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死去的爱说再见(全)作者:肉书屋
和我死去的爱说再见(全)第1部分阅读
《和我死去的爱说再见》
作者:梦夜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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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引子而已
这个故事,纯粹是因为一首歌。听到它,总觉得有些绝望。
是割爱后的洒脱还是熄心后的无奈?到底有多少苦痛在这一句再见中?到底有什么是值得珍惜和拥有?
到底下一个会不会是更好的?
到底下一个会不会是最适合自己的?
到底下一个会是怎么样的人?
还是千帆过尽后,幽幽地说一句:“他,终将是无人可替代的。”
可惜现在,却只能独倚在望江楼畔,空望着滔滔江水,思念着那个同饮一江水的人。
第一卷
第一章生死
7岁,隔壁班的白羽和我一起牵手去看电影《红星闪闪》,小女孩的妒忌心不可小看,谁让人家白羽长得齿白唇红,分外可爱,迷倒一大片小女孩。其实我冤枉得很,明明是老师说让大家手牵手以免走丢哪一个。我却被莫名其妙的排挤了一年,直到我转学。
17岁,我天天和朋友追着篮球看,因为学校的篮球联赛有全校最帅的男孩。对于我那个屁大的高中来说,这是唯一的奢侈的全民娱乐活动。我天天帮班里的女生送情书,直到我发觉其实最喜欢他的人是我,可惜那时我已经毕业,而他也去了澳大利亚。总而言之就是没有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是不是遇到了正确的人,我不知道。估计月老那个白胡子老头也说不清。
27岁,我像个懒虫,每天困在家里当宅女。小说、动画、美剧构成我全部的生活。呃,也不算是全部,至少有一个小小的角落留给了那个应该是正确的人。突然有一天父母回老家,男朋友去修车,饿了一天却再也找不到人和我一同吃饭,自叹中突发奇想,我决定收养个孩子。不是玩玩,真得,我发誓!
37岁,我的儿子11岁了,他没有爸爸,只有我这个妈妈。他很乖,而我为了照顾这个家早就开始做生意,此时我有了人生第一个一千万,但是我最希望的还是能有人和我一起吃饭。
47岁,我的儿子21岁,我把所有的事业交给他,因为我想去学习我喜欢的专业,比如考古,比如法医,比如比较文学……虽然我已经年近花甲。
可是,我不明白,眼前的情景到底是在怎么一回事?
我躺在洒满郁金香花瓣的床上,神智清醒却不能言语行动;我的儿子用一把冰冷的手枪抵着我的头。你要金钱吗?我已经全部让渡给你。你要地位吗?我已经为你铺好道路。你要女人吗?我虽然赶走了很多女人,但是现在你身边的那个,虽然普通平凡,却是个可以与你同甘共苦的好女子。我给了你我可以给予的一切,还有我满心的母爱,为什么今天会是这样的情景?我不明白。
“妈妈,你为什么要逼死我的父母,难道你就这么爱我的父亲?”
你是从孤儿院领养来得呀,我调查过你已经过世的父母,根本和我不认识啊!
“妈妈,你为什么不回答?难道你不怕我知道真相报复你?”
我养你20年,知子莫若母,我知你甚深,难道你不了解妈妈我吗?
“我把公司卖了,所有的钱都捐了。”
挺好的,有钱也是个负担,你自己去白手闯天下吧!
“我根本就不爱你给我选的未婚妻。”
那是你自己选的,只不过我觉得不错,同意了而已,怎么成了我选的?
“妈妈,你为什么不说话,是不是因为你只爱我的亲生爸爸,所以宁愿抚养被你害死的他们的儿子?也不愿意结婚!”
因为结婚也能离婚,倒不如有个人陪我吃饭!再说你亲生的老爸长什么模样我都不知道,我爱他何来?
