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懂人情世故,不懂变通的小丫头,在这吃人不吐骨头的复杂社会,将面临太多风险。
江琪有些不理解,她父母心真大,放心让这么小的孩子独自出门打工?!
江琪第二次见到姜清欢是在方离姑姑的店里,方离的姑姑开了家私房菜馆,在申城很有名气,江琪经常过去吃饭。姜清欢穿着不合身的服务员工作服,江琪一眼就认出她来。
出于关心,她把姜清欢拦下来,问她怎么不回去读书,这么小就跑出来打工。现在的家庭条件都不错,很少有上不起学的情况存在!
姜清欢来店里打工,并没有用□□。那天去在江琪的妈妈厂里没有应聘成功后,她在附近小旅馆里住下。
她跑出来只带了几百块钱,先后找了很多地方,人家都不敢用她。因为还没满十六周岁,这查到了可是大麻烦。
后来她无意中在路上捡到一大袋肉,是从前面一辆车上掉下来的,姜清欢拎着那袋肉追赶,在一家饭店门口找到开车的阿姨,那个阿姨是方离姑姑店里的后厨负责人,对姜清欢捡到肉主动送来的行为,十分感激,这大袋肉值不少钱呢。
听说她出来找工作的,后厨的阿姨将她留下来,在后厨帮着洗洗菜什么的,那天也是巧了,有个服务员请假,姜清欢临时被叫过去帮忙,就遇上了江琪和方离。
这事被方离知道了,姜清欢的工作肯定是干不下去了。没满十六周岁,哪家也不敢录用她。
姜清欢也不想连累那个阿姨,工资都没要,收拾东西就走了。
走的匆忙把日记本落在店里的宿舍,后来日记本辗转到了江琪手里。
第三次遇到姜清欢,是在双城酒吧门口,那天她和方离约了同学去酒吧玩,姜清欢抱着一大捧花,在酒吧门口卖花。
江琪当时很生气,觉得这孩子怎么回事?还没回家去!酒吧是什么地方啊,敢在这卖花!尤其是知道这个小丫头有多实诚,不谙世事,江琪很担心她会被人哄骗走。万一遇上个醉鬼呢!
结果没等她上前关心呢,姜清欢抱着花撒腿就跑,留下她和方离,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江琪想起来日记本还没还给她,接连几天去酒吧门口,都没看到那个小姑娘身影,一直不见人影,江琪说不出的担心。
她会莫名的牵挂,会想起那双小婴儿般的眼睛。
并且小姑娘接连两次的工作,都是因为她才泡汤,肯定是没办法了才跑到酒吧门口卖花,如果出了什么意外,江琪没办法心安。
一直找不到人,江琪打开了那本厚厚的日记,想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联系方式,之后则被小姑娘的日记吸引,不由自主的翻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