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里娇气作者:肉书屋
骄里娇气第16部分阅读
氛不同寻常,凤阳扑到软轿窗口,掀开探头往后看。当看到那个站在御驾前,与周围人格格不入的背影时,一双总像盛满了水儿的媚儿眼,精光闪烁。沈天靖像是想到了什么,眼神带出些微惊喜,转过眼珠瞅了一眼凤阳郡主。凤阳抬眼,回视,眸光流转,道不尽的温柔妩媚,欲言又止。无需多言,单是这双眼睛就够了。两人心有灵犀,视线对上,下一秒又各自转开。这情景落入沈天意的眼,看得顾王不由得心中狐疑。
涂多多心里腻歪轿子外骑马随行的沈天靖,憋在轿子里打算到武陵丛台前死活不出去。可又担心腹黑和神奇姐弟恋出了什么事情,就在她快忍不住时,有人出面了。
霍耀卿的手搭在沈天骄肩膀,轻轻向下压了一压,而后跨前一步亲昵地托住那少女的胳膊,笑道:“妹妹,你什么时候来的郸城,也不与我提前打声招呼,也好叫我去接你啊!”
秦王王妃霍耀卿的复杂背景,这些年京城人民都略有耳闻,被广大群众口耳相传的神乎其神。有说她受仙人点化,从一介弱质女流变成神功盖世的侠女,黑白两道通吃;也有说她是不出世得奇才,苍天赐给秦王的王妃,幼时装疯卖傻只为了守住清白身子嫁给命中注定的良人。能被秦王王妃喊声妹妹的,自然也不可能是普通女子了。怪不得可叫奔驰的马匹摔倒,眨眼间变换身形位置。
被称为“上帝”的少女半眯的眼睛睁开了些,斜睨着霍耀卿颇为不屑地轻笑。霍耀卿却是暗暗心惊,因为无论她如何暗中使力,也不能将少女看似瘦弱的胳膊再抬起半分。还好,上帝似乎心情不错,没有多加为难,随着霍耀卿一同去了她的轿子。
上帝一去,神奇回魂。沈千娇掉头钻进轿子不出来了。沈天骄看了皇帝的轿子一眼,而后扬声道:“且都打起精神赶路,不然就要错过皇上为大家准备的丛台盛宴了。酉时前务必赶到丛台!”
众人齐声应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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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向番外正常向番外――涂美人篇(一)
解释一下为何标“正常向”三字,涂多多篇为正常向,沈天骄篇为半神经向,沈千娇篇……抽风向。
疯美人之前生事
涂多多,何许人也?
不好说,这女人大概就算活到了八十岁,仍旧还是妖精一样的老太太。头顶天下第一美女的光环,脸蛋美艳身材妖娆,菩萨心肠却端的是恶魔手段,混迹在后宫之中,风头无两。
惹得人不禁要问:
“美人,你从何处来?”