“妈妈,我恨你,但是你放心,我会和你一起走。以后你再也不用担心没人陪你吃饭了。”
傻孩子,别做傻事……我早就不想活了,如果没有你,不是你,我27岁的时候就自杀了。
“妈妈……”一双温热的大手,抚摩着我的头发,“我从来就不想叫你妈妈,羽默,我爱你。这下,再也没有人阻挡我爱你了。”
看着他慢慢倒下,我也觉得精神开始涣散,浑身越来越冷。也罢,当初因为看到你救了我一命,今日就还给你吧。自此,我们各不相欠。
“羽默……来世……爱……”
“忻童?”我哭着醒来。眼前的一切绚丽而陌生。
“小姐,你可醒了。夫人都哭晕过去好多次了。”一个梳着双髻的小丫头泪眼汪汪的说。
真可爱,比我家忻童可爱多了,当初还不如养个闺女呢,臭小子真麻烦……我突然不敢想了,
最后,那两声冰冷的枪响,还有满屋子铁锈般的味道,和与我并肩躺在花床上的儿子……苦笑着,这回各大报馆可有了猛料,足够他们炒上一个月的了,所幸我已经死了,要不狗仔队还真是麻烦……忻童,希望你可以活着,希望你不再烦恼忧愁,希望你不要再用男人的身份爱我。
“你是……”我嘶哑地问,该死我怎么觉得又渴又饿?
“小姐,我是安安呀!”小丫头哭的更厉害了。
看得我真是怪心疼的,女孩就是好呀,伸出手,颤巍巍的,想要给她擦眼泪。呃,胳膊有点短,手也有些小,对不起啊~我够不到!
“小姐,您哪里不舒服?我去找夫人和医生过来。”安安抹着眼泪跑了出去。
好吧,无论怎样,这算是我的新生了。只不过,看着眼前华丽的陈设,怎么我就看不出是哪朝哪代,唉上辈子实在对历史不感冒……对,对,没准出现个男人就能有标志性的发现呢!
正想着,安安带了一个……无力的摇摇头,不用说了,我知道了,这是清代,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王朝,一个把中国推向百年耻辱的满清王朝。一堆能马背上打天下却不能好好治天下的爱新觉罗子弟……
老医生油亮的脑门让我不禁暗笑,多亏是在清代,要是现在他这不就是半壁江山吗?他颤巍巍的给我诊脉,我傻乎乎的偷偷翻着白眼。他都快帕金森了,还能摸的准?
“羽儿,我的羽儿……”门外传来一阵清丽哀婉的声音。
羽儿?我的名字吗?我心里一阵发冷,头皮发麻,想起忻童临死前的癫狂,这个名字,死也不能要了。要了,也许忻童就不能开始全新的幸福生活。我,已成为别人的孩儿,你,也成为了陌生人。别再有瓜葛了,忻童,再见,不,是永远不见,永不再见!
看着一个玉色女子扑到我的床前,把我紧紧抱在怀里,我可以感觉到她温热的眼泪滚过我的面颊。“你是……”
“羽儿,你不认得为娘了吗?”
我迟疑的摇摇头。可是看着自称是我娘的女子婆娑的泪眼,我轻轻伸出手,抱着她,真心希望这样的我也可以给她一些力量。上辈子,我的恣意妄为伤透了母亲的心;这一世,说我心存悔恨也罢,是心灰意懒也罢,我只想做母亲的小棉袄,护她周全。
“羽儿,娘好担心……”
“娘,莫要担心。虽然女儿好多事情不记得了,但是女儿会永远孝顺娘。只是,娘,女儿我的头好疼……”
“羽儿别着急,你慢慢想……羽儿啊,你是不是睡太多了?前日你多吃了几只螃蟹,闹了一夜的肚子,昨日竟然昏倒了……呜……没想到好不容易醒来却连为娘我也不认识了。”
我有些赫然,这个羽儿也太馋了吧,为了几只螃蟹至于吗?怪不得我觉得浑身酸软呢!
