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离开他时,我感到十分沮丧。就好像他试图抹去我一生中的一个宝贵部分,因而也抹去了他自己。他似乎更喜欢他收集的热带鱼,而不是平凡的过去。至于我,我记得一切,那个夏天发生的一切,尤其是石头大战的那一天。事实上,有时候我感到,他母亲那天下午递给我的那一大片酸酸的黑面包的味道,在我嘴里比我实际上正吃着的食物味道更强烈。看到威茜的小花蕾,几乎比我手上直接触摸的感觉更强烈。那男孩在我们把他打倒以后躺在那里的样子,比世界大战的历史更远为印象深刻得多。事实上,那整个漫长的夏天就好像亚瑟王传奇中的一段叙事诗。我常常想知道,这个特别的夏天有什么东西使它在我的记忆中如此栩栩如生。我只要闭上一会儿眼睛,就可以使它的每一天都历历在目。那个男孩的死当然没有引起我的痛苦——过了还不到一个礼拜它就给遗忘了。威茜撩起裙子,站在黑幽幽的地下室里的情景,也很容易就消失了。说来奇怪,卡罗琳姨妈每天递给我的那一厚片黑面包,却比那时期的任何其他形象具有更大的神通。我对此惊奇不已……惊奇不已。也许是因为,每次她递给我那片面包的时候,总是带着一种我以前从不了解的温柔和同情。我的卡罗琳姨妈是一个相貌十分平平的女人。她脸上有麻子,但这是一张慈祥的、讨人喜欢的脸,即使有麻子也无妨。她身材魁梧强壮,声音却非常细小动听。她跟我讲话时,似乎比跟她自己的儿子讲话时更关心体贴。我愿意老和她呆在一起:如果允许的话,我宁愿挑选她来当我自己的母亲。我清楚地记得,我母亲来看我时,如何感到很气恼,因为我如此满意我的新生活。她甚至说我忘恩负义,这句话我从来没有忘记,因为那时候我第一次明白,忘恩负义也许对一个人来说是必要的,有好处的。如果我现在闭上眼睛想,想那面包片,我几乎马上就会想到,在那座房子里,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被责骂。我想,如果我告诉我的卡罗琳姨妈,我在那块地里打死一个男孩,告诉她事情发生的经过,她会用胳膊搂着我,原谅我的——马上原谅。这也许就是那个夏天对我来说如此宝贵的原因。那是一个包含着心照不宣的、完完全全的赦罪的夏天。这也是我不能忘记威茜的原因。她充满着自然的善,这个同我相爱,而且不责骂人的小孩。她是异性中第一个崇拜我的与众不同的人。在威茜之后,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就因为我是我,我既被爱也被恨,而威茜却作出努力来理解我。在她看来,我来自一个陌生的国家,说的是另一种语言,就这些事实,使她更加接近我。当她把我介绍给她的小朋友时,她那眼睛放光的样子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的。她的眼睛看上去充满着爱与赞美。有时候,我们三个人会在傍晚走到河边,坐在河岸上,我们就谈论起一些小孩子们不在大人眼跟前时谈论的话。我现在知道得很清楚,我们那时候谈的话,比我们父母谈的更清醒,更深刻。为了每天给我们一厚片面包,父母不得不受到重罚。最坏的处罚,是他们变得同我们疏远了。因为随着他们喂我们的每一片面包,我们不仅变得对他们更加冷漠,而且越来越凌驾于他们之上。在我们的忘恩负义中,是我们的力量与美。我们不忠诚,但我们是无罪的。那个我看见他倒在那里咽气的男孩,一动不动地躺着,没有发出一丝一毫的声响或啜泣,杀死那个男孩几乎就像一场干干净净的健康演出。另一方面,为食物而进行的斗争是肮脏下流的,当我们站在父母面前时,我们感到他们脏兮兮地来到我们跟前,为此我们绝不会原谅他们。下午时那片厚厚的面包,正因为它不是挣来的,所以我们吃起来很香。面包再也不会有这样的味道,也再不会有人这样给你面包。打死人的那一天,面包格外好吃。其中有一点点后来再没有过的恐怖味道。我们把它接到手中,也接过了卡罗琳姨妈心照不宣然而完完全全的赦罪。