诸位且先放下手头事务,搬来小马扎,倒上茶叶水,听司空我一一道来。
余夕是个妖孽。
妖孽之所以为妖孽,不是她自己想要妖孽,而是她找不到和她一类的人,所以也就成了妖孽。
余夕在电影学院表演系是个纯粹的异类。
余夕长得极美,基本人长成她那样就可以直接与惊心动魄,危险勿近画对等号了。
在电影学院这种地儿,只要是样貌好,想出名,想成家(表演家、艺术家等等),是很容易的事。
可余夕不行。
余夕虽然是电影学院霸占了数年校花榜首位置的人物,却从没接拍到过一个电影、电视,甚至广告。
起因,就因为一个嘴巴子。
其实,在余夕大学一年级的时候就已经有导演来找过她。让她拍一个电影。
导演是国内知名导演,有这一代执牛耳者的地位。
年纪也不算小。
在外,一向是口碑良好。
同学们都为余夕的好运感到高兴。当然,也捎带了许多嫉妒。
一年级就有导演找拍戏。还是刚刚入学三个月地时候,实在是有些天方夜谈的意思。
尤其是像余夕这样的没有任何背景也没有任何手段地人。
必须要说一说余夕的出身。
余夕是一个孤
自从懂事起就在社会福利院里生活,幸运地是,余夕没有什么先天性的疾病,不要笑。没有先天疾病是很难得的。
一般能进社会福利院的孩子,都是被父母遗弃,或者是父母双亡,或者是与父母失散并无法找到的。而绝大多数是第一种。
余夕也是。
亲生父母,能遗弃自己家地小孩,基本都是出于无奈。
所以,多半是贫苦人家生了一个患有严重的先天性疾病的孩子,没办法就医,最后不得不抛弃在城市的闹区。期望能有怜悯的人士能筹集到善款医治,再不济也有政府的收容地方接收了照顾,总比呆在家里等着坐困愁城的好。
余夕虽然是被遗弃的。却不是因为疾病,昌平区社会福利院是在院门口拣到余夕的。连脐带都没剪断。浑身皱巴巴地,显然是刚出生没多久的样子。
包着一块北方常见的半旧大红碎花布。打了个包袱地样子,要不是余夕在院长出门的时候那一声哭,多半当成|人家丢掉地废旧包裹,随着垃圾再躺上那么一两天,“死”是一定地了。用余夕自己话将,就是去面见伟大领袖毛主席了。
包袱里什么都没有,倒是包袱皮上绣了一个字。
“徐”
也不知道是娘姓徐还是爹姓徐。
院长是个当年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医护兵,从部队上下来之后,转业到了地方,干脆干起了福利,有着慈眉善目地模样,也有着刚烈如火的军营气息。
一拍桌子:“都嫌她是个累赘,他们是少了一个宝贝!就姓余,徐家少人了!多去一半,叫夕,就叫余夕!徐家少了一个人,少了一半的家!”
余夕就这样在昌平区社会福利院呆了下来。
这一年,是1988年。
就在1988年的这个春天,余夕开始了她的人生历程。
要说余夕,还真是个异数。
先不说她是个没病没灾被爹妈抛弃的城市女娃,也不说她是个天生的大美人坯子,单说说她那股子妖孽劲
福利院的院长叫郝建萍,是193年出生的,抗美援朝那会儿,凭着一股子热血劲,在1951年刚满18岁那年跟着百万军队投身了那个雄赳赳气昂昂的战场,救过人,也杀过人。
一个大姑娘家,杀过人,即使是在战场上,杀的是敌人,是侵略者,也多少还是让人胆寒。
郝院长脾气不好,尽管长的慈眉善目,可脾气一点都不慈眉善目,甚至有些狰狞。
可对待余夕是个例外。
绝不单单是余夕长的漂亮的缘故,在她还没长开的时候,就已经深得老院长的青睐了。
为了这个余夕,郝院长本该在余夕来到福利院的那年办理退休的,可郝院长楞是只交接了院长职务,依旧天天来上这没有待遇的班,亲手照料,把屎把尿地拉扯。
都说人和人之间是讲缘分的,缘分到了,就没道理,郝院长就是这样被余夕这个妖孽给迷惑了眼,弄得好好的退休干部生活变成了一出生动活泼的婴儿幼儿少年……成长大戏。
郝院长对余夕的疼爱超越了一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余夕是在她办理退休手续当天拣到的缘故。
余夕很聪明,在福利院里长大,没有一个人能逃出她的美色攻势和马屁攻势,即便是在她才三两岁的时候。她也能用她那轻飘飘的一眼先电晕你,再来上那么一个飞扑和口水弹让你投降,投降地没道理。
余夕就这样在福利院舒舒服服地呆到了十三岁。
十三岁。到了可以上中学的年纪,余夕又不同于其他残疾、智障之类的小孩。必须去接受正规地学校学习,不能就这样呆在福利院里让那些保幼阿姨教教看图说话之类的“极其简单”(余夕语)地知识。
郝院长已经退休十三年了,虽然日子过的清贫,但也去自己的儿女那里盘剥了一些小余夕的生活费、学杂费出来,怎么着也不能亏了这个“老闺女”不是?
