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夏扑了上来,凑近她笑嘻嘻地说:“在屁股上,要不要看?”
“你瞎说。”莫晓风撇了撇嘴,“不是都在胸口?”
唐夏j笑道:“噢,原来你是想要看我的胸?”
莫晓风吧唧了一下嘴,硬着头皮说:“我们都是女的,看一下又有什么。”
唐夏点点头,“好吧,你睁大眼看好,喷鼻血可以,别溅到我脸上就行了。”
莫晓风差点立刻就喷他一脸口水。
唐夏真的开始解衣扣,每解一个,还故意顿了顿动作,然后用余光瞄一下莫晓风,再继续往下解。莫晓风的嘴巴是越抿越紧,眼睛越眯越细,当最后一个扣子解下时,她已经看不到任何东西了。
唐夏五指在她脸前晃过去,问:“看到没?”
莫晓风忙说:“看到、看到了。”
唐夏笑,“什么样子的?”
莫晓风挠了挠额角,闭眼说瞎话:“错综得很复杂……”
就在这时,一只手抓住她的,直接往某处按了上去。
唐夏邪笑道:“既然不喜欢看,我只好吃亏点,让你摸了。”
手掌触及到一片温热,带着些许糙感,却十分的紧致,莫晓风眼睛睁得像弹簧,脸皮红得像虾头,只差没冒热气。
前方,裸露的后背怎么看怎么扎眼,她的手,吃豆腐似地紧紧按在他的后身腰处。不过,当她看到那里竟纹着两个巴掌大的黑灰色刺青时,她打消了缩回手的念头。指腹轻轻滑过那道道纹络,火形轮廓的图案的确称得上是错综复杂,却是一点也看不明白,若他不说,谁会知道这竟然是凤箭工序图的一部分?莫晓风眼中有了些涩意,她想象不出,当他们被纹上这些东西时,是什么样的一种心情?怕是不好受得很。
“那时……觉得痛吗?”她小心翼翼轻柔之极地触摸着那方肌肤,声音清彻得如同沉淀过杂质的泉水,轻洒在光裸的后背之上,溅开点点涟漪。
“很舒服。”唐夏仰着头吐了口绵长的气息。
非但不痛,还很舒服?莫晓风好像被东西砸过脑袋似地懵了。
当然了,第一次被她这么摸着,唐夏只觉得舒心得不行,哪还记得什么痛不痛。
莫晓风一下又没了动静。唐夏表情一滞,这回头看去,发现她整个人都是一副晕乎乎的样子,显然是刚刚明白过来,灵魂正在出壳。唐夏喉结微动,突然很想去咬她两口过过瘾。
外面忽刮起一阵短风,窗帘掀起一角,一张白纸刷地飞了进来,正好贴在了他的脸上。
他很想杀人。
出壳快,回壳也快的莫晓风咦了声,抽回手将那纸取下,照着上面写的字读道:
“集庆之日,一年一届的夺美大会将于华园举行。与往年不同,今年夺首位者,不但可以拿走黄金千两,还可得到武林人士梦寐以求的武功秘笈《我变我变!》,有意者请速去华园报名。”
莫晓风将纸移开,问前方一脸怒意的唐夏,“夺美大会是什么?”
“不知道!”唐夏一把抢过那张纸,将它撕了个粉碎,天女散花似地抛出窗外。
公共街道不比自家王府里,乱丢纸屑,总是不太好的。
莫晓风将头伸出窗去,想看看那些碎片都飞哪去了。
这一看,下巴掉街上去了。
一个衣着华丽的男子坐在四人抬的竹轿上,正巧打他们马车旁经过,此时那人身上乃至一头漂亮的薰紫色长发上正沾着一堆纸屑。他缓缓回过头,与莫晓风四目相对。
比妖魔还像妖魔的脸,夸张的暗紫色纹络几乎占了一半的脸,一头薰紫色莹亮的长发,细长凤目若桃灿,暗紫瞳眸似玉琉……
这样的人只要看过一眼,就是根柱子也会记得。
那个叫秦翎的小孩正坐在后面的竹轿上,瞪着双大眼睛,指着探出头的莫晓风叫:“是你!”
