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算不得背叛狼王,也无需同生共死。”孟士准铁了心了,大声道,“何况异族之人装神弄鬼陛下本就不该相信,何苦将当日权宜之言挂在心上?”
权宜之言?他以为我握着先知权杖所说的都是权宜之言吗?
我心中又是燥怒又是失望,不愿再与他争辩,淡淡道:“此事再议,你先退下吧。”
说罢我连披风都未披,转身向门边走去。
孟士准却突然膝行过来,跪在我脚边磕头道:“陛下,如此良机千载难逢,若您因一时心软错失,只怕我朝边患再难根除啊!”
我一味不理,径自向外走,孟士准发了疯似的抱住我的小腿。古往今来,文臣实在没办法了,就会“撼腿而求”,传出去竟成美谈。可谁体谅过被抱住不让走的皇帝的心情?
我只觉荒谬已极,回身怒道:“孟卿,此事不必再提,朕绝不会对草原用兵,更不会软禁哈丹,主动挑起事端。两族相交从未成功是因为从没有人试过,朕打定主意要做这第一人,来日即便证明朕是错的,一切后果朕也能承担。你若再提……花洲行刺一事,莫怪朕追查到底!”
孟士准浑身一颤,仿佛蛇被打了七寸一般,颓然放开了手。
我回到寝宫时已经快到饭点了,宫人们说狼王一上午没出来,在里头不知道干什么。他少有这么静的时候,平日里老觉得皇宫虽大却很憋闷,闲着没事就去校场或者魏铎戚长缨家里找人活动筋骨。我也猜不出他在里头干什么,在门口叫宫人给我解了外袍,掀开厚重的门帘,跨了进去。
屋里供着地龙,暖和极了。我探头一看,哈丹长身立于桌案前,手中执笔,竟在写字。我抿着唇忍住笑,轻手轻脚走过去,猛地一下从后面搂住他的腰,叫道:“吓你一跳!”
哈丹放下笔,轻轻抓着我两只手,把我带进怀里,笑道:“哎呀,被你吓了一跳。”
他耳目这么灵,在草原上隔着老远都能听到远处是否有野兽的脚步声,我就算飞着过去,又能瞒住他?他配合着我闹,我心里头一下子熨帖极了,只觉得不管在外头生了多大的气发了多大的火,若能回来见着这么个人,他肯做小伏低哄着我乐一乐,我还有什么不满足呢?
我伸出食指,对他勾了勾,他低下头,我在他唇边一吻。
“阿哥,好端端的怎么想起练字了?”我问。
然后低头去看,就一眼,我的头“嗡”的一下。
呀,没眼看,这破字,跟拿鸡爪子划拉的似的。
哈丹也知道自己字丑,不好意思地团成一团,往旁边一丢,轻咳道:“闲着没事做,也不能老当文盲,我就寻思认两个字。”
有向学之心是好的,可没人在旁边教,他闷着头练,这能学出个什么?何况……我瞅瞅他摆在旁边的那本书——那是本食谱,我闲着没事放手边当闲书看的,里头如何做菜教的好,字写得着实一般——道:“我来教你吧?”
我铺开一张宣纸,从笔架上选了支湖州狼毫笔,问哈丹:“你想学什么字?”
他问:“我的名字如何?”
我便在纸上工工整整写出“哈丹”二字。哈丹定睛瞧了半天,从我手中取了狼毫笔,在旁一笔一画地模仿出来,刚写完最后一笔,他伸着胳膊把我拨到一边道:“这张写得丑,你别看,我再写一遍。”
我就在旁边呢,早看见了,确实挺丑,由着他再写一遍。
又写一遍,比刚才强点,还是丑,我说:“握笔的时候手腕动,胳膊别抖,这可不是拿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