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菡萏乱第1部分阅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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菡萏乱作者:肉书屋

菡萏乱第1部分阅读

《菡萏乱》

作者:未离妖精

文案:

穿越,大景王朝。白菡萏,京城首富白家的弃女,十岁时被药王带离白家,隐居西南药王谷,十七岁前从未离开。她温婉淡漠,笑得牲畜无害,可惜,都是表象……她誓要做个看客,欣赏一出家庭伦理剧。却被众人拉入大幕,强迫演出。她笑看明争暗斗,宁愿被人圈养。只是,有仇必报是她的做人守则,拉她下水,就要做好被淹死的可能。

(一)家书奔丧

大景历珥月二十五年,太平盛世,勉强算吧,或者更准确的是太平盛世之后。

眨巴下眼睛

一如朝朝代代,现下的王朝,太平吧?还满太平的!盛世吧?算是过了。帝王醉了,百姓庸了,多了几个弄臣,多了一些战事。一切美得云里雾里,却是谁也不愿去捅破的安逸。

国境西南,毗邻南诏,深山边边,旮旯山谷里生生多了一座府邸,上书‘药王谷’

“啧啧,哎——”正午的阳光撒进谷地,是这一日药王谷最温暖的光景。我沐在日光里,一动不想动。谷中百里药草退了露珠,各色香气仿若浮藤顺着万丈光芒扶摇之上,轻轻一吸,催人眠梦。微微侧了身,寻了个更舒服的位置。慵懒啊!若是能这样一直一直这样,我也是愿的。

“哎——”我纤指环起身边一杯药汁,仰头尽数服下,手绢盈盈,掩去嘴角的苦涩。无端端得就想起那个前世,是的,我穿了。在我无聊的去抢孟家婆婆的饭碗的时候,这缕孤魂(相当的孤啊)愣生生被吸进了这具玉体中,一个字‘命啊’感叹的那个不算哈

我的前世哦!几乎是一无是处的前世,在二十二岁时,被我或许爱的男子,爱过吗?太久了真的是记不得了。反正是被他制造的车祸害死了,好吧,我不怪你,穿越了也就穿越了,穿越进一具十岁的身体,貌似也没什么不好。现下,我大约是十七八了吧,掐指算了算,七八年喽。我在这药王谷晒了七八年的太阳喽,若是前世,我已是三十的妇人了。人当真是容易老的,唇边牵起一抹笑意,日子就在我眼皮子底下,撒着欢的向前奔。

黑色衣衫的女子滑进我的视线,拂散了眼前的灿阳。我眯着眼看那张俏丽的容颜轻轻地皱眉唇边的笑意更甚“飞天姐姐越发的好看喽,莫不是这次出谷遇见了如意郎君。”

“若是,姐姐遇见了好的一定要与妹妹说。”

调侃的笑换来名唤飞天的女子一记白眼:“主子谷主走前叮嘱过,让你按时服药。飞天出谷几日,你这吃药的时辰就乱了,谷主回来,飞天如何交代。”

我支起身子,望着飞天姐姐的纷乱在风中的发丝做恍悟状。

“是啊是啊,菡萏离了飞天姐姐可是万万不行啊,这可怎么办呢,不是负了飞天姐姐的如意郎君,呜呼哀哉罪过罪过。”我顺便锤锤胸哀叹下

飞天冷着脸过来扶我,我纤白的手指拂过飞天的眉心:“姐姐,药老头不会怪罪姐姐的,姐姐若是担心落楼主怪罪,也大可不必。”

我将头蹭近飞天细嫩的雪颈,朝那可爱的耳垂吐气,极暧昧地调笑:“姐姐是菡萏的人。”

飞天无奈地摇摇头,不再说话,扶了我往回带。

虽说是扶着我,可那个被扶着的我可是一点选择权利都没有的,算了,回去睡也没什么不好。

进了正厅,粉衣的丫鬟匆匆跑来送上一封信,上气顺了下气才道:“主子主子京城的家里送来的信件,送信的人说是主子家出了事具体的都在这信里了。”我抬眸看了看飞天飞天接过信看了眼:“主子您的姐姐芍药末了主子的娘让主子回京城的家一趟。”