“咦,这么巧?”秦昱斜倚托腮,对着莫晓风莞尔熠熠,这一笑,紫发跟着翩舞,就连身上的那些碎纸片也成了别具一格的装饰物。
妖孽啊妖孽。
路上的行人,无不如此想。
“是、是很巧。”莫晓风也笑,只是那种抽筋似的笑怎么看都是作孽。
唐夏穿好衣服,凑到窗口眯眼往外一看,原来是他……一想到此人在同杨城行云客栈内无耻抢人的行为,还让个小屁孩点了自己的|岤,唐夏的手就很痒。
这送上门来给他整的,他自然不会就此放过。
唐夏眼中闪过一抹异光,将莫晓风轻轻拽离窗口,伸出手打了个响指,随后刷一声拉上了窗帘。
很快,外面响起了几个人“欢快”的声音。
“噢噢,好痒!”接着是竹轿嘭一声落地的声音。
“哇呜,少爷……”
莫晓风刚想掀窗帘看看究竟,唐夏身子一晃,抱着臂吊儿郎当地坐在了窗口,堵了个严实。马车渐走渐远,渐渐没入街道群杂中。
“你做了什么啊?”莫晓风狐疑地问。
“没什么。”唐夏吹了声口哨,摆弄着额头的碎发,“就是给他们尝了点奇痒无比粉。”
“你好毒毒毒。”莫晓风擦了擦额头,冲外面的杜九娘喊道。“小九停下车。”
杜九娘随即勒住马缰,将马车停靠在路边。
莫晓风将唐夏拉了起来。
“你要做什么?”
唐夏莫名其妙地起身。
莫晓风转到他身后,用力推他下马车。
“快去给他们送解药。”
唐夏一只脚抵住车厢,扭头道:“不可能!撒出去的粉就像嫁出去的女儿。”
“不要这么倔嘛。”
“没门。”
“你想从窗出去我也没意见。”
唐夏回身将她按住,眼神凌厉,语气紧张:“好吧,你先告诉我,那天这个人有没有对你做什么?比如扒你的衣服,吃你的豆腐。”
莫晓风被他这么一问,才发现有一段记忆很是模糊。
唐夏再问:“仔细想想,你中了迷幻散后发生过什么事?”
莫晓风在脑子里搜索了半晌,有些艰难地说:“好像是春去病了,于是把蜘蛛当成了大夫……”
“那天春去跟我们在一起。”唐夏提醒道。
听他这么一说,莫晓风更加混乱了,“好像……我怕她胡思乱想,所以就陪她一起睡……”
唐夏眼中霎时燃起熊熊烈火,两手将她摇得如同筛子,震得马车直晃当。
“这么说,那天你和他两个人睡在了一张床上?!”
不!!!!虽然这种事他也做过,但五个人一张床和两个人一张床的概念是多么的不同。
莫晓风撒泪如撒豆,为什么会这样呢?她到底和多少人睡过啊?
唐夏倏地冷静了下来,沉吟道:“那个人不但知道你是信王,还知道你是女的。不行,我得去杀了他,以绝后患。”
说着放开她,正要转身下车,这回轮到莫晓风一只脚抵住车厢,将他往后拉。
“阿夏,切、切不可滥杀无辜!”
“好,我不杀他!”唐夏说:“不过要将他毒成哑巴,让他一辈子开不了口,毒烂他的手,让他写不了字,毒瞎他的眼睛,让他什么也看不到。”
莫晓风掬了把泪花,放手道:“那你还是杀了他吧。”
唐夏抿了抿唇,正要跨出去,就听见莫晓风说:“阿夏,你唱的那首歌真的很好听。”
简调和谐,有如山涧流水。
杜九娘在外插嘴道:“我看咱们就在这里找家客栈歇脚吧。”
“我去。”唐夏扭了扭脖子,跳下车去。
一只小瓶滚到了莫晓风的脚边,上面三个清晰小字写着:解痒粉。
这厢,中了奇痒无比粉的四个抬轿人正挤在一起互蹭。至于秦昱,则是皱着一双眉头,左扭右扭。小屁孩秦翎一会替自己挠挠一会替他挠挠,满脸的委屈。
“少爷,那个人打招呼的方式真是太毒了。”
夺美大会()
莫晓风手里捏着解痒粉的小瓶子,跳下马车对杜九娘说:“我去去就回。”
刚走了二步,杜九娘忽回头,叫了声:“兔子。”
莫晓风遂停了下来,转头看向杜九娘。
“趁三号不在,有些话我得和你说说。”杜九娘倚在车旁,眼神有些怪异。“十二美三男九女中,三号看起来最不正经,但论实力却排在一号之上,知道他为什么会成为三号而不是一号么?”
莫晓风摇摇头,不太明白她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个来。
杜九娘说:“我们在一起四年,从没见他在乎过什么东西。”
……
十丈开外,唐夏仰首看着头顶上的招牌,久久没有其它的动作。
杜九娘看看他,眼里划过一缕浅淡如风痕的落寞。
“十二美未选出前有八十八个人,到最后只剩下十二个……他是最后才动手的一个。当时他就这样旁若无人地看着墙壁上的一副字,别人杀到他跟前,他才说了一句话。”
“什么话?”莫晓风讶然问道。
“他说,除了这条命,其余的尽管拿走。”
莫晓风问:“后来怎么样了?”