“娘,我,我……”
“羽儿,你怎么了?莫不是睡昏头了?还恶心吗?冷吗……这,这可怎么办呀!”
老医生捋了捋花白的胡子,“小姐可能是昏倒时,伤了头,暂时失去记忆……”
我娘哭道:“这可怎么办呀。老爷也不在府里,这可怎么办呀!”
“老朽也没有良法,只能让小姐好生调养着吧。”
原谅我又翻了一个白眼,我真得,真得,只是想……吃点东西而已,你们能不能不要讨论不要再哭了。要不我就要成为第一个转世后金玉满屋却直接被饿死的人了。
想知道我是怎么死的吗?对,就是我经历过的第二次死亡的方式,我发誓我绝对没有想到我是被馋死的,而且是马上就要被馋死的。
我伟大的可爱的娘,终于在最后不哭了,仿佛是收到我诅咒般的祈祷,吩咐厨房给我备了饭。说实话,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被饿过,因为我人生唯一的追求就是吃,唯一的爱好还是吃,唯一的梦想依旧是吃。
可是,我为什么觉得衰神一定是格外宠爱着我呢?
我颤巍巍的端着碗,其振荡速度坎比刚才的方老医生,眼睛里全是眼泪。不是激动的,是悲愤的。
娘的小桌上,样样都是精致的佳肴珍馐,就算是米饭,那也是晶莹剔透……我的小桌上,也晶莹剔透……为什么全是汤汤水水,清澈见底,粒粒可数,最可恨的,每样都只有一口,都只有一口呀!!这倒是让我吃还是准备气死我!虽然我死的时候47岁,但是不代表,我对于吃饭这档子事,就能大度的这么混过去。我发誓,绝不……
“羽儿,赶紧吃吧。娘知道你不喜欢,可是你病刚好,不宜大吃大喝……呜……”我可爱的娘又要下雨了。
我没有伞,但是我有碗,我喝还不成!只是,老天啊,我真是越喝越饿啊……
衰神,我给你塑金身可好?拜托你走吧,求求你了!
第一卷
第二章偶遇
连灌了三天稀水米汤,虽然也有参茶喝着,但是我需要蛋白质好不好~~~现在我唯一的希望就是从天上给我掉下一只鸡大腿!要不,鸡翅膀也成!
事不过三,这是我做人的美德。因此,在三天后,就是下雹子,我也坚决的跟我娘说,我要吃肉。反正自己已经是小孩了,撒娇就撒娇,也不奇怪不是。
反正我娘疼我,爹又不在,我就是家里的霸王,不管以前是如何得了,反正以后的我,必须顿顿有肉,无肉不欢,无肉不活,当然,还有我可爱的娘陪我一起吃饭。
娘一点也没奇怪,只是摸着我的头说,“羽儿,你自小就这么锦衣玉食,将来,可得找个有本事的男子才能养的了你。”
我自己也能养自己,宅女也能变成富翁呢。上辈子,我不就是这么活的。算了,不想了,上辈子,我也怪失败的,还是好好活这一生吧。昨日之事已死,昨日之我已死。
在家混了一个月,总算是大概明白了现下的情况。我不知道自己是幸运还是不幸,此身所在的正是康乾盛世的康熙一朝。以前做宅女的时候看了太多九龙争位的小说,每一个穿到清朝的女子,都爱的炙热、辛苦,百转千回。偏生我怎么也来了,难道这么多年这个还是流行吗?
幸运的是,我的爹,是汉人。我们家,在绍兴。本来还挺高兴,可是一想也见不到鲁迅先生,反倒觉得鸡肋了。不过,绍兴,很美。雨样的山,雨样的水,雨样的屋檐,雨样的渡船。
我呆呆地坐在我家的小亭子里,看着雨,心里倒不觉得悲伤:天下之大,我不过是沧海一粟,历史的车轮必将覆灭我,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悲喜生活。
不过,我有点不一样的小想法。
叶赫那拉家的那位太后,父亲是位道台,也在江南出缺。要是能找她先祖,咔嚓了。没准中国历史就能改变。只是,改变了,会不会曾经的我就是虚无……可是管它作甚,先咔嚓了再说。也许,有那样的女人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她是历史的偶然,只是,没有她,会不会百日维新可以成功?
