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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歪传之不得不说的故事第13部分阅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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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歪传之不得不说的故事作者:肉书屋

穿越歪传之不得不说的故事第13部分阅读

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

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知有谁?

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

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倾。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

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闷杀葬花人,

独倚花锄泪暗洒,洒上空枝见血痕。

杜鹃无语正黄昏,荷锄归去掩重门。

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

怪奴底事倍伤神,半为怜春半恼春,

怜春忽至恼忽去,至又无言去不闻。

昨宵庭外悲歌发,知是花魂与鸟魂?

花魂鸟魂总难留,鸟自无言花自羞。

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净土掩风流。

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

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一曲终了,全场竟一片寂静,花落人亡两不知!怎样的一种感叹身世遭遇的哀伤,又杂了寄人篱下对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的愤懑,和在幻想自由幸福而不可得时,所表现出来地那种不愿受辱被污、不甘低头屈服的孤傲不阿的性格。

寄人篱下?!余夕是个孤儿……”陈之君地话适时地回响在王忆山耳边。

寄人篱下……

台上的余夕薄施粉黛,清新淡雅地妆容,纤瘦地身量,如此地惹人怜,惹人爱。惹人牵挂,绝代风华!

王忆山被镇住了!

王忆山的顺势而为

难怪陈之君能陷进去!明了。

“卡门也是她?”从初一三班地文娱汇演回来以后,王忆山不再嘲笑陈之君的幼稚行为。那余夕确实有足够的魅力迷倒人,可不代表他王忆山就能接受风格差异这么巨大地两个节目都是她余夕一个人演的。一个才十三岁地小黄毛丫头!

“确实是她!老大,你不会也看上她了吧?你要是和我抢,那你太不够意思了,虽然我也知道你比我更配的上她……”“得了,我什么时候说过要跟你抢她?我不是答应你帮你追她么!”不耐烦地将陈苍蝇拍到一边。王忆山已经预感到这个余夕将在昌平一中掀起滔天巨浪。

接下来的日子很有意思。

恩,应该说是很热闹。

首先是整个学校掀起了余夕热,天天的话题就是那个孤儿余夕,自然有一帮子“热心肠”的关怀人士去给余夕送这送那,奇怪地是,全部都被退回了。

用余夕回答他们的话是:“我余夕虽然不清高,可我也要自己的尊严,不受嗟来之食。”

接着,又开始风传王忆山疯狂追求余夕的谣言。证据就是王忆山为了看余夕的节目,去出席从来不去的汇演,并且在之后频频携左膀右臂出现在初中部。甚至有一次竟然弄来一辆军牌越野车想接余夕出去玩。

听说这些,王忆山只能扔出一句:“一群白痴!”

可谣言并不会止于非智者。这昌平一中先是被余夕将大家都煽动得热血沸腾。接着去怀疑王忆山的行为也很正常。

最后,余夕在一次大庭广众之下给王忆山来了那么一段唱作俱佳的演出。弄得王忆山真正地成了千古恨。

王忆山帮陈之君约了几次余夕,余夕都没有答应,美其名曰:学业为重情为轻。

平日里素面朝天的余夕又有着与舞台上地卡门、黛玉完全不同的风情,纯净而清爽,不笑时是清新的风,笑地时候是灿烂的光,婉约地时候是清照,豪放地时候是木兰,总之,百变就是了。梅艳芳不过如此。

王忆山栽了。

被余夕这个妖孽推进了一个漩涡,可这个漩涡的中心虽然是余夕,却连余夕地边边毛毛都没碰上。

每天,学校内都盛传着王忆山如何如何之对佳人倾倒的各种版本各种剧目的谣言。

甚至还惊动了王忆山他爹。

王忆山他爹是被老师请来学校的。老师的控诉是:自从王忆山“迷上”余夕之后,居然口出恶言,对同学进行辱骂,并进行人身攻击,开始对同学、老师傲慢无礼……等等如此,控诉了整整一个早上。

按说,像王忆山这样的学生是老师的宠爱对象,可王忆山他爹管教严格,并不允许宠爱,因此,从一个优秀学生的典范“堕落”到这个地步,实在让人痛心疾首!

