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煊不想住好的地方么?住在南区,就可以申请上学了,慕之你年纪也合适,正应该去上学的。
我想住好的地方,也想吃好吃的东西,但是我不想哥哥太辛苦。宣煊摇摇头,现在有吃有喝,天天和哥哥在一起就已经很幸福了。
吴伯,这上学的事情我们兄弟这两年吃饱饭都艰难,没注意过这方面的事情。
那我就给你讲讲。伯曼岛有四个区你是知道的,其中三个区都是有书院的,南区的最次弟子也最多,西区的层次要高一些,最好的就是东区的书院。吴伯给宣慕之讲述着,只有户籍入了南区你们才有资格上学,因为那代表着能交得起学费。能在南区毕业,或者天赋好能被西区或者东区的书院看重,那就真的是出人头地了。哪怕是上不去,南区书院毕业的人也是能轻而易举养活自己的。
原来如此。是只要有钱就能在南区买房子,就能上学么?宣慕之嘴上说着,心里却在琢磨着,这该不会是异界版的学区房吧?
需要有推荐人,不过这你不用担心,我认识几个人,到时候可以推荐你去。
吴伯您您不应该是住在北区的人吧?宣慕之忽然有了这个大胆的推测。
他去吴伯家里一次,虽然四面也是篱笆墙,但是打理的十分整齐,院子里各种的工具和做好的木制品、竹制品。
虽然看表面似乎比他们兄弟也富裕不了多少,但是宣慕之总有种对方不缺钱的感觉。
主要是吴伯做那些物件的时候,总觉得是爱好可能性大,而不是迫于生计,否则他怎么从来不见他把那些东西拿出去卖。对方的生活状态在宣慕之看来,倒是和地球上那些已经退了休的老爷子们一般,吃喝不愁,每天浇花下棋,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
小家伙,我的事情你就不要打听了,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吴伯吃完饭将碗筷一推,走了,谷砻就差最后一步了,今天必须要弄完配件明天组装在一起,然后我就可以做下一个了。
好。宣慕之扒拉完碗里最后一口饭,宣煊慢慢吃,菜能吃就都吃了,晚上我在做新的。
哥哥去忙吧,我来洗碗。宣煊点头。
一下午的时间,宣慕之和吴伯合力之下将谷砻配件都做好,不过一会儿外面还要用一种有韧性的泥制作一些支撑的部位,等待彻底干透就能使用了。
做好的谷砻半人多高,这种高度是推动起来是最省力的,宣慕之试着推了两圈,很轻松省力,和那笨重的石碾比起来,这种才是适合他这个年纪和体格用的工具。确定没问题,宣慕之开始往上细细地涂上泥层。
好了,明天干透了就能使用了。你东家那稞稻也快收割了吧?
就在这几天了。宣慕之轻呼一口气。割稻子他其实也不在行,从来没干过,很容易露出破绽。而且现在他手里也有钱了,有了更轻松的赚钱方式,更不想去干重体力活儿。
与其耽误几天送菜的工作去割稞稻,还不如多研究研究点心花样多赚点钱,然后搬到南区去。
他倒是不是想自己上学,而是觉得应该让宣煊上学。他这个年纪上学是最合适了,不管在什么地方,宣慕之都相信知识能改变命运,指望着地里刨食什么时候才能吃饱穿暖。
花几个金币去南区买房子,在今天之前,宣慕之都是不敢想象的,他别说几个金币,连几个银币都没有,满打满算手里就那点钱。
然而今天希家给他的这个金币,让他有了自信,也有了更高的目标。
看宣慕之在谷砻旁边发呆,吴伯也不打搅他,坐在旁边快速地编织着竹笼。
现在日头都偏西了,他回去也是要准备做饭了,还不如在这里蹭上一顿,反正宣家这小子手艺是真不错。
吴伯认真的考虑着自己要不要入伙,正如宣慕之猜测的那样,他其实不差钱,他躲在这个小山村无非是想要清静清净。如果可以入伙的话,他可以交饭钱,甚至他负责每天的米面蔬菜钱都可以,这对他来说,不过是小钱而已。
哥,晚上吃什么呀?
