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日,正是每月逢五赶集的日子,云襄镇上人来人往,明显比平日要来得热闹许多。
今日酒楼的生意也格外的好,陆淮有经验,天刚蒙蒙亮就进了山,早早打好猎物回来,和夏如嫣一起搭驴车去了镇上,到酒楼还没说有哪些猎物,采买就一口包了下来。
他往日都是独来独往,头一回身边跟着人,采买好奇地往夏如嫣看了一眼,眼中顿时流露出惊艳之色,他在云襄镇土生土长,还从未见过这样貌美的姑娘,一时间不由愣住了。
陆淮察觉他的目光,眉头不着痕迹地蹙了蹙,往侧一步挡住夏如嫣,采买才回过神,尴尬地笑了笑,将银子数给陆淮,口中道:
“陆兄弟什么时候成亲的?我都不知道。”
听见成亲二字,陆淮的神色才松了些,答道:“还要过一月有余,到时请老哥吃喜糖。”
原来是未过门的媳妇,采买心中感叹了一句这猎户还怪有福气的,又一看陆淮这人才,真心实意地赞道:
“这可真是郎才女貌,般配极了,我就!等着兄弟的喜糖了。”
听见他的夸奖,陆淮也不由弯了弯唇角,道了声谢便带着夏如嫣离开了,两人沿着街道往另一头走,一辆缓缓行驶的马车与他们擦身而过,半掩车窗的帘布忽然掀起来,一张斯文俊秀的脸出现在窗内。
这是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他望着陆淮和夏如嫣的背影,像是在想着什么,那边酒楼采买一见马车就立刻跑过来,恭恭敬敬地向他问好。
“东家,您来了。”
青年没理他,过了好一阵才将头转过来,对采买道:“方才那两人是来酒楼做什么的?”
“回东家,那个小兄弟是猎户,时常送山里的野物过来,今日也是送野物来的。”
青年手中的扇子敲了两下窗框:“和他一起的姑娘呢?”
采买道:“是他未过门的媳妇。”
青年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少顷,推开车门下来,往酒楼里去了。
这边陆淮二人走在大街上,夏如嫣正认真数掌心的碎银,陆淮拿到银子立刻就给她了,她数了两遍没错,又将碎银递还给他:
“我没荷包,你先收着吧。”
陆淮极其自然地从怀里取出一个荷包,将碎银放了进去,夏如嫣的目光落在他手里的荷包上,眼睛立刻就瞪大了。
“这个荷包怎么会在你这儿?”
她惊讶极了,这个荷包她再熟悉不过,浅青色的布料,灰色的狼,是她亲手一针一线缝制的,她从陆家离开那日将这荷包丢在地上,还狠狠踩了两脚,后来她就把这事给忘了,却没想到一转眼,这荷包竟出现在陆淮手里。
见她发现这个荷包,陆淮解释道:“我那日回家,在地上发现了这个荷包,就洗干净收了起来,今日才拿出来用。”
夏如嫣看见这个荷包就想起自己满心期待缝制的情形,又想起陆淮从前气死人的榆木脑袋,不由瞪他一眼:
“谁说这是给你的?”
陆淮捏紧荷包,抿了抿唇:“我捡到的,就是我的了。”
“你——”
夏如嫣睁大眼,这还是她第一次在陆淮口中听见这么无赖的话,下一刻手就被温热干燥的大掌握住,男人的目光深邃柔和,用近似耳语的声音对她说:
“嫣娘,我很喜欢这个荷包,谢谢你。”
夏如嫣的耳朵就禁不住有些发红,她别过头,小小哼了一声,别扭地说:
“算了,反正是我丢掉不要的,你喜欢就拿去吧。”
陆淮眼里闪过一抹笑意,将那个荷包小心收好,再牵着少女的手往前走:“集市在那边,去看看有没有你喜欢的。”
两人很快就来到镇子西面的集市,一过去夏如嫣就忍不住感叹了一声:“好多人!”
她在村子里可从来没见过这样热闹的场景,街道两旁摆满了临时的小摊,卖什么的都有,看得她眼花缭乱,要不是陆淮牵着,恐怕就不知不觉和他走散了。
夏如嫣本就是头一回来镇上,又撞上赶集,对什么都感兴趣,半个集市逛下来,陆淮的背篓里已经装了不少东西,只要是她表现出喜欢的,他就买下来,今日卖野物挣的几两银子花去大半,陆淮却一点儿也不心疼。
他挣的钱就是要给嫣娘花的,只要她开心就好。
大约是新奇的东西太多,逛完集市夏如嫣竟也不觉得累,早忘了自己昨日还走不得路的情形,她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看起来并不想马上回去,陆淮目光往四周扫了扫,忽然想起什么,牵着她往一间铺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