姐姐,京城的家,我轻叹了口气,怕是要出远门了,怕是要奔波一阵子了:“飞天姐姐,麻烦你去打理了,这趟回京怕是要劳烦天下楼了。”

飞天领了命,瞬时隐了去,我唤来管家交代了谷里的事情,叫了粉衣的丫头去我屋里收拾行装。

我揉着自己的太阳|岤,努力去回忆那个京城的家。

京城白家,应是京城里数一数二的富商大户,闻名遐迩的确是白家的女儿,不要看我,不是我。是我嫡亲的姐姐白芍药,在我的记忆里在白家那浑浑噩噩的一个月里,那张脸确是比什么都清晰。

北方有佳人,倾城又倾国。真是应了那名字‘白芍药’况且在那惊为天人的外表下还有颗聪明的头脑,我那时想,这样的女子怕是生下来就是被上天赋予重任的,如果不去祸乱下宫廷那就太可惜了。估摸着是我进药王谷的第二年,姐姐嫁给了一位王爷。想想也是,皇帝老儿虽然未到花甲,至少也过了不惑,我怎生得将我那不食人间烟火的姐姐往那佝偻的身子里推的想,罪过啊罪过!依我那姐姐的性子不是第一也是第二,条件是第一她看不上,想来这位王爷也是响当当的人物啊。

我?你问我哦!那前十年我是不清楚啦,只是听说,我真的只是听说啦。白菡萏自小多病,家里有一个天仙一样的人儿,病捞子自然不受宠。又因为某位道长寥寥几语,说我与我那父亲的八字相冲,哎,商人多是相信这个的。所以白菡萏自小就被放在白家的别院养着,多亏了我那还算有心的娘亲,才让白菡萏活了十年。我这一不小心的闯入对白家来说应该也不是什么喜事吧,不然也不会让我师傅带我来了离京十万八千里都不止的药王谷。回去,应该也没什么不好的,过不了几个月,应该也就回来了。

当我靠在前往京城的马车里看着窗外飞逝的风景算着回程的时日时,却怎么也没想到这一去就去了大半辈子。

三月江南,飞絮漫天,拉车的两匹白马不住的哼哧。我仰躺在车内,完全是一副散了架的尸骨样,琥珀色的瞳聚焦在车窗外翻飞的软银色纱帘,江南一水绯蓝的天穹,配上这如烟似幻的软银色,好看内。

“吁————。”一声长啸,马车微微向前顿了下,稳稳停住。也拽回了我痴傻的神,飞天掀起车帘,移了进来:“主子,该吃药了。”

我懒懒起身,依着飞天的身子娇嗔:“姐姐,我想下车走走。”

“好,先吃药。”

“先下车。”我眨眨眼睛,右手莞尔撩起车帘,和煦的日光照进,微微眯起眼,长长地吐了口浊气,径自下了车。

某山一凉亭,我悠悠望去,温柔的山峦起伏,层层翠翠,线条优雅安逸,飞絮扬扬洒洒,旋旋飞飞。

“主子,吃药了。”小小的琉璃杯递到我眼前

我接过琉璃杯,抬起对着阳光。黑褐色的药汁在琉璃杯中起起伏伏,明明灭灭,我仰头,尽数滑进我的身体。站着就不想再有动作。

飞天自是了解我的那把懒骨头,吩咐了护车的两位勇士原地歇息便站在我身后一言不发。想想自觉好笑,落尘寰啊落尘寰,我不过是出趟远门,带着飞天和药王谷的某丫鬟也就够了,你何必调来两名死士护驾。连我都为两位死士叫屈啊,这样的任务莫不是让他们放大假。