你想吃什么呀?宣慕之从沉思中清醒过来,低头捏了捏弟弟的小鼻子。你说想吃什么,哥哥给你做。
吃什么都行么?
是啊,只要是咱们家有的,吃什么都行。
我,我还想吃中午的六月柿。宣煊小小声地说道。
宣慕之中午在集市上买了两个大大的六月柿,虽然说西红柿在这里叫做六月柿是按照水果的价格出售的,比蔬菜要贵,但是因为本身甜味不如其他水果,在水果里倒是相对便宜一些的。
中午一个六月柿用来炒菜,另一个切了一半,切成薄片撒上了一些白霜,做了一道糖拌六月柿。
宣慕之和吴伯一人吃了两片,剩下的都给宣煊吃了,但是不过小半个六月柿,他虽然当时解了馋,却还没吃够。而且不光糖拌六月柿好吃,那盘六月柿炒鸡蛋也同样受欢迎。中午的饭菜鱼虾都有剩余,六月柿做的两道菜吃的连汤都没剩下。
可以,还有半个呢,哥哥给你做个好吃的。宣慕之想起家里还有点黑面。这种黑面是黑麦磨得粉,口感有些粗糙,但是放在地球上绝对是健康营养的好粮食。在这里这种黑麦叫做雀麦,宣慕之询问过吴伯,吴伯说这种麦子是杂麦,鸟雀们偷吃一些都没人管,所以叫做雀麦。
哥哥晚上要吃米饭么?
炒饭,好不好?宣慕之今天一起买了十来个鸡蛋。鸡蛋这东西和油盐不同,根本不能长时间放置。
好!吴伯,晚上我们吃蛋炒饭。
好,慕之啊,我在这里蹭饭啊。
看您说的,您天天来吃我都没意见。宣慕之哈哈笑起来。您来蹭饭,还帮我干活。算起来是我占大便宜了。
若是没有吴伯在,别说今天,就算再过十天他也做不成谷砻。
第14章一无所获
六月柿切丁在油锅里反复煸炒,炒到软烂出沙出汤的时候放水继续煮。水再次开锅的时候,雀面粉一点一点放水搅拌成疙瘩,放在煮好的汤里煮熟。
哥哥,这是什么啊?雀面粥么?都变成疙瘩了
变成疙瘩了也没关系,就叫疙瘩汤。宣慕之顺着宣煊的口气,直接喊出疙瘩汤的名字。
可是,真的会好吃么?
哥哥做的,肯定会好吃。宣煊嘿嘿一笑,不再捣乱,跑到外面去看吴伯编竹笼。
疙瘩汤很快就煮熟了,临出锅打个蛋放了一些入锅当蛋花,放盐出锅。宣慕之忙里偷闲探出头喊两个人准备吃饭了,同时将锅刷干净,将剩下的蛋倒入锅里,将中午剩下的米饭重新炒热。
有了疙瘩汤,自然不用鱼汤。三个人端着碗轻轻喝了一口疙瘩汤。浓稠而不至于坨成一团,颜色也是又红又黄,上面还有几片嫩嫩的葱花点缀。那是出锅后宣慕之随手撒上的,放多了他可是舍不得的。
汤头的味道是咸鲜的,但是有一个个小疙瘩在,这汤不但不显得咸,反而像是一道最适合疙瘩的菜品,一口吃下饭菜都在口中。
哥哥,果然很好吃!宣煊咽下嘴里的疙瘩汤,迫不及待地开口。
好吃吧?哥哥什么时候骗过你。宣慕之也享受地吃着,之前每天都处于饥饿中,那稀汤一般的碎稞米野菜粥根本来不及仔细品尝就已经灌下肚子了。现在能细嚼慢咽地品尝食物,宣慕之发现这里的食材味道非常好,好的让他觉得每次吃饭都像是在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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