在黑面包的问题上,有某种东西我一直在设法弄清楚——某种使人模模糊糊感到好吃、害怕、解放的东西,某种同最初的发现相联系的东西。我想起另一片酸酸的黑面包,那是在更早的一个时期,当时我和小朋友斯坦利经常洗劫冰箱。那是偷来的面包,因而比以爱心递给你的面包更加有滋味。但是正当我吃着黑面包、边走边聊的时候,带有启示性质的事情发生了。这就像一种皈依上帝的状态,一种完全无知的状态,一种自我克制的状态。这些时刻传递给我的任何东西,我都原封不动地保留着,不用害怕我会失去已获得的知识。这也许就是这样一个事实:这不是我们平常所认为的那种事实。它几乎是像接受一条真理,虽然真理一词对它来说似乎太精确了一点。津津有味地吃酸黑面包,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这种事总是发生在家以外的地方,不在父母的眼皮底下。我们害怕父母,但从不尊敬他们。我们自己单独在一起时,我们的想像就无拘无束。事实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重要性;我们要求于一个题目的东西,就是它得给我们驰骋的机会。我现在回想起来,使我惊奇不已的是,我们相互间的理解有多好,我们多么尖锐地看透了每一个人的基本性格,无论大人小孩。例如,我们在七岁的年纪就十分确切地知道,这个家伙最后会蹲监狱,那个家伙会成为一个苦力,还有一个家伙会成为饭桶,等等。我们的判断是绝对正确的,例如,比我们父母的判断正确得多,比所谓心理学家的判断更正确。阿尔菲·贝查结果成为一个彻底的叫花子;乔尼·盖哈特去了监狱;鲍勃·昆斯特成了一个干重活的人。正确无误的预言。我们接受的知识只会阻挡我们的视野。从我们上学那天起,我们就什么也没学会;相反,我们被搞得迟钝不堪,裹在语言与抽象的云里雾中。
有酸黑面包的时候,世界是它本质上的样子,一个由魔法统治的原始世界,一个恐惧在其中起着最重要作用的世界。能激起最大恐惧的男孩就是头儿,只要他能维持他的权力,他就受到尊敬。还有一些其他的孩子是造反派,他们受到赞美,但从来没有成为头儿。大多数人都是那些无畏者手中的粘土;有一些可以依靠,多数靠不住。气氛十分紧张——无法预言明天会有什么事。这种松散的、原始的社会核心,产生出强烈的胃口,强烈的情绪,强烈的好奇心。没有什么是想当然的;每一天都要求有一种新的力量检验,一种新的力量感,或失败感。因此,直到九十岁的年纪,我们都有着真正的生活趣味——我们就是我们自己。也就是说,我们够幸运的,未被父母宠坏,夜里我们可以自由地在街上游逛,亲眼去发现事物。
我现在带着某些遗憾和渴望想念着的事情是,早先童年时代这种极有限的生活却好像无限的宇宙,而随后的生活,成年人的生活,则是一个不断缩小的王国。从一个人被放到学校里去那一刻开始,这个人便迷失了,人们会有脖子上套着绞索的感觉。面包的味道没有了,生活的趣味也没有了。得到面包变得比吃面包更重要。一切都要盘算,一切都有一个价码。
我的表弟勒内成了一个绝对无足轻重的人;斯坦利成了一个一流的失败者。除了这两个我十分喜爱的孩子以外,还有一个乔依,他后来成了一个邮递员。当我想起生活把他们变成了什么样的人时,我就会哭泣。作为男孩,他们是完美的。斯坦利最不完美,因为他更冲动。斯坦利时常暴跳如雷,不知道你如何能同他一天天相处,而乔依和勒内则是善的本身;他们是朋友,是按这个词的古老意义来理解的朋友。在我外出到乡下去的时候,我经常想起乔依,因为他是一个所谓的乡下小孩。这首先意味着他比我们认识的男孩子更忠实,更真诚,更体贴。我现在可以看到乔依来见我;他总是张开双臂跑过来,准备拥抱我,总是被他为我的参与而设计的冒险搞得上气不接下气,总是装满了他为我的到来而攒起来的各种礼物。乔依招待我就像古代的君主招待他们的宾客一般。我看一眼任何一样东西,这样东西便是我的了。我们有无数事情要相互告知,没有一件事情是沉闷乏味的。我们各自世界的差异是巨大的。