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知道这样的情况是很怪异的,妈妈知道这事情后也曾告诫他说,他们是情侣,将来是夫妻,是相伴到老的人,理应最亲密,不分你我。
爸爸,大哥和二哥也说这样不对,可是林夕却没有想要改变。
他是林家最小的儿子,因为早产天生体弱,所以打小就被全家人当菩萨似的供着,他说一没人敢说二,要太阳不会被给月亮。
等出了家庭,开始上学时,又因为长相精致漂亮,家世显赫成为了同学们争相追捧的对象。真心,花言巧语,珍贵礼物像流水似的滑过眼前,他们都上赶着哄着这瓣山尖的雪花,可林夕从未停留过。
直到钟从舟的出现。
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人,但是大概人和人之间真的有磁场,林夕想,如果他是正极的话,钟从舟就是负极。
自第一次见面,他们的目光就从未从彼此身上移开过。
林夕喜欢钟从舟额头的伤疤,喜欢他强健的身体,喜欢他衣冠齐整的站在高台演讲,也喜欢他凶狠的把敌人踩在脚下。
更喜欢他热烈的追逐。
林夕享受征服野兽的感觉,也享受被征服。
但是被征服不代表失去自我。
他将永远攥紧那份独有的尊重和顺从,这是他们恋爱,乃至结婚的基石。
如果有一天这两样任何一个消失了,那他们的爱情也将不复存在。
很怪,但林夕生来如此,爱人也明确表示过认同,所以他就不觉得自己需要改变。
所以此刻即使心中已经知道了钟从舟的欺骗,他仍旧停留在钟从舟书房门口,犹豫着该不该不经询问就进去为他关上可能会漏雨的窗户。
在某一方面来讲,林夕真的是个认死理的人。
“算了,等洗漱好再打电话问问吧。”他叹口气,神情冷淡的卷起湿淋淋的衣角准备离开了。
然而坏事大底就是喜欢扎堆出现,林夕着想法刚落下,书房中就忽然传来不小的桌椅翻倒声。
‘咣当’。
进贼了?林夕下意识的拿出手机想报警,可不知道为什么,鬼使神差的,他的手竟然比大脑快了一步。
在这短短的半秒钟内,他屏着气息一把拉开了那扇木门。
掺着雨水的冷风吹到脸上的那一刻,闪电从夜空劈下,仿佛一条刺眼的银蛇照亮了坐在地板上的人的表情。
随后紧紧跟着的就是巨大的轰隆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