老爹一怒之下,回去抽了一顿皮带。

原本也不至于抽,可王忆山咬死了不承认和余夕有什么暧昧之心,惹得在老师那里听了一堆确凿消息的老爹愤怒地不顾老妈的劝阻,第一次抽了这个为了一个小“狐狸精”顶撞老子满口胡言的小子。

王忆山这顿挨的确实冤。

老师那里的所谓种种品行,全是王忆山这个乖孩子陪陈之君努力追求余夕旁观时惹下的债,谁叫你面子大呢?谁相信你王忆山会陪一伙伴去追女孩子?

并且,人余夕若有若无的那些个眼神,可基本都不在人陈之君身上,一半是在风景,一半的一半在周围的路人,还有一半的一半,就在你王忆山身上了。

中国三十九块了……2008,妖孽的一年!

至于书,大家稍后等确切消息吧

快了快了

,,,,

正常向番外——涂美人篇(四)

妖孽!挨了顿打的王忆山最终下了这个再正确不过的结论。

王忆山自从懂事起就没挨过打!为了这个妖孽,为了这个自己根本没意思的妖孽,居然就挨了打!!!太让人受不了了。

接下来的日子很有趣,王忆山开始躲避和余夕有任何接触的可能,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可余夕并没有让他躲得了。不用余夕本人,光流言就够王忆山受的。

当王忆山最终忍无可忍去找余夕“算帐”时,余夕轻飘飘的一句:“他们说什么关我什么事?你怎么也这么幼稚,计较这些?我还没找他们算毁坏我名誉呢,你倒来找我!”

王忆山内伤了,被噎得内伤了。

不过王忆山也从此多了一个不是兄弟的兄弟——余夕这个女人不简单,不是女孩了,王忆山绝对不敢再用小他几岁的眼光看她,王忆山奉行他老爹的那句:打不过的敌人就要将他(她)拉拢到自己阵营里来。

王忆山干脆把余夕带到家里见了父母,直接说了他们的意思:独生子女,多个伴,况且是个孤儿,自己家也可以多照应些。

对于这个什么方面都算完美的儿子第一次显现出爱心,老爹老妈一开始当然不信,使用了跟踪(跟在后面送他们上学)、监听(趴在门外听他们对话)、调查(到学校找同学老师了解情况)……等等手段之后,终于在王忆山迎来高二生涯的时候放心了他们的这段奇异的兄妹缘分。

王忆山的梦魇才刚刚开始。

尽管将余夕这个妖孽拉拢到了自己地在阵营,王忆山还是悲哀地发现,原来这个行为才是最严重的错误!

接踵迩来的,是附近各个学校闻名而来地各种各样的追求者。出尽百宝,也耍尽花样。

文耍也有,武耍也有。

应战地当然得是王忆山这个倒霉的和余夕站在同一战线的可怜“大哥”。

王忆山不仅学会了打架。还学会了斗殴,(两词是一个意思?不。不同,打架是单挑,斗殴是群揍)。

王忆山还学会了骗人,可以面不改色心不跳地直接说:“余夕是我王忆山的女人!”

也可以装痴卖傻地将余夕藏在不远的角落说:“余夕已经回家了,,.”

更可以在打完架之后回去跟父母撒娇哭诉这个可恶地妹妹给他带来的厄运,虽然每次都被余夕用可怜巴巴的眼神成功地策反他爹妈。再给他招来一顿斥责。

用老爹的话讲:“你既然认她是妹,你这个做老大的不护着她谁护?你让她受了那么大的惊吓还好意思回家来说?(以下省略语重心长的思想教育两万字)。”

总之,王忆山自从余夕出现之后就彻底和冷面君王这个完美形象的代表无缘了,高中三年,不是在上课、睡觉、吃饭的时间,基本都花在了为余夕去打架、装门面(充当挡箭牌)、撑场子(表演时吆喝一帮人去捧场)等等原先认为极其无聊地事。

虽然偶有抱怨,却也乐在其中。

余夕的表演场

王忆山终于高考了,考上了清华大学。

没舍得走远,本来按着王老头子的计划。王忆山这会儿子应该是在大洋彼岸地斯坦福,可王忆山忽然后悔了,先是要求参加高考。理由是:男子汉,临上战场退缩就是孬种。即使不以这一仗定输赢也不能不去打。

军人就是受不住这种豪情万丈的迷惑。王老头子上当了。

当王忆山提前拿到清华大学地录取通知书回家来通知老爹“儿子我不走了”地时候,王老头子终于明白了新旧更替的天道。说了一句:“自己地事情自己把握好,今后不要后悔就成了。”

能不后悔吗?王忆山最后悔的就是认识了余夕这只妖孽!