三月的风暖煦却也冷冽,钻进我的袖口吹鼓起素灰色的外袍,为了方便,我和飞天都做了男装打扮。只是飞天男装扮相英姿飒爽,一身黑衣,长发随意的束起,虽少了份刚劲,但那千年不化的冰颜透着酷劲,加上少许精细的易容,逼真的喉结和鬓角,怕是一路北上迷倒了一群又一群的红颜胭脂。看看我自己,不伦不类,不男不女,虽精致但苍白的容颜,长发随意地束在银质嵌月长石发扣中安放在左肩,对我来说稍稍长了些的外袍未束腰带就这么挂在肩上,倒也是随了我的性子,自然我也稍稍易了容,至少像个男人。

由远及近的马蹄声,灰黄的烟尘扬起和着飞絮扑打过来。

“吁——————。”一阵混乱,搅乱了这空间的气流。

(二)只是遇见

“这位公子,打扰了,我家主人途径此地想下车歇息,不知可否共用一亭。”

共用一亭,好别扭的说辞。我细细的惦着这四个字,在漫长的一段等待后,我微微点了下头。

“我家主子允了,请。”飞天的声音平平而述。想来那家的主人早已下车等在一边,就等我点头,一不小心被我给怠慢了。

轻浅的脚步声在我身后一尺处停下,优雅的男音带着少许的疲惫;“多谢公子。”

我慢慢转身,迎上一对漂亮的眼眸,嘴角牵起笑容。颔首作揖;“公子何需多礼,在下一时被山间风景所迷,刚刚实在是怠慢了。”

“公子多虑了。”

抬头再次对上那对眼瞳,阳光下的某人,一身深蓝色银丝暗绣蛟纹外袍,腰束羊脂白玉腰带,发束梳得一丝不苟,头冠上的蓝宝石熠熠生辉。

瓷色的皮肤,漂亮的眼眸柔和了一脸的凛然,性感的菱唇微笑成完美的弧度。

一尺地,良久的对望。光阴敲着锣打着鼓从我们两眼皮子底下缓缓走过,这气氛着实的暧昧啊。看吧看吧,我们谁也不吃亏,最后某人终于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低了眉:“在下端木泽,敢问公子————”

“白寒。”我浅笑

“主子,我们该出发了。”飞天闪身至我二人中间:“您受不的风的。”

笑意更浓:“告辞。”衣衫唏嘘,擦肩而过,听的身后一声‘告辞’似乎含着某些不舍得情绪。

心情好啊,飞天扶我进车丢我一记白眼,卡卡,心情更好了。

“白寒。”端木泽望着马车离去的方向

“主子,属下识的那两位随从的衣着乃是天下楼总堂死士。”

端木泽皱了眉:“天下楼。”又莞尔一笑:“改日见了落尘寰,倒要好好讨教下这白寒是何许人也。”

我们在傍晚时分赶到了落脚的向阳镇。适逢十五,镇里很热闹。留宿的玉琼楼是这镇里最好的酒楼兼旅馆,落尘寰做的是相当到位啊,一路行来,吃的住的都是当地最好的,待遇相当高。

“主子。”飞天轻唤了声抬头望着玉琼楼牌匾发呆的我,我垂眸。

进了玉琼阁,觥筹交错,美味佳肴,热闹的很。老板惦着肚子跑的倒挺快:“客官,上房已备好,请随小的来。”

飞天将我档在内测扶着我跟着老板上了玉琼阁的二楼,回回转转,老板终于停下。打开精雕的木门,宽敞考究的厢房,将楼下的喧闹避的干干净净。并非临街的房间,推开窗却能看到镇里极好的景致。

“客官可还满意。”

飞天朝老板点了下头:“饭菜可还准备了。”

“备下了,备下了,今日适逢本镇齐欢节,镇里热闹的紧,晚上镇里还会放烟火花灯,客官若有雅兴——。”老板在飞天一个瞪眼后噤了声,慌忙弯了腰退出门外:“小的这就去准备饭菜。”

