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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大唐:绝代村姑第26部分阅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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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大唐:绝代村姑作者:肉书屋

穿越大唐:绝代村姑第26部分阅读

莫绯衣又气又好笑又无奈,这种时候,还是沉默为妙。

危机解决了,五年的赌约,因为二人的合好,也没有了,所有的事都没有了,突然间,莫绯衣感觉无比的悠闲与轻松,这些天来,都是由王筠玉陪着,观赏长安城附近的风景名胜。

见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王筠玉却一本正经道:“绯衣妹妹,姐姐也在怀疑你是不是财神转世呢?”

莫绯衣一拍额头,苦笑道:“姐姐,这种空|岤来风的事,你也信啊?”

王筠玉很认真的想了一阵,又掐着手指头数了一下莫绯衣所创造的种种神话,居然很认真的回答,“这个,可难说了。”

莫绯衣只能再苦笑,要是再让她看到活字印刷术,那极可能把她是财神转世的事给当真了。

她只能无奈的耸耸肩膀,摊开双手,表示:你要这么认为,那我也没办法了。

王筠玉咯咯笑道:“妹妹是不是财神转世,还有待验证,不过嘛,妹妹是大唐最有钱的女人,这总是事实吧?”

莫绯衣笑道:“要这么说的话,那姐姐也不是大唐最有钱的女人么?”

王筠玉笑了笑,“不说这个了,今天,打算去哪里玩呢?”

她本来是打理着家中所有的生意,因为危机解决了,王百万心情大好,自已先打理一阵,让她出去散散心,陪陪莫绯衣,也算是为了增进二人的友谊与感情吧。

莫绯衣想了想,笑道:“去草堂寺吧。”

二人登车,唐木,还有王家的几个家丁护卫在后边,朝着草堂寺缓缓行去。

王筠玉靠在车厢的一侧,咯咯笑道:“妹妹是不是想去求姻缘签?”

莫绯衣想了想,笑道:“也好。”

她本来就不信这些,求签,只是一时感觉好玩而已,管它是上上签,还是下下签,绝不会当真。

草堂寺是名寺宝刹,前来烧香拜佛的虔诚香客很多,二人来到寺庙堂前,上了香之后,跪在莆团上求签。

莫绯衣运气好,求了个上上签,却没有拿给老和尚析解,在手上把玩了几下,把它插回竹筒里。

王筠玉皱眉问道:“妹妹你这是干嘛?”

莫绯衣笑道:“姐姐,我可不信这个的,嘻嘻。”

王筠玉怔了一怔,手中不停的摇动竹筒,一根竹签掉落地上,她捡起一看,俏面微变。

几时完婚

莫绯衣探头瞄了一眼,是个下下签,见王筠玉一副颇为紧张的神情,不禁笑着劝道:“姐姐,这种事情,玩耍是行,可别当真了。”

王筠玉迟疑道:“可是姐姐可是很诚心的……”

“切,你不会是想拿根竹签去选相公吧?”莫绯衣一把抢过她手中的竹签,插回竹筒里,指了指自已的心口,“是用这去选的,明白不?”

见王筠玉仍是一副紧张的神情,她把人拖起,叹道:“姐姐,这种事不能当真的,对了,你与慕公子几时完婚呢?”

提到慕云枫,王筠玉俏面一红,螓首低垂,羞声道:“且先等他就职赴任再说……”

科考之后,除了状元郎外,其他考中的员生都得等待上头的审批,当然,如果你有门路,要或在大学那先挂个闲职,领取俸禄,等到哪个地方有空缺了,才能安排。至于那些没门路,就要耐心等了,既便有了安排,那也是偏远小地方的一县之官而已。

慕云枫科考中了第三,又是世家大族,门路自然有,他已在大学挂了个闲职,领取俸禄,如今正在等着上头的安排。

他如今也算是朝廷的命官,每天忙着应酬等等,自然没有时间陪着王筠玉了。

莫绯衣笑嘻嘻道:“我说对吧,天造地设的一对,相亲相爱,自然是白头携老,难不成靠一支竹签去决定自已的命运?”