如果不是余夕,王忆山也不至于怕留下一个干妹独自在国内承受自己离开后的保护真空,如果不是余夕总是在人前扮出一副我见犹怜的模样,至于在王忆山一说出即将赴美留学的早八百年大家就知道的计划时,遭到众人的白眼么?

还什么“你走了余夕怎么办?忍心让她一个人面对这个险恶的世界?”

靠!余夕的办法多的是,险恶,她不恶别人去别人就该偷笑了!还需要我王忆山的保护?

王忆山上大学的时候几乎每天往家跑,老妈当然开心了,一直念叨:多了个干闺女之后,儿子也贴心多了,晓得天天陪老妈看电视、逛街、扯皮……

老爹也觉得:这个儿子懂事多了,知道使用各种手法处理问题,不再是单一的横眉冷对了,晓得通融!

废话,即便是百炼钢也早就在余夕的“教导”下成了化指柔了。

王忆山因为余夕整整浪费了五年的时间,五年最好最青春的时光。

没有时间让他去疯玩、泡妞,也没有时间让他去兼顾别的,仿佛这五年就是被征用了,征用成了余夕的首席事务处理谈判代表。

直到余夕上了电影学院,王忆山看看余夕也勉强是个成年人了,总算放下一颗被折磨得残破不堪的心,远赴汤姆大叔的国度,飞奔到斯坦福的怀抱去了。什么?你说王忆山和余夕没有暧昧哪来的折磨得残破不堪的心?你试试一天接到十个要求帮忙打架的电话看看,能不能把你的心折磨得粉碎!再不然你一天扮演上三五次不同身份不同年龄的余大美人金主的戏码试试,你要不疯狂,那你绝对是——余大美人的亲戚——妖孽家族的成员。

并且,这个数据是余夕初三时期的数据,每年以平方的增加速度在扩展着,王忆山能不被折磨得凄惨么?

余夕决定提前参加高考简直就是福音!王忆山连感谢主的祈祷都被折磨得忘了做了。

余夕很轻松地以各种总分第一各种分科第一的成绩一路过关斩将地进入了北京电影学院这个被一众少男少女向往并挤破头也想要挤进去的地方。

传说中无数银幕美人的成长地,传说中无数业内大导演的聚会场,传说中声色犬马、纸醉金迷的风月所。

余夕很开心。

因为余夕知道自己有表演天赋,有天赋不加以利用,对余夕来讲是侮辱。

王忆山走了,余夕心里很清楚,从此就将少了一个没有目的性的在自己身边保驾护航的异性。

可余夕也没有办法,虽然对于可利用的资源一定要加以利用是余夕一向的原则、准则,可余夕也是个有极强爱憎心的人,良知不允许她将人利用到极限。

就像郝奶奶,余夕上了初中之后就尽量申请助学金,考取奖学金,连生活费什么的都尽量自己解决,余夕一直相信,别人给予你的应该是他们力所能及并不影响他们正常生活的帮助,而不能是杀鸡取卵式的掠夺。

对于王忆山也是。

如果余夕再自私地霸占了他今后的时间,那么反目成仇恐怕就在不久的将来,余夕懂,所以放手。

电影学院很有趣。

尤其是有了像余夕这样的美人。

经过五年的成长,余夕已经出落出了十八岁大姑娘的样貌,刚一入校就荣登北影第一美女的宝座,脸蛋美艳身材妖娆,看得有一众见惯环肥燕瘦的男同学一个个照样流口水。

入校刚刚三个月,余夕就已经有几个广告片约找上门来。

单支广告片酬基本都在八百数千之间,一个没有背景的小丫头片子,不就想着图出名么?现在不压价什么时候压?

余夕不接。

“就几个十来秒钟的广告,我余夕不挣这个快钱!”很狂的一句话。

要不知道余夕是个孤儿的,多半能理解一个风头正劲的少女的这句话背后的心思,可余夕没有任何背景,甚至连学费、生活费都得靠学校减免,另外打工筹集,她凭什么这么强硬?

