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那张说不上多清晰的照片,顾恒心里仅有的那一丝侥幸也没有了。
“诶,老顾,我记得你好像有个侄儿就是叫什么天,你又姓顾,该不会这个顾晓天就是你侄儿吧?哈哈……”顾恒正那那人说着话,见他们在谈论顾晓天,立马就有一个人伸了个脑袋过来随口说了一句。
那手里拿着报纸的人听他这话,眯着眼看了眼照片,又看了眼故恒,“别说,还真有点像。”
“诶,诶,我看也有点像。”
“……”
有听说过顾晓天名声的人凑了过来道,“怎么可能,一定不会是同一个人的,老顾,这顾晓天不是你侄儿吧?”
“不是,他怎么可能那么厉害呢,哈哈,重名而已。”陪笑几声,顾恒满脸郁闷地走到了自己位置上发呆。
昨天上午,他被那个胖子局长叫到办公室谈话,进了办公室,那胖乎乎的老头也没和他寒暄,直接开口说,“小顾啊,我今天听到了些不好的传言,心里有些犹豫该怎么处理。你知道,我们是政府部门,要注意形象,要是有个别成员形象太差,会影响到我们整个部门声誉的。你才来我们这不久,可能还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在盯着我们,那群人就巴不得我们犯错,只要被他们寻到机会,不光会大肆宣扬,让别的部门嘲笑我们,还会借机把我从这个局长位置弄下来,你懂么?”
顾恒自然知道他的意思,想起对方口里说的不好的传言,顾恒肚子里就憋了一肚子火,本来是想把顾晓天废物利用卖几个钱,以便逃离那个清水衙门的,谁想被他这么一搅合,不仅买卖黄了,竟然还得靠借高利低来还钱,把自己的境遇弄得更惨了。陪笑了几句,顾恒保证一定解决好事情,这才离开。
那害得他如此悲惨的顾晓天,不光被老四收养,自己动不得手去折腾他,现在竟然还成了众人口里的大作家了,活得那叫一个春风得意,想到这里,顾恒心里那扭曲的恨意来得越发猛烈……
不管顾恒对顾晓天是怎样滔天的恨意,自从顾琛收养了他,顾晓天在这个家里的地位就隐隐有些不同了。这家里最强势的人说过要护着他,连顾海军都差点被揍了,这么明显地摆明了对他的态度,谁还敢触这个逆鳞。
所以当第二天当顾琛带着顾晓天来顾家时,从进门起,就有人点头哈腰地跟他问好。
顾琛在屋里陪老爷子说话,顾晓天坐了一会儿自去找顾念换稿,只是才出门,就有个佣人守在门口,一脸忐忑地问,“大少爷,我们最近都在看《时代日报》的《飞羽传奇》,大家喜欢得不得了,都说从来没读过那么好看的小说,小说作者和您同一个名字,那作者是不是就是您啊?”
顾晓天瞥了他一眼,正要说话,听到他来了早守在这附近的顾念也蹦蹦跳跳地跑了过来,嘴里说着,“当然就是天哥的作品了,不然你以为还有谁能写出这么好看的小说来。”全然忘记了报纸上刊登过顾晓天照片这件事。
顾念说完仰着头望向顾晓天,面前这人是他最最崇拜的对象,也是他亲近的大哥哥。帮助对方誊稿,甚至扩写文章,每次想到这里,顾念心里都是无比的激动与自豪,就仿佛他的命运是从一开始就被安排好了,从出生时注定是他的弟弟,到后来特定的时间看到他的稿子,再去帮助他完成一篇小说的创作,参与到最爱的故事的创作力去,再没比他更幸运的了。
想到这篇文马上就要完结了,他心里又隐约有些许遗憾,又许多的期待,就仿佛一个故事已经结束,可是站在故事最末端的那个人却不愿意走开,满心期待能有一个新的故事让他再次参与进去。
顾念身上穿着一件雪白的衬衣与白色的裤子,因为奔跑的缘故,脸颊上有两团红晕,白皙的脖子微微上扬,仰着头去看顾晓天,那模样就像一只乖巧可爱的小白兔,顾晓天忍不住笑着摸了摸他的头道,“最近辛苦你了。”
顾念摇着头道,“不辛苦,能帮到天哥我很开心,以后还有类似的事也可以找我。”
因为顾念先前的话,站在附近的另外一个佣人也立马开腔道,“大少爷,我当时一看那文就知道这作者一定就是您了,打小时候起,我就知道您是不一样的,这不被我说中了不是。这么年轻,您就显现出如此非凡的才能,实在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五千年历史才能孕育出的一个奇人。”
“是啊,大少爷您真是太棒了……”
“可不是,您就和四先生一样,都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
这两个人的大呼小叫,很快就引来了更多的人,不少人都凑了过来赞美了几句。
顾晓天在这宅子里住了十几年,许多佣人都是有打过交道的,大多数以前都瞧不起他,对他冷嘲热讽,也有些奉了上面的意思没少折辱他,可是自从他变成顾琛的儿子后,这些人的态度全变了,对他恭敬得很,而今天因为小说的事甚至厚着脸皮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来和他套近乎。