俏面满是红晕的王筠玉嘴巴张了张,却一时不知说什么,莫绯衣拉着她的手,笑道:“走啦,咱就当玩玩而已,还是走走看看四周的风景罢。”

王筠玉转身看了一眼站在不远处的唐木,小小声声问道:“嗳,妹妹,那个唐木……”

唐木虽然是名义上的保镖,但让她感觉,唐木与莫绯衣之间,根本就没有主仆之分,二人的言行举止,隐隐透着那种暧昧的关系,她是聪明人,又岂会看不出来?

莫绯衣嘻嘻一笑,算是默认了。

王筠玉一副大惊小怪的神情,打趣道:“哎哟,这位唐公子凭的好福气,竟然能得咱妹子的垂青,姐姐我都有些羡慕了。”

莫绯衣羞红着脸嗔道:“姐姐……”

两女嘻嘻哈哈的闹成一团,别说一些年青的男香客了,就连在佛殿内敲木鱼念经的年青和尚都偷偷瞟过来。

现在流行苗条

在草堂寺游玩了大半天,脚都走累了,莫绯衣与王筠玉便在附近的集镇找了一家客栈投宿。

此时,天色尚早,集上行人仍多,赶集的人们仍在卖力的吆喝叫卖,想乘天黑之前,尽量把地里种出来的东东卖光。

王筠玉让店伙计把饭菜端进房间,两人挨坐在窗门旁用餐,王筠玉还特地要了一小壶水酒。

莫绯衣不会喝酒,只是陪着她小饮一杯,两人边吃边聊,不时望着大街上过往的路人。

“哎,碧云姐姐,好些天不见,人怎么瘦成这样?”下边传来女人的说话声。

莫绯衣探头望去,大街边上,两个年青的少女正在叽叽喳喳的说着话儿。

其实,那个碧云并不算很瘦,按现代的标准,应该是苗条型的。大唐的审美标准,本来应该是丰满,但弄过了头,变成肥美感了,所有的女人都尽量把自个弄得白白胖胖的。

碧云笑嘻嘻道:“阿罗妹妹呀,你不知道呀?城里头的那些千金小姐贵妇们,现在一个个都忙着减肥呢。”

阿罗怔道:“这是为啥?”

碧云笑道:“那些个男人啊,口味又变了,喜欢象绯衣小姐那样清瘦的身材,嘻嘻。”

莫绯衣听得不禁张大了嘴巴,王筠玉掩嘴笑道:“妹子呀,你不知道吗?那些个无聊的男人啊,没事总是对我们女人品头论足,那些个登徒子,更是……更是……”

莫绯衣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神话,天下闻名,又是大唐最有钱的女人,而且传说目前仍独守香闺,惹得那些个单身的公子哥一个个抓狂。

他们托媒婆上门提亲,都给莫氏以女儿年纪还小为借口宛拒了,公子哥们自然不会死心,每天聚在莫府的大门前转悠,卖弄文采,想引起莫绯衣的注意,却不知莫绯衣不是事忙,就是陪着唐木在花园内享受无声胜有声的温馨,要或化妆溜出城外游玩,对这些事根本不知道。

有好事者竟然弄了个什么群芳谱,杨贵妃自然排第一,莫绯衣排第二,为了这个第二名之争,那些平时文质彬彬的文人们先是打口水战,争得面红耳赤,脖子粗红,最后演变成拳脚相向。

这事一时曾经轰动一时,不过群芳谱的第二名,莫绯衣坐定了。

经过这事这后,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或贵妇,大多开始悄悄的改变自已的饮食,尽量的少吃,尽量的减肥,那保持那个苗条的身姿。

失踪

莫绯衣哑然失笑,没想到自已竟然能够改变一个国家的审美观,成为该国的审美标准,真是有点令人惊讶与荣幸。

王筠玉笑嘻嘻道:“妹妹呀,你的一举一动,百姓们都关注着呢。”