我依着窗看着繁华的街市,华灯初上摊贩已尽数摆好了各色物件,迎着来客热情的微笑。穿梭于人群的孩童,嬉笑吵闹,相约而来的情人含蓄的牵手,却红了各自的脸颊。

“主子。”

“飞天,我想去集市逛逛。”收回目光看向皱着眉的飞天:“放心,我会抓紧你的手,很小心的跟着你。”

“我们明天很早就要起辰。”

飞天无奈:“好。”

用完晚膳楼外的街市正喧哗沸腾,我遣回了跟来的死士,直道这样的小场面就不劳师动众了,飞天默认。

向阳镇的齐欢节。人比我想象的的要多得多,飞天一路黑着脸,紧紧的拉着我的手,我抬手刮了下她挺翘的小鼻子:“放心,放心,放一万个心。”一副凑热闹的嘴脸。

向阳镇的确民风纯朴,但是我们都低估了人民的力量。而赶集,凑热闹,最容易发生的错误就是走失。我手持一串糖葫芦回头,却不见了飞天,我不是故意的,呵呵,干笑两声。还好,回去的路我是认得的,我在逛那么一小会就回去,就一小会。

赶集,凑热闹,最容易发生的事件之二,巧遇。难道是我走的太悠闲安逸老天故意制造点小插曲。

手腕上一紧,很显然那道力量高估了我的实力,下盘不稳,一个华丽丽的转身,跌入某怀抱。蹭蹭,胸是硬的,不是飞天。

我抬眸

我承认他的眼睛很美,只是那么近的看让我不太能适应。原来他的瞳是蓝黑色的,深邃如海。真得很好看。

端木泽刚到向阳镇便听说了今晚的齐欢节,遣了下人去客栈打点,自个儿蹦达上街来了。总觉的会遇上某人莫名的兴奋。一不小心憋见人群里那抹悠然,话说你是不小心还是一直瞪大眼珠寻找。箭步上前捉住某人手腕,好轻,端木泽感觉自己没使多大力,某人相当不经拉地一个旋身撞入他怀里。端木泽怔愣,望进那对琥珀色的瞳中,很轻很软的身子,不自觉地收紧了环抱的手臂。

时间凝固吧!我嘴角牵起笑意,温暖舒服的怀抱,一不小心跌进去,或许一生一世都不想出来,就这样被怀抱着,那当然,不好啦。某凝固的美景碎裂,我现在是男人打扮,两男人当街拥抱,暧昧对视,若是前世我是绝对支持的。可是在这个朝代,人民大众的思想还是比较保守的,未免身边有人呕吐,我及时唤醒某男。

“端木泽。”

某男回魂

“放开我。”

端木泽眨了下眼,猛地后退几步,红了脸颊。

克制,克制,好容易憋住笑,可爱啊:“端木公子,好兴致,也来赏玩。”

“白公子见笑了。”

“若端木公子不介意,可否与在下同游。”我微眯了眼

“荣幸之至。”端木泽愣了下,微笑应下。

喧闹的街市,人声鼎沸,我们两人却少有言语。奇怪啊,手牵的那么紧的两人那么容易就被人群冲散,少言寡语的两人却并肩走了好久。

我细细端看某摊上莲花灯,手掌大小的莲花灯,精致的做工,粉粉嫩嫩的颜色,好看内。

“你喜欢。”端木泽执起一朵细细端详。

“公子,我家的花灯向阳镇第一啊。趁着齐欢节,公子买一盏去镇南的洛水求个好姻缘。”摊主热情的推荐:“很准的哦。”

好姻缘,很准。那厢端木泽已经付了钱,执起一朵递给我:“送你。”

“谢谢。”还以灿烂一笑,我故意的哦,故意笑得灿烂。

镇南洛水,一众的善男信女。我点燃莲花灯,放入水中,花心烛光摇曳,顺着水流汇入花灯丛中,缓缓向东流去。

“休————————嘣。”夜幕中绽放绝美的烟花,身边人群一片欢腾,啸叫,绽放,灿烂,凋零,晦暗。不过短短几秒,

满眼的烟火辉煌,我定定地望着天空,广阔的夜穹中,那为灿烂拼命向高处飞窜的生命,是不是再高一点再高一点就会不一样,是不是在灿烂一些再灿烂一些就能留存的更久一些。

“好美。”

我侧头迎上端木泽的微笑的脸:“为了这美丽葬送了生命值得吗?”