顾晓天眉头动了动,环视了一眼众人,心里觉得十分好笑,面前这些笑容可掬的人,一定没有想到,被他们欺负了十几年的顾晓天,忽然就咸鱼翻身了吧。
佣人们赞美起人来,越说越起劲,谁都没有注意到,顾恒就站在游廊的拐角处,把他们那赞美的话听得一清二楚。他前天才挨了老爷子打,昨天又从别人出得知顾晓天的近况,今天一早起来又见到佣人众星捧月般对这人,一张脸气得惨白,指甲都快把手掌抓破了。
☆、谈判准备
和往常一样,即使是周末,顾琛也忙得很,今天依旧只陪着老爷子吃了顿午饭,就早早地带回来了。
一回家,顾晓天和顾琛打了声招呼就急匆匆地钻进了自己屋里。马上就要开学了,他得抓紧时间把和小说有关的事情都处理完,小说最后一部分稿子已经送到顾念那里去了,只等着对方修完,小说就全部写完了,他现在要做的是实现对自己的宣传。
昨天晚上,他睡觉时研究了很久,联系到现在的情况,心里已经有了几个模糊的想法。但是宣传自己毕竟要和很多东西相关,以他现在的身份,还不够格说列一个计划就有无数人替他去执行。人心最难把握,偏偏要合作的对象他又说不上熟悉,所以这一切不像最开始写小说那么简单,能不能达到预想的效果,顾晓天并没有太大的把握。
顾琛本想把礼物的事情告诉他,只是看到他匆忙的背影话都收了回去,心里想着就等到时候给他一个惊喜好了。
顾晓天坐在书桌前,找来了一支笔和一个笔记本,仔细地回忆昨晚的想法,慢慢地在纸上涂写着。从小说连载开始,他能够深刻地体会到民众对《飞羽传奇》关注度的变化,如果说第一天的时候有更多人是冲着那头条新闻才去看的,那么越到后面,就越有人是冲着这小说来买《时代日报》的。
根据顾琛不经意透露给他的数据,顾晓天清楚地知道,《飞羽传奇》对《时代日报》销量的影响,他知道,这还只是故事刚刚连载的前几天,发表的总字数不过一万多字,就能有这样的影响力,可以想象得到,等文章字数更多的时候,读者会是怎样的疯狂。所以,他是有资格和对方谈条件的,而且这一次,作为有一定基础的作者,他的待遇也一定不会像刚带着稿件去投稿时那么差。
顾晓天想要自我宣传,是因为时代在小说发表后确实有做大力地推广,但这对冲着名气来写作的顾晓天来说,还远远不够,时代的侧重点在小说故事上,对他本人的宣传太少,除开最初的那个头条新闻,就再也没有后续了。再加上各大报社对他的攻击,他在民众心里的影响力十分微薄,他还无法成为一个传奇的存在,他头顶的光环还太过微薄,关于他的话题,也只是单纯地停留在小说层面上。本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原则,顾晓天这才想要整理出一份推广方案和对方谈谈。
约莫一个多小时过去了,笔记本翻开的那一页也被涂涂画画填满了,看着面前的笔记本,顾晓天擦了擦额头上的汗,长长地嘘了口气。
如果这时候旁边有一个懂得宣传推广的人,看见了这笔记本里的内容,一定会为此惊叹,因为顾晓天所用到的宣传手法实在是太先进了。尽管天朝有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传承,但新文化的涌入不过是最近这些年的事,此前的信息流通并不像现在这样快速,新闻人所用到的宣传手法也十分简单,人们还无法想象出这样的先进宣传手法。
所以,从未来世界穿越过来的顾晓天,比起平行世界的其他人要占优势得多,他拥有属于未来世界的经验,再加上他本人此前一直是从事文娱行业,对于这些炒作手法的使用可以说是炉火纯青。
又花了很长时间,顾晓天将纸上凌乱的记录整理了一下,做成了一份字迹清秀工整的文档。他细细地将手里头的东西读了一遍,原本微微上扬的嘴角弧度越来越小,到最后变成平平的一条直线。
顾晓天沮丧地停了下来,心里些微有些难过,到底还是他太天真了,以为自己拥有了属于未来的记忆,做什么都是容易的,都没想清楚就开始动作。
嘴里咬着圆珠笔,顾晓天一手撑着头,目光在纸上移动。就拿着这东西去和他们谈?那九成九的结果是对方不接受自己的提议,可是要他就这么放弃,他心里有点不乐意,这是他穿越以来做的第一件事,怎么样也要成功。
顾晓天盯着书桌上的笔记本,突然一下站了起来,口里的笔也被他吐到了桌上。他为什么不能说服对方?那是因为他出于以前的职业习惯,写下这些东西的时候,完全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从自己的立场来看问题的,可如果自己把表达方式转换,从对方的立场来阐述这样做的好处,只要说得合理,对方为什么不接受呢?