莫绯衣不禁苦笑,人怕出名,猪怕壮,所以,与唐木的关系,她直今仍然不敢公开。

二人边吃边聊,天色渐渐暗下来,淋浴更衣之后,又闲聊了一阵,才双双躺下休息,走了大半天,人确实有些困了,很快的,两人沉沉入睡。

因为上回的跟踪事件,至今仍未查出到底是谁人跟踪,唐木不敢有半点马虎,他抱着长剑,坐在二女的房门前,一直坐了大半夜。

此次随行保护的王府保镖有四人,俱都是一等一的好手,一路上与唐木随行保护小姐,倒也谈得颇来,四人见他如此辛苦,便道:“唐公子,你守了大半夜了,去休息一会吧,咱兄弟四个,两人一组轮值,应该没事的。”

唐木想了想,点点头,表示同意了,四人的身手都不错,至少,还强过何天雄些许,两人一组守着,应该没事吧?

他叮嘱了一通,便回到自已的房间,抱着长剑合衣躺下,除了在莫府内,在别的地方休息睡觉,他都是剑不离身,这也是之前养成的习惯了。

他以前干的是刀口添血的杀手儿活,时刻保持着警惕,既便是睡觉,哪怕再累,都不敢睡得死死的,对他这种人来说也是很正常了。

两个保镖守在小姐歇息的房门前,二人低声说着话,不时的来回走动一下,以打发无聊。

值夜,很枯燥无聊,好在他们都习惯了,也知道如何打发时间,二人搬来椅子,坐在房门旁,抽出自已随身携带的武器,用布轻轻擦拭着剑身。

武人嘛,武器是他们的第二生命,当然很珍爱了,有的武者更是疯狂的痴迷于习武,对于绝世剑之类,剑在人在,剑毁人亡。

两人擦拭武器,边说着话儿打发时间,其中一个用力抽动鼻子,空气中,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在流动。

另一个同伴似乎也嗅到了这股香味,用力摇了摇有些发沉的脑袋,他突然想到了什么,张嘴欲呼,却感觉全身酥软无力,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眼皮沉重得睁不开,身子一歪,靠在椅子上呼呼大睡。

沉睡中的唐木被恶梦惊醒,呼的从床上坐起,揉了揉眼睛,穿好鞋子,提剑出门。

他看到靠躺在椅子上呼呼沉睡的两个保镖,面色微变,跟着嗅到一股若有若无的淡淡香味,面色唰然变白。

一手捂住口鼻,他抬腿踹门,呯的一声震响,木门轰隆倒塌,他冲进房内,看着凌乱空荡的床上,手足冰寒,头皮阵阵发麻,亡魂皆冒。

绯衣与筠玉小姐都失踪。

阴沟翻船

房门轰隆倒塌的震响声,早把另外两个保镖惊得从床上蹦起来,提着各自的刀剑冲出来,看到两个晕睡不醒的同伴,也不禁骇得面色惨白无血。

他们都是王老爷子重金聘请的江湖高手,负责保护王氏一族的高层人物,王三小姐在他们眼皮底下给人绑走了,这脸面丢大了。

且不说王老爷子如何怪罪了,就算王老爷子不怪罪,他们这些成了精的老江湖也没脸在江湖上混了。

房中的香气仍浓,两人鼻中嗅到一股浓郁的香味儿,顿觉头一晕,见唐木一手捂着口鼻,也慌忙举手捂住自已的口鼻。

唐木飞起一脚,把窗门踢烂,双肩一晃,身形倏起,如同一只大鸟飞掠而出,半空中传来衣袂猎猎的飘动声,还有他森冷慑人的话声,“我往东,一个往西,发现情况,啸声为号,一个留下,房内的东西不许乱动!”