忘了说了。郝院长在余夕6岁的时候,终于顶不住这个小妖孽地攻势,正式认了她做闺女,惹得老人家的亲生儿女喋喋不休。没爱心?你去弄一个比你小上30岁的小丫头片子当妹妹试试!你要能舒坦那才叫怪呢!
可让余夕认郝院长做奶奶……余夕能答应么?小嘴一瘪,不哭,只是眨巴眼睛,眨巴上那么两秒,眼泪就很顺当地“吧嗒吧嗒”往下掉,也不抽噎。就是眼泪挂在眼角,晶莹剔透,好看极了。两个小手拽住衣服的角,捏的紧紧的。让大家这么看上两圈。
于是。都很没节气地投降了。
当郝大妈,哦。现在该称为郝奶奶了,当郝奶奶家的老大,也就是陈为领着余夕来到北京市昌平区一中报名读初一的时候,昌平一中的人万万没有想到,这只妖孽竟然将他们地学习生活硬生生地搅成了一锅粥,烂得一塌糊涂的粥。昌平一中的老师们也没有想到,这个看上去美丽可爱地女孩竟然将一中的所有适龄雄性地心楞是弄乱了五年。
五年?问我为什么五年?丫在高二地时候就提前报考了电影学院走了。
当余夕这只妖孽流露出想提前高考的时候,所有老地老师和女的老师,都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立马全力以赴地安排帮余夕这个不但占据了校花榜首还占据了学习成绩榜首的家伙补课,不但补文化课,还补艺术、音乐课,甚至应考心理课,总之,一句话:惟恐其一个大意不慎,没考上继续用春天般温柔的手段摧残一众适龄雄性;而所有适龄雄性在知道余夕要提前高考的时候都“唉”了一长声。
余夕的五年中学生涯不可谓不精彩,精彩到让人拍案叫绝。
第一年,余夕成功地将原来雄霸一中的冷面君王王忆山从冷冷的喜玛拉雅山巅拽了下来。
王忆山,名字很文艺,丫有个算是高干的家庭,父亲是军区某部的少将,母亲是个解放军文艺团的演员,据说他父母当年的爱情轰轰烈烈,是当时普罗大众的崇拜对象和羡慕鸳侣。
可这做儿子的,尽管有一个极其文艺婉约的名字,却一直都很冷淡沉默,用当时最流行的形容词,就是酷!
但凡家里有点钱,又有点背景的小孩,往往就是学生们簇拥追捧的人物,在学校一向吃的开。更何况这王忆山也确实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家教严格,学习很好,除了对待老师、同学冷淡些,也没什么毛病,更没有一些所谓高干子弟的那些个臭毛病,因此老大地位早就稳不可撼,人称冷面君
可余夕却去撼了。
蚍蜉撼大树,虽然蚍蜉不知道她撼的是什么,却去撼了。
意外的是,大树竟然在蚍蜉那么一用力的时候,居然轰然倒下,砸碎了所有人的眼镜。
余夕就是那只蚍蜉,王忆山就是那棵大树。
余夕在进校后的三个月,就把王忆山撼动了。从此,昌平一中少了一个冷面君王,多了一个裙下之臣。
王忆山少了一段美好的岁月,余夕多了一个耍弄的对象。
其实也不能说余夕耍弄,而是,就凭一个只会装酷的小孩,根本搞不定一个从福利院里出来的孤儿的百般变化,每天光是应付余夕的追求者就已经焦头烂额,还得应付余夕这个妖孽,王忆山不被耍成陀螺才怪。
作为一个孤儿,余夕太早明白了人性,太早懂得了自我。
一句话:不在一个成熟度上!幸而王忆山也是心甘情愿被利用,满足一下作为男子汉大丈夫?的虚荣心,可谓是各取所需。
正常向番外正常向番外――涂美人篇(二)
王忆山的一失足,终成了他的千古恨。
