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尼震惊的猛然仰头看他。
孤……孤寡老头?
所以他们是流浪孤儿和孤寡老头的凄惨组合吗?
这么想着,班尼在犹豫中还是点了头,不放心的问:“好吧……你确定只是关系发生改变?罗杰斯先生?”
“我保证。”史蒂夫肯定的说,“小罗杰斯先生。”
“……好吧,我们回家!”班尼清了清嗓子,兴奋的从长椅上一跃而下,心里突然变得有些美滋滋的。
班尼迪克·罗杰斯。这就是他以后的名字了!
他仍然是被抛弃的流浪儿,私生子,有一个花花公子的亲爹。但是那些都和他没什么关系了,从今往后,他终于要有一个能当做家的地方了。有一个——一个——
班尼飞快的抬头瞥了一眼身旁的金发男人,傍晚的夕阳映在美国队长侧着的半边肩膀上,显得他的侧脸俊秀,眉眼柔和。整个人都散发着温柔的气息。
这样的人,比斯塔克当爸爸适合太多了!
班尼把合照塞回裤子口袋里,低下头,悄悄的扬起嘴角笑了一下。
“……小罗杰斯先生?”史蒂夫突然又出声了,他的眼神往下落,瞥着男孩那一头蓬松的软软卷发,终于忍不住了。金发男人征求同意的放低了嗓音,问,
“我可以碰吗?”
史蒂夫真的肖想好久了——在游乐场那一天碰到的触感让他到现在都忘不了。
班尼耳根有些发红。他清了清嗓子,重新板起脸,骄傲的扬起下巴大声宣布:“罗杰斯先生……当然不能!”
两分钟后,一大一小还是并肩走路回家了。
“……”
史蒂夫回味着手感,身边跟着傲娇的小男孩,心满意足。
班尼真的和他很像。
这不是说性格,而是生活从小烙印在他们骨子里的一些东西。史蒂夫猜测班尼以前是生活在某个城市的贫民区里,因为班尼总不注意那些生活习惯,不爱打理自己的卫生,还对知识非常的渴求。他对别人的戒备心也过分的惊人,精神世界成熟而封闭,唯一的爱好大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