一个保镖奔到窗门前,探头往外看,此时仍是下半夜,外边一片漆黑,哪里看到唐木的身影。

他咬牙道:“张兄弟,你留下救人,我去追。”

他说完,纵身扑出窗外,瞬时被黑幕淹没。老张抓起桌上的一壶茶水,倒到仍在晕睡的两个同伴脸上。

他是老江湖了,只嗅到在空气中流动的淡淡香味,便知是江湖上的下三滥角色所用的迷香。

一般的江湖人不屑使用这种无耻的东东迷翻人,只有下三滥的角色或采花滛贼才喜欢用,这玩意不是毒,用清水淋到脸上便能解了。

迷香虽然很普通,但却令人防不胜防,纵是成了精的老江湖,稍稍大意,也要裁跟头,如今,他们这几个成了精的老江湖,不正是阴沟里翻船么?

两个同伴都醒了,但浑身酸软无力,只能坐着等候恢复,三人面上,俱是恼怒、羞愧、紧张、不安的表情,只希望唐木能够把人平平安安的救回来。

借着暗淡的月光,唐木身形如飞,在大道上飞掠。

往南是长安城,往北有一条大河,大半夜的不可能有船家开船摆渡,东与西之间,他只能选择一个方向,凭着本能的直觉,他选择了往东面搜索。

贼人是用普通的迷香迷翻了两个大意的保镖,再入屋把绯衣与王筠玉弄走,他此刻是心急如焚,鹰目暴现冷厉慑人的杀机。

迷香这种下三滥的玩意儿,一般的江湖人物不屑使用,只有下三滥的小混混或采花大盗才喜欢使用,万一二女落入采花滛贼手里,那就危险了。

此时已身处平坦的野外,心急如焚的他纵身跃上一棵大树,借着阴暗的月光举目远眺。

远处,似乎有一道淡淡的黑影一闪即逝。

追错人了

今夜的月光特别暗淡,距离又远,那道黑影去势如流量,既便是目力超好的人,也未能够看到见,但是,唐木鹰隼一般锐利的眼睛还是捕捉到了,那是一个夜行人。

夜间出动人的,非j即盗,唐木撒开大脚,紧追不舍。前面的夜行人似乎也感觉到了身后有人在追赶,拼命的狂奔。

唐木在后边紧追不舍,那家伙的轻身提纵术超好,一直拉开好远的距离,但唐木胜在耐力,他跟在后边紧追不放,两人一前一后,在旷野上拼命狂奔。

似乎过了一柱香的时间,在前面狂奔的黑影百忙中回头一看,不禁惊得魂飞魄散,唐木已追近他身后,仅有十来步的距离。

紧追在身后的唐木已经把距离拉近,他自已虽然追得气喘吁吁,但前面的家伙更惨,那呼哧呼哧的急促喘息声,好象快断了气的老牛一般,嗯,这家伙的轻身提纵术虽好,但耐力不行。

“大哥……呼……你追我干啥……呼……”前面奔逃的人几乎是用哀求的口吻询问。

“你站住,我有话问你!”唐木冷声厉喝,反正在夜间出动的家伙,铁定不是什么好鸟,这种时候,宁可捉错人,也不可放过一个可疑的家伙。

“xx的……呼……呼……老子……呼……只不过是跟集上的林寡妇……好上了,你……你就算看上她……也不必这么狠心吧……呼……”奔逃的黑影哭丧着脸,他已经使尽吃奶的力气,两条腿沉重如铅,都快跑断了。

“呸,管你什么寡妇,你再不停下,别怪我心狠手辣!”唐木恨恨的咒骂一声,绯衣与筠玉小姐都被贼人掠去,如今下落不明,生死未卜,他心情非常的不好,抓狂得恨得宰人。

“我……我……跑不动了……大不了,我把林寡妇让你了……”那人已经累得跑不动了,扑倒在草地上,张着大嘴,拼命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拉风箱的声音也不过如此。

唐木的长剑抵在他的咽喉要害,借着朦胧的月光,隐隐可看到对方的面容,长相颇为英俊,身上的穿着,应该是有钱人家。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跑?”唐木的声音很冷,眼中寒芒暴闪,透着森冷凌厉的杀机。

年青人打了个寒颤,老实道:“我……我……是同云集的林三少……林铮,不信的话……呼……你可以去打听……呼……”

唐木一怔:难道,我追错人了?