自从打定了这样的想法,我就开始天天琢磨着练点武功,好来个“斩首”。要是有狙该多方便,我突然想到在“disvery”看到过对于所有兵器的排行,第一位就是弩,对,没错,就是弩,其杀伤力超过ak。
怀抱着汪精卫那个大汉j的理论,我准备把江南的叶赫那拉杀个遍。我才不管好人坏人,就当我是一愤青还不成,谁让我忘记查太后老佛爷的先祖叫啥来着,这个是失策,可是我也没想过我会有这样的机会啊!要是有机会灭他全族……呵呵,波及面有点广,我还是很善良的小白兔呢……
偷偷托家里的小厮,给我打了一个粗陋的小弩弓,做了几只箭。我开始了我得射箭生涯。
开始就是弄个靶子,能射到红心晚上就可以吃一块红烧肉,我这样奖惩自己。只不过,靶子上从来没有中过箭,有两只飞进喜鹊窝里,一只扎到了安安的发髻上,剩下的都可以在草丛里找到他们的身影。我开始怀疑,是不是我的眼睛有问题。
“你这样永远射不到靶上。”一个清脆的童声在我脑头响起。
抬头一看,呃,我忘记了,弩上有箭,手也是累了,谁让我还是个小女孩,箭直直的就朝坐在树上啃苹果的小男生飞去。罪过罪过,但愿他姓叶赫那拉,这样我也算是功德一件。
小男生随手把咬了大半的苹果往前一挡,我如神的箭头一次正中苹果!我还是很厉害的吧!我这样想,反正做了小孩子,臭屁点有什么!
“你好笨啊!”小男生利索的从树上爬下来,笑嘻嘻的掸了掸身上的土。
啐,小脏孩,邋遢大王。我一撇嘴,不理他,还是自己练习我的飞天神箭。后羿可以和我有一拼,不过我射不到太阳。
“你这样射永远也射不中靶心,你可不可以张开另外一只眼!”
哦,我闭错眼了,怪不得射不准呢。看在你好心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的和你说几句话。
“你是谁?”
“我是住在你家隔壁的阿尔萨兰。”邋遢大王说。
“不认识。”
“我们前日才搬来,他们还在收拾东西,我偷偷出来玩,就被你射了一箭。”他一伸手,白胖胖的小手里有支眼熟的箭矢。
“你怎么知道是我的?”就是不承认,你能把我怎么样!
邋遢大王从苹果上拔下另外一支,两支一同递到我眼前,“你自己看。”
看什么,都是个树棍而已,就是头尖点。
邋遢大王一指箭身,“上面同样写着素筠呢。”我额头一汗,素筠是我央求了娘半天改的名字,爹还不知道。但是,这么个温婉的名字从比以前的羽绫强,我怎么也得想办法让老爹同意。
“就是本姑娘的箭又怎么样!”
邋遢大王一笑:“我教你!”
“你?不用了。谁知道你是谁,再说娘说了,男女授受不亲。”我撇撇嘴,不理他。
“哼,我将来一定要做巴图鲁,能跟我学是你的福气。”
“我才不要这个福气呢!”
“那你就别把箭射到我家。”
“是它自己飞到,你找它去,别找我。”看着邋遢大王脸气的有些红,我心一软,“你姓什么?”
“我姓额卓,我们是从长白山过来的。”
“哪里冷不冷?”