端木泽微怔了下仰头看向天空漫天烟火映在双瞳中:“至少曾经盛大繁华,值得。”

“是吗。”轻扬了笑,我再次仰头看向天空:“的确很美。”

洛水流连,端木泽看着身边人,的确很美,自己身为当朝太子,身边皆是为富贵权势熏心之人,就连自己,为了生存,自小便懂得尔虞我诈。身在皇宫没有一天不在被人算计,也没有一天不在算计,而白寒只是第一眼,便让自己安了心。谦谦公子,遗世独立。

一路无语,我和端木泽一前一后走着,各怀心思。

“主子。”抬眸飞天俊美的容颜透着怒气与紧张,我抬手拂过飞天眉心。浅浅地笑:“飞天。”

飞天朝我身后的端木泽作了下揖:“有劳端木公子。”回身背起我飞身而去

微侧头,是端木泽轻皱的眉头。轻轻道一句抱歉,怕是连飞天都听不清。

三救人一命

大景历珥月二十年,我在药王谷生活的第二年。

国境西南的药王谷是没有冬天的,可是那天却冷得出齐。我披着薄衫,赤脚站在药王谷的前厅。院里两棵千年银杏一夜间落尽了翠叶,光秃秃的树干纵横交错,压迫的紧。空气里弥漫淡淡的血腥气,天穹低低压迫在周围的山口。像是要把整个山谷密封住,然后一点一点抽离里面的空气。我的心里没来由的恐惧。

“小主子。”丫鬟取来白裘袄披在我肩上:“您快进去吧,莫要受了风寒。”看着丫鬟一脸的苍白,突变的天气,这般诡异,谷里的人怕是都慌乱了。

我握紧了拳头,裹紧了身上的裘袄,突地向外冲去。

“小主子。”身后丫鬟的惊叫像是被空气中的躁动吸了去,尖锐的声音瞬间沉闷。

推开府邸的朱红大门,谷中一片肃杀,百里药草多是喜暖。昨日还是欣欣向荣,今日却尽数凋零败坏。越向谷外跑,血腥味越是浓重,逼得我一阵咳嗽。

鲜血,肆意开放在墨绿的山坡上,横陈堆积的尸体,嗜血的兵器四散,寒光刺痛我的眼睛。什么声音都没有,风声,虫声,连我自己的呼吸声都听不见。心脏生疼,像被攥在某人掌中,指甲尖滑进柔软的血肉,疯狂地再加把力,鼻子一阵酸涩。我跨过一具又一具,每张脸都一样,一样痛苦,一样挣扎,一样绝望。纯白的裘袄血迹斑斓,满地砾石割破我细嫩的脚掌,

脚裸突地被握住,我怔愣着看着身下的尸首微颤了身体。某尸抬起浴血的头颅,我的眼泪不值钱的哗啦啦的掉,却连抽泣的声音都发不出。某尸像是用了最后的力量,抬起长长的手臂勾住我的腰,拖进他怀里。

“救,救他。”

说完,再没有任何动作,微勾了唇角窝在我脖颈处。像是安心的睡去了。顺着他的手指,在他身边是另一具浴血的身体,我身上最后一丝温暖被抽离。

药老头带着家丁冲出来寻我,见我一脸的苍白,气的直哆嗦,抱起我便往谷里冲,我却愣生生拉了药老头的前襟,声音沙哑:“那两个人,要救得。”

之后我昏睡了三天三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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