虽然我也属于这个城市,但当我拜访我的表弟勒内时,我才了解到一个更大的城市,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纽约城,在其中,我的世故是微不足道的。斯坦利从来没有离开他的居住区去远足过,但是斯坦利来自大洋彼岸的一个陌生国度波兰,我们之间远隔千山万水。他说另一种语言,这个事实也增加了我们对他的崇拜。每个人都被一个与众不同的光环所环绕,被一种完好无损地保留下来的明确身分所环绕。由于进入生活,这些不同的特征消失了,我们大家都变得多少有点儿相似,当然,最不像我们自己。正是这种独特自我的丧失,这种也许并不重要的个性的丧失,使我黯然神伤,使黑面包鲜明突出。奇妙的酸黑面包形成了我们的个别自我;就像圣餐面包人人有份,但是每个人只是按照他独特的皈依上帝的状态来接受圣餐的。现在我们吃着同样的面包,却没有圣餐的恩惠,没有皈依上帝。我们吃面包来填饱肚子,而我们的心却是冰冷的,空虚的。我们是分开的,但不是个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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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九章(3)
关于酸黑面包还有一件事,这就是,我们经常一边吃面包,一边吃生葱。我记得在傍晚前,手里拿着三明治,同斯坦利一起站在我家正对面的兽医诊所门前。似乎麦基尼医生总是选择傍晚前来阉割一匹公马,这是在大庭广众面前进行的手术,总是聚集了一小群人。我记得烙铁的气味和马腿的颤抖、麦基尼医生的山羊胡子、生葱的味道以及y沟里的气味,因为就在我们身后,他们正在铺设煤气管道。这完全是一场嗅觉表演,而正如阿伯拉尔阿伯拉尔(1079—约1144):法兰西逻辑学家、道德哲学家和神学家。
——译者惟妙惟肖地描绘的那样,手术实际上不痛。我们不知道手术的理由,常常在手术后进行长时间的讨论,往往以争吵告终。我们俩都不喜欢麦基尼医生;他身上有一股碘仿味和臭马n味。有时候他诊室前面的街沟里淌满了血,冬天时血结成冰,使他那边的人行道有一种古怪的样子。时常有一辆两轮大车驶过来,一辆没有遮掩的车,散发着可怕的臭味,他们把死马扔到车上。确切地说,尸体是用一根长链子吊到车上去的,链子发出吱吱咯咯的声音,就像抛锚一般。患气胀病的死马的气味很难闻,我们那条街上满是臭味。然后还有酸味从我家房子后面的锡工厂传来——像现代进步的味道一样。几乎令人不能忍受的死马味,比起燃烧的化学品的味道来,还要好上一千倍。看到太阳x上有个枪眼的死马,看到它的脑袋躺在血泊中,它的p股眼里满是痉挛地排泄出来的最后排泄物,也比看到一群穿着蓝围裙的人从锡工厂的拱形大门里走出来,看到他们推着一辆装着一捆捆新制成的锡的手推车强。对我们来说,幸好锡工厂对面有一个面包房。面包房的后门,其实这只是一个铁栅栏,我们可以从那里看面包师傅工作,闻一闻那甜蜜的、不可抗拒的面包、蛋糕的香味。我说,要是那煤气管道铺在那里,那就会是另一种味道的大杂烩——翻起来的泥土味、烂铁管味、y沟气味,以及意大利劳工靠在翻起的土堆上吃的洋葱三明治的味道。当然,也还有其他味道,只不过不太明显;例如,西尔弗斯坦裁缝铺的味道,那里总有大量熨烫工作在进行。这是一种热烘烘的恶臭,你要理解这种味道,最好想像一下,西尔弗斯坦,他本人就是臭烘烘的干巴犹太人,正在把他的顾客们留在裤子里的臭p抖落出去。隔壁是两个信教的笨蛋老处女开的糖果与文具店;那里有太妃糖、西班牙花生、枣味胶糖、“甜烟丝”香烟等等几乎令人作呕的甜味。文具店就像一个美丽的dx,总是冷冷的,总是摆满各种有趣的物品;冷饮柜就在那里,它发出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味道。一块厚实的大理石板横放着,在夏季时节,石板变得酸溜溜的,而它又令人愉快地把酸味同碳酸水嘶嘶地倒进冰淇淋杯里时发出的那种叫人心里痒痒的、干巴巴的味道混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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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章(1)