顾晓天捡起桌上的笔,重新找来一份稿纸,对着面前的笔记本,一条一条列出这些可能会给对方带来的好处,而操作的思路以及方法,早已经深深地刻在了他的脑海里,仔细地回忆着上一世公司经常争取的东西,顾晓天终于得出了一份新的文案。
这实在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将这份文件研读了一遍,仔细分析可能存在的不足,并删除对方可能会抓住的错漏,考虑到每一个可能会被提问的细节,顾晓天飞速地整理出了一份完美的文案。将面前的文字细细地读了一遍,顾晓天嘴角也带着些许笑意,他有预感,用不了多久,他就会以一种强势而完美的姿态,正式进入人们的视线里。
等他把这一切做完,看看时间已经到傍晚了,顾琛最近在家吃饭的次数比起以前要稍微多一些了,顾晓天一回来就忙着自己的事,也不知对方今天在不在家。顾晓天带着轻松的心情打开门,正打算去问一问,才一打开房门,就被摞在门口附近的两个大箱子吓了一跳。
大约是听到了他开门的动静,顾琛很快就从书房走了出来,抬了抬下巴对他道,“陆寻有朋友前些天去了趟国外,给我带了台电脑和打印机回来,你应该用得着,过会儿我让人帮你装起来。”
顾晓天听到他这话,立刻露出了满脸的笑容,他自然知道这东西不是人家送的,哪有赶得这么巧的,一定是顾琛见他写文特地让人买来的,现如今计算机在国内并不普及,想要买个好的更不容易,不然他也不会拖到现在还不买。
走到顾琛面前,顾晓天笑着说,“谢谢干爹,啊……你怎么来了。”只见顾晓天尖叫一声,就好像现在站的位置脚底下是刀剑一般,直接跳了起来,嗖地一下跳开了好远。
见顾晓天那惊慌失措的样子,顾琛不满地看了身后突然冒出的陆寻一眼,这家伙上次做得太过,把人给吓坏了。
陆寻和顾琛认识多年,那可是穿一条裤子的交情,还是第一次见他这么护着人,想起对方还特地让他帮忙从国外弄了套最新款的电脑,微微挑了挑眉,满脸戏谑地从顾琛身后走了出来,径直走到沙发前坐下。懒懒地靠在沙发上,上下打量了顾晓天一眼,这才笑眯眯地说,“哟,小天天原来你在家呀,我给你送电脑来,阿琛就给我喝了瓶汽水,你现在是要去替我泡茶吗?唔,算了,还是先做晚饭吧,我午饭都没怎么吃,现在好饿。”
顾晓天知道陆寻的身份,陆寻的家世比顾琛还要好,他父亲是天朝的几大元勋之一,现如今他大哥已官至中央高层,家里堂表兄弟也出息得很,整个家族势力十分庞大,而与各大家族的联姻更是让他们在帝都城的关系盘根错杂,放眼整个天朝,如陆家这么显赫的家族也找不出几个。
如果顾晓天没记错,再过几年陆寻他大哥就要成为第一元首了,何况他还是顾琛打小长大的铁哥们,这样一个人顾晓天哪里敢得罪。顾晓天知道,男人成熟的表现,就是不管怎样在心里竖起中指说他妈的,嘴上也会笑着说好的。
于是顾晓天笑着道,“好的,陆叔叔您等会儿。”说完顺从地转身去厨房泡茶做饭,假装没有看见陆寻因为那句叔叔而变得难看的脸色。
“饿了就去百居味吃。”顾琛倒是丝毫不给对方面子,直接开口赶人。
听见顾琛这话,陆寻痞痞一笑,“我可是百居味的老板,得为自家饭店的前途着想,要是我天天去那吃,吃破产了怎么办?还是来你这蹭饭划算,又好吃又不要钱。”
顾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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