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纵以为中的野兽是比自己高的,最起码要四爪齐全,拥有着可以攻击的獠牙,他要十分辛苦才能够战胜。
可是当看到眼前以为的野兽时,朝纵捏紧了小拳头,看着那一窝竖着白粉色耳朵的白团子,牙齿磨的咔哧咔哧响:“这就是你说的野兽?!”
“对呀,好不容易找到的,你看这毛绒绒的爪子多凶猛,看这大板牙,一口一个胡萝卜,”朝砚拎着一个蹬着腿的小兔子,捏着人家的爪子招摇,“瞅,跟你长的多像,绝对猛兽中的猛兽,我好辛苦才找到的……叽!!!我手上这只是猛兽,脚不是……”
半夜三更,火焰一堆,树枝上架的肉随着火焰的吞吐吱吱的冒着香气,裹着一些果浆,撒上一些盐巴,真是还没有吃就让人口水流个不停。
朝砚抱着膝盖瞅着火堆上的肉,将那褪下的白色的毛翻来翻去道:“我们崽儿降伏了猛兽还给自己赚了个围脖……”
他的声音对上对面小孩儿凶狠的目光戛然而止,过了一会儿小声的嘀咕道:“兔兔也有猛兽的尊严的……”
然后朝砚因为得罪了厨子,一晚上都没有吃到兔兔。
真的把人家兔子一窝端了,朝砚第二天只能应小孩儿的要求去寻找更凶猛的野兽,昨天比较幸运的是遇到了一窝兔子,今天就没有昨天那么好的运气能遇到可食用的猛兽了。
那是一只正在吃着野猪的狼,灰黑色的毛发,粗壮的尾巴垂在地上,在察觉到身边的动静时,耳朵一动,警惕的转过了身来,兽瞳冷森森的,带着骇人的冰凉。
猛兽捕猎都有习性,那就是会凭借本能的筛选族群之中的老弱病残,这是大自然选择的过程,也因此在面对朝砚和朝纵两个人的时候,那狼的目光看向了朝纵的方向。
真是一头敢于挑战的狼,朝砚仔细的打量着那头狼,眼睛眯了起来,在那狼蓄势待发,朝纵也捏紧了小拳头准备扑上去的时候说道:“好像还真的跟阿拉斯加有点儿像。”
朝纵脚底一个打滑,却也顾不得看他,那狼已然趁着这短暂的失误扑了上来,还带着新鲜血液的嘴张开来,直接打算咬上朝纵的胳膊,却被小孩儿眼疾手快的直接掰住了嘴。
寻常的猛兽对于小孩儿这样的根本没有什么威胁,毕竟狼的牙齿再厉害,用来咬石头也只能自己牙齿嘎嘣脆。
朝砚不担心那边,他踱步到了那野猪的跟前,托着腮看着那还剩很多的野猪肉陷入了沉思,就这么只野猪,还被狼给嚯嚯了,到底是浪费还是不浪费食物,这是个问题。
第46章自作孽
枯叶飞舞,随着动作散落到空气之中的碎屑更是使空气质量直线的下降,当然,由此也反应了那边战斗的激烈程度,就朝砚的视线来看,那根本不是什么一个小孩儿跟狼在战斗,而是一只初出茅庐的小老虎崽子在跟狼打斗。
连抓带挠的,甚至扑在一起在地上打滚,不过就朝砚看到的血蓝量来讲,他家小崽儿的战斗力那是杠杠的,蓝量虽然有所下降,但是血条跟那只狼比,几乎堪称是纹丝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