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要见到讨厌的斯塔克,可接下来能让斯塔克出钱又出力的帮他研究能力,班尼想想就感到快意。
身为家里唯一的大人,罗杰斯和斯塔克很快约定了见面时间,就定在了第二天早上,斯塔克还邀请他们到大厦吃早饭。
“吃,当然要去吃,罗杰斯先生,明天不要做早饭。”班尼果断答应,他冷冷的说,打算明天好好吃斯塔克这个狗大户一顿。
史蒂夫无奈的看看男孩,不明白这两个人的恩怨为什么还没有解开。
不过——真正难以面对明天的人其实是史蒂夫。上次他被直接解雇之后,斯塔克也没有见他。这一次史蒂夫要去,面对的就是一个知道了真相的斯塔克了,是他的好友之子。
这总让人有几分尴尬。
早上。
在斯塔克大厦的高层上,光线明亮的餐厅里。
衣冠楚楚的小胡子男人在第一眼见到金发男人的时候,气氛果然诡异极了。斯塔克站在餐桌边,史蒂夫站在门口,两人互相对视着,谁都没有先动。
托尼:“……”
史蒂夫:“……”
托尼:“……”
史蒂夫:“……”
“好吧,别这么看我,再看我也不会叫你叔叔的。”最终还是托尼斯塔克受不了,率先打破寂静,他盯着史蒂夫警告道,语气里没什么热络,反倒比初见时带上了更多的冷淡,“——想都别想!”
“斯塔克先生,我只是认识你父亲。”史蒂夫也缓和了语气说,“重新认识一下,你可以叫我罗杰斯。”
托尼勉强用鼻音含混的应了一下,无礼的径直把注意力转向金发男人身旁的班尼,说:“找个位置坐下,想吃什么自己对大厨点。”
班尼还在表情微妙:“……”
他全程保持着这个略显古怪的表情,一言不发的找了个位置坐下了,甚至都顾不上找茬,满心都是刷屏般的巨大惊叹号:
罗杰斯先生是斯塔克父亲的好朋友,托尼斯塔克的叔叔辈!而他现在被罗杰斯先生领养了!这样的话他岂不是和托尼斯塔克平辈了?斯塔克以后得忍气吞声的叫他老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