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嘛,就是有松有紧,虽然他的梦想是每天什么事都不做过着猪的生活,但是一直过那样的日子,十年八年还好,再长也会觉得无聊,而且自己做出的决定和举动与他人无关,自己做了就不后悔,多思才是最累的。
朝纵若有所思,缓缓跟上。
驼队趁着天色刚亮便启程了,朝砚趴在驼峰上面晃晃悠悠,一会儿去揪揪人家的铃铛,一会儿不知道从哪里挖来了人家的仙人掌:“根系的确很长,这也算是特产了吧?不知道米团儿吃不吃仙人掌?”
他随意的拿着,那驼队之中的人看着他手中长约一米的仙人掌却是纷纷惊叹:“这可是佛手掌。”
“这么大的佛手掌可是价值连城的东西,我还是第一次见。”
“这东西很贵么?”朝砚摆弄着那仙人掌,掌身翠绿,好像有什么液体在其下流动一般,而那整个的形状呈五指的样子,跟佛手像不像的不知道,但是像手指就是了。
司徒啧啧了两声:“就这么一根佛手掌能买下半个回纥城,你说它贵不贵?”
其他人也皆是艳羡不已,他们行商十年也未必比得上这一根沙漠传说佛手掌的价值。
朝砚为自己一顿能吃下半个城觉得有点儿胃口太大,他将那所谓的佛手掌分成了两半,一半扔给了司徒道:“见者有份,分你一半。”
另外一份则收进了自己的储物戒指之中。
他此举朝纵连侧目一下都没有,显然非常的习以为常,而司徒接过那半个佛手掌却是一愣,如此珍贵的东西别人藏都来不及,更何况是在他说了价值之后。
即便朝砚没有任何分出来的意思,司徒也不会对他产生什么不好的念头,毕竟是人家发现的,若朝砚不取,他们可能连见一下的机会都没有,可是他如此大方,倒是让司徒另眼看待了几分。
世人皆重视身外之物,若遇宝物,每每争抢时甚至能豁出自己的性命,却不知有命拿有时候也没命享。
驼队之中皆是筑基修士,数十位筑基修士若想离开此处另寻生路,绝对比在沙漠之中来的舒适简单,可是他们生在这里,长在这里,修为很重要,但是日子更重要。
因此对于佛手掌的出现,司徒就没有想过会落在自己手上。
可是当朝砚毫不犹豫的分出一半时,司徒知道朝砚多日来的随性与适应并非装出来的,而是他同样也不在意这样的身外之物。
一个长的好看,一个性格好,结果两个人在一块儿了。
“多谢朝兄,”司徒也大大方方收下了,想要的东西到手还矫情的推辞一下,就不是他的行事作风,“出了回纥城若还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开口。”
“好嘞,”朝砚也答应了。
只是答应的时候朝纵的手臂在他的腰间收紧,声音在耳边响起:“有人来了。”
元婴期的神识绝非筑基可比,朝纵说有人来了便是真的有人来了。
“能避开么?”朝砚回头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