是个精英,却不会像舞台上的达蒙一样,只是一个眼神就让人忍不住迷醉。
就在安迪以为达蒙就只是靠卖美色就能够赢了比赛的时候,对方却拿了个话筒,开口款款深情地唱了一首情歌。达蒙的音色本就很美,唱起歌来,就更加地动听了。别说店里的女客人了,安迪分明注意到就连一些男士也露出了被吸引的神态。
夜店的老板大半夜的也不知道是从哪儿弄来的玫瑰花,人手一朵的分派了下去,然后让客人将玫瑰花投放到安迪和达蒙身前的篮子中,最后出来的结果,达蒙比安迪多了七朵玫瑰。
达蒙看着神色有些蔫蔫的安迪,原本有些抑郁的心情倒是突然开怀了不少,一只手勾起安迪的下巴,笑着靠近安迪,满意地看到对方漂亮的蓝眸中满满地全是自己的倒影。
“我的小保姆,接下来你可要乖乖地听主人的话。忘了自我介绍了,我叫达蒙。不过作为一个仆人,你还是直接喊我主人比较好,你觉得呢,小安迪?”
事实上,达蒙现在也不过是看逗弄安迪有几分意思,并没有要将安迪变成自己的仆人照顾自己的意思。至于自己是个吸血鬼,却放着个人类在身边,会不会有问题。呵呵,如果真有问题,那么,之前他肚子饿,喝了不少美人的血的时候,可不见得出了什么事情。
吸血鬼本来就有能力可以用自己的能力控制人类,一些不想让对方知道的,记得的记忆,还是消失的比较好。而现在,达蒙只不过是突然对主仆PLAY什么的,多了几分兴致。既然欺负安迪,能够让他觉得开心,那就留着这个小家伙到他失去了这项功能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