长大以后,各方面都有了精细的改进,原来那些味道没有了,只是有另一种显然难忘的、显然令人愉快的味道——窟窿眼儿的味道——取代了它们。尤其是同女人玩过之后留在手指上的那种味道,因为也许以前没有注意到,可这种味道甚至比窟窿眼儿本身的味道更可爱,因为它带着已成为过去时的香水味,但是,这种表明你已长大的味道,同童年时代的那些味道相比,只是一种微弱的味道。这种味道在你大脑的想像中几乎同在现实中消失得一样快。对于所爱过的女人,人们会记得她们的许多事情,但是却很难记得她们那眼儿的味道——全然不会。另一方面,湿头发的味道,一个女人的湿头发味道,却更加强烈持久得多——为什么呢?我不知道。甚至现在,在差不多四十年之后,我还能记得我蒂丽姑妈洗头以后的头发味道。她总是在热得要命的厨房里洗头。通常是在星期六傍晚前,为参加舞会做准备,而舞会又意味着另一件怪事——会出现一个佩带十分漂亮的黄色条纹装饰的骑兵中士,一个非常英俊的中士,甚至在我眼里,也是太彬彬有礼,太有男子气概,太聪明伶俐了,像我蒂丽姑妈这样的低能儿根本配不上他。但不管怎么说,她坐在厨房餐桌旁的小凳上用一条毛巾擦干头发。她旁边放着一盏罩着熏黑的玻璃罩的油灯,灯旁边是两把烫发钳。我一看到这些就充满莫名其妙的厌恶。她总是使用一面支在桌上的小镜子;我现在可以看到她一边挤鼻子上的黑头粉刺,一边对自己做怪脸。她是一个难看的女人,没什么本事,粘粘乎乎,呲着两颗大獠牙,只要她一笑,嘴唇往后一掀,就露出一副马脸。她就是洗完澡以后,也散发着一股汗味,但是她头发的味道——那种味道我永远不会忘记,因为不知怎么的,这味道同我对她的恨和轻蔑联系在一起。这种味道,在头发干起来的时候,就像从沼泽地底下发出来的味道一样。有两种味道——一种是湿头发的味道,另一种是她扔到炉子里,燃烧成火焰的同一种头发的味道。她总是梳下来一些打了结的头发卷,它们还带着她油腻肮脏的头皮上的汗与头皮屑。我常站在旁边看她,很想知道舞会会是什么样子,很想知道她在舞会上做些什么。在她全部打扮完毕的时候,她会问我她看上去是否漂亮,我是否爱她,当然,我会告诉她:是的。但是然后在厕所里,它在厨房旁边的门厅里,我会坐在窗台上燃烧的蜡烛发出的摇曳烛光中,对自己说,她看上去疯了。在她走了以后,我会拿起烫发钳,闻它们的味道,把它们捏紧。它们令人讨厌而又使人着迷——像蜘蛛。这厨房里的一切都使我着迷。我虽然对它很熟,但我从来没有征服它。它既如此公开,又如此秘密。我在这里洗澡,在大铁皮盆里,在星期六。在这里,三姐妹洗澡并打扮自己。在这里,我祖父站在水斗边洗上半身,然后把他的鞋递给我,让我把它们擦亮。在这里,我冬天里站在窗前,注视着窗外纷飞的大雪,我y郁地、茫然地注视着,就好像我在zg里一般,听着水的奔流,而我母亲则坐在马桶上。秘密的谈话都在厨房里进行,他们从这里吓人的、令人憎恶的集会出来,总是脸拉得长长的,一副庄严的面孔,要不就是眼睛哭得红红的。他们为什么跑到厨房去,我不知道,但是常常有这样的情况:正当他们站着开秘密会议,为一个遗嘱争吵不休,或决定如何打发某个穷亲戚的时候,门突然被打开,来了一个客人,于是气氛立即就改变了。我的意思是说,极大地改变了,就好像他们如释重负,因为在某种外力的干预下,他们不用再继续一个没完没了的秘密会议,免去了这种令人讨厌的事情。我现在记得,看到门打开,一个不速之客的脸探进来,我的心会高兴得蹦起来。马上会有人给我一只玻璃大罐,让我到街角的酒馆去打酒。