杜九娘撇了撇嘴角,“几个人屁颠颠地将他翻了个底,从他身上搜出了银魄一把、毒药若干、暗器无数,就连棋谱和鞋子也没放过。”
“啊?”莫晓风中途提问:“为什么还有鞋子?”
杜九娘说:“我们平时训练的时候都要光脚,起初大家的鞋是随便放在架子上的,自从有一次我穿错了别人的鞋后,所有人都养成了随身带鞋的习惯。”
莫晓风脑袋瞬间倒向一边,表情一下子变得很抽象。
这都是些什么人……
杜九娘望着天边,喃喃道:“就在我们认为他死定了的时候,他居然出拳了,那个速度真叫一个快,不过他的拳头还没碰到人,突然……”
“突然什么??”关健时刻,莫晓风的心被她猛地提了起来。
杜九娘的视线落在她身上,停顿了须臾,用无比平静的声音,讪讪地说了句:“突然放了一个屁。”
莫晓风背后齐刷刷地挂下一排黑线。
杜九娘唏嘘道:“你见过有人放个屁都是毒气么?”
莫晓风脑子里的小人与狗同时撒了一地的黑线,趴在上面苟延残喘。
“因为他的招数太毒了,有损十二美的名号,所以先帝扣了他的分,将他的排名降到了第三。”
这时候,唐夏的耳朵一动,一双眼神不知鬼不觉地斜睨过来。
“扯远了。”杜九娘呵呵一笑,“其实我就想说一句——兔子,可别辜负了他的一番苦心。能让三号赌上性命的人,这世上大概就只有你一个了。”
莫晓风嘴巴张到一半,惊得说不出话来。
杜九娘拍拍她的肩,“那天住的客房,隔音不是太好。”
莫晓风心情复杂地望向前方,见唐夏一头扎进了路旁的铺子中,收回视线,她捏紧了手中的药瓶,冲杜九娘露出无比温和的笑容。
“我知道了,你们等我!”说完转身,朝街那头飞快地跑了起来。
她在熙攘的人流中如鱼穿梭,陌生的脸庞与身影在她眼前放大而后消失,这一刻,她的眼睛有些酸涩。
这世上从不缺少丢弃包裹的傻子,而甘愿成为傻子脚下那条路的人,才是最傻的一个。
长乐街花满楼第一房中,香薰烟袅,绕梁不散。
“知道什么是天下?”一席水红衣遮蔽了明窗半扇,青丝挽于脑侧,两根素木簪交错插于髻间,一双明目有如皓月,望着窗外的艳阳天,嘴角弯出优美的弧形,声如梵音,清朗万里。
“天下天下,无天无下,无下无天。没人在下面顶着那片天,哪会有其它人的天下?只可惜,凡人大多不自觉。”所以佛才说:他不入地狱便推他入地狱。
花魁坐在桌旁,一手撑着脑侧,美目半阖,无精打采,还得时不时应上两声,表示自己有在听他说话,其实早就将呵欠打到九天外了。
唉,这人到底是来干嘛的?真金白银花了下去,就是为了对她讲天书?
花魁觉得自己做人很失败,自己这个千杯不醉居然碰上个万壶不倒。
难道她老了?以前只要是个男人,一见到她坦胸露肩的模样都恨不得直接扑上来。
然而一个时辰前,她等到屁股都坐疼了,客人连她的小指头都没碰一下。没办法,她只好主动送上门去被他调戏,结果还被无视。
半个时辰前,她决定去调戏他,于是施展了花满楼的绝技——降龙十八手!就算是个铜人,也禁不住这降龙十八手的考验,可有人却连半点反应都没有。
花魁长叹一口气:唉,若被其它姐妹知道,叫她的脸往哪搁?
捏起酒杯,灌了自己一口,花魁趴在桌上问:“看公子好像与佛挺有缘的,可知哪个庙的佛最灵?明天我去拜拜。”也好去去这一身衰气。
那人回眸,笑若灿莲:“有何可拜?庙里金钟,声虽大却是肚里空,不如心中佛理,形虽小却是万世通。”
虽然花魁的脑袋是用来插花的,但她的耳朵还是听出此话有问题。
“这要是没人去庙里烧香,那些和尚岂不是很难混?”
“此话差矣。”他一根手指伸到唇边,虚声道:“告诉你一个秘密。”
“哦哦?”一听到秘密两个字,花魁就没来由得激动。
“其实,我就是一个和尚。”双掌合于胸前,净眸无澜。
“啊?”花魅保持一个姿势半晌不动。
加南转了个身,瞧那身段,那张脸,那头发……和尚要都长成这样,尼姑庵早没人了吧。
莫晓风跑到原地时,那些人早就没了踪影。拦住好几个路人询问,皆说没有看到。
无奈,只得转身回去。
街道右侧,梧桐树旁的屋檐下蹲着四个乞丐。
凑在一块哈啦的乞丐倒不算希奇,但是凑在一块哈啦夺美大会的乞丐……莫晓风放慢了脚步,想听听他们到底说些什么。
“二毛,你确定帮主要去参加那夺美大会?”