“不冷,这里才潮,湿乎乎的,真讨厌。”
要不说,作小孩好呢,一听他不是我的仇敌,自然就对他亲近几分,这么着两小屁孩聊上几句就混熟了。
其实,我还真没想到能遇到一个世居长白山的老姓满族子弟,他家就在叶赫,没准……哈哈,我心里诡笑着……
反正改名这件事,爹从西北回来,大发雷霆。娘怎么劝也不成,我还被罚跪祠堂。真是!我不过是个小女子,以后嫁了人,不过是个某氏。有必要这么紧张吗?
多亏我这多愁多病的身,和邋遢大王他那豪爽的爹爹,老爹最后被我们说的不成了,也就同意了。自此,本姑娘正式改名……习素筠。还好不叫席慕蓉,呵呵。
第一卷
第三章顽童
不过,额卓家的小屁孩,绝对是衰神送来为我挡祸的。啊,伟大的衰神,以后我一定给你盖座庙宇,为你重塑金身。有了你,我那暴躁的爹爹,终于开始愤恨的决定,一定要让我那可爱的娘,生个温文尔雅的儿子,为老习家争口气。又不是馒头,争这个干嘛?再说,只要有那个邋遢大王在,老爹你就别想安生了。
其实,我淘气的时候也挺后怕的,不是别的,就是我娘那梨花带雨般的面容,还有一想就过激的大脑,总之,自从我醒来后,我家的天气状况一直是电闪雷鸣加阴雨连绵。
看着娘和小兔子一般的红眼睛,我真有些心疼。
“娘,是不是筠儿不乖了?”
“你啊,还是个小孩子。只是如此这般淘气,长大了什么样的夫君才可以真心疼爱你啊!”
“娘,我若是乖乖的,我未来的夫君就一定疼我吗?”我看着我可爱的娘,满眼问号。
娘调皮的一笑:“你虽不是大家闺秀,但是也算得小家碧玉。这性子若是老这么癫狂,自然落得人家口实,反倒为以后增添了不少麻烦。”
“娘,你是怕我嫁不出去吗?”
“傻丫头,你长得比娘漂亮许多,怎么可能嫁不出去。只是你这散漫的性子……”娘抱着我,伸手一点我的额头,“你啊,真真是被为娘给宠坏了!”
我趴在娘的怀里,头埋的深深的。虽然,我不是原来的羽绫,虽然我撒谎说自己失忆,但是,寄居在这个身体里的灵魂,总有些冷漠和疏离。虽然,我总说要忘了前世的因果,但是,总怕付出真心会受到伤害。天下最不可能伤害自己的就是父母。我,怎么可以因为忻童,就怠慢慈爱的娘,威严的爹爹。亏我醒来时,还信誓旦旦地说,要护我娘周全,要忘记以前一切的不快……
“娘,我会乖乖听话的。再也不和隔壁的邋遢大王一起淘气了。”
“别乱给人家起外号。”娘瞪了我一眼。
“可是娘,每次出去玩回来,他都是脏兮兮的,我都是干干净净的。娘说他是不是邋遢大王!”
娘有些好笑地打了下我的小屁股,呜~~~~抗议!!!拒绝家庭暴力!!“你还说呢!小喜鹊掉到地上,你想把它送回父母身边本意是好的,你让阿尔萨兰帮你也没什么,可是你干嘛要挑衅小喜鹊的父母,让它们误以为阿尔萨兰要偷小喜鹊,啄得他从树上摔下来,他衣服能不脏吗?没摔伤就是好事。”
“我没有嘛…………”
“那你们去河边捞虾米,你干嘛把他推进河里?”
“是他说这样慢,我就想帮帮他。”
“那是谁说要吃鲜蜂蜜,央求阿尔萨兰去敲蜂蜜窝,结果主谋倒自己跑回家了?”
“因为人家肚子饿嘛……”
娘受不了地一拍我的脑袋,哼,我也会哭嘛……泪眼汪汪地拉着娘的衣袖:“娘,筠儿不是故意地。筠儿以后再也不和邋遢大王一起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