我跑到那里,在通往住家的入口旁有一个小窗子,我从小窗子把玻璃罐递进去,然后等着,直到装满冒泡啤酒的玻璃罐递回到我手中。像这样跑到街角去打一罐啤酒,是一场绝对大规模的远征。首先是就在我们楼底下的理发店,斯坦利的父亲在那里开业。经常有这样的情况:正当我冲出去买什么东西的时候,我会看到斯坦利的父亲正用磨剃头刀的皮带啪啪地抽他。一看到这情况,我就热血。斯坦利是我最好的朋友,而他父亲不过是一个波兰酒鬼。然而,有一天傍晚,正当我拿着玻璃罐冲出去的时候,我十分高兴地看到另一个波兰人用一把剃刀攻击斯坦利的老爹。我看到他老爹脖子上淌着血,脸色煞白,正倒退着往门边来。他倒在店铺门前的人行道上,一边挣扎,一边呻吟。我记得我看了他一两分钟,对此感到心满意足,高高兴兴地走开了。斯坦利在父亲打架时溜出来,陪我走到酒馆门口。他也很高兴,尽管他有点儿害怕。我们回来时,救护车已经停在门前,他们把他放在担架上抬着他,他的脸和脖子上盖着一块床单。有时候,碰巧卡洛尔神父最得意的唱诗班男童在我一个人舞拳弄脚的时候从家门前走过,这是一件头等重要的事情。这男孩比我们任何一个都大。他是一个同性恋,一个酝酿中的同性恋者。就是他从我们面前走过,也常常把我们惹火。他刚一被玷污,消息就从四面八方传开,在他到达拐角以前,就被一帮男孩围了起来,这些男孩都比他小得多,他们嘲笑他,模仿他,一直把他弄得哭了起来。然后我们会像一群狼一样扑到他身上,把他拽倒在地,把衣服从他背上扯掉。这是不光彩的行为,但是它使我们感觉良好。还没有人知道同性恋者是什么玩意儿,但是不管是什么玩意儿,我们反对它。我们以同样方法反对中国佬。有一个中国佬经常从街那头的洗衣店经过这里,他也像卡洛尔神父教堂里的那个同性恋一样,不得不受到围攻。他的模样跟教科书上看到的苦力图片十分相像。他穿着一件黑色羊驼毛盘扣上衣,一双没有后跟的拖鞋,留着一根长辫子。通常他都是手c在袖筒里走路。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他走路的样子,一种偷偷摸摸、装腔作势、女里女气的走路样子,我们感到十分陌生,而且感受到威胁。我们怕他怕得要命,我们也恨他,因为他对我们的嘲弄完全无动于衷。我们认为他太无知了,不可能注意到我们的侮辱。然后有一天,我们去洗衣店,他让我们吃了一惊。开始他递给我们那包洗好的衣服,然后他伸手到柜台底下,从大袋子里抓出一把荔枝。他笑着从柜台后面出来开门。他还是笑着抓住阿尔菲·贝查,扯他的耳朵;他依次抓住我们每一个人,扯我们的耳朵,仍然笑着,然后他做了一个恶狠狠的鬼脸,像猫一样飞快地跑到柜台后面,c起一把长长的、样子难看的刀子,冲我们挥舞。我们拼命逃离这个地方。当我们到达街角回头看时,我们见他手里拿着一把熨斗站在门口,样子十分镇静,十分心平气和。这次事情之后,再没有任何人愿到洗衣店去了;我们不得不每星期给小路易斯·庇罗沙一个硬币,让他为我们取洗好的衣服。路易斯的父亲在街角有一个水果摊。他常常递给我们一些烂香蕉,作为他喜欢我们的标志。斯坦利尤其喜欢烂香蕉,因为他姑妈常做油炸香蕉给他吃。炸香蕉在斯坦利家被看做精美食品。有一次斯坦利过生日,家人为他举行了一次聚会,所有邻居都受到邀请。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直到后来端来了一盘炸香蕉。不知怎的,没有人要碰那香蕉,因为这是只有斯坦利父母那样的波兰人才知道的菜。人们讨厌吃炸香蕉。在窘困之中,某个最小的聪明小孩建议把炸香蕉给疯维利·曼。维利比我们谁都年龄大,但不能说话。他只会说“别要!别要!”他对什么都说“别要!别要!”所以给他香蕉的时候,他也说“别要!”他伸出双手去取香蕉,但是他的弟弟乔治在场,他们拿烂香蕉来骗他的疯哥哥,使他感到受了侮辱。于是乔治跟人打了起来,而维利看到弟弟遭到攻击,也尖叫着“别要!别要!”打了起来。他不仅打其他男孩,也打女孩,搞成了一场大混战。最后,斯坦利的老爷子听到吵闹声,手里拿着一根磨刀皮带,从理发店上楼来。