“帮主亲口说的,不信你问三毛。”
“哈哈。这可真是件大事。”
“是啊是啊,听说头名能得到一千两黄金,够咱们丐帮上上下下五十号人吃喝拉撒好几年了。”
“瞧你那点出息!什么好几年,应该说够俺们挥霍几天了!”
“对对对,还是大毛你阔气。”
“不过头名哪是这么容易得的?”有人说了句实在话。
“怕啥,以咱们丐帮的实力,想要拉个票还不容易?”
“听说这次参加的人很杂,还有那花满楼,她们的实力令人担忧啊。”
“管它那么多干哈,去警告那主办人,要不给俺们帮主头名,俺们就天天往他家里蹲!蹲到他家里生出坑!”
“嘿嘿嘿嘿!”其余三人j笑着附和。
大毛慨叹一声:“最让俺感动的是——帮主懒散了这么久,总算肯找点实事做了。”
就莫晓风在一边不停擦汗的时候,一个手持着竹棍的粗布衫女子弓着身子从屋顶上跳下来,落在几人跟前,动作利落得像只野猫。这一起身,手上的竹棍就啪啪啪地敲在了四人头上,同时喝道:
“统统给我站好!”
“帮主。”刚才还神气活现的四个乞丐纷纷站起,排成一行。
女子粗眉一挑,“刚才谁说我懒散的?”
所有人都指向大毛。
大毛想扑倒,不过已经来不及了。
“看腿!”以竹棍为支点,一记漂亮的回旋踢……大毛挂在了一旁梧桐的树叉上。
其它三人皆擦了一把汗。
莫晓风掩面,想要从几人身旁过去,一只脚突然横在了她面前。
“想走?”女帮主的腿功相当了得,搁她眼前纹丝不动。
莫晓风歪过头冲她莞尔一笑:“其实我就是一过路人。”
女帮主哼了声:“看你就不像个好人!”
昏!被打击到了。
特别章作者的说明
傻子的故事是莫晓风在前几章再遇唐夏时说的,里面提到了旅人,包裹,风景,旅途,行人,但是忽略了一样东西,那就是默默无闻的脚下之路。愿意为一个傻子铺开道路的人是不是比那个傻子更傻呢?
有一点想说明的是,我们常常会忽略一些东西,比如我们的父母给我们创造了环境,但我们生活在这个环境里有没有想过要感谢他们呢?大部分人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吧?有时甚至会抱怨父母给得不多或抱怨父母强加给我们的太多,这个时候我们不妨想想,比起一些什么都没有的人来说,我们是何等幸运。
莫晓风说幸运也幸运,说倒霉也倒霉。
尽管她拥有人人羡慕的外貌,q却是相当的不正常,交男朋友不是因为感情,竟是因为不懂得拒绝别人,以及想给每一个人一次公平的机会,这么做完全是将自己推进夹缝中。现实生活中,如果运气差点,她这样的人基本上很难得到真正的朋友。
在另一个世界中,用一句话概括叫“痛并快乐着”。
大家是否觉得,以莫晓风的性格来说,她更适合古代的生活?
不过,有得必有失,矛盾是促进发展的根本,所以命运给她制造了个尴尬的身份。
假冒的王爷,还是自己的前世。
这里,唐夏作为四侍之一,作为对整个过程相对比较了解的人,他也是矛盾的。
一方面,他希望她能做真正的自己,一方面又希望她有一个好结果。
最开始的时候有一幕是让莫晓风去勾引伏羲,有人会觉得,唐夏这种做法很不能被理解。
但我们要看清一个事实,唐夏所做的一切皆是为了莫晓风,而不是为他自己。一切对她有利的条件他都会争取,哪怕自己在一边酸得要死。伏羲出场虽不多,但他的确是个大人物,掌握了釜国三分之一的兵权,若能得到他的帮助,对信王来说是件好事。
按理说,勾引伏羲这种事完全可以交给四侍中任何一个人来做,为什么会是王爷?
因为只有像水一样的人,才能融进石头之中。
唐夏眼里的莫晓风便是这样的一滴水。
那么,莫晓风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应该就像她的名字。
晓,知晓、领悟、理解。风,柔和的个性,对自由的向往,像风一样存在的人。
命运使她陷入身不由己的境地,她站在矛盾的路口,一边是继续做从前的自己,一边是为了他人去做另一个人。
她最后选择了第二个。
在大家看不到的地方,她牺牲了自己成全了别人的希望。
有两样东西,是莫晓风极为重视的。一是亲情,二是友情。
亲情。
我们知道,莫晓风从小就失去了双亲,所以她对亲情这种东西其实是十分之?br/gt;
冠绝笑天下第15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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