一筹莫展

不管林铮说的是不是真的,唐木还是把他押回集镇。

这么来回折腾,天空已灰濛濛的开始放亮,回到集镇,半夜发生的事已经惊动了店内投宿的客人与老板,听闻绯衣小姐与王三小姐在自已店内被贼人掠走,老板吓得当场晕倒,那些投宿的客人也都自觉的留下,不敢离开。

反正,这事,在场的所有人都有嫌疑,只有等天亮了,官府来查案了,如果只是一般的女人被掠走,这案子也没啥大不了的,问题是,这两个女人,一个是王三小姐,一个是闻名天下的绯衣小姐,这事情,就非常的复杂了,至少,让人很头痛!

唐木押着林铮回到客栈,坐在大堂内的愁眉苦脸的客人中,倒是有几个认识林铮,纷纷作揖打招呼。

悄悄把集镇上的林寡妇请来对证,林寡妇也知这事情很要命,不敢有半点隐瞒,只是抽泣着,与林铮双双跪下,求唐木替他们保密。

林铮是同云集镇上林氏大户人家的三公子,自幼喜欢习武,他喜欢上了林寡妇,奈何林老爷子死活不同意儿子娶个寡妇为妻,二人只好偷偷往来。

昨夜,两人缠绵半宿,为避免事情败露,林铮得乘天亮之前赶回家,所以他拼命摸黑赶路,引起了唐木的误会。

据他所交代,他从林寡妇家出来,一直到被唐木发现,都没有听到什么异常动静或看到什么人。

往西面追寻的保镖也垂头丧气的回来,他往前追寻了近百里,一个鬼影都没有发现。

什么线索也没有,浑身充满恐怖煞气,眼睛血红的唐木一拳重重砸在桌上,厚实的圆桌哗啦一声碎裂,把众人都惊得跳起来,一个个吓得面色苍白无血。

集镇上出了这么一档事,出事的人又是王家的三小姐与闻名天下的绯衣小姐,集镇上的所有人都被惊动,自发的组织起来找寻,已有人赶往长安,禀报王老爷子与莫府的人。

所有人都耷拉着脑袋,一个个愁眉苦脸的,林铮负手,在大厅内回来走动了n十圈,突然想到了什么,停住脚步,望向表情狰狞的唐木。

身陷囚笼

林铮把唐木拉过一边,低声问道:“唐公子,北面,你可曾查过了?”

唐木摇头,北面是一条大河,依正常的思维,三更半夜的,撑渡的船家也早入睡,不可能半夜爬起来撑船的。而且,他回来后,集镇上的百姓已自发的组织起来搜寻,四面八方都找过了,根本没有发现什么线索。

王府的四个保镖见林铮与唐木低声说话,也都凑过来听。小姐在他们的保护之下失踪了,他们负有重责,自然不想放过任何线索。

林铮低声说到,“沿大河往下三十几里,河对面有座公鸡山,据说山上有一伙强人……”

唐木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感谢。没有半点线索,他现在急得直抓狂,林铮所提供的消息,不管公鸡山上的那伙强人有没有犯事,他都要跑一趟,宁可白费劲儿,也不可错过任何线索。

他说走就走,林铮急忙跟上,“唐公子,我陪你去吧,那地方,我以前去过几趟。”

唐木点了点,有熟路的人带路,省得跑冤枉路,他现在是分秒必争啊。

王府的四个保镖也要跟来,唐木只让一个跟来,三个留下,静候消息。

在林铮的引路下,唐木与那个叫谭忠的保镖快马加鞭,直奔到河渡过口,租了一条小船,顺流而下。

莫绯衣与王筠玉先后醒来,发觉自已躺在一张床上,挣扎欲起,却发觉全身酸软无力,只能躺着喘气。

“这是什么地方?”王筠玉惊恐万状,俏面苍白无血,本能的缩成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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