他抓住维利·曼的颈背,开始抽打他。这当口,他弟弟乔治溜出去叫曼老先生。这曼老先生也是个酒鬼,穿着衬衣就来了,看到可怜的维利挨醉鬼剃头师傅的打,就用一副老拳去揍他,揍得很凶。维利这时候被放开,在地上爬来爬去,吞吃着掉在地上的炸香蕉。他一看到香蕉,就像一只雌山羊一样迅速把它们吃掉。老先生看到他趴在地上像山羊一般嚼香蕉,怒不可遏,就拾起皮带,拼命去追维利。现在维利开始嚎叫——别要!别要!——突然,每个人都笑了起来。这使曼先生消了气,变得温和起来了。最后他坐下来,斯坦利的姑妈给他拿来一杯葡萄酒。听到吵闹声,其他一些邻居也来了,于是拿来了更多的葡萄酒,然后是啤酒,然后是烧酒,大家很快就高高兴兴,又是喝又是吹口哨,甚至小孩们都喝醉了,然后疯维利也喝醉了,他又像雌山羊一样趴在地上,大叫:“别要!别要!”阿尔菲·贝查虽然只有八岁,却喝得烂醉如泥,他咬了维利的p股,维利也咬他,然后我们大家都互相咬起来,父母们站在一边快活地又笑又叫,大家非常非常高兴,于是拿来了更多的炸香蕉,这一次每个人都吃起来,然后大家谈天说地,喝干了一杯又一杯。疯维利·曼想要为我们唱歌,但是他只能唱“别要!别要”!生日聚会是一次巨大的成功,有一星期多的时间,大家不谈别的,只谈这次聚会,谈斯坦利的家人是多么好的波兰人。炸香蕉也是一大成功,有一段时间,很难再从路易斯·庇罗沙的父亲那里得到任何烂香蕉,因为香蕉供不应求。然后发生了另外一件事,它在整个近邻地区投下了y影——乔·盖哈特败于乔依·西尔弗斯坦之手。乔依·西尔弗斯坦是裁缝的儿子;他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伙,样子很文静,很勤奋,其他大小孩都避着他,因为他是犹太人。有一天他去菲尔莫尔街送一条裤子,同样年纪的乔·盖哈特朝他打招呼。乔·盖哈特自以为了不起。他们说了几句话以后,乔·盖哈特就把裤子从小西尔弗斯坦手里抢走,扔在水沟里。没有人想到小西尔弗斯坦会用拳头来回答这样一个侮辱,所以当他打乔·盖哈特,并且在他下巴上打个正着的时候,每个人都大吃一惊,尤其是乔·盖哈特本人。打架打了大约二十分钟,最后乔·盖哈特躺在人行道上爬不起来了。于是,小西尔弗斯坦捡起那条裤子,平静而自豪地走回到他父亲的铺子去。谁也没同他说一句话。这件事被视为一场灾祸。有谁听说过犹太人打非犹太人的?这是不可想像的事情,然而它却发生了,而且当着每一个人的眼睛。我们一夜又一夜地坐在人行道边上,从每一个角度来讨论这件事,但是没有任何解决办法,直到……直到乔·盖哈特的弟弟乔尼被激怒起来,决定自己来解决这个问题。乔尼虽然比他哥哥年纪小,个子也小,但他像一只小美洲狮一般健壮,一般不可战胜。他是住在周围棚屋里的爱尔兰人典型。他找小西尔弗斯坦算账的办法是在有一天晚上等他从铺子里出来,把他绊倒。到了那天晚上他绊倒他的时候,他手里藏着两块事先准备好的大石块,可怜的西尔弗斯坦跌倒在地,他就扑到他身上,用两块大石块砸西尔弗斯坦的太阳x。他吃惊地发现,西尔弗斯坦没有反抗;甚至当他爬起来,给西尔弗斯坦机会站起来的时候,他也没有动弹。这时乔尼吓坏了,逃之夭夭。他一定是被彻底吓坏了,因为他再也没有回来过;惟一有关他的消息便是他在西部的某个地方被人找到,送到少年犯教养所去了。他母亲是个邋遢而快乐的爱尔兰婊子,她说他罪有应得,希望上帝不要再让她看到他。小西尔弗斯坦恢复过来以后,再也不是原来的样子了;人们说他的大脑被打出了毛病,他傻了,而乔·盖哈特却出了名。好像是他去看望了躺在床上的小西尔弗斯坦,对他深表歉意。这又是一件前所未闻的事情。这是如此奇怪,如此非同寻常的事情,以致乔·盖哈特被视为一个游侠骑士。没有人赞成乔尼的行为方式,然而也没有人会想到去向小西尔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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