“卖笑的钱,我不挣,卖肉的钱,我不挣,卖灵魂的钱我不挣,我只挣卖演技的钱。”这就是余夕入校以后被疯传的著名的一挣四不挣。

骨气这玩意,有一点是好事,多了,就是狂妄,就是傲气。

在别人眼里,余夕已经够的上狂妄了,虽然她说这话的时候再温柔婉约不过。

在包藏了自己那么多年以后,进入电影学院的余夕以为找到了妖孽的大本营,懒得伪装自己了,撕掉了表演的外衣,妄图以真我存在于这个污水横流的地方。

余夕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

她不知道,越是妖孽、变态、演技高超的人呆的一起的地方,就越要更完善更炉火纯青的演绎,只有把自己绕在那层层的迷雾中间,才不容易有受伤的一刻,当然,这是在她在这个地方呆了半年之后才有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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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向番外——涂美人篇(五)

余夕在十一月的时候终于接到了一个片约,是一部文艺片,导演是一位年纪也不算小口碑良好的国内知名导演,有这一代执牛耳者的地位。

余夕当然感兴趣。

多少影后影帝的成名就在这种片约之中?多少一代天王天后的崛起就在这种机会背后?

导演约余夕周六晚上去谈片酬和剧本。

第一次见导演,还是个大导演,余夕当然要好好打扮一下。

素净的长裙,淡雅的妆容,挽了一个怀旧的发髻。

根据接到的消息,这次余夕有可能出演的是一个民国时期的爱国女青年,为了爱情和革命理想,使用了自己的美色,在玩转了一切之后,携爱人远去,杳如黄鹤,留下一个空名给人纪念。

是个沉重的历史题材电影,确是难得的爱情主题,也是个难得的大喜剧,余夕本能地觉得这是个大好的机会。

款款走入约定的香山饭店咖啡厅,余夕仿佛是三十年代画中走下来的女子,雍容、端庄,一点也没有十八岁少女的青涩。

接待余夕的只是大导演的助手,只是扔了一沓子的剧本,说:先回去看看。

接下来的事,就不由余夕控制了。

言语调戏是自然的,雁过拔毛,像这种姿色的女子,等成名之后就更不可能沾的上了,当然得趁现在沾便宜!

弄只黄鼠狼楞出来充大尾巴狼!也不看看余夕是什么人物!

在调戏与反调戏之中,余夕自然占了些微的上风。

黄鼠狼在猥琐心思被无情地讽刺揭穿之后,很自然地上手一抓,扣住余夕的手腕:“你要真想演这个角色。就得先把咱伺候好了!”语调压的很低,说地急促并且声色俱厉。

“原来你也算颗葱。”轻笑,一个巴掌就甩了过去。余夕第一次亲自使用暴力和非理性解决问题的手段。

就是这个第一次,余夕赔上了整整三年的时光和一直地被压抑。导演得知余夕的种种“劣行”之后决定亲自会会余夕。

当然。这次是导演亲自约了。

温言款语,中年男性地宽仁让余夕多少放下了一点对于这个行业内幕的担心。

又是一次精心打扮过的赴约。

这次,余夕带上了一个同伴。

同宿舍的一个女生。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呀!

冠冕堂皇的话绕了一圈又一圈。

无非就是:机会难得,作为年轻学生要懂得把握机会!要珍惜机会,要好好表现。要……

在余夕给了愿意出演地确切答复之后,导演大人居然说:“好!那么我们下次在具体谈合约的事。”

说完,就拍拍屁股,施施然直接上了香山饭店长期包租的套间去休息了。

回学校的路上,余夕一直在琢磨导演刚才临别时回头的那一眼到底是什么意思。

其实余夕自己心里也清楚,意思已经是比较明显了的,可真的要迈出那一步吗?

余夕没有想好。

不是余夕清高,而是,没有切实把握和确切利益的交易。余夕不做。

尤其是这种交易。

余夕开放,不排斥所谓的小三、二奶,觉得如果有感情。可以不在乎其他;余夕也不守旧,如果付出一切能换回一切。比如和撒旦睡一晚就可以成为耶稣他爹。余夕也愿意,前提是还能留下命来地话。

可余夕并不愿意成为待宰的鱼肉。躺在案板上任人品肥论瘦,自己却没有任何主动权和保护自己一的余地。

在转公交车地时候,同来的女同学提议去商场转转,说是想买几件衣服,余夕没去,没钱买。

这种没有目地性地事,余夕懒得做。

于是,同学理所当然地独自走了。

等到余夕再见到这个长相甜美的同学时,她已经站在生死线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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