失足这种事不是人自己想失足的,就像一个坑,当你明明知道那里是个又臭又黑还有半坑子恶心腥臭的水的窨井时,你是绝对不会施施然走将进去的,多是你走路看风景或者是装酷耍帅只看天气,于是乎,一失足,“扑通”进了窨井。
王忆山就是这样,在昌平一中这条阳光大道走的顺顺当当的,可就突然出现了这么一个窨井(把余夕比做窨井实在是有些污蔑了她的美貌和妖孽),可王忆山偏偏就栽进了这个无底的深渊,将他高中三年的生活抹上了自从出生以来的第一道黑。
余夕并没有去招惹王忆山,相反,认真算起来应该是王忆山去招惹的余夕,准确地说是王忆山的小跟班所谓的冷面天王驾下二君子之一陈之君先招惹的余夕。
余夕的美,在十三岁的时候虽然还没有达到惊心动魄的地步,却也已经显现出其颠倒众生的能耐。
这不,刚一进校,就惹得在高中部的陈之君天天往初一三班跑,非但抛却了当初信誓旦旦“一切均以老大王忆山马首是瞻”的诺言,更是天天在课上课前课后等等一切时间内在老大王忆山的耳朵边上进行轰炸,地毯式的疲劳轰炸。
轰炸的一开始是倾国倾城弹,总体概括是三句话:余夕是本校建校以来最最妖孽最最美貌的女子;余夕是人这一辈子能所见的最最值得追求最最值得拥有的女子;余夕的美貌可以让人忽略其他所有地一切条件,比如她的孤儿出身。
王忆山是个冷面的家伙,对于“左膀右臂”中地左膀陈之君的话当然是保持一贯地“切”做派。
美女?当我没见过是么?老子的娘就是!稀罕!
况且,作为一个高干子弟,王忆山很清楚自己现在的处境和将来的择偶可能。玩玩可以,不能当真,可真要去玩玩。他王某人又不屑,为一个女娃子不顾脸面去追求着玩。他王忆山做不出来。
还有这么多可以娱乐的事没做呢,何苦去犯那个愁!
可王忆山对于陈之君倾国倾城弹轰炸地冷淡没有维持多久,陈之君又开始了可怜兮兮弹的轰炸,每天就在王忆山的耳朵边上哀求老大,内容也不外乎那么一点:余夕太难搞定了。请求老大出马帮忙!
要说陈之君这人,别的本事没有,哄女孩子的本事那叫一个炉火纯青。
从小学六年级开始,身边就没断过花花草草,始终都有那么三五成群的女孩围绕在身边,女朋友换了一茬又一茬,真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野火是他老子,一个政府某区某局的副局大人。一旦他儿子搞得过火了,他这个做老子的就会出来烧他儿子一把火,能老实三天。三天后陈之君的春风就又来了。
王忆山有句形容陈之君地话很刻薄:你小子每天都提着一大箩筐的箭去四处乱射一通,到了你丫秋天的时候。总是空手而归。注定是个孤老终身地货色!
这叫广种薄收!
王忆山并不打算搭理陈之君例行的每日发马蚤,春天来了么?到时候给吹上一点西北风。丫就自然把温度降下来了。
可陈之君地热情这次维持了太久,居然都一个多月了,还在天天余夕余夕地念叨。
过了国庆没多少天,陈之君居然回来和王忆山摊牌。
“这辈子,我非余夕不娶!老大,你要忍心看着我打光棍就不用管我了!从此,我也就不认你这老大了,我认余夕做老大去!”一甩手里从余夕那里顺来地书,陈之君气吼吼地嚷嚷。
王忆山扭了头,没打算搭理他,这小子,天天念那余夕余夕,都已经让他烦死了,以至于昨天晚上做乖宝宝陪老妈看《霸王别姬》的时候,居然一激动蹿出一句:“虞姬,虞姬,真是个祸害!”
弄得老妈很莫名其妙地看着他:这小子怎么这时候才到对异性排斥地阶段?不是一般男生都是在初中时期才会有这个阶段的么?都高一了,照理该是另外一个阶段才是……不会是不正常了吧?
结果,晚上睡觉前,老爹就到房间来嘘寒问暖了一阵,从生理卫生讲到生理反应,再讲到异xg爱慕等等,最后还拐弯抹角旁敲侧击地问了一下是否每天有那啥的反应,有没有心里有好感的异性。
靠!这叫什么事么!!!
一想到这些污七八糟的事,王忆山就来火,都是那个叫余夕的给闹的!好好的名字不取,取什么和虞姬差不多的名字,还非弄个神魂颠倒成天不知所谓的家伙天天到自己耳边来轰炸,真不是个省油的灯!
哎,还别说,王忆山对于余夕的这一认知简直就是太对了,入木三分!
就还真不是个省油的灯!在陈之君给王忆山下了最后通牒三天后,王忆山还是决定去会会余夕,去看看这个刚刚从福利院里出来读书的初一黄毛丫头究竟有什么本事,能把自己那百花丛中过的左膀同学陈之君给迷成这样!
余夕其实没做什么。
武艺的最高境界叫做“无招胜有招”,余夕也在拜读了金大侠的全部小说之后深深地领悟了这一江湖最高武学境界的最高真谛,应用在与人交往的时候,也是“无招胜有招”。
至少是人不觉得她有招,她的招都在她心里边出,体现在行为上,也就是那么轻描淡写的一个微笑和一个侧脸之类的简单行为。
王忆山出现在初中部,可以用轰动来形容。
这个冷面君王有着一向高企的人气,也就是说粉丝众多,尤其是小女生、小箩莉,更是他王忆山长裤下的不二之臣。
没办法,人长的好,学习也好,家境好,难得的是人的脾性也好,从来就没有过任何的负面消息,天生的偶像。
王忆山到的时候,余夕她们班上正在搞文娱汇演,借了初中部的小多功能演示厅,正在进行新学期的学生节目表演。
可容纳300人的小多功能演示厅里挤满了初中部的学生,还有一些高年纪的同学也在前前后后的过道上、窗户边或站或趴挤着看。
10月的天气,昌平已经颇有些凉意,可也架不住这样的热闹,王忆山到处,女同学自然是尖叫一声,让开一小条细缝,男同学基本就是白上一眼,把缝挤得更严实些:怎么能白放一个竞争对手进来!“这初一三班在搞什么表演?居然把所有初中部的人都吸引过来了,还有那么多高中部的人……”一个在人山人海外使劲了半天也只能看见一片后脑勺的家伙忍不住抱怨。
“听说是她们班有一个天仙,是个妲己般的人物,长得可美,今天有两个节目是她的,大家都来看了。”自然有好事者回答。
“是不是那个叫虞姬的女生?难怪,光听名字就够祸害的。”吃不着葡萄的典型心理。
“不是虞姬,好象是余夕。祸害还不至于,听说连王忆山都看上她了,刚才有人看见他也来了!”
“王忆山不是不喜欢这种人多的场合吗?他居然也来了?看来咱都没指望了,就看看得了。”
对话夹杂在嘈杂的哄哄声中,却奇怪地清晰传入王忆山的耳朵,多少更加激怒了王忆山掩藏在冷面之下的脾气。
这个余夕,还没见上面呢,就已经把他给绕进去了!
转身想回去,另外再找个合适的机会来,却是这种人潮之中,你要往前挤固然很困难,你要往外拥却更加不可能,所有人都在往里面用力挤,你一个人用力,哪能扛得了这么多合力?没辙,还是前方才有出路!
王忆山占了盛名之下的便宜,比旁人轻松许多地挤到了前排,也很轻易地接受了一个两眼冒着红心的根本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小姑娘的让座,看校服应该是初二的学生。
第四排,还好,位置不前不后,正好。
王忆山也没客气,坐了,任由那个让座的女生站在旁边流着口水发花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